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参同契注(汉阴长生) - 第 11 页/共 13 页

遂#5使宦者不仕,农夫失芸,商人弃货,志士家贫。   不知至道,空竭货财,如此之流,可为愚痴矣。   吾甚伤之,定录此篇#6。   魏公伤之,阐斯文也。   字约易思,事省不烦。   四卦五神,真为省学约文。   披列枝条#7,实核可观。   披寻药物,真实不虚。   分两有数,因而相循。故为乱辞,孔窍其门。智者审思,用意#8参焉。   金水斤两,依爻象以取定。其余杂数说,并是乱辞,智者参详自知的审也。   法象莫大乎天地兮,玄沟#9数万里。   取象於天,取法於地,天地虽远,感而遂通也。   河鼓临星纪兮,人民皆惊骇。   河鼓一星主兵。纪星在北斗傍。河鼓临北斗,则天下兵起,是以人民惊骇也。   晷景忘前却兮,九年被凶咎。皇上亲览视#10兮,王者退自改。   此喻用火。九者,阳之极数。皇上,土地也。王,金也。火之至极,则土能镇之,使金退而改过。改过者,谓水逃逸也。   关键有低昂兮,同气而奔走#11。   关键,谓固济不坚,则水随火气而奔走。   江淮之枯竭兮,水流注于海。   河海纵枯竭,器上之水怛流也。   天地之雄雌兮,徘徊子与午。   雄雌者,阴阳二气。阳生於子,阴生於午。循环徘徊,不离子午。阴阳,水火也。金水得水火之气,亦不越於南北矣。   寅申阴阳之#12祖兮,出入终复始。循斗而招摇兮,执衡定元纪。   寅辰,日吕申。建寅之月,阳气大申,故言吕申。申神,日武德。建申之月,万物欲死,荠麦生,故日武德,以为正当六三含章可贞之位。阴阳者,水火也。金水得水火之气,随斗而转。衡星主水,谓金执水,而定其元之纲纪。   升熬於饭山兮,炎火张设下。   谓器象骯山。炎火设下,周武之时也。   白虎倡导前兮,苍液和於后。朱雀翱翔戏兮,飞扬色五彩。   四神在外,土居其中,是为五色。   遭遇网罗施兮,压之#13不得举。   四神及土共为罗网,镇压於炉器,令水不得飞也。   谑谑#14声甚悲兮,婴儿之慕母#15。颠倒就汤擭兮,摧折伤毛羽。漏刻未过半兮,鱼鳞狎猎起。五色象玄#16耀兮,变化无常主。橘橘鼎沸驰兮,暴涌不休止。接连#17重迭累兮,犬牙相错距#18。形如仲冬冰兮,斓干#19吐锺乳。崔鬼以杂厕兮,累积相支拄。   此皆水为火逼,变化无常。或作婴儿之声,终日号而不嘎;或为暴涌之势,昼夜沸而不休。象乌摧折其毛羽,如龙鼓怒鳞甲。既类锺乳,又似坚冰。崔鬼嵯峨,积迭枝拄。有四神之卫,畜五星之光。其状难名,约文申义而已。   阴阳得其配兮,淡薄而#20相守。   金水为偶,守道器中。   青龙处房六兮,春华震束卯。   房六星,束方之宿。青龙,木也。二月建卯,春华火动之时也。   白虎在勖七兮,秋芒兑西酉。   昂七星,西方之宿。白虎,金也。八月建酉,兑金火盛之时。当是时也,纯阴用事。阴既用事,金水俱凝结也。   朱乌#21在张二兮,正阳离南午。   火,数二。朱乌,火之精。正阳离南午,谓阳没复阴生也。   三者俱来朝兮,家属为亲倡。   三为青龙、白虎、朱雀。青龙者木,白虎者金,朱雀者火,三物相亲,同为伴倡也。   本之但二物兮,末之#22为三五。三五之#23与一兮,都集应二所。   二物为金、水,三为水、火、土。土之数五,水之数一,火数二。二与一为三,即是三五也。一者是器中之水,二即金水之谓。集会器中,唯此三物耳。   治之如上科兮,日数亦取甫。   捣治之法,文武火候,一如上经文,不再说。   先白而#24后黄兮,赤黑达.表裹。   金水相和,状貌如此。   名曰第一鼎兮,食如大稻米#26。   即黄帝第一鼎也。