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校释 - 第 12 页/共 25 页

右景龙碑本四十八字,英伦本、河上本同,傅本四十九字,王、范本五十字。河上本题「为政第三十七」,王本题「三十七章」,范本题「道常无为章第三十七」。景龙碑经文下原空六格,接下衔名「前重光观都监斋兼知威仪事至神龙元年名入龙兴观检校观主张行」共二十九字。以上经碑正面,共道经卅二行:前廿九行,行七十一字;后三行,行七十字。 老子德经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   陆德明曰:德者得也。道生万物,有得有获,故名德经,四十四章。一本四十三章。   严可均曰:老子德经,御注、河上作「老子德经卷下」,王弼作「老子德经下篇」。     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上德无为而无以为,下德□□而有以为。   谦之案:石刻末句「下德□□而有以为」,□□二字原缺泐,据他本补之,似当作「为之」二字,实误。譣文义当作「下德无为而有以为」,补「无为」二字。「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」,内经太素卷二顺养篇杨上善注及周易集解干九家易引二句并同。史记酷吏传引首四句同。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」,文选魏都赋注引作「而无不为」,与傅、范本同。   范应元曰:「上德无为」两句,韩非、王○、王弼、郭云、傅奕同古本,河上公作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,下德为之而有以为」。今从古本。   俞樾曰:案……韩非子解老篇作「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也」,盖古本老子如此,今作「无以为」者,涉下「上仁」句而误耳。傅奕本正作「不」。   谦之案:碑本作「无以为」,是也。皆川愿老子绎解云:「一作『上德无为而无不为,下德为之而无以为』,疑从褚本者。」褚本者,晋王右军书道德经有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本,由此知王羲之本与傅本正同。惟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」,较之「上德无为而无不为」,于义为优。盖太上下知有之,故不为而成也,五十七章所云「我无为而民自化」是也。「无为」与「无以为」似无所区别,然而「无为而无以为」与「无为而有以为」则区别甚大。傅、范本下句「下德为之而无以为」,较以碑本「下德无为而有以为」,傅、范本「下德」与「上仁」句无别,「下德为之而无以为」与「上仁为之而无以为」二句全同,于理安乎?毕沅曰:「『无』,河上公、王弼作『有』。案应作『有』,或奕本传刻误。」毕说是也。且「上德为之而无以为」,范云:「韩非同古本。」今韩非无此句,非韩非无之,经文固无是也。   马其昶曰:案「无为」旧作「为之」,误同「上义」句,傅本又误同「上仁」句,注家强为之说,皆非是,今为正之。德有上下,其无为一也。以其不失德,故虽无为之中,而仍有以为。   谦之案:马说是也。六十三章曰:「为无为。」无为而有以为也。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,上义为之而有以为。   谦之案:上文以「无为」为主,分别「无以为」与「有以为」;上德「无以为」,下德「有以为」。此文以「为之」为主,分别「无以为」与「有以为」;上仁「无以为」,上义「有以为」。范本同此,傅本「上义」作「下义」,误。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,则攘臂而仍之。   毕沅曰:「仍」,王弼作「扔」。案说文解字:「仍,因也。」