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- 第 230 页/共 351 页

一、孔子不明天堂地狱 孔子教人,各随其性之所近而语之。如颜渊问仁,告以四勿;仲弓问仁,告以敬恕;司马牛问仁,告以訒言。问政亦然。其或不因人问而立说者,俱精深奥妙,人能体而行之,自可成圣成贤。但不标出升天入地之旨,则人之为善为恶听其自为,而未有欣惧之意。虽有君子上达,小人下达之意,而天堂地狱之说尚未明也。 二、天教示人升天之路 夫为善而示以天堂之可乐,虽怠者必喜;为恶而惕以地狱之可畏,则虽愚者必惧也。何则?为善难,而趋恶易,故昔人有从善若登,从恶若崩之喻。世有为善之人或终身坎轲,世有为恶之人或终身逸乐。使无天堂地狱以处之,则人之为善者为徒苦,而肆志于恶者反为得计矣。此皆不知天主之有赏罚故耳。夫人之灵魂亿万世不灭者也。自天主降生宣明此理,欲人人而引之以升天之路也。故循孔子之教,则未知生,焉知死,而善恶听其自便;从天主之教,则凡上下贤愚,惟有善之一途可为,而不得徇私自便,以陷于永火之中。天教之超儒又一也。 第十节 天主无所不知 一、孔子无奈乎心术不正者 人之善恶,所系唯心,心藏隐而实为作善作恶之本。凡人有心,以为他人之不我窥也,而往往纵之;圣人以为莫见莫显也,而谨之。故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俱言慎独,《中庸》言: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,则静存之际,尤为吃紧。夫人之所为不善,士师之刑罚得而及之;心之起念不善,士师之刑罚不得而及之也。孔子欲正人心,言“兴於诗”,欲人之思无邪也。然人之能思无邪者,有几哉?且有肆于恶者,曰:“男子不能留芳百世,亦当遗臭万年。”则孔子亦无如之何矣。心之不正,此无忌惮之小人所以接踵于世也。 二、天主能罚人隐慝之恶 若天主则不然。其降世也,有众人送一不洁之妇至,欲天主判其罚,而击杀之。天主曰:无瑕者可以戮人,命众人退,云我呼一人至乃至。及呼其人至,则其人隐微之过恶,天主一一书之于地,其人惭而退,易一人亦然。至众人皆去,天主谓此妇曰,欲击杀汝者皆去矣,尔自今痛悔前非,改过迁善可也。可见人有隐慝,天主无所不知。吾惟心存敬畏,令此心纯粹无私,则动无过举,稍有违离,速行告解,时时与天主相为对越,较之儒教欺孔子无赏罚之权者远矣。此天教之超于儒者又一也。 第十一节 天教事天之功详备 一、当以敬爱事天 人生在世,惟恃天主予我以灵性,赖天主予我以生养。戴天履地,食天食、饮天气,无一息之非天主之予我以生也,而可不思敬爱以事之乎?犹臣民在朝廷之宇下,赖朝廷以治我护我也,而可不纳贡税乎? 二、佛老不知尊天 佛氏惟吾独尊,固天壤之大傲魔,所当深斥矣。老氏之天尊杂出,亦不知有至一至尊之上主也。 三、儒教事天之学隐而未详 独儒家孔子言:“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。”此天字即指上帝也,可谓深切著明矣。孟子言,存心养性以事天,最为明通。但孔孟之时,天主尚未降生,故事天之学隐而未详。 四、天教事天之功详细 自西师行教至此,其事天之功修节目朗朗有条,人能遵之,呼吸可与天通。盖人之死后日长,在生日短,可贪目前之微利,而贻祸于无穷乎?故有一人一日一念一事不以天主为心者,必沦于永火之中,人亦可以自儆矣。此天教之超于儒又一也。 第十二节 天教是宠教 一、孔教是书教 人生世间,要知原本。天主上帝赋我灵性,是我之大原本也。孔子曰:“天命之谓性”,又曰:“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。”又曰:“下学而上达,知我者其天乎。”此教人以原本之学也。乃后儒不察不悟其旨,不知天主之为人大父母,不悟我人灵性为不灭之物,不知死后之有功罪赏罚,於是冥行犯罪者多矣。盖孔子之教,书教也。若人不读书,或读书而不悟书之至理者,固无与于书之教也。 二、天教是宠教 天主圣教则不然。天主之教,宠教也。