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八家辑注 - 第 40 页/共 70 页
三二一 郑玄梦孔子造之曰:「起,起,今年岁在辰,来年岁在巳。」既寤,以谶言合之,知命当终。有顷,寝疾而卒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类聚卷七九 ○ 御览卷四○○
郑兴传子众
三二二 兴字少赣,谏议大夫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魏志郑浑传注
三二三 郑兴为太中大夫,数上便宜,多见用。朝廷每有大议,辄访焉。其论说依经守正,众莫能屈也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六
三二四 众字子师,大司农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魏志郑浑传注
贾逵传
三二五 贾逵字景伯,时有神雀入宫,章帝敕兰台给笔札,使逵作神雀颂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六○六
张霸传
三二六 张霸为会稽(郡)〔太守〕〔一〕,越贼〔束手〕归附,〔二〕童谣曰:「弃我戟,损我矛,盗贼尽,吏皆休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类聚卷一九 ○ 御览卷四六五
〔一〕 据御览卷四六五改。
〔二〕 据御览卷四六五补。
桓荣传曾孙典
三二七 荣本齐人,迁于龙亢,至荣六叶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三二八 桓荣字子春〔一〕,师学欧阳尚书。上召见,令说尚书,上善其说 疠为议郎,赐钱十万。入授太子,甚见尊重。每朝会,上辄令荣于公卿前说经,因问长安时旧事,上曰:「得卿几晚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书钞卷五六
〔一〕 东观诸史均作「字春卿」,唯此引异,恐误。
三二九 闳字作明〔一〕。(姚。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闳,桓荣之同门生彭闳也。时欧阳尚书博士缺,光武欲用荣,荣让此职于闳。帝遂拜闳为议郎。
三三○ 桓荣字春卿,为博士。荣之官,车驾亲幸,儒者高之。(
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书钞卷六七
三三一 桓典字公雅,为侍御史。是时宦官乱政,典执政(心)无所回避〔一〕,常乘骢马,京都畏之,为语曰:「行行且止,避骢马御史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初学记卷一二 ○ 书钞卷六二 晏公类要卷一六
〔一〕 据书钞卷六二删。
丁鸿传
三三二 「臣闻武王克殷,封比干之墓,表商容之闾。二人无功,下车先封之,表善显仁,为国之砥砺也。伏见丁鸿经明行修,志节清妙。」〔一〕由是上贤之也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以上系丁鸿同门生鲍骏上明帝书之文。
三三三 上叹嗟其才〔一〕,号之曰「殿中无双丁孝公」。赐钱二十万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东观记与此同,唯范书本传作「时人叹曰」。
三三四 丁夔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夔,丁鸿之曾孙,范书本传作「夏」,然东观记与续书同。
度尚传
三三五 尚少丧父,事母至孝。通京氏易、古文尚书。为吏清洁,有文武才略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家贫,不修学行,不为乡里所推举。」
三三六 度尚字博平,山阳人。除上党长〔一〕,治政严峻,明于疑理,县中谓之神明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二六七 ○ 书钞卷七八(二) 又卷三六
〔一〕 书钞三引,唯卷七八第二引作「上虞」,与袁、范二书同。此作「上党」,误。
杨旋传
三三七 灵帝时,杨旋为零陵太守〔一〕。猾贼相聚〔二〕。旋乃制马车数十乘,以囊盛石灰于车中,系布索于马尾,又为兵车,专彀良弩,克日会战。乃令马车居前,顺风鼓灰,贼不得视;因以火烧布,布然马惊,奔突贼阵;因使后军弓弩乱发,作鼓鸣震。群寇破散,郡境以清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一一六
〔一〕 「旋」,范书本传作「琁」。琁,美石也,亦作「璇」。姚、汪二辑即作「璇」 鸫三字皆可通。
〔二〕 指苍梧、桂阳两郡之义军。
刘平传
三三八 刘平为全椒长。先是县多虎为害,平到,政术治民,虎皆南渡江去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八
淳于恭传
三三九 淳于恭字益孙〔一〕。迁侍中,数侍清晏,所荐无不征用,进对陈善〔二〕,皆本道德,上未尝不称善。在朝为群臣表率,闻于四方。(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书钞卷五八
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孟孙」,东观记亦然。益、孟形近易讹,当以「孟」为是。
〔二〕 疑「善」当作「政」,乃涉下文而致误。汪辑径改作「政」。
周盘传
