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- 第 59 页/共 103 页

元丰十年四月癸卯,权发遣盐铁判官、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、国子博士李稷言:『自熙宁十年冬推行茶法,至元丰元年秋,凡一年,通计课利及旧界息税,并已支见在钱七十六万七千六十六缗。』辛酉,盐铁判官、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、国子博士李稷权陕西转运使兼制置解盐使、都大提举茶场。 六年四月戊申,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陆师闵言:『李稷没于王事。按:稷领治茶事,于五年间,除百费外[12],收获净利四百二十八万余贯。伏望以稷成就茶法之功,赐之土田。』又言:『文州与阶州接界,而两路茶法不同。阶州系禁地,见有博马及卖茶场;文州系通商地分,兼龙州界亦系相连。乞以文、龙二州并为禁地。』又言:『永兴等路,惟是金州所出,及影带透漏山南私茶,或南方伪造末茶,其价高贵,陕西之民,良以为苦。乞计置川路余羡茶货,编入陕西路诸州军出卖,并依秦凤等路禁茶地分条贯施行。』又言:『成都府据川陆之会,茶商为多,常患物货留滞,不免贱人贵停之家。乞于成都府置博买茶都场,随宜增价出卖,及博易诸般物货,却行变转。其所增利息,并依川路卖食茶及陕西博易条施行。』诏并依师闵所奏,李稷赐棣州官田十顷。初,蜀茶额岁三十万,至后加为五十万。及师闵代稷,为百万。 《食货志》熙宁七年至元丰八年增广茶法,蜀道茶场四十一,京西路金州为场六,陕西卖茶,为场三百三十二。熙宁七年,税息钱四十万缗。诏定以百万缗为岁额,除充它官经费外,并储陕西,以待诏用。 六月乙丑,兼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郭茂恂言:『昨准诏专提举买马,兼领茶事,而场司不兼买马,既不任责,遂倚法以害马。茶价每驮有增十余千者,恐蕃马岁不入,上误国事。乞并茶场、买马为一司,庶几茶司同任买马之责。』 十月辛卯,提举茶场陆师闵言:『每岁所取息税,以百万缗为额,除应副别司年额外,并于陕西等路封桩,以待诏用。』从之。师闵又言:『准朝旨增广茶法,自措置以来,以所起茶数及见卖价约息,税钱无虑四十万缗。而金州所置三场,收息亦当不下六七十万缗。』诏候及一年,奏取指挥。 十一月乙丑,通直郎、都大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陆师闵言:『比者贾种民重立茶场法,并用年终额外增剩,依江、湖、淮、浙六路卖盐条支赏。其立额并其余增亏比较赏罚,并依课利场务法茶场司专条,更不用管勾官赏罚,减盐官之半,而不给赏。窃详本司之法,与天下课利场务不同,如盐酒之类,皆以本息通立额,而本司但以净利为额。今贾种民之法,须当用去息别立租额,如用本多,收息薄,通比租额,增则受赏用本少,收息多,以息填本,通比不及粗额则受罚,深害茶法,不可施行。』诏茶场司并用旧条,其户部议法不当,尚书李承之、侍郎蹇周辅各罚铜六斤,金部郎中晁端彦、员外郎井亮采各罚铜八斤,户部及都省吏各罚铜有差。 师闵云贾种民立法,而种民独免罚,当考。 七年八月乙未,都提举榷茶陆师闵言:『川茶之法,肇于熙宁甲寅。行之陕西,既有明效,以河北、河东生聚之众,惟茶不可一日阙。若视陕右成法,而归利于公上,度两路岁费之数,置官场于荆楚间和市,岁计运致两路,率用陕右禁地之法,本路俱积,以助边费。』诏师闵条具以闻。寻下两路具到合用茶数,及进呈,诏寝之。 朱本删去云:『不行,合删。』按:此乃神宗盛德,安可没也?仍具存之。 十一月丁巳,中书省言:『元丰二年,提举茶场李稷以息税五十万缗为额。后陆师闵奏自立额,后连岁增羡。乞自七年以百万缗为额,未知虚实。』诏榷茶司具自二年立额后至六年所收息税有无增剩及支费数以闻。 