老子校释 - 第 8 页/共 25 页
庄锡昌曰:按唐李约道德真经新注:「如食之残,如形之剩肉也。」宋林希逸道德真经口义曰:「食之余弃,形之赘疣,人必恶之。」宋陈景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:「犹弃余之食,适使人恶;附赘之形,适使人丑。」是三书皆以「行」为「形」。
谦之案:「行」读作「形」,是也。庄子骈拇篇:「附赘县疣,出乎形哉?而侈于性。」「赘」,广雅云:「疣也。」释名云「横生一肉,属着体也。一云瘤结也。」「县」字,一切经音义二十、文选陈孔彰为袁绍檄豫州文注并引作「悬」。附赘悬疣出乎形,故曰赘形。「赘行」当读作「赘形」,古字通。
高亨曰:余疑「行」当作「衣」,古文「衣」作○,「行」作○,形近而讹。法言问道篇「智用不用,益不益则不赘亏矣」,司马光注:「有余曰赘,不足曰亏。」是赘亦余也。余食、赘衣犹言余食、余衣。食有余则饥者恶之,衣有余则寒者恶之,故曰「物或恶之」,此今谚所谓「一家饱暖千家怨」也。
谦之案:高说甚辨,但改字解经,难以使人致信,且以「赘衣」连文,非即余衣义。广韵霁部「赘」下云:「赘衣,官名也。」其不可与「余食」对文也甚明。
物或有恶之,故有道不处。
严可均曰:「物或有恶之」,各本无「有」字。「故有道不处」,御注、王弼「道」下有「者」字,河上有「者」字,句末有「也」字。
谦之案:「或」下「有」字,各本无。馆本、遂州本「有」下无「或」字。广雅释诂一:「或,有也。」知「或」、「有」古通,其中必有一字衍,疑此「有」字乃「丑」字一音之转。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有「丑」字,作○。又案司马光注:「是皆外竞而内亡者也。如弃余之食,适使人恶;附赘之形,适使人丑。」「丑」「恶」对。疑司马所见本正作「物或丑恶之」为句。
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行、明、彰、功、长、行韵(阳、东通韵,功协音光),恶、处韵(鱼部,处,去声)。姚文田同,邓廷桢未及「功」字。案行、明、彰、长,阳部,功,东部,此阳、东通韵。
右景龙碑本四十二字,馆本注云「卅一字」,按卅乃○之误。河上本、傅本四十八字,王、范本四十七字。河上题「苦恩第二十四」,王本题「二十四章」,范本题「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」。
二十五章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漠!
严可均曰:王弼作「○寞」,河上、今王弼作「寂兮寥兮」,锺会作「飂」。
范应元曰:「○」,古「寂」字。「寞」字,王弼与古本同,河上本作「寥」。
毕沅曰:说文解字无「寥寞」字。「寥」应作「○」,「寞」应作「○」。陆德明「○,本亦作寂」,「寂」亦俗字。
谦之案:陆氏音义及焦氏考异引王本作「○兮寞兮」,与傅、范本同。而今本「寞」作「寥」,与景福本同。又碑本无二「兮」字。本成疏引经文云「寂寥」,知成所见本亦无二「兮」字。
独立不改,
严可均曰:御注、河上「立」下有「而」字。罗振玉曰:御注、景福、英伦三本有「而」字。
谦之案:邢玄、庆阳、楼正、高翿、赵孟俯、傅、范各本亦均有「而」字。
周行不殆,
严可均曰:各本「行」下有「而」字。
谦之案:邢玄、顾欢无「而」字。
罗运贤曰:案「殆」「佁」同声通用。司马相如传「佁儗」,张揖训为「不前」,不前,凝止之意也。故「不殆」犹不止,与周行义相成。管子法法篇「旁行而不疑」,俞樾读「疑」为「碍」,正与此文同趣。
可以为天下母。
谦之案:遂州本无「以」字,范本「下」作「地」。范应元曰:「『天地』字,古本如此,一作『天下母』,宜从古本。」
马叙伦曰:范说是也。上谓「先天地生」,则此自当作「为天地母」。成疏曰「间化阴阳,安立天地」,则成亦作「天地」。
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强为之名曰囗。
谦之案:碑本「吾强为之名曰」字下,有「大」字,漫漶不明,当据他本补之。又此句各本无下「吾」字,疑衍。范本「字」上有「故强」二字,傅「强」作「强」。范应元曰:「王弼同古本,河上本无『』字,今从古本。」
