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八家辑注 - 第 35 页/共 70 页
一一二 北海靖王兴子敬王睦〔一〕,少好学聪敏,既敦经术。性孝友,笃于骨肉,靖王薨,推物与诸弟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○(三)
〔一〕 书钞三引,一引「睦」作「瞻」,非。
一一三 「是吾幼时狂惷之行也。」〔一〕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初睦谦恭好士,声价日广。永平中,法宪颇峻,睦遂谢绝宾客以避祸,故对进京使者作此语。
一一四 阜、赐移书于良〔一〕,曰:「老子不率宗族,单葱骑牛哭且行,何足赖哉!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阜,甄阜,莽前队大夫;赐,梁丘赐,前队属正。时赵孝王良从汉军至小长安,兵败,妻及二子皆死。
一一五 赵王良玄孙干,坐为大丧服白衣步出,诣阙〔一〕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○
〔一〕 范书本传曰:「赵相奏干居父丧,私聘小妻,又白衣出司马门,坐削中丘县。」疑此引有脱文。
一一六 侯等助祭明堂,以例益户二百。敞以有行义,拜为庐江都尉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时敞推父时金宝财产与昆弟,荆州刺史上其义行,故拜。敞,城阳恭王祉之父。
一一七 王莽时,诸刘抑废,为郡县所侵。蔡阳国釜亭候长醉更始父子张〔一〕,子张怒,刺杀亭长。后十余岁,亭长子报杀更始弟骞。赐兄显欲为报怨,宾客转劫人,发觉,州郡杀显狱中。赐与显子信结客陈政等九人,燔烧杀亭长妻子四人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「」本作「询」,据点校本范书校勘记、姚辑钞本蔡元培按语径改。
一一八 庆字翁敖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庆,成武孝侯顺之父。
一一九 宪字翁君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宪,顺阳怀侯嘉之父。
李通传
一二○ 守居家〔一〕,与子孙尤谨,闰门之内,如官廷也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守,李通之父,为王莽宗卿师。
一二一 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为医〔一〕,难使,伯升杀之。上恐其怨,不欲与轶相见。轶数请,上乃强见之。轶深达通意,上乃许往。意不安,买半臿佩刀怀之。至通舍,通甚悦,握上手,得半臿刀,请上曰:「一何武也?」上曰:「苍卒时,以备不虞耳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袁纪及东观记李通传并作「申屠臣」,东观记光武帝纪作「
公孙臣」。天游按:潜夫论志氏姓曰:「信都者,司徒也。俗间音不正,曰信都,或曰申徒,或曰胜屠,然其本为一司徒耳。」又风俗通义校释佚文曰:「(申徒氏)本申屠氏,随音改为申徒氏。」则「申徒臣」即「申屠臣」,作「公孙臣」,非。
一二二 李通字次元,为光禄勋。时上征讨四方,令通居守京师,抚百姓,治宫室,起学宫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三
王常传
一二三 王常字颜卿,拜横野大将军,位次九卿,〔与〕诸将绝席〔一〕。引兵击高峻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六四
〔一〕 据汪辑补。
邓晨传
一二四 为常山太守。上发兵信都,晨欲固从〔一〕,上曰:「卿以一身助我,不如以一郡为我北州主人也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四
〔一〕 「晨」原误作「农」,径改。
一二五 邓晨拜中山太守,清约,吏民称之,常为冀州高第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六
一二六 徙汝南太守,兴鸿郄陂,益地数千顷,溉道饶足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四
来歙传
一二七 来歙击隗嚣,至略阳城〔一〕。大战登城,相射弓弩尽,乃发屋断木为箭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一二五 ○ 御览卷三四九
〔一〕 范书本传下作「斩嚣守将金梁,因保其城。嚣大惊曰:『何其神也!』乃悉兵数万人围略阳,斩山筑堤,激水灌城,歙与将士固死坚守」云云,疑二引多有脱文。
邓禹传
一二八 邓禹字仲华,拜前将军,持节分精吏士三万人,自箕关入攻河内都尉,破之,获辎重车千余乘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六四
一二九 孝明皇帝以禹先帝名臣,拜太子太傅,进见东宫,甚优宠。(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书钞卷六五
寇恂传
一三○ 上欲定河内,谓邓禹曰:「朕有河内,犹高祖有关中,非萧何谁能镇之?为吾举如萧何者。」禹曰:「寇恂文武兼备,有御众之才,非此子莫可使也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五
一三一 恂为河内太守,〔移书属县,讲兵肄射〕〔一〕,伐淇园之竹以治矢百余万,又养马二千匹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四 ○ 事类赋注卷一三
〔一〕 据事类赋注卷一三补。
一三二 恂为颍川太守,诛讨贼盗,政教施行,郡中无事,修礼乐教授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四
一三三 寇恂为颍川太守。时有豆生于郡界,收得十余万斛,以给诸营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五
一三四 寇恂为颍川太守,盗贼不敢入界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 ─书钞卷七五
一三五 寇恂为颍川太守。又拜汝南太守。城门不闭,盗贼不起,向风而治之。(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五
一三六 入为执金吾。颍川盗贼群起,上谓恂曰:「独卿能平之耳。」恂至颍川,盗贼悉降,百姓遮曰:「吾愿借寇君一年。」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七六
