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子城守各篇简注 - 第 17 页/共 26 页

徽”字今本墨子都作“微”,因唐人书法,“徽”、“微”两字甚易误混,说见拙着读庄发微及旧唐书地理志旧领县之表解(一五四──五页)。   “令男女可知”句,吴疑文义不接;余按此句实注文,故以括弧别之,犹言须令一般男女都晓得。   “各一”两字,孙、吴均属下读,于文义不合,此言每人止一徽也。今世有帽徽、领徽、袖徽等,其制日趋于繁琐矣。   鼓,中军一,每鼓三、十击之,有鼓之吏,谨以次应之;当应鼓而不应,不当应而应鼓,主者斩。   此言司鼓之制。   孙、吴均以“各一鼓中军一三”为句,孙云:“疑当作中军三,言鼓多于左右军,‘一’衍文。”余按“各一”两字既非上连左右军,何从知是指左右军之数?况下文又云“有鼓之吏”,更见除中军外,有鼓者还不止左右军,墨子书常用一个字起题,故“鼓”字实本节之标目,一般号鼓自应从中军发出(参酉篇),故曰“鼓,中军一”,“三”字涉下“三十”而衍。   三、十击之,言击鼓之数,自三至十,前节有三击至八击之规定,酉篇节又言昏鼓鼓十,可证。各“应”字均读如答应之应,非应该之应,当应不应或不当应而应,均失令惑众,故司鼓者处斩。   道广三十步,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,置铁□。于道之外为屏,三十步而为之圜,高丈。为民圂,垣高十二尺以上。   此言道上之卫生设备,与旗帜无关。   王以“其井置铁□”为句,于以“各二其井”及“置铁□于道之外”为句,吴以“于道之外为屏”为句,(孙、吴两书均无圈点,止有附注者乃知其如何读法。)兹参合数家读如上:谓城下大道夹阶之处(城上当阶见未篇)各有两井,(其井之“其”或衍文。)井置铁罐,所以备贮水也。(□,金文作鑵,洛阳伽蓝记:“石槽、铁罐供汲行人饮水。”一切经音义八:“罐、汲器。”皆与此之铁□同。)   道外筑屏厕,子篇言五十步一井厕,此言三十步,小异,原文或当作“三十步而一”。圜,围绕也,即子篇“周垣之高八尺”,所异者此高一丈耳,孙谓圜当作圂,大误。   据子篇,厕与圂有别,此言民圂,则属于人民公用,其垣更高。   巷术通周道必为之门,门,二人守之,非有信符,勿行,不从令者斩。   此言街巷置门闸以验往来符识之法。术亦道也,周道见子篇,大道也,“通”字据孙注补,否则文义不明。   信符即前文节之“节”,正属于徽识一类,孙、吴谓此节与旗帜无涉,均属误会。   诸守柞格者三出却适,守以令召赐食前,予大旗,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,建旗其署,令皆明白知之,曰某子旗。柞格内广二十五步,外广十步,长以地形为度。   此言却敌立功者有赐食、赐财及授旗等劳军方法。   柞格见午篇,旧讹牲格,“柞”、“牲”因形近而讹。   击退敌人三次有功者,太守便传令其人至前赐食(苏于“赐食”断句,非也。)授以百户之邑或他人财物,又给予大旗,竖于营署,使人民都知道是某人获得之旗;“某子”犹孔子、孟子之“子”。尉缭子兵教上篇云:“乃为之赏法,自尉、吏而下尽有旗,战胜得旗者各视其所得之爵以明赏劝之心。”合观本节,知现代外国授旗之礼,我国自古有之,特后世不常施行耳。   “长”旧讹“表”,兹依吴校改,今本墨子多讹“长”为“表”。   勒卒中教,解前后、左右,卒劳者更休之。   此言部勒士卒之法。   中教读如“中规矩”之“中”,部勒之使合乎教令也。“解前后左右”即步兵操典前转、左转之类。过劳者则令更番休息。   墨子城守各篇简注卷十   (酉)号令第七十   安国之道,道任地始,地得其任则功成,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。人亦如此,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;吏卒民多心不一者,皆在其将长,诸行赏罚及有治者必出于公。   此总言处事须先有豫备,一秉大公,如果吏民疑心,其责应将与长官负之。   任,用也,“道任地始”犹言其道从任地为始,即是先要能适应地利。   王数使人行劳赐,守边城关塞、备蛮夷之劳苦者,举其守率之财用有余、不足,地形之当守边者,其器备常多者。