刘师培曰:按韩非子解老篇「圣人观其玄虚,用其周行,强字之曰道」,则「字」上当有「强」字,与下「强为之名曰大」一律,今本脱。
易顺鼎曰:按周易集解卷十七引干宝曰:「老子曰:『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道。』」「字」上有「强」字,与牟子引同。
庄锡昌曰:范谓「王弼同古本」,则范见王本「字」上有「强」字。庄子则阳郭注「而强字之曰道」,是郭本亦有「强」字。以理而推,大既强名,则道亦强字,「字」上有「强」字者是也。
□□逝,逝曰远,远曰返。
谦之案:碑本「逝」字上有「大曰」二字,缺泐不明,当据他本补之。
严可均曰:「远曰返」,河上、王弼作「反」。吴云曰:傅本、易州本「反」并作「返」。
谦之案:磻溪、楼正、顾欢、赵孟俯亦作「返」,同此石。返者,夫物云云,各归其根也。盖形容道体,大不足以尽之,故名之曰「逝」。广雅释诂:「逝,行也。」论语「逝者如斯夫」,皇疏:「往去之辞也。」逝又不足以尽之,故又名曰「远」。说文:「远,辽也。」尔雅释诂:「远,遐也。」国语注:「谓非耳目所及也。」然有往必有反,故又曰「返」也。返,说文:「还也。」广雅释诂二:「返,归也。」返则周流不息矣。
道大,天大,地大,王大。
严可均曰:「道大」,各本「道」上有「故」字。「王大」,各本「王」下有「亦」字。
谦之案:傅本无「故」字,遂州本无「亦」字,馆本无「故」字「亦」字。又傅、范本「王」作「人」。
范应元曰:「人」字,傅奕同古本,河上公本作「王」。观河上公之意,以为王者人中之尊,固有尊君之义,然按后文「人法地」,则古本文义相贯。况人为万物之最灵,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,身任斯道,则人实亦大矣。
陈柱曰:说文大部「大」下云:「天大,地大,人亦大焉,象人形。」是许君所见作「人亦大」也。段玉裁注云:「老子『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』。……『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』。」则段氏本疑亦作「人亦大」也。不然,应申言今本作「王亦大」矣。今据正。人为万物之灵,为天演中最进化之物,故曰「人亦大」。
域中有四大,而王处一。
严可均曰:「而王处一」,河上、王弼作「而王居其一焉」。
谦之案:范本「王」作「人」。傅本作「而王处其一尊」,「尊」字殆「焉」字形似而误。广弘明集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,引下句作「而道居其一」。又「处」字,馆本、傅本均作「处」,范本作「居」,作「处」是也。
蒋锡昌曰:「按王注『处人主之大也』,是王本『居』作『处』。淮南道应训引亦作『处』。」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谦之案:「人法地」,傅本「人」字未改,寇才质本作「王法地」,「王」字乃尊君者妄改经文,其说由来已久。但顾本成疏「人,王也」,说虽迂曲,尚可证老子本作「人」,不作「王」也。
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成、生韵(耕部),改、殆、母、道韵(之、幽通韵,改音已,道协徒以反)。大、逝韵(祭部,大,徒列反,逝,时列反)。远、反韵(元部)。姚文田、邓廷桢均未及「道」字。谦之案:改、殆、母,之部,道,幽部,此之、幽通韵。奚侗:改、殆、母为韵,逝、远、反为韵,云:「逝读若鲜。如诗桑柔『逝不以濯』,墨子尚贤引作『鲜不以濯』,诗新台以『鲜』韵『泚』『弥』,谷风以『搜』『萎』韵『怨』,皆其例也。」陈柱:五「大」字韵,焉、天、然韵。高本汉:大、逝、远、返为一韵,远、返又自协韵。又天、然为韵。
谦之案:远、反为韵。论语中子罕逸诗,楚辞中离骚、国殇、哀郢,皆有旁证。又「强名之曰大」之「大」字,与下五「大」字隔句遥韵。
陈第曰:「改」音己,说文己声。老子「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」;庄子引古诗「美成在久,恶成不及改」。