周直孙等措置在京酒麴京东路附 熙宁四年六月丁巳,详定编修三司令式所删定官周直孺言[13]:『在京麴院,自来酒户沽卖不常,难及初额[14]。累经更张,未究利害。推究其原,在于麴数过多,酒数亦因而多,则价贱,贱则人户折其利。为今之法,宜减其数,增其价,使酒有限而必售,则人无耗折之苦,而官额不亏矣。请以一百八十万斤为定额,遇闰年,则添踏十五万斤。旧价每斤一百六十八文,请增作二百文,省旧法以八十五为陌。请并纽计省钱,便于出入。旧额二百二十二万斤,约计钱三十七万;今额一百八十万斤,计钱三十六万。三年一闰,十五万斤,计三万贯,又减小麦万余石[15],及人工并无,不亏元额钱数。况免赊麴酒户纳小官钱、借债契书、公私费用,不过每斤添支十文,令用麴无余,官物无积。况国初麴价,钱二百文八十五陌,太平兴国六年,始减五十。』并具到酒户情愿事件,从之。 元丰元年正月辛末,三司乞量增在京酒行麴钱,于年额减麴三十万斤,遇闰年、增造万斤均给。从之。 二年八月戊申,诏:『在京卖麴,以百二十万斤为岁额,斤钱二百五十,候卖及旧额,复旧价。』京师麴法,自熙宁四年定以一百八十万为岁额,斤钱二百,后多不偿。及减岁额为百五十万斤,斤增钱至二百四十,犹不免逋欠。至是,命户房检正官毕仲衍、太常博士周直孙同三司讲究利害,乃请减麴额为百二十万斤。斤为钱三百,均给七十店,令月输钱,周岁而足。 六年九月戊申,权发遣京东路转运副使吴居厚为天章阁待制、京东都转运使。先是,居厚言:『本路元丰三年季秋至今上半年终,酒税课利,比元丰二年前任官内租额增百七十九万五千余缗。其前官任内,二年酒税额亏二十一万。』 校勘记 [1]而大钱少不足用 原本阙『而大钱』三字,义未足,兹据《长编》卷一一五六补。 [2]相度 原本阙『相』字,据《长编》卷二六○补。 [3]增圆 原本『圆』字作墨丁,据《长编》卷二六○补。 [4]二月戊申 原本无此四字,据《长编》卷二八○补。 [5]贴纳 原本作『加纳』,据《长编》卷二八○补。 [6]不百 原本『百』字作墨丁,据《长编》卷二九六补。 [7]戊子朔 原本无『朔』字,据《长编》卷三一一补。 [8]湖南盐 原本『盐』字作墨丁,据《长编》卷三一一补。 [9]江西 原本衍一『府』字,据《长编》卷三一一删。 [10]己卯 原本无此二字,据《长编》卷二七九补。 [11]辛丑 原本无此二字,据《长编》卷二四七补。 [12]百费 原本作『百卖』,据《长编》卷二三四改。 [13]周直孺 原本作『周直孙』,据《长编》卷二二四改。 [14]难及初额 原本作『难以□额』,据《长编》卷二二四改补。 [15]小麦 原本作『少麦』,据《长编》卷二二四改。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七 神宗皇帝 州县废复分路附 熙宁元年五月,废庆成军入荣河,置军使,隶河中。 旧纪:上谓辅臣曰:『天下自五代分裂,擅据一方,多置郡县,以固疆圉,由是役繁民困,其议并省之。』于是废庆成军,又废升平县。按:废升平县,《实录》已见四月末上语云云,似为新政并省发端。今附见此。新纪亦不载上语。 六月,废随州光化县。 七月,废冀州枣强县、富顺监富顺县并为镇。 三年正月,废安州云梦县为镇。 九月,废洺州曲周县。 四年六月,废绵州西昌县入龙安、神泉,象州武化县、同州夏阳县为镇。 七月,废窦州为信宜县,隶高州;合州赤水县为镇。 八月,废横州永定县入宁浦,桂州修仁、永宁入荔浦。 九月,废南仪州,以岑溪县隶藤州。 十月,废汉阳军为汉阳县,汉川县为镇,并隶鄂州;省恩州清阳县入清河,又省庆州华池、乐蟠二县置合水县。 十一月,改吉州万安县为镇。 十二月丙子,废江阴军为县,隶常州;又废汝州龙兴县为镇,省琼州舍城县入琼山县,镇戎军安边堡入开远堡。 五年正月,废北京来济县、沧州饶安县为镇,忠州桂溪县入垫江。 二月己卯,废蓬州良山县、巴州其章县、邛州临溪县、嘉州平羌县并为镇。 三月,废壁州白石、符阳二县入巴州通江。 