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法会元 - 第 342 页/共 361 页
诸神吏符使狱官而放鬼令走窜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承受指挥,依所限时刻昭报,如或法官未有寤寐,即於本司
左右四相处申说。违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高声对法官及设辞应对,并各依抗法律断罪。
诸神吏符使拒逆正法者,分形。
诸神吏符使,遣符勑水而不在旁祇候者,所差官将及当直神将符使,并各针决,降入北院卑下窠坐。如是差官司已行下指挥而神吏符使故违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遇法官牒上写不候印者,须火急奉行,不得以常日为例。违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,早晚两衙,及月一日十五日,须得列班唱喏。南院自列斑居左,北院自列班居右,不得差。违者,弹劾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遇法官须要严备狱器在前。违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遇法官飞斗而神吏倒持者,降入下班。
诸神吏符使遇法官下罩法,而网罗不坚密者,处斩。因而鬼神逃窜者,分形。或违时刻者,分形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见法官以巾顶指前,或以丁立,或以直视者,须得非法勘鬼神,及严备器械违者,针决,降入北院卑下窠坐差役。
诸神吏符使不得指挥而妄相唤其窠坐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被呼召而交相应对,或当直神吏而不在法官傍,而乱替应对者,并各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勘断鬼神情罪,无论轻重,限三日案具,回申法官。违者,徒三年。公案不具,并不带随行取禀者,处斩。有疑难先得取禀,不待临时藉口。
诸神吏符使勘断鬼神情罪,只得失入,不得从轻。违者,针决,降入卑小窠坐。故意从轻者,处斩。因而乞觅财物而务欲推托从轻者,分形。
诸神吏符使妄有放留鬼神而不取禀者,杖一百。乞觅财物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勘断鬼神而公案内令坐原赦者,处斩。仙官符使者,法官律定,审订而行,不得妄与原赦,如是果经天地原赦者,原定情罪。若赦前赦后并犯者,加一等。知赦而故意犯者,不赦。
诸神吏符使勘断山魈木客者,公案内下法须得加一等。违者,徒九年。
诸鬼神非用此律,但依常律。
诸神吏符使伺候法官出入,而行司妄放鬼神入行司者,处斩。诸神吏符使差出或参随法官出入,见山魑木客而不即时擒者,以邪神魔鬼之罪罪之。
诸神吏符使神差擒龙伏虎,而放令克害生民者,分形。
诸神吏符使妄示外神吏正法及行司事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被差访问邪神魔鬼克害生民,而不具实申者,针决,流二千里。受财赂而不具实者,分形。
诸神吏符使被法官出入,有城隍社令沿路土地等不迎送,而不申举者,针决,降入吏兵行伍窠坐。
诸神吏符使承受指挥前往他人家擒祟而妄起动人先祖者,杖一百。乞觅钱物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知法官有灾而不能解者,徒三年。伺候法官爨隙而为灾,反斗头聚议法官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侮文弄法,高下其手者,处斩。受鬼神情嘱而诺者,分形。
诸神吏符使转官迁职而不申谢者,针决,降入北院卑小差使,令其引重至远。
诸神吏符使被呼召吞食魔鬼邪神而不尽其妖炁者,杖一百。不为人吞收病炁者,同。
诸神吏符使被差放火镕铁流灌鬼神而不即具备者,杖一百,再三呼召而不备者,抗法律断。
诸神吏符使被差为病人回骸起死,拘留魂魄,而不火急宣力者,处斩。故意妄兴艰难者,分形。
诸神吏符使见法官身中三尸作病,九虫为殃,仰即诛治。逆者,流四千里。
诸神吏符使被法官申章奏表投状天曹,而故炁遏截,不解时即擒缚,送至天狱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被五岳四渎仙官正神具状,经行司称论事件,而不即时昭报法官者,针决。
诸神吏符使五岳四渎名山大川正神仙官申贺,法官报启奏书并躬亲诣谒,而不即时通报及昭报者,准前罪。
诸神吏符使被差寻骸骨精魅,而不依所在之处报应者,依弄法条治罪。
诸神吏符使勘断鬼神,而非其职分妄有论诉者,徒六年。是其职分而泄与非职分者,并各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若遇法官尽差他处屯驻者,须得验认法官花押印记,及询问法官信任之神,方得前往。违者,并各降三官。承受文字者,斩。