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,馆本章末注字数同,河上八十六字,王本八十五字,傅本八十七字,范本八十八字。河上题「象玄章第二十五」,王本题「二十五章」,范本题「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」。又景龙碑误止下章「静为躁君」为一章。
二十六章
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。
谦之案:皇侃论语学而义疏引作「重为轻根,静为躁本」,「根」「本」对文、义亦优。
是以君子终日行,不离辎重,
严可均曰:「是以君子」,河上、王弼作「是以圣人」
谦之案:韩非解老作「君子」,磻溪、楼正、高翿、傅、范、王羲之本并同。高本汉本无「是以君子」四字。「终日行」,遂州本作「行终日」。又御注、景福二本「辎」作「○」,罗云:「乃辎之别构。」洪颐烜曰:河上注:「辎,静也。圣人终日行道,不离其静与重也。」颐烜案文选东京赋「终日不离其辎重」,薛综注:「辎重,车也。」李善注:「张楫曰:『辎重,有衣之车也。』」言圣人终日如处衣车以养静,非谓辎即静也,注义失之。
徐鼒曰:按训「辎」为「静」,古无此训。……据选注如此,较「辎,静也」之训为长矣。盖「辎重」与「荣观」、「燕处」、「万乘之主」等语,本是一例。
谦之案:洪、徐之说是也。方日升韵会小补引:「说文『辎,軿车,前衣车,后从车,甾声』,徐曰:『所谓库车。』字林:『载衣物车,前后皆蔽。』左传宣十二年正义引说文云:『辎,一名軿,前后蔽也。』后舆服志注:『軿车有衣蔽无后辕者,谓之辎。』释名:『辎,屏也。有邸曰辎,无邸曰軿。』又光武纪注:『释名:「辎,也。谓军粮什物杂载之,以其累重,故称辎重。」』又前韩安国传『击辎重』,师古曰:『辎谓衣车,重谓载重物车,故行者之资,总曰辎重。』」(卷二)方氏所考甚明,盖辎重为载物之车,前后有蔽,载物有重,故谓辎重。古者吉行乘乘车,师行乘兵军,皆有辎重车在后。此以喻君子终日行,皆当以重为本,而不可轻举妄动也。
虽有荣观,燕处超然。
严可均曰:「燕处」,王弼、傅奕本作「宴处」。
谦之案:今王本作「燕」,御注、景福、馆本亦作「燕」,释文出「宴」字:「于见反,简文云:『谓静思之所宴居也。』」文选游天台山赋注引同。
如何万乘之主,以身轻天下?
严可均曰:「如何」,各本作「奈何」,「以身」,各本「以」上有「而」字。
焦竑曰:「奈何」,古本作「如之何」。
谦之案:傅、范古本并作「如之何」,「之」字疑衍。「奈何」乃注文,强本成疏「如何奈何也」。可证。
轻则失臣,躁则失君。
严可均曰:「轻则失臣」,王弼作「失本」,大典作「失根」。
谦之案:此文当作「轻则失根,躁则失君」,与上首句「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」相对成文。遂州本、傅、范本「失臣」均作「失本」。毕沅曰:「王弼同河上公作『轻则失臣』。」范应元曰:「『本』字,严遵、王弼同古本。河上公作『轻则失臣』,与前文不相贯,宜从古本。」马叙伦曰:「老子本作『根』,『根』写脱讹成为『木』,后人改为『本』以就义。」又永乐大典王弼本作「轻则失根」,吴澄、焦竑、李贽及释德清诸本同此。俞樾曰:「当从之。盖此章首云『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』,故终之曰『轻则失根,躁则失君』,言不重则无根,不静则无君也。」至「君」「臣」对立之文,则为后之尊君者所妄改,当非老子本文。
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根、君韵(文部),行、重韵(阳、东通韵,重协宅王反)。观、然韵(元部,观音涓),主、下韵(侯、鱼通韵,主协音渚)。臣、君韵(冬、真通韵)。谦之案:高本汉同。行,阳部,重,东部,阳、东通韵。臣,真部,君,文部,文,真通韵。惟「失臣」之「臣」,当从永乐大典本作「根」,以与首句相应,「根」「君」为韵。
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,馆本章末注「卅六字」,卅为○字之误。河、王本四十七字,傅、范本四十九字。河上题「重德第二十六」,王本题「二十六章」,范本题「重为轻根章第二十六」。