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,田不辟、少食,无大屋、草盖,少用桑。(多财,民好食。)为内堞,内行栈,置器备其上。城上吏、卒、养皆为舍道内,各当其隔部;养、什二人。为符者曰养吏一人,辨护诸门。门者及有守禁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止其旁,不从令者戮。敌人但至,千丈之城,必郭迎之,主人利,不尽千丈者勿迎也,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,此守城之大体也。其不在此中者,皆心术与人事参之。   此约言守城之大体,凡书所未载,则当斟酌情形施行之。   首四句言国王要周知四处守备情形。数,屡也,行劳赐即巡问兼犒赏也,举者举报也,守率即守帅,(见未篇节,孙疑作“卒”,非是。)“不足”下应补“者”字,谓国王应频频使人慰问及赏赐守边劳苦之将士,且视察各地财政有余或不足,某处地形险要当守,又某处器具豫备常充足,均分别报告之。   次三句言节约之必要。恶,缺乏也,辟,开辟也,“大”疑当作“土”,草盖,茅盖也,凡边地林木缺乏者应节约木料,土地多未开垦者应节约食料,无土屋、茅舍者应节约桑树,因桑枝可作支蓬用也(屈桑木见通典一五二)。孙解“少用”为“材木不足共用”,“少食”为“田荒农惰则食不足”(吴从其说),则文意不完。孙又谓“   少用桑”为“少车乘”之误;按上文两句“恶”与“少用”对举,“   不辟”与“少食”对举,本句“无”与“少用”对举,文例同一。若依孙改,则“少车乘”与“无土屋草盖”并非互相针对之文,故知其不然也。运本及吴作“少用乘”,亦是难通,试问无“土屋草盖”与“少用乘”有何联系耶?“多财民好食”一句,孙谓下有脱误,余以为此句实“财用有余”之注,今混入正文,故似有脱漏。好食则食易不足,应行节约,巡视边备者所应注意也。   内堞见子篇。行栈见子篇。   公羊传宣公七年何休注“炊烹曰养”,则今之炊事兵也,每十人设炊事兵二人(什二人)。“隔部”是所守分地,故住舍须与相近。   掌符信者名曰“养吏”。辨即今“办”字。守门者应监视无事之闲人,使不得滞留于稽查门禁者之旁,所以免奸宄混入。   “但”字不误,今粤语常说“但逢”,犹云“每逢”也。“千丈”系指城周言,大城须出兵拒敌于郭外,小城(“不尽千丈”即不及千丈。)可坐待之,要须视敌人部曲(即“居曲”)多少而因应之,示人以兵法贵变通,不能死守书本也。   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,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,不明于守者也,能此,乃能守城。   此言守城以急败敌人为最要,坐待援兵为不智。   守城之法,敌去邑百里以上,城将如今尽召五官及百长以富人重室之亲,舍之官府,谨令信人守卫之,谨密为故。   此言敌寇将到时处置城内官长、绅富的亲属之法。   “如今”不误,粤中俗语尚偶用之,略同于英文之nowthen,犹言此时也,毕、孙、吴改“如令”,亦因不能证以方言。   五官当如今世分科办事之首长。以,与也,见运本。重室见子篇。取官长及富人、贵家之亲属,安置在官府,盖防此等人内变,所以用亲信人守卫之。故,巧也,好也,见子篇及寅篇。   及傅城,守城将营无下三百人。四面四门之将,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死事之后重者,从卒各百人。门将并守他门,他门之上,必夹为高楼,使善射者居焉。女郭、冯垣一人一人守之(使重室子)。   此言敌已傅城时守卫任务之如何分配。   “后重”,苏以为重室子,非是。“承重”见仪礼疏,今尚为通俗语,“重”亦为人后者之别称,守要地须求(选择之,“之”,于也)死事者之后,系取其较可信用。   高楼即子篇之高磿□,彼言“使重室子居其上”,故知此处之“使重室子”一句,系“使善射者居焉”之注文,否则语意不完。   苏疑“一人”二字误重,吴又疑“一步一人”之讹,引子篇为证,但彼文指城楼之卒,与此处异。余谓“一人一人”犹午篇之“遍遍”,所守不一处,故重言之。女郭即申篇节之女垣,冯垣亦见同节。   五十步一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