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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永兴概中里王氏女,年五岁,得毒病,两目皆盲。性至孝。年二十,父死,临尸一叫,眼皆血出,小妹娥舐其血,左目即开,时人称为孝感。
《唐书》曰:刘寂妻夏侯氏,滑州胙城人,字碎金。父长□,为盐城县丞,因疾丧明。碎金遂求离其夫,以终侍养。经十五年,兼事後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卒,毁瘠殆不胜丧,被徒跣,负土成坟,庐於墓侧,每日一食,如此者积年。贞观中,有制表其门闾,赐以粟帛。
又曰:于敏直妻张氏,营州都督、皖城公俭之女也。数岁时父母微有疾,即观察颜色,不离左右,昼夜省侍,宛若成人。及稍成长,恭顺弥甚。延寿公于钦明子敏直。初闻俭有疾,便即号勇自伤,期於必死。俭卒後,凶问至,号哭一恸而绝。高宗下诏,赐物百段,仍令史官编录之。
又曰:杨绍宗妻王氏,华州华阴人也。初年三岁,所生母亡,吻继母鞠养。至年十五,父又征辽而没。继母寻亦卒。王乃收所生母及继母尸柩,并立父形像,招魂迁葬讫,又庐於墓侧,陪其祖母及父坟。永徽中,诏曰:“故杨绍宗妻王氏,因心为孝,率性成道。年迫桑榆,筋力衰谢。以往在隋朝,父没辽左,招魂迁葬,负土成坟,又葬其祖父母等,竭此老年,亲加板筑。痛结晨昏,哀感行路。永言志行,嘉尚良肾拢宜标其门闾,用旌敏德。”赐物三十段、粟五十硕。
又曰:孝女贾氏,濮州鄄城人也。始年十五,其父为宗人玄基所害。其弟强仁年幼,贾氏抚育之,誓以不嫁。及强仁成童,思共报复,乃候玄基杀之,取其心肝,以祭父墓。遣强仁自列於县,有司断以极刑。贾诣阙自陈己为,请代强仁死。高宗哀之,特制贾氏及强仁免罪,移其家於洛阳。
又曰:汴州李氏孝女,年八岁,父卒,柩殡在堂十馀载,每日哭泣无限。及年长,母欲嫁之,遂截自誓,请在家终养。及丧母,号毁殆至灭性。家无丈夫,自营棺椁,州里钦其至孝,送葬者千馀人。葬毕,庐於墓侧,蓬头跣足,负土成坟,手植松柏数百株。季昶列上其状,制特表其闾,赐以粟帛。
《颜氏家训》曰:张建女三岁丧母,灵床上屏风平生旧物,屋漏沾湿,出曝晒之,女子一见,伏床流涕。家人怪其不起,乃往抱持,荐席泪渍,精神丧沮,不能饮食。将以问医,诊脉云:“女肠断矣。”因尔便吐血,数日而亡。中外怜之,莫不悲叹。
《宣州图经》曰:宛陵管氏女,名瑶,年十七,与母同寝。母为虎所负去,瑶哀叫随之,因啮虎耳坠,方舍其母。瑶即负母归家,气绝。武帝表其门,以旌孝行。
王韶之《孝子传》曰:周青,东郡人。母疾积年,青扶持左右,四体羸瘦。村里乃敛钱营助汤药,母痊,许嫁同郡周少君。少君疾病,未获成礼,乃求青。母见青,嘱托其父母,青许之,俄而命终。青供为务十馀年中,公姑感之,劝令更嫁,青誓以“匪石”。後公姑并自杀,女姑告青害杀。县收拷捶,遂以诬款,七月刑青於市。青谓监杀曰:“乞树长竿系白幡。青若杀公姑,血入泉;不杀者,血上天。”血乃缘幡竿上天。
宋躬《孝子传》曰:贾恩,会稽诸暨人也。母亡在殡,为灾火所烧,恩及妻伯号哭赴火。火不及去,邻近救助,棺器得免。恩、伯二人肤焦裂,须臾俱死。玄嘉四年,榜门曰“孝”,蠲役三世。