诸神吏符使虽被天牒差往它处屯驻,常日随卫精兵一千人,铁罩铁城,不得离去。违者徒九年,首领分形。
诸神吏符使参随法官拜进表章,各於天门外祇候,不得分散行伍。违者,各降一官。首领者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遇法官差使申奏文状关牒,沿路开拆,住滞时刻,揩磨污损者,处斩。
诸神吏符使天地赦日不得考打狱内鬼神及追捉事件。违者,处斩。木客山魈者非。
诸神吏符使见上天差官采访民间善恶及探法官所为,不得呈其恶簿。违者,徒七年。
诸神吏符使若听为犯非法律及律所不载者,仰法官量其轻重断罪。
生民
诸生民毁谤正法,背正向邪者,诛五代,见身万事不遂,父母妻子咸受其殃,身没之后,送下酆都,万劫不原。
诸生民恃势毁法官道士,克害良民者,减寿。已甚者,灭身,殃及九祖。
诸生民以正为邪,以邪为正,谩骂法官,如此之人,身没之后,考入酆都,七祖九先咸蒙其祸,己身见在必多殃咎。如佩箓者,加二等。已甚者,校勘多寡增罚。
诸生民,经文符篆所在之处腥言秽语者,徒二年。
诸生民茹荤饮酒对上真者,徒六年。知而故犯者,加一等。
诸生民病苦求觅符水而心不至诚者,徒二年。
诸生民妄效法官步履星斗者,徒二年。履具人星者,减寿三年。法官道士加一等。
诸生民狡猾为害於人者,九祖咸殃,身谢之后,沦没阴司,万劫不原。法官道士,见灭其身。
诸生民建斋醮反不至诚者,徒三年。
诸生民恃势毁坏寺观,毁僧骂道,侵害良民者,臧寿。已甚者,灭身,殃及七祖。
诸生民将经书文字秘诀符篆入秽污之处者,徒二年。行法官道士加一等。
诸生民咒诅天地日月,裸露三光,呵风指雨,怨咎天地者,徒九年。法官道士加一等。
诸生民以灶下火烧香。对北小遗,破人持戒者,徒三年。法官道士加一等。
诸生民妄祀神鬼及不干杞典神鬼,徒三年。
诸生民不奏名姓传受秘法,而盗视灵文者,徒三年。
诸生民不行正法,於家内盗藏秘法者,徒二年。
诸生民怨望君相,不孝二亲,不友兄弟,不信师友,不睦夫妇,不恤贫穷及憎凌辱者,徒七年。甚者,灭身。
仙官
诸仙官失职者,降二等,除名,责下凡世七十年。
诸仙官遇法官统制差使违时刻者,徒三年。
诸仙官恃其官品尊崇,权柄至重,妄行威福者,责降凡世,除名仙籍。损一人者,偿命。
诸仙官遇下方申奏,不能即时通违者,降三官,责凡世四十八年。
诸仙官不听法官驱使者,依鬼神抗法律治罪断。
诸仙官未奉勑旨妄行世间巡察者,徒三年。得勅旨而巡察违时刻者,责下凡世三百二十年,五生五死。及巡察而妄奏事者,处死。
诸仙官按察诸曹及行法官不当者,以罪罪之。失入轻者,责阴司判官。
诸仙官朝奏失仪者,徒七年,降七官。如官不及七品者,责阴司诸王。
诸仙官巡察下方,妄有漏泄天机一分者,处斩。
诸仙官下降监察斋醮者,仰有善恶即时申奏,不尽者,徒四年。
诸仙官虽及九品官见行司官不回避者,徒一年。申奏而回避者,加一等。若八品以下者加二等。若高声抵对及不伏者,仰依神吏抗法条断罪。
诸仙官遇下方法官道士申章进表,虽不合格而可以通进者,不得用龙头书刀点画,违者徒三年。错上四科而不进者,非。故意点画合格处以为救病者,除名落籍,责凡世,永不注名。
诸仙官朝现班次差错者,除名,责受阴鬼官,永不朝见上帝。
诸仙官所行不合条律者,仰玄都御史法官原情定罪,下方仰诸司法官留寄行司狱定罪申奏。若罪及三分者,一面断罪讫奏者听。
诸仙官帝君三元及月一日十五日校录,只得言善不得言恶。若恶分数多者,用善一分赦贷恶一百分。全举恶者,徒三年。
诸仙官帝君遇生民受箓行法,仰即时转籍入仙曹。违者,徒四年。日数过多者,降三官。
诸仙官帝君被民间设斋醮有罪上申及关白者,仰随时下降,受香灯祭献。违者,徒三年。
诸仙官帝君见行法官及同僚转迁者,须得具礼服展贺。违而不讲者,杖一百。
诸仙官帝君巡察见生民杀牛供滋味者,追取魂魄,伺身谢之后,沦没幽涂,九祖同罪。得吃牛肉者,仰遣九祖为牛,令其常食先祖之肉,身谢之后,永没酆都,彼牛自死,而吃者减寿半纪。不知是牛肉而吃者非。
诸仙官见生民有冤雠执对者,不待寿限,仰具状即时上进。
法官
诸法官所在去处,见水旱盗贼及害於人者狡猾之人,许令立便申奏,待天诛戮。违者,徒三年。若差官诛戮而其人不如申状之意者,加一等。若其人果如申状内坐说者,加二官。
诸法官弟子骂度师者,减寿半纪。知而故犯者,加一等。
诸传法见度师纯怀精粹不以师礼相待者,徒三年。知而故犯者,加一等。
诸受法始勤终怠,徒九年。知而故犯者,加一等。
诸法官道士入坛关白上真,言语重迭,及朝礼菲仪,存念杂真,并以手触天门,先以右足登坛者,徒三年。
诸法官道士能以太上秘咒文诀进章拜表,报应分明,道与他人者,减寿一纪。
诸法官道士申状内说某时拜上朱章而某时不至者,徒九年。
诸法官道士不得私祀神鬼,惟二月八日祭灶。违者,徒三年。故犯者,加一等。
诸行法官职列七品者,录功不书过,若能进章表,知其官职恃而作过者,减寿半纪。
诸行法官以正法而为戏者,徒三年。
诸行法官行法阳行阴报,不得始勤终怠,灭身,殃九祖。
诸行法官被民间请符乞水,而妄人情艰阻者,徒六年。被请符而反轻正法不给付者,非。
诸行法官被人阳病而故意行阳符,阴病而行阴符,或左煞而右生,有伤於人,徒九年。如未有昭报,不辨阴阳者,非。
诸行法官妄以行法增崇一言,毁及同僚应行法者,徒三年。如辨论公事曲直及探正法而争者,非。
诸行法官妄以正法传之非人,意求财利者,减寿半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