四月戊寅,废集州为难江县,隶巴州。 五月,废慈州为吉乡军,隶隰州;省交城县为镇入吉乡,省乡宁县,析其地入晋、绛二州;废涟水、高邮军为县,以涟水隶楚州,高邮隶扬州;剑门关、剑门县复隶剑州;废忻州定襄县入秀容,潞州黎城县入潞城;省相州邺县、赵州赞皇、柏乡二县、汾州孝义县、归州兴山县为镇。 六月,废兖州邹县、邢州任县为镇,入仙源、南和。 七月,废扬州广陵县入江都。 闰七月,废延州金明县为寨,丰林县为镇,广州信安县入儋州新兴。 八月辛巳,废郑州,以管城、新定二县隶开封府;省原武县为镇入阳武;荥阳、荥泽二县为镇入管城;废滑州,以白马、韦城、胙城三县并隶开封府。先是,判司农寺曾布过郑,以吏民乞废州状奏闻,乃下京西相度。转运使吴几复等奏:『废郑为县,罢采役支费,实宽民力。兼审问吏民,实皆乐从。』而滑州亦以状言:『本州自天禧河决后,市肆寂寥,地土浅薄,河上差科频数,民力凋弊。愿府界与郑俱力畿邑为便,且庶几王畿四至地理、形势相等。』已而上又问执政曰:『闻郑人不以废州为便。然否?』王安石进曰:『此乃郑民吏自乞,又属王畿,则诸事优便,所省钱一岁几十万缗,省州官十余员,郑州州役省四百余人。』己亥,诏以京西路分南、北两路,襄、邓、随、房、金、均、唐八州为南路,西京、许、孟、陈、蔡、汝、颍七州、信阳军为北路。甲辰,废杭州南新县为镇;光化军为光化县,隶襄州。 九月丁卯,诏以淮南路分东、西两路,扬、亳、宿、楚、海、泰、泗、滁、真、通十州为东路,寿、庐、蕲、和、舒、濠、光、黄八州、无为军为西路。废蒙州为立山县,隶昭州;成都府犀浦县、成德军灵寿县、雅州百丈县、剑州临津县为镇。 十月,废仪州为华亭县,及安化、崇信隶渭州;乾州为奉天县,隶京兆;永康军为寨,导江县隶彭州,青城县隶蜀州。 十一月,废陵州为陵井监,以贵平籍县为镇,隶成都府。 十二月,废梓州永泰县、绵州西昌县为镇。 六年正月,置潭州安化县,升七星寨为镇。 二月,废果州流溪县为镇。 五月,废复州为景陵县,隶安州,仍以玉沙县为镇,隶江陵府监利县;省施州永兴寨置夷平寨。 六月,废荆门军,以长林、当阳两县并隶江陵府建宁县为镇。 七月乙丑,诏:『河北转运使、提点刑狱、提举司所部广远,宜分为两路,以滨、棣、德、恩、冀、沧、瀛、雄、澶、莫州、大名府、信安、保安、乾宁、永静为东路,怀、卫、磁、相、邢、洺、深、祁、保、定、赵州、真定府、安肃、广信、顺安、永宁军为西路。』庚午,河北路察访司言:『乞省并真定府井陉等二十八县,减官七十六员,及役人三千二百二十七人。』从之。 七月十三县,八月三县,九月七县,十二月五县,共二十七县。陈瓘《尊尧集》序云:『安石谓河北要省民徭,可以减州为县。至于言江南利害,则曰州县可析云云。』 废陕州硖石、赵州隆平、磁州昭德、沧州临津、德州德平、乾宁军乾宁、卫州卫、新乡邢州尧山、平乡、怀州修武、武德、瀛州东城、景城、江陵府枝江县并为镇。 八月,李宜之请废保定军为县,遣官相视,而众人军卫乞留军额甚哗。宜之以为官吏故纵其如此,王安石白上曰:『陛下欲什伍河北民为用,若如此不治,后不可用。』官吏有坐不能禁约者。及责,保定军卒不废。置明州昌国县;废澶州顿邱县入清丰;莫州长丰县为镇,并废鄚县;春州为阳春县,及以铜陵县隶南恩州。 九月,废真定府井陉、河中府府永济、滨州招安、相州永和、祁州深泽、冀州新河、陈州南顿县并为镇。 十月,废梅州入程乡县,隶潮州;省熙州马騌寨。 十一月丁卯,废儋州为昌化军,崖州为朱崖军,万安州为万安军。以昌化感恩、陵水、宁远、吉阳及华州渭南县并为镇;信州永丰镇为县;置熙州狄道、河州袍罕县。 十二月,废金州平利、洺州临洺、顺安军高阳、大名府、大名、洹水、经成县并为镇;渭州置制胜关及安化县,以旧县为镇。 七年二月,割秦州大潭、长道三县隶岷州,白石镇隶长道;废辽州八违山县,隶平定军;废平城、和顺、榆杜三县;丹州云岩、渝州南川、鄜州三川并为镇。 四月壬辰,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言:『察访浙东温、台等州,自熙宁四年以后,监司未尝巡历州县,事废弛无人点检。