师觉授《孝子传》曰:北宫氏女婴儿子者,齐人也。无兄弟而父母老,遂撤其环,誓不人,以奉养父母。国人闻之,莫不相率以孝请女。为赵王后齐使候问,使者曰:“北宫氏女婴儿子无恙耶?撤其环,至老不嫁,以养父母,此助王率民出於孝者也。”齐王闻之,表其门以显异焉。
《异苑》曰:顺阳南乡县杨丰与息女香於田获粟。丰为虎所噬,香年甫十四,手无寸刃,乃扌益虎颈,丰因获免。香以诚孝致感,猛兽为之逡巡。太守平昌孟肇之赐资,旌其门闾焉。
《列女传》曰:陈寡孝妇者,陈之寡妇人也。年十六而嫁,未有子。其夫当从戎,属孝妇曰:“我有老母,吾不还,汝肯善视吾母乎?”妇曰:“诺。”夫果死,妇养姑不衰。父母将嫁之,孝妇曰:“受人之托,岂可弃哉!”因欲自杀。父母惧,不敢嫁之。养姑二十八年,姑年八十四,寿乃尽,卖其田宅以葬之。
《列女後传》曰:珠崖二义者,珠崖令之後妻及前妻女也。女名初,生十三。珠崖多珠,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。及令死,当送丧还。法,内珠於奁入关者死。继母弃之,其子男九岁,取之置其母镜奁中,皆不知也。及关候搜索,得珠奁中,吏曰:“谁当坐者?”初谓是其继母取之,乃白曰:“君不幸,夫人解系臂弃之,初心惜之,取置夫人镜奁中,夫人不知也。”母亦为谓然,怜之,乃曰:“此珠,妾之系臂也。君不幸,妾解之,心不忍弃,而置镜奁中,妾当坐。”因此哭哀动旁人,关吏执笔,书不能就一字。关候垂涕,终日不能,乃曰:“母子有义如此,吾宁可坐之,不忍加文。”後访讯,乃九岁男儿淖缮。
又曰:酒泉庞孝妇者,赵君安之女也,名娥亲。君安为同县李寿所杀,而娥亲兄弟三人一时病亡,寿乃喜而自贺,以为那己报也。娥亲闻之,阴思欲以报寿,备兵以伺寿十数年,於县门前斫杀寿讫,诣县自首。守长义之解印绶去,欲纵娥亲,娥亲曰:“仇怨杀身,妾之分;治狱制罪,君之常理。何敢苟生以枉公法!”後遇赦得免。太常张奂闻,嘉之,礼以束帛。
又曰:颍川公孙何者,公孙氏之女,年十三,怨家报其父,父走得免。何与母俱亡,母先得见仇人,甚悦,争欲取心。何便驰出,叩头涕泣曰:“老母常有笃疾,垂没之人安足残戮以塞忿哉!我是其儿,父母所怜,不如杀我。”遂杀之,而舍其母。
《会稽典录》曰:孝女曹娥者,上虞人。父于,能弦歌,为巫。五月五日,於县溯江涛迎婆娑神,溺死不得尸骸。娥年十四岁,乃缘江号哭,昼夜不绝声。旬有七日,遂投江而死。县长改葬娥於道傍,为立碑焉。
《益部耆旧传》曰:孝女雄者,犍为人。父江和,为县功曹。县长遣泥和拜檄谒郡太守,乘船堕湍水,物故,尸丧不归。雄号泣昼夜,心不图存。所生男二人,并数岁,乃各为作囊,盛珠环以系儿臂,数为诀别之辞。家人每防闲之,经百许日後稍懈,雄因乘小船於父堕处恸哭,遂自投水死。弟贤,其夕梦雄告之:“却後六日,当共父出。”至期伺之,果与父相持浮於江上。郡县长表言为雄立碑,图像其形焉。
《续述征记》曰:梁邹城西有笼水,发源长城山,直北流於梁邹西,注济。或云齐之孝妇,诚感神明,涌泉发室内。(事具水部。)
《晏子春秋》曰:景公所爱槐,令吏守之,犯槐者刑,伤之者死。有不闻令,遇而犯之者,吏收而拘之,将加罪焉。其子女往晏子之家说曰:“贱妾请有道於相国,妾闻明君不为禽兽伤人,今君以树木之故杀绐父,妾恐害明君之义。”晏子明日早朝,而复於君。公令吏罢守槐之役,出犯槐之囚。
