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八家辑注 - 第 39 页/共 70 页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言吏不敢过民家而饭也。」
二八六 贾琮为冀州刺史。旧传车骖驾迎于州界〔一〕。及琮之郡,升车乃言曰:「刺史当远视广听,纠察美恶,何反垂帷以自掩?」乃命御者褰之 鹳城闻之,自然震悚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一三九
〔一〕 范书「旧」下有「典」字,「驾」下「垂赤帷裳」四字,疑此引俱脱之。
樊宏传子儵
二八七 仲山甫封于樊〔一〕,因氏国焉。爰自宅阳,徙居湖阳。〔二〕能治田殖〔三〕,至三百顷。广起庐舍,高楼连阁,波陂灌注,竹木成林,六畜放牧,鱼蠃梨果,檀棘桑麻,闭门成市,兵弩器械,赀至百万。其兴工造作,为无穷之功,巧不可言,富拟封君。世祖之少,数归外氏。及之长安受业,赍送甚至。世祖即位,追爵敬侯,〔四〕诏湖阳为重立庙,置吏奉祠。巡祠章陵,常幸重墓。(汪)
──水经注卷二九比水注
〔一〕 疑首脱「其先」二字。
〔二〕 汉书地理志曰:「秦既灭韩,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,故其俗夸奢,上气力,好商贾渔猎,藏匿难制御也。」天游按:宅阳本韩地,樊氏宗族当系秦时所徙之韩国豪强不轨之民。
〔三〕 疑「能」上脱「宏父重」三字。
〔四〕 敬侯者,寿张敬侯重也。
二八八 樊儵字长亘〔一〕,为长水校尉,与公卿杂定郊祀礼仪,以谶记正五经异说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六一
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长鱼」,袁纪亦然 鸫鱼、亘形近易讹,续书作「亘」,当系书钞引误。
阴识传弟兴
二八九 阴识拜执金吾,位特进。入则极言正谏,至与宾客语不及国事。常慕仲山甫匪躬之节〔一〕,所用掾吏,皆得天下俊哲〔二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二三七 ○ 类聚卷二○ 书钞卷五四
〔一〕 仲山甫,周宣王时之名臣。因食采于樊,故亦称樊仲山甫。谥穆,故亦作樊穆仲。樊重即其后,见上传。又易蹇卦曰:「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。」疏曰:「尽忠于君,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济君。」类聚卷二○引作「夙夜匪懈」。
〔二〕 御览卷二三七末有小注曰:「虞诩、傅贤等是也。」天游按:虞诩于安帝永初五年始辟太尉李修府为掾吏,非阴识所用明矣。职官分纪卷三五引作「虞延」 鸫虞延任执金吾于建武初,而识至明帝封为皇太子之后,即建武十九年之后,始任此职,则延亦必不为识掾吏明矣,职官分纪亦非。且东观诸史无傅贤事迹。御览注原本范书,其文曰:「虞廷、傅宽、薛愔等,多至公卿校尉。」御览则误「廷」为「诩」,「宽」为「贤」。汪辑不加考索,照录御览注,甚疏略。
二九○ 阴兴字君陵,为黄门侍郎。兴筋力过人,每从出入,常操小盖,障翳风雨,险隘躬自履涉,率先期门。凡上所幸止,先入清辟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 ─书钞卷五八
二九一 阴兴为卫尉,每将远征,躬行劳问,无所爱惜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初学记卷一二 ○御览卷二三○
朱浮传
二九二 朱浮字叔元,为执金吾。帝以二千石长吏不堪任,时有纤微之过者,必见斥罢,交易纷扰,百姓不宁。六年,有日蚀之异。浮因上疏切谏。自是州郡奏长吏二千石不任位者,事皆先下三公,遣掾史案〔验〕〔一〕,然后黜退。(姚。汪。铃木)
──御览卷二三七 ○ 书钞卷五四
〔一〕 据汪辑补。
冯鲂传
二九三 世祖车驾西征,盗贼群起。郏令冯鲂为贼延裒所攻,力屈。上诣纪氏,群贼自降。(汪。铃木)──水经注卷二一汝水注
二九四 (马防)〔冯鲂〕以郡太守高第为太仆〔一〕,在乎内行修洁也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四
〔一〕 据陈、俞本改。铃木辑稿入马防传,甚失考。