天主降生,以天上之至理训人。其山中圣训字字真切,所云八真福皆引人以升天之路。不拘贤愚男女,皆可修持。此天教之超儒又一也。 第十三节 天教教人爱仇敌 一、孔子教人以直报怨 老子曰:“以德报怨,宽身之仁也。以怨报德,刑戮之民也。”孔子曰:“以直报怨,以德报德。”可谓称物平施矣。 二、天主训人爱仇敌 今天主之训曰:“仇尔者,宜加爱焉;恶尔者,宜加恩焉;诽尔、詈尔者,尔其祷其安吉焉;其妄证窘迫尔者,宜求天主施福于彼焉。人待尔如是,尔加人不必如是。盖爱爱尔者,恶人亦能之,爱亦何功?加恩于恩我者,异端亦能之,何见其仁?惟爱不爱我者,爱功大矣。恩亦如是,诚如是,为天主爱一切人乃天主之义子也。盖天主命日普照一切人,雨露普润一切地,不以善恶殊也。”人能遵天主之言,则宇宙内一切皆相安相乐,狱讼衰息,兵革不兴,同归和睦,以升天国,不亦善乎?此天教之超于儒又一也。 第十四节 天教刑罚救人灵魂 一、儒教刑罚并杀人灵魂 孔子言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夫欲使民免罪,已非三代以后之治可及,况耻且格乎?地大人众,贤奸错出,贤者少而不肖者多,以至犯法者日烦,有司之刑诛而不止也,安能使民获免以几刑措之风乎?夫民之犯法者,死此国法也,无可贷也。然中国之刑则并其灵魂而杀之,亦惨甚矣何也。民之罹于罪者,由上失其道。故民犯罪,非失于不获知,则出于不得已,此其中心未有不自悔者。奈士师深刻,民遂怨愤抵赖,身服重刑心无愧怍,则身死而灵魂亦死矣。此孔子与诸圣王之所无如何也。此亦中国儒教之疏略也。 二、天教刑罚杀其身而不杀其魂 若天教则不然,民不幸而罹于法,则论之痛悔,国法不得不诛,天法尚可祈赦。能痛悔则主必赦之。故有罪之民皆自知罪戾,不敢遮饰,引颈受刃,无中国口衔麻核桃之法也。此杀其身,而不杀其魂。故西国教官极多,刑官极少,民皆重犯法,庶几有耻且格矣。此天教之超于儒教者又一也。 附西国刑法 西国人皆归天主圣教,刑狱减少。其犯刑者大都因一时忿怒,误伤人命,以致抵死,国法不贷。但将正典刑一二月前,国命刑官预出告示,令其痛悔告解。於是县中铎德日日亲往训迪之,使其悔而又悔,解而又解。至期,立一高台,有罪者居其上,国人簇拥,铎德复上台令其告解痛悔,则肉身虽死,灵魂自洁净光明,望天主赦宥,可登天国。于是有罪者真心痛悔,泪涕交流大声诲众,勿如我犯法而死。声已,铎德又上台安谕诲解,再三念经。然后刽子手上台刺杀之,时正午三刻,身首勿异处也。国中铎德及聚会国人,皆与之念经祈求,此杀其肉身,不杀其灵魂也。于是死者既自知己罪,心服国法;生者畏惧国法,不敢继犯。虽与众共弃,实藉众通功,爱人如己耳。今中国刑虽得当杀其身,而并杀其灵魂矣,且囹圄之中或有暗昧死者,岂不痛哉! 天教超儒跋 此据天教《古新二经》所纪实事约略论列,欲以启人信从也。《古经》者,天主初开辟天地时,默启古先知圣人,令笔之於书,其后天主降生一一符合其言也。《新经》者,天主降生住世三十三年,行教三年中,宗徒四圣所纪者也。闻之西师言,天主行教各国三年中,活人不可亿纪,活死者,起瘫者,开瞽者,启聋者,开哑者,愈病者,盖无算矣。若欲一一笔之于书,汗牛充栋不足云也。天主悉命删之,止留数条於世,以为末世人记含钝弱,无能多记故也。今所传者,《天主降生言行纪略》及《圣经直解》二书。是书为四圣之书,令古今一切人尊信者,言言真实。其所本无固毫不矜诩以炫世;即其中有超绝事理,非人情所能遽信者,不尽明书,不敢妄臆以阿众;又或有不尊圣教,与夫门徒过恶,似令人闻而摇其信者,亦据事直书,不敢隐讳。细绎其旨,皆砭世之金针,训人之大道也。 