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八家辑注 - 第 23 页/共 70 页
书钞卷一四四 御览卷四三二
〔一〕 据御览卷四三二改补。
四八一 陆续诣诏狱,其母至京师饷食。续对饷泣〔不自胜〕〔一〕,曰:「续母来。」使者问其故,答曰:「续母作羹,截肉未尝不方断,葱寸寸无不同,是以知母来。」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八六一 ○ 书钞卷一四四
〔一〕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。
四八二 戴封字平仲,年十五,诣太学,师事东海申君。申君卒,送丧到东海。道经其家,父母以封当还,豫为娶妻。封蹔过拜亲,不宿而去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六一一
四八三 戴封字平仲,迁西华令。其年大旱,祷请不获,乃积薪坐其上以自焚。火起而大雨,远迩叹服。迁中山(令)〔相〕〔一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
─初学记卷二 ○ 白帖卷二 御览卷一一 事类赋注卷三
〔一〕 据白帖卷二、御览卷一一、事类赋注卷三改。
四八四 李元字大逊〔一〕,陈留人也。事母至孝,家贫,兄弟六人,同衣而出入〔二〕。(汪。黄)──初学记卷一八
〔一〕 范书独行传作「李充」,汪辑据以改,是。今仍其旧。
〔二〕 本条中华书局排印本作后汉书之文,恐当入无名氏类中。今暂依汪、黄二辑,录此以俟考。
四八五 陈重同舍郎有归宁者,误持邻舍郎绛去〔一〕,嫌重取,重不申曲直,置绛还之。去郎还,得绛,甚愧于重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八一四
〔一〕 范书独行传「绛」作「」。
四八六 陈重字景公,豫章宜春人。举孝廉,在郎署。有郎负息钱数十万,债主日至,煎求无已。重乃密以钱代还。郎后觉知,而厚辞谢之。重曰:「非我之为,将有同姓名者。」终不言惠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○三
四八七 豫章雷义字仲公,尝济人死罪。人后以金二斤谢之,〔义〕不受〔一〕,〔金主〕候义不在〔二〕,〔默〕投金囊于承尘之上〔三〕。〔后葺治屋,得金,主已死,义乃以付县曹〕〔四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一三二 ○ 御览卷八一○ 事类赋注卷九
〔一〕 据御览卷八一○、事类赋注卷九补。
〔二〕 同右。
〔三〕 同右。
〔四〕 同右。
四八八 雷义举茂才,让于〔友人〕陈重〔一〕,刺史不听,义遂佯狂〔披发走〕〔二〕,不应命。乡里为之语曰:「胶漆自谓坚,不如雷与陈。」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类聚卷二一 ○ 御览卷四○七 书钞卷七九 御览卷四二四又卷七三九 又卷七六六
〔一〕 据御览卷四○七补。
〔二〕 据书钞卷七九、御览卷四○七补。
四八九 范丹字史云〔一〕,陈留人也。为郡功曹,每休假上下,常单步策杖。同类以车牛与之,不取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初学记卷二○ ○ 御览卷六三四
〔一〕 按范书作「范冉」,注曰「或作丹」。惠栋曰:「众汉书及贞节先生碑皆作『丹』,独范史作『冉』,疑误。」
四九○ 范丹博通群艺。(孙。王。汪)──文选卷三六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
四九一 范丹姊病〔一〕,往看之。姊设食,丹以姊婿不德,出门留二百钱〔二〕。姊使人追索还之,丹不得已受之。闻里中刍僮仆更相怒曰:「言汝清高,岂范史云辈,而云不盗我菜乎?」丹闻之曰:「吾之微志,乃在僮竖之口,不可不勉。」遂投钱去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二五 ○ 又卷五一七
〔一〕 御览卷五一七「丹」作「冉」,诸引作「冉」者,惟此一见。
〔二〕 御览卷五一七作「一百钱」。