扔亦因也,夏时有扔氏是此字。   谦之案:御注、遂州、邢玄、景福、庆阳、磻溪、楼正诸石本,严遵、傅奕、柰卷、室町、顾、彭诸本,皆作「仍」,范本作「扔」,作「扔」是也。广雅曰:「扔,引也。」,广韵曰:「扔,强牵引也。」「扔」与「仍」音义同,但「扔」字从手,与攘臂之义合。范曰:「揎袖出臂曰攘。『扔』字,王弼与古本同,世本作『仍』,今从古本。」 故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   刘师培曰:案韩非解老篇云:「故曰:『失道而后失德,失德而后失仁,失仁而后失义,失义而后失礼。』」据此文观之,则王本、河上本均脱四「失」字。   马叙伦曰:后汉书崔骃传注引无四字,朱穆传注引有。辅行记一之三引更有「失礼而后智,失智而后信」两句,然各本及庄子知北游篇引并同此,又譣义亦不当有此两句及四「失」字。 夫礼者,忠信之薄,而乱之首。   严可均曰:「忠信之薄」,御注作「之簿」,下「不处其薄」亦然。   罗振玉曰:「首」下,景福本有「也」字。   谦之案:傅、范本、室町本亦有「也」字。李翘曰:「庄子知北游篇引云『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』,误合下为一句。」   宋翔凤曰:老子着书以明黄帝自然之治,即礼运篇所谓「大道之行」,故先道德而后仁义。孔子定六经,明禹、汤、文、武、周公之道,即礼运所谓「大道既隐,天下为家」,故中明仁义礼知,以救斯世。故黄、老之学与孔子之传,相为表者也。又曰:「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」,按此言世风之日漓也,道德仁义递降,而以礼为治民。三千三百皆所以约束整齐其民,由忠信之既薄,而礼为治国之首。乱,治也。老子言礼,故孔子问礼。   谦之案:宋说辨矣,然未明学术源流,以「乱」训「治」。证之经文六十四章「治之于未乱」,则「治」「乱」对文,此处不应独训「治」。老子盖知礼而反礼者也,故曰:「处其厚,不处其薄。」 前识者,道之华,而愚之始。   谦之案:韩非解老作「前识者,道之华也,而愚之首也」。「前识」二字,严遵本作「前职」,注:「预设然也。」据注知「职」为误字。「愚之始」,傅本「始」作「首」,王弼注「道之华而愚之首」,是王本当亦作「首」。范、柰卷作「始」。又礼记曲礼正义引云:「礼者忠信之薄,道德之华,争愚之始。」   易顺鼎曰:按所引「道」下有「德」字,「愚」上有「争」字。窃谓「愚」当作「遇」,即书盘庚「暂遇奸宄」之「遇」,又即淮南「偶○智故」之「偶」。吕氏春秋勿躬篇「幽诡愚险之言」,王氏经义述闻以为「愚」即「遇」。「愚」、「遇」古字通用,知此书亦然矣。愚之始,即邪伪之始也。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,居其实不居其华。故去彼取此。   严可均曰:河上作「处其厚不居其薄,处其实不居其华」。王弼亦然。   谦之案:诸河上本有异同。一河上本下两句并作「居」,室町本、傅、范本四句皆作「处」,孙盛老子疑问反训引同。范应元曰:「韩非、严遵同古本。一本下两句『处』作『居』。」毕沅曰:「王符潜夫论作『不居其薄』,与王弼本同。朱穆崇厚论引上二句作『处』,下二句作『居』。」又「故去彼取此」,严本无「故」字,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此石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无韵。奚侗:首、始韵,薄、华韵。  李赓芸曰:按薄与华韵,首与始韵。古读华如敷。公羊哀四年「蒲社灾」,谷梁、左氏皆作「亳社」。礼记郊特牲「薄社北牖」,释文云:「本又作亳。」是「蒲」即「亳」之证也。邓廷桢曰:薄、华为韵。华古音读若荂,鱼、虞部字。薄从溥声,则鱼、虞部之入声也。   右景龙碑一百二十九字,敦煌本,河、王本同,傅本一百三十一字,范本一百三十三字。