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八家辑注 - 第 36 页/共 70 页

一六五 视事四年,人敬其威信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 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时延拜左冯翊。惠栋曰:「袁宏纪『延为京兆尹,事多犯法』。华峤书亦云『延代鲜于褒为冯翊,多非法』。续书所载非实录也。宏以为京兆尹,亦讹。」惠说是。   陈俊传  一六六 铜马所过虏掠,(王)〔陈〕俊言于上曰〔一〕:「宜舍轻兵出贼前,使百姓各坚壁,以绝其食,可不战而殄也。」上然之,遣俊将轻骑,驰出贼前。视民保壁者,敕令固守,散在野者,因掠取之。贼至无所得,遂散败。及军还,上谓俊曰:「困此虏者,将军策也。」(汪)──御览卷四四九 〔一〕 据范书本传改。汪辑作王俊传,甚失考。  一六七 陈俊为琅邪太守,抚恤贫弱,表有行义,百姓录之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书钞卷七四 〔一〕 、姚、汪二辑「录」作「歌」,范书亦然,当是。   臧宫传  一六八 臧宫字君公〔一〕,时为左中郎将,击武陵贼〔二〕,降之。凡所将兵二十余年,以信谨质朴,故常见用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六三 〔一〕 按东观记、袁纪、范书均作「字君翁」,此作「字君公」,误。 〔二〕 范书作「武溪贼」。天游按:武溪属武陵郡,水名。水经注作「潕溪」。李贤曰:「土俗『潕』作『武』。」   耿弇传弟国 国子秉 国弟子恭  一六九 耿弇字伯昭,扶风人。少学诗礼,见郡督尉试骑士,建旗鼓,肄驰骋,由是心善将率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三○九  一七○ 弇还檄与况,陈上功德,自嫌年少,恐不见信,宜自来。况得檄立发,至昌平见上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 一七一 弇归〔一〕,主人食未已,蓟中扰乱,上驾出南城门,颇遮绝辎重,城中相掠。弇既与上相失,以马与城门亭长,乃得出。( 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时弇从光武北到蓟,忽闻邯郸兵至,光武南奔,遂相失。  一七二 光武初见弇言〔一〕,起坐曰:「卿失言,我斩卿。」弇曰:「大王哀厚弇如父子,故披赤心,为大王陈事。」上曰:「我戏卿耳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光武居邯郸,昼卧温明殿。弇请闲进说,愿归幽州,益发精兵,待机以图天下。  一七三 后上闻弇为张步所攻,欲自往。陈俊曰:「步兵盛,可且闭营,待上至。」弇曰:「上且到,臣子当击牛酾酒,以待百官,反欲以贼虏遗君父邪!」遂合战,破之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三○九  一七四 耿国字叔廉〔一〕,为黄门郎给事中,疏敏有识。于时见问,常多合意,上以为能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八 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叔虑」,初学记卷一二引续书与之同。然东观记作「叔宪」。三载各异,未知孰是。  一七五 耿国字叔虑,为大司农,晓边事,能论议,数上便宜事,天子器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初学记卷一二 ○ 御览卷二三二  一七六 耿秉字伯初,为谒者仆射。每公卿会议,常引秉上殿,访以边事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六二 〔一〕 姚、汪二辑尚引曰:「永平中,召秉诣省闼,问前后所上便宜方略。」乃姚之骃据范书以补卷六二所引之阙,书钞并无此引,故删。  一七七 耿恭字伯宗,为戊己校尉,屯后王部金蒲城。谒者关宠为戊己校尉,屯前王部柳中城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一九二  一七八 匈奴破(离)〔杀〕后王安得〔一〕,攻金满城〔二〕。耿恭以毒药傅矢,传语匈奴,汉家箭神,中其疮者必有异。因发弩射之,虏中矢者视疮皆沸,并大惊,相谓曰:「汉兵神,真可畏也。」遂解去。(汪)──事类赋注卷一三 〔一〕 据范书本传改。 〔二〕 当是金蒲城之误。  一七九 耿恭奔疏勒,军吏范羌迎之,天雪一丈,道不通人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一五二  一八○ 耿恭在疏勒,得出至玉门,唯余十三人,衣履穿决,形容枯槁。郎将郑众为恭以下沐浴,易衣冠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三九五  一八一 耿恭字伯宗,迁长水校尉。西羌反,恭上疏陈方略,诏问状。后遣恭将五校尉御之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六一 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将五校士三千人」。   祭遵传从第彤  一八二 上幸广阳城门,设祖道,阅过诸将,以遵新破渔阳,令最在前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 一八三 祭彤除偃师长,视事五年,县无盗贼,州课第一。迁襄贲令。时盗贼抄掠,彤到官,诛〔锄〕奸猾〔一〕,县界清净。诏书增秩一等,赐缣百疋〔二〕,册书勉励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类聚卷五○ ○ 书钞卷七八 御览卷二六七 〔一〕 据书钞卷七八补。 〔二〕 书钞卷七八「缣」作「绢」。  一八四 祭彤字次孙,为太仆卿。朝廷闻彤素清有道,而衣无副,有功效拜之日,赐钱百万,马三匹,衣被刀剑,下至桮案什物。上常叹之,以为任大之臣也。(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书钞卷五四 ○ 初学记卷一二   任光传  一八五 光武师蓟,南行,太守任光开门出迎〔一〕。──广韵卷四 〔一〕 光时任信都太守。   李忠传  一八六 高密中尉〔一〕。