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八家辑注 - 第 27 页/共 70 页

六○四 张稷字卫君,除尚书侍郎左丞。朝贺陛见,进对威仪,辞令辩达,明帝深奇异之,拜胶东相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六 ○ 谢承后汉书卷七   宋度传  六○五 宋度字叔平,除谒者。以诏书赐降(侯)胡,〔俟朝〕郎门〔一〕,门闭,度顿首让胡掾,赐毕,奏罢大鸿胪。京师称曰:「 宋叔平一使,奏罢九卿〔二〕。」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六二 〔一〕 据汪辑删补。 〔二〕 「奏罢」原误倒,径正之。  六○六 豫章宋度字叔平,为定陵令,素〔杯〕食麦饭〔一〕,〔 饮酒〕〔二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三八 ○ 类聚卷七三 御览卷七五九 〔一〕 据类聚卷七三补。 〔二〕 据御览卷七五九补。  六○七 豫章宋度拜(零)〔定〕陵令〔一〕。县民杜伯夷清高不仕,度数就与高谈,致枣(一)〔栗而已〕〔二〕。伯夷感德,诣县,县署功曹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九八 ○ 事类赋注卷二七 御览卷九六四 〔一〕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、御览卷九六四改。孙志祖按:「杜安字伯夷,颍川定陵人。下云『县民杜伯夷』,则当作定陵无疑也。」又此二引皆作「宗度」,误。 〔二〕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、御览卷九六四改。汪辑作「粟」,非。  六○八 宋度迁长沙太守〔一〕。人多以乏衣食,产乳不举。度切让三老,禁民杀子,比年之间,养子者三千余人,男女皆以「宋」为名也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五 〔一〕 陈、俞本皆作「宗庆」,故诸辑均作宗庆传。今依孔本,入宋度传。   高吕传  六○九 高吕为广汉太守,朝省官事,昼讲经典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 ──书钞卷七五   陈堪传  六一○ 陈堪字子游,仕郡为五官掾。府君被章,诏征廷尉,堪以五毒加身体,断舌无辞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七   华松传  六一一 华松家本孤微,其母夜梦两伍伯夹门,言司隶在此。松年十五,师事丁子然,学春秋。十九当冠,出,诸生曰:「此宰相之器也。」(孙。王。汪。黄) ──御览卷三九八  六一二 华松字爱卿,擢为司隶校尉。是时贵戚专势,〔有司软弱,莫敢纠罚〕〔一〕。松下车,闭合不通私书,不与豪右相见,奸匿犯者辄死。定奏马氏三侯,豪杰敛手,由是深见非恨也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六一 ○ 御览卷二五 ○ 〔一〕 据御览卷二五○补。  六一三 华松为河南尹〔一〕,优贤养民,兴教崇化。至其剪治强宗,威烈不亏,遂见谮毁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类聚卷六 ○ 书钞卷七六(二) 〔一〕 类聚卷六「松」本作「山松」。孔广陶曰:「考翰苑新书前集卷七引北堂书钞云『汉华松翦治强宗』,此宋人所见旧钞『崧』作『松』。」故据以径改。   许季长传  六一四 许季长为湖令,州郡皆被蝗灾,过湖县,飞去不入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类聚一○○   司马苞传  六一五 〔司马〕苞〔字仲咸〕〔一〕。为太尉,常食麤饭,着布衣,妻子不历官舍。会司徒杨震为樊丰等所谮,连及苞,苞乞骸骨,未见听,以疾薨也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安帝纪注 ○ 书钞卷一四四 御览卷八五 ○ 〔一〕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。