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- 第 62 页/共 351 页
司铎曰:“此子在母腹中,既云生活,则前此九月内灵魂已自有矣,奚得诞时而始有耶?夫灵魂既自有,而王某则依然未死也,灵魂胡为乎来哉?”
三、轮回之事皆出自魔鬼
文学曰:“若是则始生之孩,何能自言乎?”
司铎曰:“斯皆魔鬼 之为也。魔鬼欲迷惑人心,多乘其意所偏向而诱弄之。夫人之惑轮回者多矣,故魔鬼借始生之子,弄其舌头,以妄言前世,欲人背正而趋邪者也。今彼长成之人,往往有妄发狂言者,人咸知为魔所附,顾独疑于始生之子也,岂不惑哉?
四、转世之说不可信
“如信人之灵魂必有转世,则孩时知之,长大宜备知之。一孩言之,人人宜俱言之。夫何以孩时能知,至长则否;一孩能言,至众则否,此又何以说耶?
五、三代以上未得闻
“大抵此 等传讹,多在三代以下,佛教入中国之后。三代以上,并未前闻也。则轮回之诞,亦大章明较著矣。”
答释玄二家总非正路,2:43
顷之,林季绪随至。
因问曰:“释玄二氏,业心知其非矣。然就两者较之,亦有彼善于此否?”
司铎曰:“道犹大路焉,吾惟率彼正路足耳。总左岐、右亦岐也,安用置较乎?”
答金星回环向日中有小球,2:43
初六日,余问司铎曰:“敢问金星天行度,距日迟速几何?”
司铎曰:“金星天行度,几与日同。”
余曰:“金星既几同于日,则或在日先,或在日后,当有一定之位。乃考《毛诗传注》,曰:‘启明、长庚,皆金星也。’乃先日而出,复后日而入者,云何?”
司铎曰:“历法古论,云五星诸天中各有小球,另运动于诸天之内。金星天小球,约有七十度,而金星系焉。若论金星天本行,其去日先后,宜有一定之位,为小球运动,复回还向日,故先日而出,亦后日而入耳。总金星之向日,无论在先在后,并不出三十三四度之远,此则其一定不易者也。”
答月天亦有小球验之月蚀,2:43
余曰:“日月二天,亦有小球否?”
司铎曰:“月天有之。”
余曰:“云何?”
曰:“斯另有推算,然即月蚀亦可知也。盖凡月之蚀,必由地影遮之。而地之影,去地近者影必阔,渐远则渐狭矣。试考两次月蚀,一所经之影阔,蚀多而复迟者,可见去地稍近。一所经之影狭,蚀少而复速者,可见去地渐远。夫两次之蚀,其度同也。乃或与地近,或与地远,是必有小球另运行日天之内耳。”
论守贞之方在念死候,2:44
一、有惕于前则不敢肆于后
漏近初刻,司铎燕坐。
余曰:“昨所晤翁友,雅有向道之必。然以少年负俊才,恐于第六诫未易守也。标时僭告之曰:‘斯亦无所敬畏而然耳。夫悬彀向心者,路有佳冶,虽淫如景阳,弗敢顾也。可见有所惕于前,必不敢肆于后。君思天主尊矣,严威之下,盖无时不监临也,则邪僻之心,自无从入矣。”
二、守贞之方在常念死候
司铎曰:“然,昔泰西一国王,闻耶稣会中,多少年守童贞者,必慕何修而得此。时有谬告王曰:‘是必有妙剂,可以窒欲。’王不察,为信然也。延会长访之,对曰:‘有。’王请其方。会长曰:‘惟有常念死候耳。’王惕然受教。夫人而常念死候也,其守贞防淫之一剂云。”
口铎日抄卷之三
口铎:泰西思及艾司铎
汇记:福唐李九标其香
分录:清漳严赞化思参、温陵颜维圣尔宣
订正:温陵张赓明皋
点定:清溪林尔元尔会、桃源颜之复孔至
较辑:晋安罗天与太玄
口铎日抄卷之三纪事
辛未冬初,余为省觐东粤,偕艾司铎同至莆阳,越旬告别。
司铎谓余曰:“吾子过清漳,为言严子思参,订晤温陵。”
余应曰:“诺。”
维时驱车就道,日驰骋荒山断涧之区,与夫劳人牧坚之侧。向来提耳铎音,杳如天际,雅欲一札述而无从也。比入桃源,一谒张令公。过温陵,再谒诸葛民部。明师在远,良友可亲,盖深幸此行之非虚已。至若清漳接壤,已在复月之杪。
余思思参以庚午秋闱,一再晤对,今岁逾一周矣。夫以数百里不相谋之地,十数月不再订之期,万一主宾相左,怅惋何极。于时仰祈主佑,以今晚得晤严子为祷。比抵清漳,而思参则远读海澄,去家二百里而遥也。快望之情,未能已已。讵意甫入夜,忽有维舟江浒者,而思参至矣。两人握手谆谆道故,因述顷来默祷之由。思参则瞿然曰:“侵晨细雨霏霏,居亭力阻予行,予峻谢之。及放棹中流,忽忆艾司铎及予今在何所,且手书其香两字于册。俄而风顺,倏忽抵家。若非大主默启,诘朝则无及矣。”相与默谢主恩,出《日抄》旧槁,辱承参订,信宿而言别。
嗣后余至东粤,觐二亲,溯上游归里。与艾司铎及诸友,杳不相觌。然闻严子思参,果有温陵之行。而司铎则再入桃源,今且龙浔而仙溪矣。秋风正朔,每动怀人之想,乃有缄一篇示余者,亦题曰:《口铎日抄》。读之知为思参尔宣二子所续而纪者,属小子汇而成书。余作而叹曰:“艾司铎之入吾邦也,廿余载于兹矣。诸凡燕、秦、齐、楚、吴、越、闽、广之乡,足迹几遍天下。其间玄言渺论,一往不留者,不知凡几。”
庚午之春,主启余衷,谬兴札记之役。然特标所闻且见耳,其为见闻所未经者,挂一漏万,宁有穷乎。忆客岁晤思参时,思参即雅存是想。乃懿好不孤,胜友朋起。复有尔宣颜子其人者,读思参之述,宛觌旧识;读尔宣之纪,恍对新知。窃谬加诠厘,并拙述数帙,汇成一卷,庶无负二友一片苦衷,且遍告同道诸友之均有是心者。俾司铎言言诱诲,并作津梁;语语箴规,悉储药石。则吾党幸甚,小子尤幸甚。
崇祯五年玄默涒滩之岁,日在翼
景教后学其香氏李九标谨识
答天神灵明与人不同故悖主之罚特重,3:47
一、天主爱人更甚
闰十一月,艾司铎时在桃源。严子思参,自清漳祗谒。
十六日,问于司铎曰:“天主之爱人,甚于爱天神乎?”