(姚。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李忠父所任之职。范书本传作「都尉」。李贤曰:「东观记、续汉书并云『中尉』。又郡国志高密,侯国 鹳官志皇子封,每国傅、相各一人,中尉一人,比二千石,职如郡都尉,主盗贼。高密非郡,为『都』字者误。」  一八七 李忠字仲都,东莱人。从光武攻下属县,至苦陉。上会诸将问所得,忠独不掠财物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三八  一八八 李忠字仲都,为丹阳太守。越地不好学,无嫁娶礼仪,忠乃立学校,习婚姻礼仪,垦田土,招流民,奏课第一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六   耿纯传孙腾  一八九 皆衣缣襜褕绛衣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时纯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,衣此以迎光武。  一九○ 青犊等众在射犬,世祖引兵将击之。耿纯军在前,贼忽夜攻纯,雨射营中。纯勒部曲不动,选敢死二千人,俱持强弩,各傅三矢,使衔枚间行,绕出贼后,齐声呼噪,强弩并发,贼众惊走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一二五  一九一 绀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范书作「细」,乃真定王刘杨之从兄,拥兵万余人,与杨欲脱离光武自立。光武遣纯以计诱杀之。  一九二 纯为东郡太守,〔在郡四岁,抑强扶弱,令行而禁止〕。〔一〕免官归第。上道过东郡,百姓老少数千人随车驾涕泣云:「愿留耿君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六 ○ 又卷七五 〔一〕 据书钞卷七五补。又「东郡」之「郡」皆误作「都」,径改。  一九三 六年,上令诸侯就国,纯上书自陈,前在东郡案诛涿郡太守朱英亲属,今国属涿,诚不自安。制书报曰:「侯前奉公行法,朱英久吏,晓知义理,何时当以公事相是非!然受尧舜之罚者不能爱己也。已更择国土,令侯无介然之忧。」乃更封纯为东光侯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 一九四 耿纯字伯山,拜太中大夫。威信着于卫地。东郡盗贼起,与大兵会东郡。闻纯入界,盗贼皆诣纯请降,大兵不战而还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六  一九五 封腾高亭侯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建初中,纯嫡孙盱死,无嗣,遂封盱弟腾。   朱佑传  一九六 佑至南,为贼所伤,上亲候视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  景丹传  一九七 南贼迎击上营,得上鼓车辎重数乘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南贼,范书作王郎将儿宏等军。时光武败危,丹纵突骑大破儿宏军。  一九八 将营兵,西到弘农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时苏况破弘农,丹病,光武以丹陕人,且富威名,强令起领郡事。   王梁传  一九九 王梁字君严。赤伏符曰:「王梁作玄武。」〔一〕玄武,水神;大司空,水土之官也。于是拜梁为大司空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类聚卷四七 〔一〕 符文「作」上本有「主卫」二字,时梁为野王令,光武又以野王本卫地徙,亦为任梁大司空之重要原因。类聚略之。   杜茂传  二○○ 降其渠帅大将军杜猛、持节光禄大夫董敦等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时茂与王梁击五校义军。姚辑入王梁传。   马武传  二○一 上尝历问功臣:「诸君不遭际会,自度能何为乎?」马武曰:「臣以勇武,可守尉督盗贼。」上笑曰:「且勿为盗贼,自致亭长斯可也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七   窦融传弟友子固 曾孙宪 曾孙万全子章  二○ 二 宁武男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王莽居摄中,融以军功得封。范书作「建武男」。东观记同续书。  二○三 虞封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封,窦融之司马。时隗嚣反,道隔绝,封受融弟友所遣,间行通书光武。范书作「席封」,未知孰是。铃木辑稿作「司马虎」,非。  二○四 窦固字孟孙,为卫尉卿。两宫宿卫,见重当时,仁厚谦恭,甚有名称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二三○  二○五 窦固出塞至天山,斩首千余级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五○  二○六 将军窦宪出鸡鹿山。(铃木)──初学记卷八  二○七 宪夺沁水公主园田。上幸公主园,觉之,问宪,宪又上言借之也〔一〕。(汪)──汪辑 〔一〕 不详所出,恐系据范书误入。  二○八 窦章居贫蔬食,讲读不辍。太仆邓康重章学行。是时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,道家蓬莱山。康荐章入东观,为校书郎中。──职官分纪卷一六   马援传子光 兄子严  二○九 援过北地任氏畜牧。自援祖宾,本客天水。父仲,又尝为牧师令。是时员为护苑使者,故人宾客皆依援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 二一○ 勃能说韩诗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 〔一〕 勃,朱勃,援之邑人。早慧,时援裁知书,见之自失。后援卒,遇谗,勃诣阙上书,为之讼冤。  二一一 马光字叔山,为卫尉卿。上以光谨敕小心,周密畏慎,特亲异之。(汪。铃木)──御览卷二三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