《纪闻》曰:吴宣城郡青阳县有梅根冶孝女李娥。庙居会阜之巅,林木秀茂,周回十里,土人不敢樵采,敬而事之,日荐藻。娥父吴大帝时为铁官,冶以铸军器,一夕,炼金竭炉而金不出。时吴方草创,法令至严,诸耗折官物十万,即坐斩,倍又没入其家。而娥父所损,折数过十万。娥年十五,痛伤之,因火烈,遂自投于炉中,赫然属天,於是金液沸涌,溢於炉口。娥所蹑二履浮出於炉,身则化矣。其金汁塞炉而下,遂成沟渠,泉注二十里,入于江水。其所收金凡亿万斤,沟渠中铁至今仍存。故吴俗每冶铜铁,必为娥立祠享而祈福。
《歙州图经》曰:章顼,歙县合阳乡人也。妻程氏与二女入山采药,程为暴虎衔啮去,二女冤叫,挽其衣裙与虎争力。虎乃舍之,程由是获全。时刺史刘赞嘉之,给汤药,蠲户税,改乡为“孝女”。
《宣室志》曰:郑邯,耕民也。天宝中母病,人教令啖杏实可愈。其妻杨氏曰:“此非时之物,须劳苦以求之,冀上天哀悯而赐。子其佣耕侍疾,吾欲遍於邑里访之,庶比於解叔谦、丁公藤之感也。”乃至邻郡易君子之衣而行。忽於道傍莽秽中见一杏实,悲喜,再拜取之,洁涤而归。奉其姑曰:“他郡有人悯其事,遗此一实。”姑喜食之,疾渐瘳。明年夏忽一日,雷风甚动,其屋庐殷殷然不断,若在檐遇拢里人惊慑,遁去者不可胜计。杨氏泣告其姑曰:“去冬以莽秽中杏实奉姑,绐为郡人所遗,今天将谪妾以死,从此别矣。”乃伸臂立於庭,具诉其事。词未毕,忽有声若发其庭者,□物阴晦,默不可辩。既而杨氏觉其臂若捧千金,重莫能举。久方开霁,乃视之,有二金龙,长数尺,蟠绕其左右臂。龙顶上有字曰:“赐杨氏”。自是其家日丰,至为富室。
卷四百一十六 人事部五十七
友悌
《周礼□大司徒》曰:六行:孝、友、睦、姻、任、恤。
《礼记□曲礼》曰:亲戚称其慈也,僚友称其悌也。
又《礼运》曰:兄良,弟悌,夫义,妇听,家之肥也。
又《檀弓上》曰:子路有姊之丧,可以除之矣,而弗除也。孔子曰:“何弗除也?”曰:“吾寡兄弟而弗忍也。”孔子曰:“行道之人皆弗忍也。”子路闻之,遂除之。
《春秋左传》曰: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友,弟敬,所谓六顺。
《毛诗陟岵》曰:陟彼岗兮,瞻望兄兮。兄曰:“嗟!予弟行役,夙夜必偕。”(偕,俱也。)
又《鹿鸣□棠棣》曰:《棠棣》,燕兄弟也。闵管、蔡之失道,故作《棠棣》焉。(周公吊二叔之不咸,而使兄弟恩疏,召公为作此诗而歌之,以亲之也。)棠棣之华,萼不кк。(笺云:承华曰萼,不当作拊,拊萼足得华之光明,其貌кк然,盛也兴者,喻弟以敬事兄,兄以荣覆弟,恩义之敬,亦кк然也。)凡今之人,莫如兄弟。
又《邶□柏舟□二子乘舟》曰:《二子乘舟》,思、寿也。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,国人伤而思之,而作是诗也。二子乘舟,泛泛其景。(二子,、寿也。宣公为娶於齐女而美,公夺之,而生寿及朔。朔与其母诉於公,公令之齐,使贼先待於隘而杀之,寿窃其节而先往,贼杀之。至曰:“君命杀我,彼何罪焉。”又杀之。国人伤其涉危,遂往如乘舟而无所薄也。)
又曰:惟此王季,因心则友。则友其兄,则笃其庆。
《尚书□君陈》曰:惟孝友于兄弟,克施有政。
《论语》曰:孝悌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
