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校释 - 第 14 页/共 25 页

严可均曰:御注作「是以知无为之有益益」,河上、王弼有「之」字,不重「益」字。魏稼孙曰:严举御注「之」字「益」字,失校御注「是」上「吾」字。   罗振玉曰:景龙本、敦煌本均无「吾」字、「之」字。   谦之案:诸河、王本均作「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」,景福、室町、范本同,「无」作「无」。顾欢作「吾是以知无为有益」,彭耜作「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也。」 不言之教,无为之益,天下希及之。   谦之案:傅本「希」作「稀」,下有「矣」字。范本、景福本「无」作「无」。此所云即七十章「吾言甚易知,甚易行;天下莫能知,莫能行」之旨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无韵。高本汉、奚侗:坚、间为韵。按坚,真部,间,元部,此元、真通韵。薛蕙曰:「坚犹刚强,不曰刚曰强,变文韵也。」   右景龙碑三十八字,敦煌本三十七字,河、王本三十九字,傅本四十四字,范本四十二字。河上本题「遍用第四十三」,王本题「四十三章」,范本题「天下之至柔章第四十三。」     四十四章 名与身熟亲?身与货熟多?得与亡熟病?   谦之案:「熟」,各本作「孰」,「孰」,「熟」古通用。「亡」字,李道纯、张嗣成作「失」,马叙伦曰:「后人妄改也,亡与病韵。」「孰多」之「多」训重。奚侗曰:「说文:『多,重也。』谊为『重迭』之重,引申可训为『轻重』之重。汉书黥布传『又多其材』,师古注:『多犹重也。』」 是故甚爱必大费,多○必厚亡。   严可均曰:「是故甚爱」,河上无「是故」。   谦之案:景福、柰卷、室町、顾欢均无,诸王本、敦、遂及韩诗外传九引有。吕氏春秋侈乐篇高注引老子曰:「多藏厚亡。」碑本「○」即「藏」字之别构。 故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长久。   严可均曰:「故知足」,各本无「故」字。   罗振玉曰:此句之首,景龙本、敦煌本皆有「故」字。   谦之案:遂州、严本亦有「故」字。又罗卷「辱」作「厚」,误。   李翘曰:韩诗外传九引老子自四十四章至四十六章止,中文字稍有不同。「知足不辱」句,淮南道应训引同。汉书疏广传:「受曰:『吾闻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功遂、身退,天之道也。』」后汉书张霸传引一句同。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」,韩非子六反篇引二句同,淮南子人间训引三句同,惟「长」作「修」,淮南书讳父名也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身、亲韵(真部),货、多韵(歌部,货,平声),亡、病韵(阳部,亡,平声、病音旁)。爱、费韵(脂部,爱音懿),藏、亡韵(阳部),足、辱韵(侯部),止、殆、久韵(之部)。姚文田分足、辱为一韵(六屋入声),止、殆、久为一韵(四之上声)。邓廷桢:「久」字无韵,云:「以上七句,皆本句五字四字中自为韵,如诗『于嗟乎驺虞』,『日居月诸』之例。」江有诰曰:「货」,呼卧切。按古有平声,当与戈部并收。老子立戒篇「身与货孰多」为句中韵,「不贵难得之货」与过为协(唐韵四声正三十九过)。又曰:「病」,皮命切。按有平声,读皮羊切,当与阳部并收。