盖监司止在浙西,乘船往来,文移旁午,指挥不一,州县莫之适从,生民无所赴愬,近郡困于将迎。乞以浙东、浙西及转运副使、提点刑狱、提举官六员分为两路,杭、苏、湖、润、常、秀、睦七州为浙西路,置转运、提举于杭州,提点刑狱于润州;越、明、婺、温、台、衢、处七州为浙东路,置转运、提举于越州,提点刑狱于温州。』从之。 朱本削去。墨本云:方下本路相度,至九年三月,仍诏分路,合并入九年。按:七年九月十二日丁亥[1],勿复分路。诏则是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,即从沈括所请矣。朱本考之不详,遽削去。今依墨本,仍具本月日。然墨本既于此载沈括云云,又于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重载之,亦误也。今止于此详载,削去彼书。新本考异殊不辨诘,但依朱本,盖疏略耳。 甲午,分京东路为东、西两路,以青、淄、潍、莱、登、密、沂、徐州、淮阳军为东路,郓、兖、齐、濮、曹、济、单州、南京为西路。先是,邓润甫等乞分为两路,财赋、金谷并令通融移用。至是,下京东监司相度,如润甫所请。 新纪系此事于八年正月丙午,误也。五年八月已亥,已分京西。 五月,复宪州,从知太原府刘庠所请也。 八月甲午,并辰州麻阳、招谕二县隶沅州。 九月,诏:『日者分两浙为东、西路,今有司言供亿钱谷多在浙西计置,及水利事尽在苏、秀等州,分之必至阙事,其毋复分路。』 分路在四月二十六日癸巳,朱本削去,墨本误也。其复分路在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。 八年二月辛卯,废羁縻怀远军古阳县为怀远寨,述昆县为镇,省镇宁州礼丹县入环州思恩县,并隶宜州。废沅州招谕县及锦州寨入麻阳。 闰四月,废秦州定远、绥远二寨为镇,隶陇州。 七月,复置真定府井陉县,徙治天威军,县治置军使;复河南府偃师镇为县,废缑氏县为镇。 八月,割昭州龙平县隶梧州,废永州零陵寨。 十一月,割渝州隆化县隶南平军。 十二月,复云安军云安监[2],置舒州同安监。改秦州??穰寨为堡[3],废真定府灵寿县、延州延水县、陇州陇西寨并为镇。 九年四月己酉,复导江县为永康军,以武城为军使,兼知县事,仍属彭州。以上批『永康军正控西山六州军隘口,昨据张商英奏,请废为导江县。若非军官,实欠弹压,可令复旧』故也。 五月丙寅,诏复分两浙为二路。初,从沈括分路之请,不半岁复合之。于是复分。明年五月,复有诏合为一路。盖以财赋不可分,又已责监司分定巡历诸州县,岁遍可也。 初复在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。其年九月十二日丁未复合,至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复分,十年五月复合。今附此。 十二月庚戌,即茂州汶川县置威戎军使。 十年正月,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唐义问言:『北路近年废荆门军为长林县,以隶江陵府。此军控制巴蜀,备防百越。今以为县,城郭不完,屯兵减少,不足以控制要会。乞复建军。』诏荆湖北路监司相度以闻,既而不行。 四月丁未,复冀州枣强、武邑二镇为县;名泸州小溪口新寨曰武宁。 八月己亥,吕温卿言:『河北分为东、西路,其于监司巡按甚便。至于通融移用之法,则不能无害。如东路出丝绵绸绢,西路饶材木铁炭,而有无不得以相通,而用度不得以相补。欲乞如江淮发运使之法,于北京特置河北、京东西路都转运司,选重臣以领使事,应合通融移用、财赋课利、按察郡县事件等,委四路转运司通管,专以经制边计为任。北边之财,庶可以充足。』 元丰元年正月,复桂州修仁镇为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