又曰:孝乎!惟孝友于兄弟。
又曰:兄弟怡怡如也。
《尔雅》曰:善兄弟为友。
《汉书》曰: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为事。有少弟,式脱身出,独取羊百馀口,田宅财物尽与弟。式入山牧,十馀年,羊致千馀头,买田宅。而弟尽破其产,式辄复分与之。
又曰:王商,字子威,涿郡蠡吾人也。商为太子中庶子,以肃敬敦厚称。父薨,商嗣为侯,推财以分异母诸弟,身无所受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鲁恭,字仲康,扶风人。恭怜弟丕小,欲先就其名,托疾不仕。郡数以礼请,谢不肯应。母强遣之,恭不得已而西,因留新丰教授。丕举方正,恭乃始为郡吏。
又曰:汝南王琳,字巨尉。弟季出,遇赤眉,将为所捕。琳请自缚先季死,贼怜而放遣之。
又曰:赵孝,字长平。建武食尚少,孝得,炊将熟,令弟礼夫妻出。比还,孝夫妻共蔬食,礼夫妻归,告言已食,辄独饮之。积久,礼心怪之,疑,後掩伺见之,不肯食,出,遂共蔬食,兄弟怡怡,乡里归德。
又曰:孔奋笃於骨肉,弟奇在雒阳为诸生,分禄俸以供给其粮用,四时送衣,下至脂烛,每有所食甘美,辄分减以遗奇。
谢承《後汉书》曰:许荆兄子常报雠杀人,怨家会众操兵至荆家,欲杀之。会荆始从府休归,与相遇,因出门解剑长跪曰:“前无状相犯,咎皆在荆不能相救。兄既早没,一子为嗣,如令死者,伤其灭绝。今愿杀身代之塞咎,虽死已往犹谓更生。”怨家扶起荆曰:“许掾郡中称为贤,吾何敢相侵。”因遂委去。
又曰:李鸿,字奉逊。礼性仁孝,友于兄弟。弟育为人所侵辱,育後阴结客报怨,为执法吏所得,当伏罪。时未有立嗣。鸿为太尉掾在京师,伤育以养刷耻,门户断绝,因分代育,遂刻印还归。欲过家,恐见妻子,亏移其意,到县北亭预作记,乞代育通记,便饮鸩而之县。令省记,怛然惊感矣。
司马彪《续汉书》曰:山阳张俭,以忠正为中常侍侯览所忿疾。览为刑章,下州郡召捕俭。俭与孔融兄褒有旧,亡投,遇褒出。时融年十五六,少之,不下告也。融智俭长者,有窘迫色,谓曰:“吾独不能为君主乎?”因留舍藏之。後以人客发泄,觉知,国相已下密就掩,俭得脱走,登时收融及褒送狱。融曰:“保纳藏舍者融也,融当坐之。”褒曰:“彼来投我,罪我之由,非弟之过,我当坐之。”兄弟争死,郡县疑不能决,乃上谳,诏书令褒坐焉。融由是著名。
范晔《後汉书》曰:姜肱,字伯淮,彭城广戚人也。家世名族。肱与二弟仲海、季江俱以孝行著闻。其友爱天性,常共卧起。及各娶妻,兄弟相恋,不能别寝,以继嗣当立,乃递往就室。
又曰:锺皓,字季明,颍川长社人。少以笃行称。公府连辟,为二兄未仕,避隐密山。
王隐《晋书》曰:徐苗,字叔胄,高密淳于人。弟亡,临殡,口中有痈溃脓血,苗含去之。
《晋中兴书》曰:颜含,字弘都,琅琊人。含次嫂繁氏,老而失明,含奉养必束带躬亲。尝省嫂病困,须得蚺蛇胆为药,而求不能得。平昼独坐,有一童子持一青囊授含,含开视,蛇胆也。童子逡巡出户,化成青鸿飞去。得胆,药成,嫂病即愈。
又曰:邓攸,字伯道,为石勒参军。勒过泗水,攸与乡人河东陈嘏、平阳马恬共谋叛勒,破车以牛马负妻子入草中。又遇贼掠牛马去,攸语妻曰:“吾弟早亡,惟有一息,今当步走,誓两儿恐尽死,不如弃我儿,抱弟子遗民。”妇乃从之。