老子立戒篇「得与亡孰病」,亡、病为句中韵(四十三映)。  又古韵总论曰:古人有一句一转韵而韵在句中者,如老子「名与身孰亲」七句,「我无为而民自化」四句。  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引此章曰:身、亲、货、多、亡、病、爱、费、藏、亡、足、辱、止、殆、久,皆句中韵也。   右景龙碑本四十字,敦煌本同,河上本三十七字,王、傅、范本三十九字。河上本题「立戒第四十四」,王本题「四十四章」,范本题「名与身孰亲章第四十四」。     四十五章 大成若,其用不弊。   谦之案:「」,各本作「缺」,意林卷一引经及河上公注均作「鈌」,宋刊河上本作「」。马叙伦曰:「『鈌』『』并『缺』之讹,六朝俗书『缶』旁与『垂』旁往往相乱。『缶』写成『○』,因复误为『金』也。」「弊」字,傅奕、彭、赵及韩诗外传九均作「敝」。韵会小补曰:「敝,笔别切,老子云云。」是方日升所见本作「敝」。毕沅曰:「『敝』,河上公、王弼作『○』。」是毕所见河、王本作「○」。今诸河、王本皆作「弊」,同此石。 大盈若冲,其用不穷。   谦之案:敦煌、遂州、傅、范本及文选魏都赋注、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诗注、一切经音义五一「盈」均作「满」。傅、范「冲」作「盅」。范应元曰:「『大满若盅』,郭云、王弼同古本。」是范所见王本亦作「满」。   案作「盈」是也。「满」字以避汉惠帝讳而改(蒋锡昌说)。各本作「盈」,「盈」字是故书(马叙伦说)。「冲」,从傅、范本作「盅」,是也。字亦作「冲」。准南原道「冲而徐盈」,注:「虚也。」此「大盈若冲」,即大盈若虚也。   又案「大盈」与上文「大成」相对成文,「成」即「盛」字。盛与盈皆从皿,为饮食用古器物。马叙伦曰:「案『成』为『盛』省。说文曰:『盛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。』引申谓器曰盛,礼丧大记『食粥于盛』是也。此文『盛』『缺』相对。说文:『缺,器破也。』」谦之案「盈」亦器也,说文:「○,满器也,从皿○。」引申谓满贮为盈。「大盈若冲」,「冲」宜作「盅」,说文皿部:「○,器虚也,从皿,中声。老子曰:『道盅而用之。』」器虚对器满而言,言大盈之器,有如虚中之器,则其用不穷也。 大直若屈,   谦之案:诸河、王本同,傅、范「屈」作「诎」。罗卷「直」作「真」,误。   范应元曰:诎音屈,枉曲也。太史公司马谈同古本。   马叙伦曰:各本及淮南道应训、后汉书荀爽传注引并作「屈」。说文:「屈,无尾也。」「诎,诘诎也。」「,头颉也。」「○,蛣○也。」是诘诎为屈曲之义。古书「屈申」字亦多用「诎」。又案此下当有「其用不屈」一句。   孙诒让曰:案韩诗外传九引老子「屈」亦作「诎」,与傅本正同,「大巧若拙」句在「大辩若讷」下,下又有「其用不屈」四字。以上文「其用不弊」、「其用不穷」二句例之,则有者是也。韩所据者,犹是先秦、西汉古本,故独完备。魏、晋以后本皆捝此句矣。 大巧若拙,大辩若讷。   罗振玉曰:「讷」,敦煌本作「吶」。   谦之案:李道纯本、楼正本「辩」作「辨」。庄子胠箧引「大巧若拙」句,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,并与此同。韩诗外传九引作「大辩若讷,大巧若拙,其用不屈」,牟子理惑论引作「大辩若讷,大巧若拙」,二句倒置。   易顺鼎曰:道德指归论大成若缺篇「大巧若拙」下又云「是以赢而若诎」,疑所据本有「大赢若诎」一句,无「大辩若讷」一句。 躁胜塞,静胜热,   魏稼孙曰:「躁胜塞」,御注「塞」作「寒」,严失校。   