河上题「论德第三十八」,王本题「三十八章」,范本题「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」。     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   谦之案:「宁」字,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「宁」,今据原碑文改正,下同。 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,万物得一以生,   严可均曰:「万物」,各本作「万物」。   罗振玉曰:敦煌戊本无此句。   谦之案:景福本、范本「万」亦作「万」。又陈碧虚曰:「严君平本无『万物得之以生』,并下文『万物无以生将恐灭』十四字。」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。   严可均曰:「天下正」,御注、王弼作「下贞」。   范应元曰:贞,正也。王弼、郭云同古本。一本「贞」作「正」,亦后人避讳也。河上本作「侯王」。   谦之案:傅、范本、柰卷作「王侯」,群书治要、孙盛老子疑问反讯、晋书裴楷传、书钞一四九引并作「贞」,严遵、河上、顾欢、景福、楼正、庆阳、磻溪、室町及玉篇「一」字下引均作「正」,遂州本作「政」。中都四子本此句作「以天下为正」。   王念孙曰:河上本「贞」作「正」,注云:「为天下平正。」念孙案:尔雅曰:「正,长也。」吕氏春秋君守篇「可以为天下正」,高注曰:「正,主也。」「为天下正」,犹洪范言「为天下主」耳。下文「天无以清」,「地无以宁」,即承上文「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」言之。又云「侯王无以贵高」,「贵高」二字正承「为天下正」言之,是「正」为君长之义,非平正之义也。王弼本「正」作「贞」,借字耳。   东条一堂曰:「为天下贞」,按「贞」一本作「正」,与注乖。下同。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「正」。   彭耜曰:「诸本贞作正,避庙讳。」   易顺鼎曰:「贞」或作「正」,古字通用。王氏读书杂志谓此「贞」为借字,似未尽然。易「贞胜者也」,韩注引老子曰:「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。」王弼周易略例:「制天下之动者,贞夫一者也。」邢注引老子亦作「贞」。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引亦作「贞」。是「贞」为本字。   劳健曰:「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」,「贞」字景龙、景福作「正」,开元、傅、范与诸王本皆作「贞」。范注:「贞,正也。一本作正,后人避讳也。」按道藏御注、御疏本原作「正」,疏云:「本或作贞字,贞即正也。」开元石刻乃改从「贞」,范云「后人避讳」,非也。又此章凡「侯王」字,傅、范亦作「王侯」,非也。诸唐本、诸王本、河上本皆作「侯王」,与「贞」字自谐句中韵。   谦之案:作「贞」是也。易系辞曰:「天下之动,贞夫一者也。」又曰:「言致其一也。」老子此章言「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」下,傅、范及释文下有「其致之一也」,与易义均合。又柰卷及大阪图书馆旧钞本,均作「天下贞」,狩野直喜谓:「河上公本亦有作『贞』者,盖自宋刻避帝讳改『贞』作『正』。」今证之以景龙碑文,知「贞」「正」二字古通用,而避讳之说亦非。 天无以清,将恐裂;地无以宁,将恐发;   谦之案:碑文与罗卷此均作「无」,不作「无」,为变例。武内法京敦乙本作「无」。又庄子至乐篇:「天无为以之清,地无为以之宁。」语意本此。   刘师培曰:「发」读为「废」。说文:「废,屋顿也。」淮南子览冥训「四极废」,高注:「废,顿也。」