崔鸿《十六国春秋□前赵录》曰:上郡王俊,字玄英,有艺之称。俊年七八岁,随兄密子玄直西如凉州,路中粮匮,密留玄直於途,乞丐民间。比还,俊为贼所掠,玄直逃免。密乃将玄直追贼,叩头求哀曰:“人情自当皆爱其子,但此弟未生,家君见背,孤遗相长,以至于今,请以玄直易俊。”贼相谓曰:“以子易弟,义之大也。於是以俊密受玄直而去。密後亡,俊勺饮不入口者五日,虽服丧期年,而心丧六载。
又《前燕录》曰:有司奏中山浦阴民刘洛县差充征,弟兴私代,背军逃归,州以本名捕斩。兴诣郡,列称逃是兴身,请求代洛死。洛又曰:“固陈已实正名,宜从宪辟。”兄弟争命,详刑有疑,曰:“洛应征辄留,兴冒名逃役,俱应极法。但兄弟竞死,义情可嘉,宜特原之。”
《南燕录》曰:有司奏沙门僧知夜入临淄人冷平舍,淫其寡嫂李氏。平与弟安国杀之。郡县按:平兄弟以杀人论,而平、安国各引手杀,让生竞死,义形急难。
《後秦书》曰:姚襄与李雄战,马中流矢死。弟苌下马以授襄曰:“汝何以免。”苌曰:“兄济此竖子,安敢害苌。”会救至,俱免。
《後魏书》曰:房景先沉敏方正,事兄恭谨,出告反面,晨昏参省,侧立移时,兄亦危坐,相敬如宾客。兄曾寝疾,景先侍汤药,衣冠不解,形容毁瘁。亲友见者莫不哀之。
《後周书》曰:裴宽,字长宽。弱冠为州里所称,与二弟汉、尼并知名。亲没,抚诸弟以笃孝闻。荥阳郑穆尝谓其从弟文直曰:“裴长宽兄弟,天伦笃睦,人之师表。吾爱之重之。汝可与之游处。”
《梁书》曰:张弘荣兄弟友爱,不忍暂离,虽各有室,常同卧起,世比之姜肱兄弟。
《唐书》曰:张嘉贞为并州长史。开玄初,因奏事至京师,上闻其善政,数赏慰。嘉贞因奏曰:“臣少孤,兄弟相依以至今日。臣弟嘉祜,今授鄯州别驾,与臣各在一方,同心离居,魂绝万里。乞移就臣侧近,臣兄弟尽力报国,死无所恨。”上嘉其友爱,特改嘉为忻州刺史。
又曰:东郡未平,梁宋间群盗连聚,或至二千馀众,攻陷城邑。李澜守蕲县,力屈,为盗所执,将害之。澜弟渤诣盗,请代兄死;澜又杀身留弟。兄弟争死,俱为盗所害。
又曰:杜佑子式方,性孝友,弟兄尤睦。季弟从郁,少多疾病,式方躬自煎调,药膳水饮,非经式方之手,不入於口。及从郁夭丧,终年号泣,殆不胜情,士友多之。
又曰:白居易弟行简,字知退。文笔有兄风,词赋尤称精密,文士皆师法之。居易友爱过人,兄弟相待如宾客。行简子龟儿,多自教习,以至成名。当时友悌,无以比焉。
萧广济《孝子传》曰:陈玄,字子玄。陈侯太子。七岁丧母,父更娶周氏,有子曰昭。周氏谗玄,侯将杀玄。昭欲先死,玄不听,引白羊誓曰:“孝者羊血逆上一丈三尺。”一如誓。後又谗之,侯怒,令玄自杀。玄投辽水,有大鱼负之,玄曰:“我罪人也。”鱼乃去。昭从後来,问渔者,云:“投水死矣。”昭气绝良久,曰:“吾兄也。”又投水而死。
周景式《孝子传》曰:古有兄弟,忽欲分异,出门见三荆同株,接叶连阴,叹曰:“木犹欲聚,况我兄弟,而欲殊哉!”遂还相为雍和矣。
宋躬《孝子传》曰:孙棘,彭城人,事母至孝。母临亡,以小儿萨属棘,特深友爱。宋大明五年,上募军伍,萨求代棘。及後军期应死,棘、萨争死。妻许氏又遥属棘曰:“君当门户,岂可委罪小郎!且大家临终,以小郎属君,竟未有妻息;君已二儿,死复何恨!”太守张岱表闻,诏榜门。宋世祖感其悌友,乃普增诣弟封秩。