四九二 范丹与王奂亲善〔一〕,奂后为汉阳太守,丹于道候别之。奂曰:「行路仓卒,非陈阔之所,可共到前亭宿息,以叙分隔。」丹曰:「今子远适千里,会面无期,如其相追,将有慕贵之讥矣。」便起告违,拂衣而去。奂瞻望弗及,丹长逝不顾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
──类聚卷二九
〔一〕 范书独行传注引谢承书作「奂字子昌,曾为考城令,迁汉阳太守」。孙志祖按:「范冉遗命敕其子曰:『知我心者李子坚、王子炳也。』子炳即奂字,与谢书异。又范书仇览传云:『时考城令河内王涣,政尚严猛。』疑即此人。『涣』与『奂』小异耳,非广汉之王涣。」
四九三 范丹字史云,〔为莱芜长,遭党锢〕〔一〕,所居单陋,有时绝粮。闾里歌之曰:「甑中生尘范史云,〔釜中生鱼范莱芜〕。〔二〕」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类聚卷六 ○ 御览卷七五七 又卷三七
〔一〕 据御览卷七五七补。
〔二〕 同右。
四九四 范丹字史云,朝议欲以为侍御史,因遁身逃命于梁、沛之间,徒行弊服,卖卜于市。(孙。黄)──御览卷七二五
四九五 会稽戴就〔字景成〕〔一〕,为郡仓曹掾。太守为州所奏,〔就〕见收持〔伏考,烧斧以着腋下,就骂狱卒:「此无火气,何不熟烧!」〕〔二〕吏以铁针刺手爪中,使以把土,就十爪皆堕地,终无挠辞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二
○ ○ 又卷三七○ 又卷七六三
〔一〕 据御览卷七六三补。
〔二〕 据御览卷七六三补。
四九六 刘翊,颍川人。河南尹种拂尝来临郡,翊为主簿,迎之到官,深敬待之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文选卷五八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注
四九七 颍阳刘翊〔字子相〕〔一〕,好振贫乏。陈国张季札吊师丧〔二〕,值冰寒车毁,牛病不能进,〔罢曳道路。翊行于汝南界中〕〔三〕,逢之,〔素与疏阔,下马与语〕〔四〕,〔便〕推所乘〔
牢〕车强牛与之〔五〕,〔供其资粮,不告姓名〕〔六〕。季札后知是翊,还其车,闭门不受〔七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七七五 ○ 事类赋注卷一六 御览卷四二○
〔一〕 据御览卷四二○补。又其引下有「陈国人也」四字 鸫翊颍川颍阴人,见范书,此作颍川之颍阳人。二者虽异,非陈国人甚明。所谓陈国人者,张季札也,阅下文可知,故删而不补。
〔二〕 诸引唯御览卷四二○作「张季礼」,与范书同。又事类赋注卷一六作「吊国丧」,亦与他引异。
〔三〕 据御览卷四二○补。
〔四〕 同右。
〔五〕 同右。
〔六〕 同右。
〔七〕 孔本书钞无此引,而陈本卷一○○有之,作「张季」,无「
礼」亦无「札」字,余与御览卷七七五多同。汪辑注出书钞卷一四○,误。今从孔本,仅于注中说明之。
四九八 刘诩曰〔一〕:「程夫人富贵参云。」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文选卷一六江文通别赋注
〔一〕 刘诩疑是「刘翊」之误。王谟按:「范书本传亦载程夫人事,无此文。」
方术传
四九九 汝南许阳晓以术承地脉〔一〕,太守邓晨署为平水掾,使治鸿陂。陂成,人谮阳,言取钱。晨系阳于狱,户自开,械自解,晨释之出。时日暮,陂上有火光引前,清德之感也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七二
〔一〕 范书方术传作「许杨」。
五○○ 汝南周获〔一〕,善占天文,为郡门下掾。鲍昱为汝南太守,时郡境大旱,昱自往问:「何以致雨?」获曰:「急罢三部督邮,明府当自北出,到四十里亭,雨可致也。」昱从之,果得大雨。每行县,辄轼其闾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。铃木)─
─御览卷一一
〔一〕 范书方术传作「高获」,孙、王二辑从之。又天中记卷三亦作「高获」,未知孰是。
五○一 会稽谢夷吾,字尧卿,为西部督邮。乌程长有罪,太守第五伦使夷吾往收之。到县,入合便大哭,以三百钱为礼,便归。伦问其故,对曰:「三十日中当死,故不收之。」至时,果如其言。(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二五三