谦之案「塞」,诸本作「寒」,此误字。「静」,傅本作「靖」,下同。又「躁」字,马叙伦曰:「『躁』,说文作『躁』,疾也,今通作『躁』。此当作『燥』。」案:马说是也。释名:「躁,燥也,物燥乃动而飞扬也。」释言语:「燥,焦也。」说文:「燥,干也。」严遵道德指归论大成若缺篇曰:「故阴之至也,地裂而冰凝,清风飂冽,霜雪严凝,鱼鳖蛰伏,万物宛拳。当此之时,一处温室,临炉火,重狐貉,袭毳绵,犹不能御也;及至定神安精,动体劳形,则是理泄汗流,捐衣出室,暖有余身矣。」此以「动体劳形」释「躁」字,虽有见地,然欲以此说明「处温室,临炉火,重狐貉,袭毳绵」,不足以胜寒,则与常识所见不同,此盖误于以「躁」为「躁」之说。实则「躁」者燥也,「燥」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,正指炉火而言。诗汝坟释文曰:「楚人名火曰燥,齐人曰毁,吴人曰。」老子楚人,故用「躁」字。「躁胜寒」与「静胜热」为对文。「静」与「」字同,楚辞「收潦而水清」,注作「」。说文:「,从水,静声。」意谓清水可以胜热,而炉火可以御寒也。 清静以为天下正。   严可均曰:「以为天下正」,各本无「以」字。   谦之案:景福、邢玄、室町、顾欢、傅、范本均有「以」字。范「清」上有「知」字,云:「古本有『知以』二字。」「清静」,严本与文选扬雄解嘲注引作「能清能静」。「正」,遂州本作「政」,敦煌本作「正」,不作「政」,武内误校云:「敦、景、遂三本作『政』。」马叙伦曰:各本及文选东征赋注引作「清静为天下正」。   譣河上注曰:「能清能静,则为天下长。」是河上作「能清能静,为天下正」。成疏曰:「清虚宁静,可以自利利他,以正治邪,故为天下正。」则成作「清静以为天下正」。史记老子传曰:「李耳无为自化,清静自正。」盖节文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缺、敝韵(祭部,敝音蹩),冲、穷韵(中部),屈、拙、讷、热韵(脂、祭通韵,屈音缺,拙协音棁,讷协奴月反)。静、正韵(耕部)。邓廷桢:缺、弊韵,云:「『弊』音在祭部,『缺』则祭部之入声也。」谦之案:姚文田与江同,邓廷桢、高本汉、奚侗、陈柱均不以「热」字为韵。  李道纯曰:「弊」协韵作「鳖」。  顾炎武唐韵正十六屑:「缺」去声则苦惠反,亦作「」。老子:「大成若,其用不○。大盈若冲,其用不穷。」  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,敦煌本、河、王本四十字,傅、范本四十二字。河上本题「洪德第四十五」,王本题「四十五章」,范本题「大成若缺章第四十五」。     四十六章 天下有道,却走马以○;天下无道,戎马生于郊。   罗振玉曰:「粪」,敦煌本作「○」,乃「粪」之别构。   谦之案:碑本同。又罗卷「戎」误作「我」,罗失校。「粪」,傅本作「播」。毕沅曰:「『粪』『播』古字通用。」玉篇:「播,种也。」疑老子此处或有播种之义。   彭耜曰:「朱文公本『粪』下有『车』字,谓以走马却粪车也。顷在江西见有所谓粪车者,方晓此。」吴澄曰:「『粪』下诸家并无『车』字,惟朱子语录所说有之,而人莫知其所本。今按张衡东京赋云『却走马以粪车』,是用老子全句,则后汉之末,『车』字未阙,魏王弼注去衡未远,而已阙矣。盖其初偶脱一字,后人承舛,遂不知补。车、郊协韵,阙『车』字则无韵。」谦之案:车、郊无韵,说见下。   易顺鼎曰:按文子精诚篇云:「惟夜行者能有之,故却走马以粪,车轨不接于远方之外。」或以「车」字连上读,亦可为吴说作证。然淮南览冥训云:「故却走马以粪,而车轨不接于远方之外。」「粪」下有「而」字,则「车轨」当连读矣。