《列女传》曰:会稽石师安妻者,同郡吕氏之女也,名军。其兄遂犯法,军匿之。知不能免,乃请知者为辞,乞代兄遂之命,因自经县门。县官嘉有义,乃舍遂罪。
又曰:齐伊盘母者,齐二子之母也。当宣王时,有人斗死道者,吏讯之,二子立其傍,吏问之,兄曰:“我杀之。”弟曰:“非兄,乃我杀之。”期年不决。言於相,相不能决。言於王,王曰:“若皆赦之,是纵有罪;若皆杀之,是诛无辜。其母必知子之情,善恶听其所杀祸拢”相召而问之。其母泣而对:“杀少子。”相曰:“小子,人所爱,今欲杀之,何也?”对曰:“少者妾之子,长者前妻之子。”相言之於王,王美其义,皆赦其子。
又曰:阳友娣者,阳邑任延寿之妻也,字季儿。有三子。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事,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,建独坐死。延寿会赦,乃以告季儿,季儿曰:“嘻!杀夫不义,事兄之雠亦不义,何面目以生!”季儿乃告大女曰:“汝父杀吾兄,义不可以留,又终不嫁矣。吾去而死,善视汝弟。”遂自经死。
《海内先贤传》曰:范丹,字史□,清高亮直,让财千万与三弟。
《会稽先贤传》曰:陈业,字文理。业兄渡海倾命,同时依止者五十六人,骨肉消烂而不可记别。业仰皇天誓后土曰:“闻亲戚者,必有异焉。”因割臂流血以洒骨。应时饮血,馀皆流去。
《汝南先贤传》曰:缪彤,字豫公,阳人。兄弟四人,各求分异,至有争讼之言。彤默闭户自挞,大自骂曰:“缪彤!汝修身谨行,将齐正风俗,如何近一家之中不能使之和协耶!”鞭两髀皆疮。於是诸姊及弟叩头自责,不复分矣。
张莹《汉南记》曰:阴庆为阳侯,其弟员及丹皆为郎。庆以明《尚书》、修儒术推居弟,园田、奴婢、钱悉分与员、丹,庆但佩印绶而已。当代称之。
陈寿《益部耆旧传》曰:李孟玄修《易》、《论语》,大义略举,质性恭顺。与叔子就同居。就有痼疾,孟玄推所有田园,悉以让就,夫妇纺绩以自供给。
江微《陈留志》曰:李铨,平丘人也。少聪慧,有至行。铨兄,前母子,後母甚不爱也,而衣食皆使下铨。铨始年五岁,觉己衣服胜兄,即脱不着,须兄得己同,然後服之。其母遂不得有偏。及长,铨内匡顺母,外奉其兄,故闺门雍睦,为群族所称。
杜预《汝南记》曰:李充兄弟六人,贫无担石之储,易衣而出,并日而食。而妻窃谓充曰:“今贫如是,我有私财,可分异独居,人多费极,无为空自穷也。”充请呼诸邻里,室家相对,前跪觞告其母,便顾其妻,叱而遣之。妇行,泣出门去。
颜延之《庭诰》曰:将责弟悌,务念为友。
卷四百一十七 人事部五十八
忠勇
《左传□庄公》曰:齐侯田于贝丘,坠于车,伤足丧屦。反,诛屦於徒人费。(诛,责也。)弗得,鞭之见血。走出,遇贼于门,劫而束之。费曰:“我奚御哉!”袒而示之背,信之。费请先入,(诈欲助贼。)伏公而出斗,死于门中。
又《文公上》曰:战於ゾ也,晋梁弘御戎,莱驹为右。战之明日,晋襄公缚秦囚,使莱驹以戈斩之。囚呼,莱驹失戈,狼覃取戈以斩囚,禽之以从公乘,遂以为右。箕之役,先轸黜之而立续简伯。狼覃怒。其友曰:“盍死之?”覃曰:“吾未获死所。”其友曰:“吾与汝为难。”覃曰:“《周志》有之,勇则害上,不登於明堂。死而不义,非勇也。共用之谓勇。吾以勇求右,无勇而黜,亦其所也。谓上不我知,黜而宜,乃知我矣。子姑待之。”及彭衙,既陈,以其属驰秦师,死焉。晋师从之,大败秦师。