左传定三年「废于炉炭」,杜注:「废,坠也。」顿坠之义,与倾圮同。恐发者,犹言将崩圮也,即地倾之义。「发」为「废」字之省形。   蒋锡昌曰:刘说是。庄子列御寇「先生既来,曾不发药乎」,释文:「发,司马本作废。」列子黄帝篇引作「废」。又缮性「非藏其智而不发也」,御览逸民部引作「废」。左传哀十一年疏引竹书纪年云:「梁惠王废逢忌之薮以赐民。」汉书地理志引作「发」。均其证也。「发」「废」双声,故可通用。此言天无以清将恐裂,地无以宁将恐废也。 神无以灵,将恐歇;谷无以盈,将恐竭;   毕沅曰:「竭」,河上公、王弼并作「歇」,案应作「竭」。   谦之案:河上公、王弼并作「竭」,上句作「歇」,毕误校。「歇」,说文:「息也。一曰气越泄也。」广雅释诂二:「歇,泄也。」七发:「精神越泄,百病咸生。」「竭」借为「渴」,「渴,尽也,从水,曼声。」尔雅释诂:「涸,渴也。」经传多以「竭」为之,是竭有涸尽之义。周语「伊、洛竭而夏亡」,注:「涸也。」淮南说林:「渊泉不能竭。」本经:「竭泽而渔。」河上注此:「言谷当有盈缩虚实,不可但欲盈满无已时,将恐枯竭不为谷。」「竭」与「渴」同义,不必改字。 万物无以生,将恐灭;   罗振玉曰:敦煌本无此句。 侯王无以贵高,将恐蹶。   武内义雄曰:景、遂、敦三本「侯王」与上文合,下又同。景、遂二本「贵高」,敦本无「高」字,然下文「贵高」并称,有「高」字是。   罗振玉曰:敦煌本「贞」下有「而」字。   谦之案:此句疑有误文。诸河、王本、顾欢本、磻溪、景福、楼正、室町、柰卷句同此。范本作「王侯无以为贞,将恐溪」,高翿作「侯王无以贞而贵高,将恐蹶」,傅奕作「王侯无以为贞而贵高,将恐溪」,彭耜,赵孟俯同傅本,惟「王侯」作「侯王」。严遵同彭本,惟「无以为贞」作「无以为正」。皆川愿老子绎解又与严遵同。   刘师培曰:案上文「天无以清」,「地无以宁」,「神无以灵」,「谷无以盈」,「万物无以生」,均承上「以清」、「以宁」、「以盈」、「以生」言,惟此句「无以贵高」与上「以为天下贞」不相应,疑「贵」即「贞」字之讹。「贵」、「贞」形近,后人据此节王注有「清不足贵」诸文,遂改「贞」为「贵」,又疑「贵高」并文,与下「贵高」二语相应,遂于「贵」下增「高」字,实则「贵」当作「贞」,「高」乃衍文也。   易顺鼎曰:当作「侯王无以贞,将恐蹶」,「贞」误为「贵」。后人见下文「贵以贱为本,高以下为基」二句,以为承上文而言,妄于「贵」下又加「高」字,遂致踵讹袭谬,而义理不可通矣。   谦之案:「将恐溪」,诸王本「溪」作「蹶」。说文:「蹶,僵也,从足,厥声。一曰跳也,亦读若。」广韵:「蹶,失脚也,僵也,亦作溪。」广雅释诂三:「溪,败也。」吕览慎行「小人之行,不溪于山」,注:「溪踬颠顿也。」荀子成相「国乃溪」,注:「颠覆也。」「侯王无以贞,将恐溪」,言侯王无以为贞,将恐颠覆失其位也。治要引作「溪」,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亦作「溪」。 故贵以贱为本,高以下为基。   严可均曰:「高以下为基」,御注脱「为」字,河上「高」下有「必」字。   宇惠曰:齐策「贵以」「高以」上并有「虽」字。   谦之案:景福、室町、柰卷、顾欢诸本及淮南道应训、群书治要、意林引二「以」上均有「必」字。淮南原道训:「是故贵者必以贱为号,而高者必以下为基。」语亦本此。 是以侯王自谓孤、寡、不毂,   严可均曰:「不毂」,王弼作「不谷」。河上云:「不毂,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。」四十二章「不毂」亦然。   谦之案:「侯王」,傅、范作「王侯」,文选雪赋注引作「王公」。「自谓」,景福本「谓」作「曰」,彭耜、范应元、赵孟俯、室町、柰卷及治要引作「称」。   易顺鼎曰:按「自谓」当作「自称」。四十二章云:「人之所恶,唯孤、寡、不谷,而王公以为称。」则此亦必作「称」也。淮南高注正作「称」,文选邱希范与陈伯之书注引此作「王侯自称孤、寡、不谷」,皆其证。   洪颐烜曰:德经「是以侯王自谓孤、寡、不毂」,案礼记曲礼「于内自称曰不谷」,郑注:「谷,善也。」