二十七章
善行,无辙迹;
罗振玉曰:景福本「行」下有「者」字,「善言」、「善教」、「善闭」、「善结」下并同。广明本同。谦之案:室町本亦同。
严可均曰:「辙迹」,河上作「彻迹」,王弼作「彻迹」。梁简文云:「应『车』边,今作『彳』边者,古字少也。」
吴云曰:「辙」,傅本作「彻」。
卢氏抱经释文考异:说文无「辙」字,庄子、战国策、史记皆以「轶」为「辙」。案「轶」借字,实应用「辙」。谦之案:老子书中「彻」「辙」二字,字义不同。七十九章「无德司彻」,用「彻」字。此章「善行无辙迹」,用「辙」字。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,「彻」字作○,「辙」字作○,辙为车迹。彭耜释文曰:「辙,李直列切。轮辗地为辙。」
;善言,无瘕
」,王弼「瑕谪」」,御注、河上作「瑕 严可均曰:「瘕。
」,易州本同, 吴云曰:「无瑕谪」,今本作「俗字也。
谦之案:释文出「谪」字,作「谪」亦通。扬雄方言三「谪,怒也」,郭璞注:「相责怒。」又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「谪」字引古老子作○,馆本、遂州本作「适」。
」皆玉疵也。管子水地篇:「夫玉,瑕适皆见 高亨曰:「瑕,精也。」尹注「瑕适,玉疵也。」荀子宥坐篇:「瑕适并见,情也。」义同。吕氏春秋举难,犹言无」古通用,「瓋」则后起专字也。无瑕篇:「寸之玉,必有瓋瑕。」「适」、「疵病耳。
善计,不用筹策;
严可均曰:「善计」,王弼作「善数」。「筹策」,御注作「筹算」。
范应元曰:数,上声。王弼、严遵同古本,河上公作「计」。
罗振玉曰:河上、景龙、御注、英伦、广明、景福诸本均作「计」。「筹策」,御注、英伦二本「策」作「算」。
谦之案:御览六百五十九引亦作「算」,馆本作「」。论语八佾集解:「多饮少,释文:『,筹也。』」朱骏声曰:「算长六寸,计历数者,从竹从弄,会意,言常弄乃不误也。字亦作。」
善闭,无关键不可开;
严可均曰:「不可开」,各本「不」上有「而」字,下句亦然。
孙矿曰:「键」,今本作「楗」。纪昀曰:案「楗」原本作「键」。
谦之案:「关键」连文,傅本作「键」。淮南说山训引「善闭者不用关楗」,道应训引亦作「键」。
范应元曰:楗,拒门木也,或从金傍,非也。横曰关,竖曰楗。傅奕云:「古字作○。」
谦之案:作「○」是也。「关」,说文:「以木横持门户也,从门,○声。」淮南子览冥篇「城郭不关」,为「关」字本义。此引申为闭门横木。「○」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,假借为「楗」。方言五:「户钥,自关而东,陈、楚之间,谓之键,字亦作○。」今案「○」为古字。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出「○」字,引古老子作○。
善结,无绳约不可解。
谦之案:「绳约」为连文。说文「绳,索也。」「约,缠束也。」庄子骈拇篇:「待绳约胶漆而固者,是侵其德也。」「约」字亦是索,绳约犹今言绳索。左传哀十一年公孙挥曰「人寻约,吴发短」,杜注:「约,绳也。」仪礼既夕记「约绥约辔」,郑注:「约,绳也。」旧注谓约为约束之约,当非老子古义。
是以圣人常善救人,而无弃人;常善救物,而无弃物。是谓袭明。
严可均曰:「而无弃人」,各本「而」作「故」,下句亦然。
孙矿古今本考正曰:「常善救人」四句,一本无。「故」,一作「而」。
晁说之曰:「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」,独得诸河上公,而古本无有也,赖傅奕辨之尔。
东条一堂曰:按傅奕曰「是以」至「弃物」二十字,独得诸河上本,而古本无有,晁说之跋举此说以驳王氏。予始以为信,然后检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曰:「人无弃人,物无弃物,是谓袭明。」以此观之,傅奕古本亦不足为正。
善人,不善人之师;不善人,善人之资。
严可均曰:「善人」,御注、大典作「故善人」,河上作「故善人者」。「不善人」,河上「善人」下有「者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