又《宣公下》曰:楚围宋,宋人告急于晋。使解杨如宋,使无降楚,曰:“晋师悉起,将至矣。”郑人囚而献诸楚,楚子厚赂之,使反其言,(反言晋不救。)不许,三而许之。登诸楼车,使呼宋人而告之。遂致其君命。楚子将杀之,使与之言曰:“尔既许不谷而反之,何故?非我无信,女则弃之,速即尔刑。对曰:“臣闻之,君能制命为义,臣能承命为信,信载义而行之为利。谋不失利,以卫社稷,民之主也。义无二信,信无二命。君之赂臣,不知命也。受命以出,有死无霄,又可赂乎?臣之许君,以成命也。死而成命,臣之禄也。寡君有信臣,下臣获考(考,成也。)死,又何求?楚子舍之以归。
又《成公上》曰:鞍之战,齐逢丑父使公下,如华泉取饮。郑周父御佐车,宛{艹伐}为右,载齐侯以免。韩厥献丑父,献子将戮之。呼曰:“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,有一於此,将为戮乎!”子曰:“人不难以死免其君,我戮之不祥,赦之以劝事君者。“乃免之。
又《昭公二十年》曰:初,齐鼻见宗鲁於公孟,为骖乘焉。将作乱,而谓宗鲁曰:“公孟子不善,子所知也。勿与乘,吾将杀之。”对曰:“吾由子事公孟,子假吾名焉,故不吾远也。虽其不善,吾亦知之。抑以利故不能去,是吾过也。今闻难而逃,是僭子也。(使子言不信也。)子行事,吾将死之,以周事子。”(周,终也。)齐氏用戈击公孟,宗鲁以背蔽之,断肱,以中宗鲁之肩,皆杀之。
《国语》曰:晋文公诛观骈胁之状以伐郑,(郑复敕曹观公骈胁之状,故见伐也。)郑人以名宝行成,公不许,曰:“与詹而师还。”(詹,郑大夫叔詹伯也。)詹请往,郑伯不许,詹固请曰:“一臣可以赦百姓,君何爱!”郑人以詹与晋人,晋人将烹之。詹曰:“臣欲尽辞。”而公听其辞。詹曰:“天降郑祸,使淫观状。臣曰:不可。夫晋公子贤明,若使复国,而得志於诸侯,祸不赦矣。今祸及矣。尊明胜患,知也。杀身赎国,忠也。”乃就烹,据鼎耳而疾号曰:“自今以往,忠以事君者,与詹同!”乃不杀。厚为之礼而归之。
《史记》曰:汉之三年,项王围汉王於荥阳。汉将纪信说汉王曰:“事已急矣,请为王诳楚,王可间出。”於是汉王夜出女子荥阳东门被甲二千人,楚兵四面击之。纪信乘黄屋车,傅左纛,(季斐曰:纛毛羽幢在乘与车衡。)曰:“城中食尽,汉王降。”楚军皆呼万岁。汉王与数十骑从城西门出,走城皋。项王烧杀纪信。
《汉书》曰:莽何罗(本姓马,明帝马后恐其先人有反者,易曰莽也。)与江充相善,及充败卫太子,後上知太子冤,乃夷灭充宗族党与。何罗玖虐,遂谋为逆。金日视其志意非常,心疑之,阴独察其动静,与俱上下。何罗亦觉日意,以故久不得发。是时上行幸林光宫,(服虔曰:甘泉一名林光。臣瓒案:林光本秦离宫,在甘泉。)日小疾卧庐。何罗矫制发兵。明旦,上卧未起,何罗从外入。日心动,立入卧内户下。须臾,何罗袖白刃从东厢上,见日,色变,走趁卧内欲入,行逆触宝瑟,僵。日得抱何罗,因傅曰:“莽何罗反!”上惊起,左右拔刃欲格之,上恐并中日,止勿格。日投何罗殿下,得擒缚之,穷治皆伏辜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王郎遣将攻信都,信都大姓马宠等开城内之,收太守宗广及李忠母妻子,皆系狱,而令亲属招呼忠。时宠弟从忠为校尉,忠即时召见,责数以背恩反城,因格杀之。诸将皆惊曰:“家属在人手中,杀其弟,何猛也!”忠曰:“若纵贼不诛,则二心也。”上闻而美之,谓忠曰:“今吾兵已成也,将军可归,救老母妻子。”忠曰:“蒙明公大恩,思得效命,诚不敢内顾宗亲。”