日食稻米,三年成道。   自然之所为兮,非有邪伪道。   禀自然而为,非邪伪之道能致也。   若#27山泽气相蒸兮,兴云为风雨#28。泥竭遂#29成尘兮,火灭化#30为土。若蘗以染黄#31兮,似蓝成绿组。皮革煮成#32胶兮,麴孽#33化为酒。同类易施功兮,非种难为巧。   以汞投铅,黄芽自出。以芽投汞,还丹自成,是其种也。取诸石药,使水为金,非类不同,徒施功巧,终无成之也。   唯斯之妙术兮,审谛不诳语。传於亿后代兮,昭然如#34可考。   魏公恐后人不信,重此自明也。   焕若星经汉兮,禺如水带海#35。   星入汉中,焕然明白。水流潮海,心景之光。言水之得金,状貌如斯也。   思之务令熟兮,反覆视上下。千周灿灿兮#36,万褊将可睹。神明或告人兮,魂灵乍#37自悟。操端#38索其绪兮,必得其门户。天道无适莫兮,常传於#39贤者。   皇天无亲,唯德是辅。至诚不歇,神叉自来。神衣白衣,循上从下。   《参同契》者,敷陈梗筑。不能纯一,泛滥而说#40。纤微未备,阔略#41髻霏。今更撰录,补塞遗脱。润色幽深,钩援相连#42。旨意等齐,所趋#43不悖。故复作此,命#44《五相类》,则大《易》之情性尽矣。各如其度。   古人则辞寡意深,今人乃辞多而义寡。魏公恐学者难悟,故润色於其中,更撰《五相类》以证其《易》道。《五相类》者,以五行相类也。   黄老用究,较而可御。炉火之事,真有所据。   中央黄老君,自然之卫。炉火象自然,以为之,岂无据?以真言之,黄老是土,土镇压水,不能飞耳。   三道由一,俱出径路。   三道,谓金、水、火。五行相生,皆从一起,故云由其径路耳。   枝茎华叶,果实垂布。正在根株。不失其素。诚心所言,审而不误。   根株者,金水也。其余杂说,尽是枝条华叶,不足取也。   象彼仲冬节,竹木皆摧伤,佐阳诂贾旅,人君深自藏。   冬至之日,阴气伤物,先王以是日闭关,商旅不行,顺候也。仲冬,谓十一月也。   象时顺令节,闭口不用谈。   以土实器,不使开张。   天道甚浩广,太玄无形容。虚空#45不可睹,匡郭以消亡。   太玄虚寂,不得见其形容。中为积郭,消亡而凝结。太玄虚寂,即是寥廓虚无。积郭消亡,即是金水之谓也。   谬误失事绪,言还自败伤。   谬误之中,即失金水之事绪也。   别序斯四象,以晓后生盲。   四象,谓乾、坤、坎、离,亦谓之金、木、水、火四象也。   鲁国#46鄙夫,幽谷朽生。挟怀朴素,不乐#47欢荣#48。柄迟僻陋,忽略利名#49。执守恬淡,希时安平。   乃谓北海徐从事。《参同契》起於徐公之作矣。   晏然闲居#50,乃撰斯文。   即魏公自谓也。   歌咏#51大《易》,三圣遗言。   大《易》,言《易》道。三圣,谓伏羲、文王、孔子也。   察其所趋#52,一统共论。   三圣定《易》道,更无差别也。   务在顺理,宣耀精神。神化流通。四海和平。   阴阳不测之谓神。阴阳词和,四海自然清。   表以为历不烦。万世可循。序以御政,行之不烦。   魏公润色之后,则可循而行之。   引内养性,黄老自然。含德之厚,归根反元#53。   黄老有自然之卫,即道之本元,亦道之源也。黄土不动,可谓自然也。   近在我形#54,不离已身。   我形,谓金。金之不离已身也。   抱一母舍,可以长存。   一者,水也。金抱於水,故得长生,是为母舍也。   挺除武都,五石#55弃捐。   雄黄出武都山。五石,谓云母、誉石、磁、硫、雄黄之类,须弃之,即还丹自然成。   审用成物#56世俗所珍。罗列三条,枝茎相连。   三条,谓金、水、火。唯此三物还丹。既成则世俗之人乃为珍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