三四○ 周盘字伯坚,年七十三岁。朝〔会〕集诸生〔一〕,讲论终日。因令其二子曰:「吾日者梦见先师东里先生,与我讲于阴堂之奥〔二〕。」〔既〕而长叹〔三〕:「岂吾齿之尽乎?命终之日,桐棺足以周身,外椁足以周棺,敛形悬封〔四〕,濯衣幅巾。编四寸简〔五〕,写尧典一篇,并刀笔各一,以置棺前,示不忘圣道。」其月望〔日〕〔六〕,无病忽终,学者以为知命。(汪。铃木)─御览卷五五一 ○ 又卷四○○
〔一〕 据御览卷四○○补。
〔二〕 李贤曰:「东南隅谓之奥,阴堂幽暗之室。又入其奥,死之象也。」
〔三〕 据御览卷四○○补。
〔四〕 「形」原误作「刑」,径正。
〔五〕 范书本传作「二尺四寸」。
〔六〕 据御览卷四○○补。
班固传
三四一 固字孟坚,右扶风人。幼有俊才,学无常师,善属文,经传无不究览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世说新语文学注 ○ 史略卷三
三四二 班固字孟坚,九岁,能属文诵诗赋,及长,遂博览载籍,九流百家之言,无不穷究。〔学无常师,不为章句〕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六一二 ○ 书钞卷九七
〔一〕 据书钞卷九七补。
三四三 班固字孟坚,多议博文,著作东观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七
三四四 班固除兰台令史,与陈宗、尹敏共作世祖本纪〔一〕。(
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书钞卷六二
〔一〕 陈宗,前睢阳令;尹敏,长陵令。疑下脱「孟异」二字,异,司隶从事。又职官分纪卷一六曰:「班固、傅毅以兰台令史,陈宗以洛阳令,尹敏以长陵令,孟异以司隶校尉,并著作东观。」录此以备考。
第五伦传
三四五 第五伦,字伯鱼,京兆长陵人。伦修行清白,尝召见,上曰:「闻卿为吏,不过从弟兄饭,宁有之邪?」伦对曰:「臣生遭饥馑,米石万钱,不敢妄过人饭。」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四二五
三四六 第五伦迁会稽太守,为政修理,清净不烦。(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五
三四七 第五伦迁会稽太守,虽为二千石,常布被布襦,自斩草养马,妻子炊爨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五
三四八 第五伦俸禄常取赤米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五
三四九 第五伦为会稽太守,征还当发,百姓老小,攀车啼呼。(
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书钞卷七六
锺离意传
三五○ 锺离意仕郡为督邮,县亭长受民鸡酒,府下记考之。意封还记,诣合白:「(见)〔意〕以春秋责重〔一〕,先内后外,政化之本,由近及远〔二〕。宜先清府内〔三〕,且阔细微。」太守贤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二五三 ○ 书钞卷七七
〔一〕 据书钞卷七七改。
〔二〕 成公十五年公羊传曰:「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,内诸夏而外夷狄。王者欲一乎天下,曷为外内之辞言之?言自近者始也。」
〔三〕 「清」原误作「请」,径正。
三五一 锺离意迁堂邑令,慎刑轻罚,抚顺百姓,如视赤子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。──书钞卷七八
〔一〕 书钞此引之上一引曰:「锺离意为堂邑令,治有政化,百姓怀附。」孔本不详出处,陈本脱,而俞本作续汉书。姚、汪二辑均据以引,铃木辑稿亦然。今按二引之文虽异,其意略同,故不别出,入注以备考。
三五二 锺离意字子阿,为堂邑令,有能,征拜尚书仆射。事有不便,辄封还上谏,举台惮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九
三五三 锺离意迁鲁相,治孔子堂及车,皆更漆修饰之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一三九
宋均传
三五四 宋均为九江太守,五日一听事。冬以日中,夏以平旦。时多虎,均曰:「夫虎豹在山,鼋鼍在泉,物性之所托,故江淮之间有猛兽,犹江北之鸡豚也。数为民害,咎在贪残。今退槛阱,进忠良。」虎遂东渡江。(汪。铃木)─
─御览卷二六○ ○ 又卷二六 书钞卷三五
司马彪续汉书卷四
周天游辑注
光武十王传
三五五 二郡二十九县,租入倍诸王也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注
〔一〕 此东海王强传之文。强以太子废为东海王。建武二十七年,始就国,光武以鲁益东海。汪辑将此引入北海靖王兴传,非。
三五六 沛献王辅性务严矜,有威,好经书,善说京氏易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初学记卷一○
三五七 东平宪王苍,少有孝友之质,弘雅恭敬。(铃木)── 书钞卷七○
三五八 明帝诏曰:「东平王苍宽博有谋,可以托六尺之孤〔一〕。其以苍为骠骑将军。」是时天下无虞,苍以宜修礼乐,乃议定南北郊衣冠车服制度,及世祖庙乐。苍以懿亲辅政,尽心王室,每有议事,上未尝不见从,名称日重。(汪。铃木)─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