又汪辑作「字仲成」。   张冀传  六一六 豫章张冀字仲宗〔一〕,为广陵守。举孝子吴奉为孝廉。〔冀罢郡〕〔二〕,奉赉金为礼,冀闭门不受,奉以囊盛金,夜投冀园中而逝。冀追不及,赉金至广陵还奉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三八 ○ 御览卷八一○  事类赋注卷九 〔一〕 御览卷八一○及事类赋注卷九「冀」皆误作「载」。 〔二〕 据事类赋注卷九补。「冀」原作「载」,径改之。   许敬传  六一七 许敬字鸿卿,汝南人,与同郡周伯灵为交友。伯灵早亡,鸿卿育养其子〔一〕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○七 〔一〕 原脱「鸿」字,据前文补。  六一八 许敬字鸿卿,其〔乡〕吏有诬君者〔一〕,会于县令坐,敬拔刀断其席曰:「敬不忍与恶人同席。」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类聚卷六九 ○ 御览卷七○九 〔一〕 据御览卷七○九补。   玊况传  六一九 况字文伯,京兆杜陵人也。代为三辅名族,该总五经,志节高亮。为陈留太守。性聪敏,善行德教。永平十五年,蝗虫起泰山,弥衍兖、豫,过陈留界,飞逝不集,五谷独丰。章和元年,诏以况为司徒〔一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虞延传注 〔一〕 困学记闻卷一三曰:「光武纪『建武二十三年,陈留太守玊况为大司徒』。虞延传注引谢承书曰:『况,章和元年为司徒。』谢承书误也。』翁元圻案:「谢承谓永平十五年,玊况尚为陈留太守,亦误也。章怀引之而不正其误,何欤?」又玉篇曰:「金玉之玉,点在中画之下。音宿者,点在中画之上。」按玊况之玊,音宿。   唐羌传  六二○ 〔汝南〕唐羌字伯游〔一〕,辟公府,补临武长。县接交州,旧献龙眼、荔支及生鲜〔二〕,献之,驿马昼夜传送之,至有遭虎狼毒害,顿仆死亡不绝。道经临武,羌乃上书谏曰:「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,下不以贡膳为功。故天子食太牢为尊,不以果实为珍。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,鸟惊风发。南州土地,恶虫猛兽不绝于路,至于触犯死亡之害。死者不可复生,来者犹可救也。此二物升殿,未必延年益寿。」帝从之。章报,羌即弃官还家,不应征召,着唐子三十余篇〔三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 ─范书和帝纪注 ○ 类聚卷八七 御览卷九七一 〔一〕 据类聚卷八七、御览卷九七一补。 〔二〕 类聚卷八七「生鲜」作「生犀」。 〔三〕 天中记卷五二引作:「旧南海献龙眼荔枝,十里一置,五里一候,奔腾阻险,死者继路。和帝时临武长汝南唐羌以县接南海,乃上书谏曰:『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,下不以贡膳为功。故天子食太牢为尊,不以果实为珍。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,鸟惊风发。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,至于触犯死亡之害。死者不可复生,来者犹可救也。此二物升殿,未必延年益寿。』帝于是下诏曰:『远国珍羞,本以荐奉宗庙,苟有伤害,岂有爱民之本,其敕太官勿复受献。』由是遂省焉。」与和帝纪注异,当系陈耀文据范书和帝纪之文妄加增益删节所致。   王党传  六二一 王党迁汝南太守,事无不敬,劳于求贤访能〔一〕,化清于上,事缉于下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五 〔一〕 姚、汪、王三辑「事无」以下作「拔才礼士,不敢自专」,又「访能」作「故能」。   陈禁传  六二二 陈禁字子雅,拜尚书。公卿朝,日晏无诏。禁问台上故事何时可罢,对言已食辄有诏罢,今已晏。禁曰:「宁可白耶?」尚书郎以上方宴乐,不敢白。禁使罢公卿。既罢,上问左右:「今未有诏而罢朝,何也?」