又曰:信都反,为王郎所置信都王捕系邳彤父弟、妻子,使为手书呼彤曰:“降者封爵,不降族灭。”彤涕泣报曰:“事君者不得顾家。”
又曰:张步攻耿,时上在鲁,闻为步所攻,自往救之。未至,陈俊谓曰:“虏兵盛,可且闭营休士,以须上来。”曰:“乘舆且到,臣子当击牛酾酒以待百官,反欲以贼虏遗君父耶?”乃出大战,自旦及昏,复大破之。後数日,车驾至临淄,自劳军也。
范晔《後汉书》曰:温序,字次房,太原人。为护羌校尉。行部至襄武为隗嚣别将苟宇等所劫。宇谓序曰:“子若与我并威同力,天下可图也。”序曰:“受国重任,分当效死,义不贪生,苟背恩德。”宇等复晓譬之。序素有气力,大怒,叱宇等曰:“虏何敢迫胁汉将!”因以节挝杀数人。贼众争欲杀之。宇止之曰:“此义士,有死节,可赐以剑。”序受剑,衔须于口,顾左右曰:“既为贼所迫杀,无令须污土。”遂伏剑而死。
《英雄记》曰:王允诛董卓,卓部曲将李亻、郭汜不自安,遂合谋攻围长安,城陷,吕布奔走。布驻马青琐门外,招允曰:“公可去乎?”允曰:“若国家社稷之灵,上安国家,吾之愿也。如其不获,则奉身以死之。”
《汉杂事》曰:景帝时,吴楚七国反,齐孝王狐疑,胶西济北二国围齐。齐使路中大夫於天子,还报曰:“坚守!”比至二国围齐数重,无从入,二国与路中大夫盟曰:“若反,言汉已破。”大夫许之。至城下望见齐王曰:“汉已发兵百万,使太尉周亚夫击破吴楚,方引兵救齐,齐必坚守。”二国诛之。
《魏志》曰:许褚从征袁绍於官渡,徐他等谋为逆,以褚常侍左右,惮之不敢发。伺褚休下日,他等怀刀入。褚至下舍心动,即还侍。他等不知,入帐见褚,大惊。褚觉之,即击杀他等。太祖益亲信之。
又曰:诸葛恪围合肥新城,城中遣士刘整出围傅消息,为贼所得,拷问所傅语,贼谓整曰:“诸葛公欲活汝,汝可具服。“整骂曰:“我当必死为魏国鬼,不苟求活,逐汝去也。”终无他辞。又遣使郑像出城傅消息,恪遣骑寻迹,得像归。面缚绕城,令整、像大呼,言大将军已还洛,不如早降。像更呼城中:“大军近在围外,壮士努力!”贼以刀筑口,不使得语;遂大呼,令城中闻。诏追赐整、像爵关中侯。
又曰:王修,字叔治,北海人。魏国既建,为大农郎中令。徙为奉常。其後严才反,与其徒属数十攻掖门。修闻变,召车马未至,便将官属步至宫门。太祖在铜爵台望见之,曰:“彼来者必王叔治也。”相国锺繇谓修曰:“旧京城有变,九卿各居其府。”修曰:“食其禄,焉避其难?居府虽旧,非赴难之义也。”
又曰:诸葛诞为镇东将军,杀杨州刺史乐,据寿春反。遣司马昭征之,斩诞。诞麾下三百人不降,昭令曰:“不降皆斩!”众咸曰:“愿从诸葛公,死不恨矣!”每斩一人,诸人颜色不变。时人谓之後代田横。
《蜀志》曰:邓艾伐蜀,遣书诱诸葛瞻:“若降者,必表为琅琊王。”瞻怒,斩艾使。遂战,大败,临阵死,时年三十七。众皆散。瞻长子尚与瞻俱殁。
又曰:先主奔荆州,曹公追之。先主弃妻子走,使张飞将二十骑距後,飞据水断桥,目横矛曰:“我张益得也,可来共决!”无敢近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