第四卷 第三十八册:严谟《天帝考》(第3页) 第三十九册:李祖白《天学传概》(第23页) 第四十册:邵辅忠《天学说》(第35页) 第四十一册:韩霖、张赓《圣教信证》(第47页) 第四十二册:何世贞《崇正必辩》(第83页) 第四十三册:罗广平《醒迷篇》(第141页) 第四十四册:陈渟《开天宝钥》(第187页) 第四十五册:无名氏《儒交信》(第211页) 第四十六册:合订本《论释氏之非》等(第259页) 第四十七册:无名氏《辩诬》(第287页) 第四十八册:无名氏《天主教辩疑》(第297页) 第四十九册:无名氏“圣教要紧的道礼”等(第335页) 第五十册:任斯德范《圣教理证》(第385页) 第五十一册:无名氏《辟诬编》(第455页) 第五十二册:崇道主人《一目了然》(第461页) 第五十三册:张雅各伯《邪正理考简言》(第477页) 第五十四册:无名氏《辟邪归正》(第517页) 第五十五册:瑞思义、许家惺译“论上帝之有无”等(第567页) 第五十六册:艾约瑟迪谨《释教正谬》(第615页) 天帝考 闽漳后学严保禄谟定猷氏著 天帝考题解 《天帝考》是清初闽漳的天主教信徒严谟所著。严谟,字定猷,教名保禄Paul,抄撰《诗书辨错解》。本书共42面,本书根据梵蒂冈教廷图书馆(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)所藏的手抄本编辑整理,文献码为: Rac.Gen.Or.III-248(10)号。 《天帝考》分成为两大部分:第一部分是作者摘录的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、《四书》中有关天与上帝名称的语句,以及作者对这些经典的注释说明; 第二部分是作者的观点。他把古代经典中对上帝的描述进行分类,并对“上帝”与天主的差异进行了说明,得出“古中之称上帝,即太西之称天主”的结论。 《天帝考》的著述缘由大约是由“礼仪总是问题”。利玛窦逝世后,中国天主教传教士之间,对祭孔、礼祖问题发生了歧见,关于“上帝”或“天”之能否用以称天主教所敬之天主,亦曾发生龃龉。 明末时期,漳州是耶稣会士的传教地,后来,多明我会士也进入福建,遂发生书中所提到的“初来铎德” 与“新来铎德”的争执。作者坚持认为,中国古代经典中的“天”与“上帝”即西方天主教所信仰的上帝。他态度谦和中庸,力图调和中国传统和天主教信仰,以及不同教派之间的矛盾。“初来铎德,与敝邦先辈,翻译经籍,非不知上帝即天主,但以古书中惯称,人见之,已成套语。又后代释老之教,同上帝以为人类,又其号至鄙,其位至卑,俗人习闻其名不清,故依太西之号纽摄称为天主。非疑古称上帝非天主而革去不用也。今愚忧新来铎德,有不究不察者,视上帝之名,等于异端,拘忌禁称,诬敝邦上古圣贤以不识天主,将德义纯全之人,等于乱贼之辈,邪魔之徒。”所以他“备录经书所言,而略附愚论于后,惟祈公心破惑,共跻同美,以合大主之意焉。” 《天帝考》曾得到罗 、万、南 、鲁、毕、聂 、李 等传教士的首肯,代表了耶稣会的观点。后来,乾隆七年(1742),教皇本笃14世,出谕严禁以“上帝”或“天”称天主,并禁止再起争执。 天帝考目录 天帝考题解 5 天帝考目录 7 前言 8 第一节 录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、《四书》中所言上帝言天 9 一、《尚书》中天与上帝释义 9 二、《诗经》中天与上帝释义 12 三、《四书》中天与上帝释义 15 第二节 附愚论 16 一、中国之“上帝”即太西之“天主” 16 二、天主奥理答疑 19 三、天主之名释疑 20 四、“上帝”二字比“天主”更好 21 五、写作缘由 21 前言 此书因近有疑敝邦古书中所称上帝者,故著兹。谨抄呈祈师鉴。俯采过各省罗、万、南、鲁、毕、聂、李诸位师,并祈将本与抄存之以备参考,亦刍议也。 教下严保禄顿首拜上 □大老师□天域 第一节 录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、《四书》中所言上帝言天 一、《尚书》中天与上帝释义 1、肆类于上帝。(见《舜典》) 肆遂类,祭名。此舜初即位,祭告上帝之词。 2、皇天眷命,奄有四海,为天下君。(见《大禹谟》) 眷顾奄尽。此益言天眷尧之德,使之为天下君也。 3、天之历数在尔躬。(见《大禹谟》) 历数者,帝王相□ 之次第。此舜命禹摄位之词。 4、天叙有典,天秩有礼,天命有德,天讨有罪。(见《皋陶谟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