左氏僖四年传「岂不谷是为」,杜预注:「孤、寡、不毂,诸侯谦辞。」字皆作「谷」。列子天瑞篇「鹯之为布毂」,释文:「毂,本又作谷。」此「毂」为「谷」之借字,河上注读为「车毂」之毂,失之。   徐鼒曰:老子法:本章「是以侯王自谓孤、寡、不毂」,河上章句云:「不毂,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。」「道化」章「人之所恶,唯孤、寡、不毂,而王公以为称」,章句云:「孤、寡、不毂,不祥之名。」鼒谓「不祥」说是,「不能如车毂」之说乃是望文生义,非古训也。「毂」与「谷」通。诗正月「蔌蔌方有谷」,后汉书蔡邕传作「速速方毂」。列子天瑞篇「鹯之为布毂」,释文云:「本又作谷。」吕览观表篇「卫右宰谷臣」,文选刘孝标广绝交论注作「毂臣」。盖音近假借之字也。按「毂」之言善也,郑注曲礼用之,言己之不善,谦词也。又「谷」之言禄也,高诱注淮南人间训用之,犹言不禄也,亦谦词也。又王弼本亦作「谷」。   谦之案:孤、寡、不谷,谦辞是也。吕览君守篇「君名孤、寡,而不可障壅」,高注:「孤、寡,人君之谦辞也。」碑本「不谷」作「不毂」,「毂」,此借为「谷」。后汉书蔡邕传「速速方毂」,注:「毂,禄也。」按谷亦禄也,知「不毂」即「不谷」。惟谷虽训禄,而不谷非即不禄义,此为方言,犹言仆也。章炳麟曰:「自称曰仆,本是臣仆,亦兼短义。王侯谦以自称不谷,『不谷』即『仆』之合音。淮南人间训注:『不谷,不禄也。』此为望文生训,古人死言不禄,不应以此自称。」说详于新方言。 此其以贱为本耶非?   严可均曰:「非」,各本作「非乎」。   谦之案:「此其」,御注、邢玄、庆阳、磻溪、楼正、景福、顾欢、彭耜、高翿、赵孟俯均同此石。傅、范作「是其」,严遵作「唯斯」,诸河、王本作「此非」。范应元曰:「王弼同古本,河上公作『此非以贱为本邪,非乎』,今从古本。」知范所见王本「非」作「其」。又「耶」字,敦煌本、严遵本作「与」,顾欢、傅、范作「也」,遂州本同此石。「非」,范作「非欤」,景福作「悲乎」,敦煌本作「非也」。   谦之案:作「其」是也。此经文中用楚方言。蒋锡昌曰:「按史记高祖纪『其以沛为朕汤沐邑』,集解引风俗通:『其者,楚言也。』老子楚人,当用楚言。五十八章『其无正』,犹言『无正』也。七十七章『其不欲见贤』,犹不欲见贤也。『是其以贱为本也,非欤』,犹言是以贱为本也非欤也。」 故致数车无车。   严可均曰:御注、王弼作「数舆无舆」,苏灵芝书上「舆」作「与」,误也。   谦之案:两「车」字,河上、顾欢、景福、室町、柰卷同此石,严遵、敦煌本作「舆」。严「致数舆」作「造舆于」,敦本句末有「也」字。法京敦乙本上之「车」作「与」,下之「车」作「誉」,与苏灵芝御注本同。遂州、傅、范上下均作「誉」。范应元曰:「王弼同古本,河上公作『数车无车』。」今案诸王本作「舆」,道藏王本作「誉」,与范说同。又道藏王本与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本引王弼注亦作「故致数誉,乃无誉也」。案作「誉」是也。两「车」或「舆」,皆「誉」之讹,「誉」「与」古通,「誉」书为「与」,误为「舆」、为「车」,苏灵芝书与法京敦乙本皆其证也。「数车无车」,诸说纷纭。李道纯曰:「诸家解不通,予谓数车之各件,无一名车者,喻我是一身,无一名我也。成玄英曰:『舆,车也,箱、辐、毂、辋,假合而成,徒有车名,数即无实。五物四大,为幻亦然。所以身既浮处,贵将安寄?』」李贽曰:「今夫轮、辐、盖、轸、衡、轭、毂、,合而成车,人但见有此数者,曷尝有车哉?然而名之曰车,而不曰轮、辐、盖、轸、衡、轭、毂、也。」谦之案:二李皆佛说也,现存巴利文之弥兰王问经与东晋失译之那先比丘经,即为明证。    「那先问王:『言名车,何所为车者?轴为车耶?』王言:『轴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辋为车耶?』王言:『辋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辐为车耶?』