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子城守各篇简注 - 第 15 页/共 26 页

行栈县答。   此节有漏脱,行栈见子篇及酉篇。县答即前节之复出。   隅为楼,楼必再重。   此言城隅置楼,参子篇。再重楼见子篇及。   土,五步一,毋下二十畾。   此言积土之量。畾亦即蘲,盛土笼也,见子篇及巳篇。   爵穴,十尺一,下堞三尺,广其外。   此复言爵穴之制,已见子篇及,但彼言三尺而一或五步一,均与此异。   转□城上楼及散与池革盆,若傅,攻卒击其后,缓失治。车革火。   此节文多脱误难解,唯革盆见子篇。其中似有误复之文,如“   车革火”当是“熏火”。   凡杀蛾傅而攻者之法,置薄城外,去城十尺,薄厚十尺。伐薄之法,大小尽本断之,以十尺为断,离而深狸坚筑之,毋使可拔。   此言破蚁傅进攻之方法。   杀,破也,参巳篇。除此之外,本节文字几与寅篇全同,惟彼作裾,此作薄为异;黄绍箕谓椐(即裾)、薄二字同部,声近义同,其说太过牵强。薄,柱也(见子篇),亦得为障碍物,与裾为刺脚物者用途相近,故薄、裾两名可以互通。吴引三国志徐盛传,盛建计从建业筑围作薄落,围上设假楼,以与本文相比,殊昧于事实;试问各柱离开分竖,岂能作筑楼的基础,不能因“薄落”与“薄”相同一字,遂遽行牵合,还须求其实状如何也。   尽本,连根之谓,旧误“尽木”,今依寅篇改正,其余均解见寅篇,可参看。   二十步一杀,有鬲,厚十尺;杀有两门,门广五尺,薄门板梯狸之,勿筑,令易拔。城上希薄门而置楬。   此复述置杀之法,文与寅篇几全同。   寅篇言裾门,此言薄门,正见“裾”、“薄”两名可以互用(参上节)。又比观寅篇“裾门一施浅埋”句,则本节“板梯”两字可能是“浅”之误复,其余解见寅篇。   县火,四尺一樴,五步一灶,灶门有炉炭,令敌人尽入,熏火烧门,县火次之,出载而立,其广终队,两载之间一火,皆立而待,鼓音而然火,即俱发之,敌人辟火而复攻,县火复下,敌人甚病。敌引师而去,则令吾死士左右出穴门击溃师,令贲士、主将皆听城鼓之音而出,又听城鼓之音而入,因素出兵将施伏,夜半而城上四面鼓噪,敌人必或,破军杀将。以白衣为服,以号相得。   此节几完全与寅篇相同。   “而去”,旧本作“而榆”,毕改“去”;余按吾县“榆”“去”同音,可见粤音与北方古音之密切;孙谓“榆、去音不甚近”,则未详考乎古音及方言也。余均解见寅篇。   墨子城守各篇简注卷八   (未)迎敌祠第六十八   敌以东方来,迎之东坛,坛高八尺,堂密八,年八十者八人,主祭青旗,青神长八尺者八,弩八八发而止,将服必青,其牲以鸡。敌以南方来,迎之南坛,坛高七尺,堂密七,年七十者七人,主祭赤旗,赤神长七尺者七,弩七七发而止,将服必赤,其牲以狗。敌以西方来,迎之西坛,坛高九尺,堂密九,年九十者九人,主祭白旗,素神长九尺者九,弩九九发而止,将服必白,其牲以羊。敌以北方来,迎之北坛,坛高六尺,堂密六,年六十者六人,主祭黑旗,黑神长六尺者六,弩六六发而止,将服必黑,其牲以彘。从外宅诸名大祠,灵巫或(?咸)祷焉,给祷牲。   此记敌来祭神之法,古代军中之迷信也。   密,吴以为陛,非是;俞以为深,两说中后一说近是。余疑密者量之总称,包高、广、深三事而言,否则“堂密”为一名,象征着假山,尸子:“松柏之鼠,不知堂密之有美枞。”究为何义,尚待证明。   主祭青旗应为句(余同),后世说部言出军之前,必先祭旗,盖本于此。   “从”,孙改“徙”,非是,此言从外头所有各大名祠起,均派巫致祭,且给以祭神牲品。   凡望气,有大将气,有小将气,有往气,有来气,有败气,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、吉凶。   此言望气之法,亦古人迷信之一种,今通典一六二有风云气候杂占,即其遗法。   “有败气”之上,余疑脱“有胜气”三字。   举巫、医、卜有所长,具药宫之,善为舍。(望气舍近守宫。)巫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、卜以请报守,守独智巫、卜望气之请而已;其出入为流言,惊骇恐吏民,谨微察之,断,罪不赦。   此继前两节言任用巫、医、卜之法。   具同俱,见寅篇,全句当作“俱宫养之”,“药”字涉上“   医”而误。   望气犹今之气象台,故须特为置舍,且须与太守之署相近,便于报告。   墨子书通以“请”代“情”,又“智”与“知”同,言巫、卜以情报守,巫、卜望气之情形,唯守独知之,勿令他人知也。   “其”指巫、卜(参酉篇),巫卜有造谣生事扰乱人心者,应密加侦察(微察),各处罚不赦。王以“断”为“斩”,但从墨子各篇观之,“断”字包含多种处罚方法,不尽是斩刑。   收贤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,弟之。举屠、酤者置厨给事,弟之。   酤,卖酒人。“弟”,孙解为“秩”,于解为“夷”,均误,毕解“次第”,较得其意,即言分别其能力而为之品第,使互相统属也。贤大夫、方技士及百工为一类,屠宰及沽酒人为一类。   凡守城之法,县师受事,出葆,循沟防,筑荐通涂,修城。百官共财,百工即事。司马视城修,卒伍,设守门,二人掌右阉,二人掌左阉,四人掌闭,百甲坐之。   此略言守城初期各人的职务,自此以下五节,所叙与迎敌祠无关。   周礼地官有县师,云:“若将有军旅、会同、田役之戒,则受□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,辇会其车人之卒伍,使皆备旗、鼓、兵器以帅而至。”其职是担任动员事务的一部,受事,犹任事也。   葆即堡垒,出葆者视察堡垒。循,巡也,巡视河沟防务,后世之濠,亦通称为护城河。荐与荐通,孙云:“左传哀八年‘栫之以棘’,杜注云‘雍也’,释文云‘栫一作荐’。筑荐通涂谓雍塞通达之涂也。”犹之现代之布铁网、埋地雷矣。   共即供给,百官共财,百工即事,则有钱者出钱,无钱者出力之谓。   阉即掩,此处作名词用,犹云右扇、左扇,每扇两人,合之则四人,共司启闭之务。甲指甲士,每门有百甲士坐守。   城上步,一甲,一戟,其赞三人,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什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长。城上当阶,有司守之。   此约言城上自将以下之军队编制。   步者每步也,子篇“楼卒率一步一人”,一带甲,一持戟,合赞佐三人计之,即五步内计有五人。五长即伍长。什长见子篇。旁,四旁也。率即帅。申篇及酉篇均有四面、四门之将,即分守四旁者。皆有司吏卒长,疑当作“吏卒长皆有司”。   城上当阶,疑是上城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