高注云:「『却走马以粪」,老子词也,止马不以走,但以粪粪田也。一说:国君无道,戎马生于郊,无事走马以粪田也,故兵车之轨不接远方之外。」淮南有许慎、高诱两注,此一说疑许注,而与高义同。东京赋薛综注亦引老子「却走马以粪」,是汉末传老子者皆无「车」字,张衡殆误读文子与!王弼「以粪田」,正用旧义也。车、郊音亦相远,吴氏以为协韵,尤所未详。又按文子自然篇云:「足迹不接于诸侯之境,车轨不结于千里之外。」是「车轨」连读无疑矣。何氏焯读书记谓文子作「粪车」,李注偶未引及,非也。   谦之案:张景阳七命注引王弼曰:「天下有道,修于田而已,故却走马以粪田。」又汉书西域传颜师古注:「老子德经曰:『天下有道,却走马以为粪。』」疑「粪」字或上有「为」字,或下有「田」字,此与「粪车」同为误引无疑。韩非解老、喻老引经文。与此石同。   又案盐铁论未通篇曰:「当此之时,却走马以粪。其后师旅数发,戎马不足,牸牝入阵,故驹犊生于战地也。」此以军中所用之戎马不足,牝马上阵为言,当为老子之古义。 罪莫大于可欲,祸莫大于不知足,○莫大于欲得。   严可均曰:「罪莫大于欲得」,王弼无此句。   罗振玉曰:景龙、御注、敦煌、景福四本均有「罪莫大于可欲」句,释文河上本亦有此句。又「大」字,敦煌本作「甚」。   谦之案:广明、庆阳、磻溪、楼正、遂州、柰卷、室町、高、顾、彭、傅、范均同此石。惟傅、范本第三句作「咎莫憯于欲得」,遂州、顾欢「大」作「甚」。韩诗外传九引首句「可欲」作「多欲」,吴澄本第三句在第二句上。又「○」乃「咎」之别构,与第九章同。   俞樾曰:按河上本此句之上,有「罪莫大于可欲」一句,据韩非子解老篇则此句当有。惟韩子作「祸莫大于可欲」,误也。其上文曰:「夫上侵弱君,而下伤人民者,大罪也。」则本是「罪」字明矣。刘师培曰:俞说是。韩非子解老篇「祸」字涉上文「君祸」而讹。又喻老篇亦引此三语,正作「罪莫大于可欲」。且承上文「以名号为罪,以城与地为罪」言,则老子本文作「罪」明矣。惟韩非子解老、喻老二篇引「咎莫大于欲得」句,「大」均作「憯」,解老篇「得」又作「利」。又解老篇此语上文云「苦痛杂于肠胃之间则伤人也憯,憯则退而自咎」,即释此「憯」字之义也。「憯」与「痛」同,犹言「祸莫痛于欲得」也。老子古本亦必作「憯」,傅本犹然。今本作「大」,盖后人以上语「大」字律之耳。至于解老篇「得」作「利」,则涉上文「欲利」而讹,顾千里识误谓仍当作「得」,是也。   谦之案:「大」作「憯」,是也。「憯」与「甚」通。敦、遂本作「甚」、傅、范本作「憯」。范曰:「憯音惨,痛也。」毕沅曰:「河上公、王弼『憯』字亦作『大』,韩非作『咎莫憯于欲利』,李约『憯』作『甚』。说文解字:『憯,痛也。』古音甚,憯同。」   马叙伦曰:成疏、罗卷作「甚」。成疏曰:「其为咎责,莫甚于斯。」是成亦作「甚」。「甚」借为「憯」,声同侵类。说文「○」重文作「○」,是其例证。 故知足之足,常足。   严可均曰:「常足」,御注、王弼作「常足矣」。   罗振玉曰:敦煌本无「故」字、「矣」字。   谦之案:严遵本亦无「故」字,遂州本无「矣」字,韩诗外传引有。司马光本无「之足」二字。韩非喻老引「知足之为足矣」,文选东京赋注引「知足常足」。案「足」字从止,即「趾」字,故义为止。易「鼎折足」,郑注:「无事曰趾,陈设曰足。」汉书五行志:「足者止也。」二十八章「常德乃足」,河上注:「止也。」   刘咸炘曰:「知止即知反。经屡言知足,即知止,知止谓保富贵也,相对往来皆不常久,必反乃为常,乃能久。」常久,实老子之宗旨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无韵。姚文田:欲、足韵(六屋入声)。邓廷桢、奚侗同。