尚书直对曰:「陈禁命罢。」上曰:「勿复问也。」禁在台二年,尝病,令、仆射数奏久病满百日,请辄免。有诏赐金帛医药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二一二  六二三 沛国陈禁〔一〕,性不好荣。建武〔三十年〕(中)〔二〕,拜议郎,引见赐食,禁阳〔称〕眼目无所见〔三〕,以肉投羹中,出又撑柱乃归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七四三 ○ 书钞卷一四五 〔一〕 书钞卷一四五作「陈楚」。黄奭曰:「疑『楚』字误。」孔广陶曰:「谢书别有陈禁传,不得相混。汪辑此条作陈楚传。」天游按:陈禁、陈楚当系一人,禁、楚二字必有一误。今依御览,入陈禁传,录书钞之异以存疑。 〔二〕 据书钞卷一四五改。 〔三〕 据书钞卷一四五补。   李寿传  六二四 李寿聪明智达,有俊才。太守黄谠高其名德,召署功曹。每进见,常荐达郡中善人有异行者,谠辄序用。寿虽见优礼愈隆,寿意益下,其所致达,未尝伐其功美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二六四 ○ 书钞卷七七  六二五 沛相李寿前后所上便宜,为南宫故事。(王)──玉海卷五一  六二六 李寿为青州刺史〔一〕,〔发玺书〕于本县传舍〔二〕,乘法驾騑骖朱轩就路。其所经历州县,瞻察牧守长史政治优劣,若有惠爱节操清好未闻者,远听特表荐;有贵戚豪侠子弟在我贪残为人所疾者,有司畏忌不敢言举者,亦当随时案奏贬罚之。〔上言曰:「臣以为政宜一统,虽非所部,夫东家有犬,不忍见西家之有鼠,臣之所见,敢不以闻。」〕〔三〕〔奏免四郡相,百城怖惧,悉豫弃官〕。〔四〕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 ─书钞卷七二 ○ 类聚卷五○ 御览卷二五四 晏公类要卷二○ 赵德麟侯鲭录卷三 〔一〕 汪、黄二辑均作「李焘」。孔广陶按:「类聚五十引『寿』作『焘』,翰苑新书前集卷七引,仍作『寿』。俞本作『焘』。然谢书本有李寿、李焘二人,每误为一,此则焘传也。」天游按: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类聚、孔本书钞、晏公类要、御览均作「李寿」,孙志祖以为当作李寿,王辑皆入李寿传,今从之。 〔二〕 据类聚卷五○、御览卷二五四补。 〔三〕 据侯鲭录卷三补。其中脱「宜」字,「统」误作「流」,皆据晏公类要卷二○改补。 〔四〕 据类聚卷五○、御览卷二五四补。  六二七 李寿为青州刺史,奉法督察,朝廷闻之,以能治剧。(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二   石□传  六二八 石□迁雁门太守,广宣恩惠,怀柔殊俗,远方皆服其德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五   闻人统传  六二九 闻人统字文公〔一〕,为郡督邮。家贫无马,行则负担,卧则无被,每以皮自覆,未尝轻受人一餐之馈也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七 ○ 御览卷二五三 〔一〕 御览卷二五三「统」作「袭」。   施延传  六三○ 〔施〕延字君子,蕲县人也〔一〕。少为诸生,明于五经,星官风角,靡有不综。家贫母老,周流佣赁,〔鬻力供养〕〔二〕。常避地于庐江临湖县,种瓜〔自给〕〔三〕。后到吴郡海盐,取卒月直,赁作半路亭父〔四〕,以养其母。是时吴会未分,山阴冯敷为督邮,到县,延持帚往,敷知其贤者,下车谢,使入亭,请与饮食〔 讫〕〔五〕,脱衣与之,饷饯不受。顺帝征拜太尉,年七十六薨。( 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陈忠传注 ○ 御览卷八二九 又卷四八四 〔一〕 据御览卷四八四、八二九补。又御览卷四八四「蕲县」作「 沛」 鸫蕲县属沛国,恐「蕲」上脱「沛国」二字。 〔二〕 据御览卷四八四补。 〔三〕 同右。 〔四〕 御览卷八二九「父」作「下」。 〔五〕 据御览卷八二九补。   嵇诏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