冯异传
一三七 殷建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段建」。东观记与续书同。建乃冯异所荐,以为掾吏。
一三八 异敕吏士,非交战受敌,常行诸营之后,相逢引车避之,由是无争道变斗者也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 ○ 御览卷二七五
一三九 茅丹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芳丹」。丹乃赤眉失败后割据新丰者。
一四○ 安定属国人,本属国降胡也〔一〕。居参青山中,其豪帅号「肥头小卿」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时冯异进军义渠,青山胡降,当非专指某人而言。
岑彭传
一四一 时更始尚书令谢躬将六将军屯邺,兵横暴,为百姓所苦。上先遣吴汉往收之,故拜彭为刺奸将军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四二 彭镇河内,冯异先攻洛阳,朱鲔大出军,欲击彭。时天雾,鲔以为彭已去,令其兵皆获黍。彭乃进击,大破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四三 彭南击荆州,至成安、昆阳、犨、叶、舞阳、堵阳、平氏、棘阳、胡阳,处处皆破其屯聚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四四 奉令候伏道旁,见车骑一日不绝,归语奉,奉遂夜遁〔一〕。(姚。汪) 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时光武自将击邓奉,至叶,车骑不得前。岑彭遂击破奉,追至堵阳。
一四五 辛臣为戎作地图,图彭宠、张步、董宪、公孙述等所得郡国,云洛阳所得如掌耳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时岑彭围黎丘,田戎欲降,辛臣遂作图以劝阻之。
一四六 张隆遣子晔将兵诣彭助征伐,上以晔为率义侯〔一〕。(
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时岑彭屯兵津乡,移檄江南,班行诏命。桂阳太守张隆遣使贡献,且命子将兵助征伐。
一四七 以缣盛土为堤〔一〕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时岑彭围隗嚣西城,壅谷水灌之。
一四八 时天东风,其攒柱有反把,钩奇船不得去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建武十一年春,岑彭击蜀,偏将军鲁奇应募乘船直攻浮桥,死战破敌。
贾复传
一四九 右骖〔一〕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时光武在河北,署复为破虏将军督盗贼。然复马羸弱,故光武解骖马以赐之。范书作「左骖」,而东观记同续书。
吴汉传
一五○ (雒县)〔南阳〕人韩鸿为谒者〔一〕,使持节降河北,拜除二千石。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据点校本范书校勘记改。汪辑作「洛阳」,亦非。时鸿见汉甚悦,承制拜为安乐令。
一五一 时道路多饥人,来求食者似儒生,汉召之,故先为具食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五二 攻蓟,诛王郎大将赵闳等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五三 时上使汉等将突骑,扬兵戏马,立骑驰环邯郸城,乃围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 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五四 吴汉为大将军,持节发突骑。更始幽州牧苗曾不肯应调,汉斩曾,威震州郡,将其兵诣上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一
一五五 时岑彭已在城中,将躬诣传舍,驰白汉。汉至,躬在彭前伏,汉曰:「何故与鬼语!」遂杀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五六 从击铜马、重连、高胡,皆破之。(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五七 汉躬被甲拔戟,令诸部将曰:「闻雷鼓声,皆大呼俱进,后至者斩!」遂鼓而进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五八 长垣〔一〕。(姚。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范书作「长直」。时汉北击清河诸义军。李贤曰:「长垣,县名,在河南,不得言北击,而范书作『长直』,当是贼号,或因地以为名。」又东观记亦作「长垣」,误。
一五九 刘禹〔一〕。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范书作「刘尚」,乃汉所部副将,即武威将军也。时将万余人屯于江南。东观记同续书,恐非。
一六○ 吴汉尝出征,妻子在后买田业。汉还,让之曰:「军师在外,吏士不足,何多买田宅乎?」遂尽分以与昆弟外家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类聚卷六四
一六一 上即位,汉为大司马。海内无事,乃得安。其性忠厚,笃于事上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书钞卷五一
〔一〕 此引下汪辑据书钞卷七八又引曰:「吴汉为洛阳令,病卒,百姓哀痛,老小随车,昼夜号泣。」天游按:此乃王涣事迹,陈、俞本误作「吴汉」,姚、汪均依之,且云:「时官大司马安得为令!此岂又一吴汉耶?」甚谬。今依孔本入王涣传。
盖延传
一六二 并与狐奴令王梁同劝宠〔一〕。(姚。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宠,彭宠,渔阳太守。延与吴汉、王梁谋归光武,故并劝宠。
一六三 时刘永别将许德据襄邑,延攻而拔之。(姚。汪。铃木)──范书本传注
一六四 萌攻延,延与战,破之。诏书劳延曰:「庞萌一夜反畔,相去不远,营壁不坚,殆令人齿欲相击,而将军有不可动之节,吾甚美之。」〔一〕(汪)──范书本传注
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引军袭败延,延走,北渡泗水,破舟楫,坏津梁,仅而得免」。与此大异,东观记同续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