高本汉、陈柱:欲、足、得、足韵。案吴澄云:「『粪』下有『车』字,车、郊协韵。」车,鱼部,郊,霄部,易顺鼎谓车、郊音亦相远,是也。魏源老子本义曰:「『静胜寒』三句,或谓此当属下章,盖正、粪为韵,而有道却走马,即清静治天下之效也。姑存其疑。」案正、粪为韵,更所未详。此章以道、郊为韵。道,幽部,郊,霄部,此幽、宵通韵,与四十章笑、道为韵同例。  吴棫韵补入声一屋:「得」,得失。老子:「罪莫大于可欲,祸莫大于欲得。」易林:「入市求鹿,不见头足;终日至夜,竟无所得。」  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,敦煌本四十三字,河上本四十四字,王本三十九字,傅、范本四十五字。河上本题「俭欲第四十六」,王本题「四十六章」,范本题「天下有道章第四十六」。     四十七章 不出户,知天下;   罗振玉曰:景福本「户」下及下句「牖」下,均有「以」字。   谦之案:柰卷、室町及淮南道应训、文子道原篇、治要、意林引与景福本同。又文子精诚篇、下德篇引「户」下有「以」字,淮南主术训、后汉书张衡传注、文选思齐赋注、韩诗外传三引有「而」字。吕氏春秋君守篇引作「不出于户而知天下」,傅、范本作「不出户,可以知天下」,韩非子喻老作「不出于户,可以知天下」。又淮南主术训:「人主者,以天下之目视,以天下之耳听,以天下之智虑,以天下之力争。」盖即「不出户,知天下」之古义。 不窥,见天道。   罗振玉曰:景龙本、御注本「牖」作「」,「牖」之别体。   谦之案:罗卷「窥」作「窥」,缺「牖」字,「见天道」作「知天道」。御注、邢玄、庆阳、磻溪、楼正、河上、顾欢、彭耜、傅奕、高翿均作「窥」,同此石。诸王本、室町本作「窥」。又「牖」下,顾欢、室町本有「以」字,陆希声有「而」字。吕氏春秋君守篇引作「不窥于牖,而知天道」,文子精诚篇作「不窥于牖,以知天道」,傅、范本作「不窥牖,可以知天道」。又尸子处道篇引仲尼曰:「不出于户而知天下,不下其堂而治四方。」鬼谷子本经阴符七篇引:「不出户而知天下,不窥牖而知天道;不见而命,不行而至。」语亦本此。   毕沅曰:案韩非子作「不窥于牖,可以知天道。」说文解字曰:「窥,小视也。」「窥,闪也。」「闪,窥头门中也。」方言:「凡相窃视,南楚谓之窥。」沅以为穴中窃视曰窥,门中窃视曰窥,应用「窥」字。老子楚人,用楚语矣。韩非是。   谦之案:毕说是也。玉篇:「窥,相视也,与窥同。」字林:「窥,倾头门内视也,字亦作○。」任大椿字林考逸引汉孟郁修尧庙碑云「○极道之要妙」云云,据此知「窥」「○」二字通。又「窥」,说文:「小视也,从穴,规声。」与「窥」略同。易观「窥观利女贞」用「窥」,丰「窥其户」用「窥」,此当用「窥」。敦煌本作「窥」,与韩非喻老篇同,当从之。夏竦古文四声韵出「窥」字,引厉山木道德经本作○。 其出弥远,其知弥近。   严可均曰:「弥近」,各本作「弥少」。   谦之案:「弥」,傅本作「○」,「近」乃「少」字之误。「少」,傅、范本作「鲜」。范曰:「『鲜』字,韩非、王弼同古本。」又韩非喻老篇、淮南道应训、精神训、吕氏春秋君守篇引「远」下有「者」字。淮南精神训「故曰其出弥远者,其知弥少」,注:「以言夫精神之不可使外溢也。」王念孙云:「此十二字是引老子而释之,后人误以为注文,故改入注耳。」又吕氏春秋先己篇云:「不出于门户,而天下治者,其惟知反于己身者乎?」论人篇云:「太上反诸己,其次求诸人。其索之弥远者,其推之弥疏;其求之弥强者,失之弥远。」盖皆老子之变文。君守篇云:「故曰不出于户而知天下,不窥于牖而知天道,其出弥远者,其知弥少。」则虽不引老子,一见而知其是引老子而释之也。又案傅本作「鲜」,说文:「鲜,是少也。」朱骏声曰:「贾侍中说字亦作。