虞延传
二九五 虞延除细阳令。每至岁时伏腊,休遣徒系,各使还家。并感其恩,应期归。有一囚于家被病,自载诣狱,既至城门而死。(姚。汪。铃木)类聚卷五○
郑弘传
二九六 太守常以春行县,所至县劝人农桑,振救乏绝。第五伦为太守,因春行,见郑弘奇之,署督邮〔一〕。(汪)──御览卷一九
〔一〕 御览原注曰:「郑弘时为乡啬夫。」按谢承书其所在乃灵文乡也。
二九七 郑弘为县令,政化大行。民王逢得路遗宝物,悬于衢道,求主还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类聚卷五○
梁统传子松 竦 曾孙商 玄孙冀
二九八 梁统字仲宁,拜太中大夫,在朝廷数上便宜,言法令既轻,宜遵旧典〔一〕。〔下三公议,云隆行峻法,非明主急务,遂寝〕〔二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钞卷五六
〔一〕 范书本传「法令既轻」下有「下奸不胜,宜重刑罚」八字,书钞节略过甚,意反不明。
〔二〕 据职官分纪卷四八补。
二九九 梁松为太仆。永平二年,为松请托郡县,事觉免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四
三○○ 大将军梁商三月上巳日,会洛水。倡乐毕极,终以薤露之歌〔一〕,坐中流涕。其年八月,而商薨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五五二 ○ 书钞卷九二 初学记卷一四
〔一〕 古今注音乐曰:「薤露、蒿里并丧歌也,出田横门人。横自杀,门人伤之,为之悲歌,言人命如薤上之露,易晞灭也。」又载其歌辞曰:「薤上朝露何易晞!露晞明朝还复滋,人死一去何时归?」又言薤露乃送王公贵人之丧曲,使挽柩者歌之,故世呼为挽歌。
三○一 扶风人士孙奋居富而性〔一〕。梁冀自以马乘具遗之,从贷钱五千万,奋以五百万与之〔二〕。冀大怒,乃告郡县,劾奋母为其守藏婢,云盗白珠十斛、紫金千斤以叛。遂收考奋兄弟,死于狱中,悉没资财亿七千余万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
─类聚卷八四 ○ 御览卷八三五 又卷八○二 又卷八○九
〔一〕 「士」原误作「王」,据御览卷八○二、又卷八○九径改。
〔二〕 范书本传作「以三千万与之」,御览卷八三五「五千」作「
二十」,「五百」作「十」,诸载各异,未详孰是。
三○二 梁冀改易舆服之制,作平上车、庳帻、狭冠也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六八七 ○ 事类赋注卷一二 御览卷六八四
三○三 梁冀为拥身之扇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一三四 ○ 事类赋注卷一四 御览卷七○二
张纯传子奋
三○四 张纯字伯仁,迁五官中郎将。纯在朝历世,明习故事。建武初,旧章多阙,每有疑议,辄以访纯,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,多所正定。帝甚重之,一日或数四引见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二四一 ○ 书钞卷六三
三○五 张纯字伯仁,兼虎贲中郎将,一日至数见。持重慎密,虽平行路,事出犹不道,时上封事,辄削去草,清廉(束修)自守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 书钞卷六三
〔一〕 「束修」系衍文,故删。
三○六 「十八年上幸长安,诏太常行禘礼于高庙,序昭穆。父为昭,南向,子为穆,北向。」〔一〕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天游按:光武建武二十六年诏纯曰:「禘祫不行久矣,直详其制。」此引即系纯答诏之文。续汉祭祀志曰:「二十六年,有诏问张纯,禘祫之礼不施行几年。纯奏:『礼,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。毁庙之主,陈于太祖;未毁庙之主,皆升合食太祖;五年殷祭。旧制,三年一祫,毁庙主合食高庙,存庙主未尝合。元始五年,始行禘礼。父为昭,南向;子为穆,北向。父子不并坐,而孙从王父。禘之为言谛。谛諟昭穆,尊卑之义。以夏四月阳气在上,阴气在下,故正尊卑之义。祫以冬十月,五谷成熟,故骨肉合饮食。祖宗庙未定,且合祭。今宜以时定。』语在纯传。」