五○二 伦甚崇其道德,转署主簿,使子从受春秋,夷吾待之如师弟子之礼。时或游戏,不肯读书,便白伦行罚,遂成其业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方术传注
五○三 〔谢夷吾为寿张令〕〔一〕。县人女子张雨,早丧父母,年五十,不肯嫁,留养孤弟二人,教其学问,各得通经。雨皆为聘娶,皆成善士。夷吾荐于州府,使各选举,表复雨门户。永平十五年,蝗发泰山,流徙郡国,荐食五谷,〔野无生草〕〔二〕,过寿张界,飞逝不集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方术传注 ○ 类聚卷一○○
书钞卷三五
〔一〕 据书钞卷三五、类聚卷一○○补。
〔二〕 据类聚卷一○○补。
五○四 夷吾雅性明远,能决断罪疑。〔迁荆州刺史〕〔一〕,行部始到南阳县,遇孝章皇帝巡狩,驾幸鲁阳。有诏敕荆州刺史入传录见囚徒,诫长史「勿废旧仪,朕将览焉」。上临西厢南面,夷吾处东厢,分帷隔中央。夷吾所决正一县三百余事,事与上合。而朝廷叹息曰:「诸州刺史尽如此者,朕不忧天下。」尝以励群臣。〔恩化大行,百姓乐政〕〔二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方术传注 ○ 书钞卷七二
〔一〕 据书钞卷七二补。
〔二〕 同上。
五○五 迁巨鹿太守,临发陛见,赐车马剑革带,敕曰:「巨鹿剧郡,旧难治,以君有拨烦之才,故特授任,当如刺史,勿毁前政也。」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五
五○六 谢夷吾迁巨鹿太守,郡吏称善,省奢从约,事从清俭。(
姚。王。汪。黄) ──书钞卷七五
五○七 李南明风角。太守马稷坐事征诣廷尉〔一〕,南通贺曰:「旦有善风。」(王)──书钞卷一五一
〔一〕 王谟按:「范书南字孝山,丹阳句容人。少笃学,明于风角。和帝永元中,太守马棱坐盗贼事被征,当诣廷尉,吏民不宁,南特通贺。」天游按:御览卷七三三引后汉书李南传,「稷」亦作「棱」,恐当以作「棱」为是。
五○八 李南,少明风角。女亦晓家术,为卷县民妻。晨诣爨室,卒有暴风,妇便上堂,从姑求归,辞其二亲。姑不许,乃跪而泣曰:「蒙传术,疾风卒起,先吹灶突及井,此祸为女妇主爨者,妾将亡之应。」因着其亡日。(孙。黄)──类聚卷八
○
五○九 汝南廖扶,毕志衡门,死葬北郭,号曰北郭先生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一九三
五一○ 樊英字季齐,顺帝备礼征拜五官中郎将。〔数月,英以病避位而归〕〔一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六三
〔一〕 据职官分纪卷三六补。又御览卷二四一作谢沈书,汪辑据以引,误。
五一一 乔字子松〔一〕,宛人也。学古文尚书、春秋左氏传。常幽居修志,锐意典籍,至乃历年身不出门,乡里莫得瞻见。公交车征,不行,卒于家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方术传注
〔一〕 乔,孔乔也。
五一二 昺字子然〔一〕,酇人也〔二〕。笃行好学,不羡荣禄。习鲁诗、京氏易。室家相待如宾。州郡前后礼请,不应。举茂才,除召陵令,不到官。公交车征,不行,卒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方术传注
〔一〕 昺,姓李。黄辑作「李炳」。
〔二〕 姚辑「酇」作「郑」,误。
五一三 宗字仲绥〔一〕,〔北海〕安丘人也〔二〕。善京氏易、风角、星等,推步吉凶。常负笈荷担,卖卜给食,瘠服间行,人莫得知 鸩帝诏公交车征,策文曰:「郎宗、李昺、孔乔等,前比征命,未肯降意。恐主者玩弄,礼意不备,使难进易退之人龙潜不屈其身。各致嘉礼,遣诣公交车,将以补察国政,辅朕之不逮。」青州被诏书,遣宗诣公交车,对策陈灾异,而为诸儒之表 疠议郎,除吴令。到官一月,时卒暴风,宗占以为京师有大火,定火发时,果如宗言。诸公闻之,表上,博士征。宗耻以占事就征,文书未到,夜悬印绶置厅上,〔
乃负笈〕遁去〔三〕,终于家。子顗,自有传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方术传注 ○ 书钞卷一三五(二) 御览卷七一一
〔一〕 书钞卷一三五作「仲缓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