易系辞郑本『故君子之道鲜矣』,虞本『鲜不及矣』,经传皆以『鲜』以『罕』为之。尔雅释诂:『鲜,罕也。』『鲜,寡也。』鲜、罕皆即此鲜字。」毕沅曰:「『鲜』,古『鲜少』字,诸本皆作少。」马叙伦曰:「案此当作『少』,『鲜』为俗字,少与道为韵。」 是以圣人不行而知,不见而名,不为而成。   谦之案:「不见而名」,韩非喻老及张嗣成本、危大有本均引「名」作「明」。武内义雄曰:「『名』乃『明』字之假借。」蒋锡昌曰:「『名』『明』古虽通用,然老子作『明』,不作『名』。二十二章『不自见故明』,五十二章『见小曰明』,皆『见』『明』连言,均其证也。此当据张本改。」今案:释名释言语:「名,明也。」「名」与「明」音义通,不必改字。又「不为」,河上本、姚孟俯本作「无为」,以上「不行」「不见」二连语证之,作「不为」是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户、下韵(鱼部),牖、道韵(幽部)。姚文田、邓廷桢:增、名、成韵。陈柱:牖、道、少韵,名,成韵。高本汉同。奚侗:远、为韵,行、明、成为韵。盖「少」本作「鲜」,「名」本作「明」,「不行而知」句,奚误改为「不知而行」也,「行」实际非韵。  顾炎武唐韵正卷九三十五马:「下」古音户,老子:「不出户,知天下。」「修之天下,其德乃普。」「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」「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其言下之,欲先民必以其身后之。」「善为士者不武,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不争,善用人者为之下。」陈第引魏了翁云:「六经凡下皆音户,舍皆音暑。不特六经,古音皆然。」  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,三十六字,敦煌本、河、王本同,傅、范本四十字。河上题「鉴远第四十七」,王本题「四十七章」,范本题「不出户章第四十七」。     四十八章 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,   谦之案:傅、范本二「日」上并有「者」字。范曰:「傅奕、严遵与古本有『者』字。」按今怡兰堂校刊严本无。「为学日益」与二十章「绝学无忧」,皆指学礼而言。庄子知北游篇:「礼者,道之华而乱之首也,故曰:『为道者日损。』」又后汉书六十六范升传,升奏议引:『颜渊曰:『博我以文,约我以礼。』孔子可谓知教,颜可谓善学矣。」下引老子曰:「学道日损。」以「学道」二字连,知有误文,惟以博文约礼为「学」,则为「学」之古义。 损之又损之,以至于无为。   严可均曰:「又损之」,河上、王弼无「之」字。   谦之案:敦煌、御注、景福、庆阳、磻溪、室町、高、顾、傅、范本及庄子知北游、治要、意林、文选东京赋注引均有「之」字。罗卷无「于」字,脱第一「损」字。严本无「以」字。 无为无不为。   严可均曰:「无不为」,各本「无」上有「而」字。   罗振玉曰:景龙本、敦煌本均无「而」字。   谦之案:严本脱首「无为」二字,「不」作「以」。遂州本第二「无」下有「所」字,顾本第二「为」下有「也」字,赵孟俯本有「矣」字。傅、范本「无为」下有「则」字。范曰:「『则』字,陈韶、王弼同古本。」又淮南道应训引作「漠然无为,而无不为也」,下释之曰:「所谓无为者,不先物为也;所谓无不为者,因物之所为。」 取天下常以无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