司铎曰:“何谓也?”
曰:“吾人犯罪,尚容悔改;天神片念,遽受永殃,故窃疑耳。”
二、天主惩罚天神之理
1、天神受恩重则受罚亦重
司铎曰:“此有故也。九品之天神,天主赐与极高之级,超绝万汇。乃自恃忘本,辄谋僭逆。此其受主之恩,比人更重;其悖主之罪,比人亦更重。故天主就其初念,遽定重罚,而人则别耳。
2、天神与人的本性不同
“若论人之灵魂,虽其灵明略与神同。而神之明,为照明者;人之明,为推明者。推明者,一时不能尽彻,而能渐渐推之。故有初念误执一是,转念推悟,而能悔为非者矣。今日误为一事,明日推悟,而能断不为者矣。
3、人能悔改面天神不能
“夫人之本性,既能悔能改,故天主亦宽俟之,以听其悔改焉。若照明者,一时所照,一彻尽彻,则断无转念。既无转念,又安有所悔改也。
4、天神受重罚合理
“彼天神者,照明者也。既明知天主而背之,故一萌傲念,辄握固不复置;而天主之永罚,亦即加之,而不复赦。此至公必然之理,又何疑焉?”
答地狱之悔非真悔,3:48
思参曰:“推明、照明之说,既闻命矣。敢问地狱之鬼,万苦难堪,岂无痛悔?若其有悔,可证能改,未知是否?”
一、悔苦与悔罚的比较
司铎曰:“此可谓痛悔其苦矣,不可谓痛悔其罪也。痛悔其罪者,出于爱天主之念,念真罪即改;痛悔其苦者,出于畏苦,苦脱恶如故矣。”
二、悔苦与悔罪的比喻
思参曰:“化以魔鬼之定于恶,其犹水之定于冷乎?水沸于鼎,非悔其冷,难堪热故。鬼痛于狱,非悔其恶,难堪苦故。故观去薪息焰,水冷如故。则知一脱魔鬼于地狱,其不悔不改亦犹故也。”
司铎曰:“然。”
答天堂之乐不以私意变迁,3:48
一、天堂之乐无撼
廿二日,司铎燕坐。
思参请曰:“天堂之灵魂,其乐有未足乎?”
司铎曰:“否。”
曰:“孝敬父母,非灵魂之德乎?”
司铎曰:“然。”
思参曰:“孝既灵魂之德矣,灵魂在天,父母之永苦者或有焉,能无痛戚乎?痛戚又不可谓天堂之乐,其义云何?”
二、天堂之乐满足
司铎曰:“此其理、其情、其势,俱不容疑也。
1、天主赏罚至公
“天主赏罚至公,决不待言。
2、圣人纯合天主之旨
“而在天之圣人,则又极知天主至公之处置,而纯合其旨者也。若有不安于天主之公义,斯悖理之甚,而悖主之甚者矣。天堂至德之人,岂容有之?
3、天主慈爱完全
“且子亦知天主之爱人,甚于子之爱其父母乎?天主垂悯下人,当在世时,既宽恕之,又切诱焉,至死不变,而后处以不得不然之地狱。斯时也,至慈大父,业已安之。
4、圣人顺服天主之旨
“为人子者,宁有不顺大父之旨乎?
5、天堂灵魂无作他想
“况天堂灵魂,非若在世日,尚容他感迁变。当时一见天主,醉心于中,满受无限福乐,更无转向忧愁之感。又何从入也?
6、鱼水之喻
“譬如海底之鱼,四面皆水,而欲取微火燃之,其可得耶?”
答永苦之罚适与罪称,3:49
少顷,思参复问曰:“百岁之人,其恶有尽;万万世之永苦,其罚无穷。以无穷报有尽,毋乃已甚乎?”
一、天主的公义与慈爱
司铎曰:“不然。天主至慈,其罚常不及罪;天主至公,其罚又皆与罪称。
1、天主的公义
“何也?天主无穷至尊也,吾人至卑也。以至卑敢犯无穷之至尊,则一念悖逆,便应受无穷之罚。
2、天主的慈爱
“其需之年月,容其迁变者,此分外之仁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