三○七 张纯子奋,少好学,节俭行义,常分损租奉,贻恤宗亲,虽至倾匮而施与不怠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四七六
三○八 永元六年,张奋代刘方为司空。时岁灾旱,祈雨无应,乃〔上〕表〔一〕,实时引见,口陈时政之宜。明日,和帝召太尉、司徒幸洛阳〔狱,录囚徒〕〔二〕,即大雨三日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一一 ○ 类聚卷四七 御览卷二○
八
〔一〕 据类聚卷四七引补。
〔二〕 同右。
三○九 张奋字雅通〔一〕,拜太常,言礼乐常当改作,上善之。后上书称痹病不任行,乃以太常礼职,愿与大司农换职,免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三(二) ○ 初学记卷一二
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稚通」。稚、雅形近易讹,书钞引误。
曹褒传
三一○ (鲁)〔曹〕充为博士〔一〕,受诏议立七部〔二〕、三雍、大射、养老。(姚。汪)──书钞卷六七
〔一〕 据范书本传改。
〔二〕 姚之骃按:「范书阙。『七部』不知何解?范书张纯传有『
七经谶』,注云:『七经诗、书、礼、乐、易、春秋及论语也。』疑即指此。」天游按:「七部」系「七郊」之误。七郊者,五帝及天地合为七郊。详见范书曹褒传。姚说甚失考。汪辑因之,亦误。
三一一 明帝永平十三年,曹(褒)〔充〕奏尚书琁玑钤曰〔一〕:「有帝汉〔出〕〔二〕,德(合)〔洽〕作乐〔三〕,名〔予〕。〔四〕」天子下诏改太乐令丞〔五〕,以应图谶。(姚。汪)──御览卷二二九
〔一〕 据汪辑改 鸫曹充系曹褒之父,治庆氏礼,为博士。
〔二〕 据范书本传补。
〔三〕 据范书本传改。
〔四〕 据范书本传补。
〔五〕 时明帝诏改太乐官曰太予乐,御览引有脱文。
三一二 曹褒字叔通,正身率下,举动遵礼,以德化俗〔一〕,五谷丰熟,盗贼咸感化之〔二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八
〔一〕 据汪辑径改「治」为「俗」。
〔二〕 时曹褒任圉令。
三一三 曹褒迁陈留圉令,爱民救死,为太守马严疾恶,免官,百姓涕泣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八
三一四 曹褒字叔通,征拜博士。上疏陈「嘉瑞并臻,制作之符」。事下太常,上不可许。复上疏陈制礼仪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六七
三一五 曹褒字叔通,迁射声校尉,按行营舍,有〔停棺椁〕不葬者百余〔所〕〔一〕。〔褒亲自履行,怆然,为买空地,悉葬其无主者〕〔二〕,为之设祭,吏士咸称其仁。(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六一 ○ 御览卷五五一 又卷二四二
〔一〕 据御览卷五五一补。
〔二〕 同右。书钞卷六一、御览卷二四二皆作「悉为买官地葬之」。
三一六 曹褒字叔通,迁将作大匠。时有病疫,褒巡行病徒,自省医药,糜粥,死者减少 疠为河内太守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四 ○ 御览卷二三六
郑玄传
三一七 郑玄少给县为吏,得休不归家,常诣校官读经。家贫无资,县中嘉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七
三一八 大将军何进辟郑玄,玄以进(辟)权戚〔一〕,不敢违意,不得已而诣之。进为设几杖,待之甚优。玄不受朝服,而以幅巾见,一宿逃去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类聚卷六九
〔一〕 「辟」系衍文。
三一九 郑玄饮三百余杯不醉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七五九
〔一〕 时袁绍总兵冀州,遣使邀玄,大会宾客以迎之。
三二○ 郑玄公交车征为大司农,给安车一乘,所过长吏送迎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初学记卷一二 ○ 御览卷二三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