王言:『辐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毂为车耶?』王言:『毂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辕为车耶?』王言:『辕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轭为车耶?』王言:『轭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舆为车耶?』王言:『舆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扛为车耶?』王言:『扛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盖为车耶?』王言:『盖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合聚是诸材木,着一面宁为车耶?』王言:『合聚是诸材木,着一面不为车也。』那先言:『假令不合聚是诸材木,宁为车耶?』王言:『不合聚是诸材木,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音声为车耶?』王言:『音声不为车。』那先言:『何所为车者?』王便默然不语。那先言:『佛说之,如合聚是诸材木,用为车,因得车。人亦如是。合聚头、面、耳、鼻、口、颈、项、肩、臂、骨肉、手足、肝、腑、心、脾、肾、肠、胃、颜色、声响、喘息、苦乐、善恶,合聚名为人。』王言:『善哉!善哉!』」   自佛教流入中国,于是而有「数车无车」之说。作「车」、作「舆」,义虽可通,然非老子之言也甚明。   高延第曰:「至誉无誉」,河上本作「致数车无车」,王弼本、淮南子道应训作「致数舆无舆」,各为曲说,与本文谊不相附。陆氏释文出「誉」字,注:「毁誉也。」是原本作「誉」。由「誉」讹为「舆」,由「舆」讹为「车」,后人反谓释文为误,非也。庄子至乐篇「至誉无誉」,下又云「天无为以之清,地无为以之宁」云云,正引此章语,尤可证。   罗运贤曰:案「誉」,毁誉也。吴澄本「舆」作「誉」,焦氏考异「舆」古本作「誉」,盖「誉」字于义始通。疑此文本作「致数与无与」,与「誉」古通(射义郑注「誉或为与」)。数,计也;数誉无誉,言计誉反无誉也。侯王自谓孤、寡、不谷,此不计誉矣,而誉自归之,然则计誉无誉甚明。淮南说山训「求美则不得美,不求美则美矣」,注:「心自求美则不得美名也,而自损则有美名也,故老子曰『致数舆无舆』也。」(文虽作「舆」而以美名为释,知其读为誉也。)颇识此意。 不欲琭琭如玉,落落如石。   严可均曰:「落落」,王弼作「珞珞」。   罗振玉曰:敦煌本作「禄禄」、「落落」。   谦之案:「琭琭」,景福本作「渌渌」,严遵、傅奕本作「碌碌」。「落落」,御注、遂州、邢玄、庆阳、磻溪、楼正、室町、柰卷、严遵、河上、顾欢、彭、范、赵同此石,景福作「硌硌」。又二「如」字,傅、范并作「若」。毕沅曰:案古无「琭」、「碌」、「珞」三字,「硌」应作「落」。广韵以「公等录录」为「○○」。说文解字云:「○,随从也。」广韵是应用之欤?   洪颐烜曰:案「琭琭」犹录录。广雅释训:「逯逯,众也。」说文:「○,随从也。」并通用字。王本:「贵物以多而见贱。落落,石坚貌。石本贱物,以坚而自贞,是以两不欲也。」晏子春秋内篇问下:「坚哉石乎!落落,视之则坚,无以为久,是以速亡也。」即此义。   高延第曰:「琭琭」,史记平原君传作「录录」,后汉冯衍传作「碌碌」,注:「碌碌为人所贵,落落为人所贱。」河上注以「琭琭喻少,落落喻多」,王弼以为一琭琭珞珞,体尽于形」。王逸九思注:「硌硌,长而多有貌也。」以上诸解,皆与本文义不合。且证以毛遂讥十九人曰:「公等录录,因人成事者也。」萧何世家:「录录未有奇节。」(注:「录录犹鹿鹿。」)荀悦汉纪王仲翁讥萧望之曰:「不碌碌,反抱关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