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八家辑注 - 第 22 页/共 70 页

四四二 包咸字子良,吴郡曲阿人〔一〕。为诸生,受业长安。王莽末,尝负笈追师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一三五 〔一〕 范书本传「吴郡」作「会稽郡」。天游按:会稽郡治在吴。顺帝时分会稽郡十三城置吴郡,曲阿即其一。然包咸死于明帝永平八年,时郡未分,仍称会稽。此作吴郡,乃史家追叙所致。  四四三 包咸字子良,为赤眉所得,咸晨夕诵经,贼异而遣之〔一〕。──书钞卷九八 〔一〕 汪辑言此条出类聚,未详卷数。孔注曰出类聚卷五五,然上海古籍出版社之类聚排印本无此引。  四四四 包咸字子良,明鲁诗、论语,驻东海,立精舍讲授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 ──初学记卷二一  四四五 包咸为吴郡主簿,有好马,太守黄谠借乘行春,及归放就,甚奇之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三  四四六 包咸字子良,永平五年,迁大鸿胪。每进见,锡以几杖,入屏不趍〔一〕,赞事不名,经传有疑,辄遣小黄门就舍即问〔二〕。显宗以咸有师傅恩,而素清苦,常时赏赐珍玩束帛,奉禄增于诸卿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七四 〔一〕 趍,趋之俗字。 〔二〕「问」原误作「门」,据范书本传径改。  四四七 杜抚字叔和,犍为武阳人。少有高才,受业于薛汉,定韩诗章句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黄)──姚辑 〔一〕 出处不详,汪、黄二辑皆本姚辑,今录而俟考。  四四八 赵晔字长君,会稽山阴人。少尝为县吏,奉檄送督邮。晔心耻斯役,遂弃车马去,到犍为诣杜抚受韩诗〔一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一○ 三 〔一〕 姚之骃按:「范书又载南阳冯良事,与长君事前后雷同,不知何以一时有此二士?」  四四九 秦氏季代有鲁人高堂伯〔一〕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 ─史记儒林传素隐 〔一〕 史记儒林传曰:「言礼自鲁高堂生。」索隐引谢书此文,且曰:「则『伯』是其字,云『生』者,自汉已来儒者皆号『生』,亦『先生』省 字呼之耳。」班、范二史亦均作「高堂生」。此当系儒林董钧传前之小序之文。  四五○ 何休字劭公,雅有心思,研精六经。──书钞卷九七  四五一 何休字劭公,以春秋驳汉事,妙得公羊本意,作公羊墨守、左氏膏肓、谷梁废疾。──书钞卷九六 ○ 又卷九五(三)  四五二 许慎字叔重,性淳笃,少博学经籍,马融常推敬之。时人为之语曰:「五经无双许叔重。」(孙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九五   文苑传 四五三 香代为冠族,叶令况之子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文苑传注  四五四 黄香字文强。除郎〔一〕,以父老求归供养。征拜郎中,诏书召黄香在殿下,问:「父年几何?何故不入公府?」(姚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六三 〔一〕 职官分纪卷四九作「除郎中」,无「征拜」以下。  四五五 黄香知古今,群书无不涉猎。帝以香先帝所异,每有疑,帝时特访问。又诏香诣东观,读所未尝见书。(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六一二  四五六 黄香为魏郡太守,到官,不遣吏归乡,摘发奸邪,立决词讼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四  四五七 葛龚以善文记知名。──书钞卷一○三  四五八 南郡王逸素与英善〔一〕,因与其书,多引古譬喻,劝使就聘。英顺逸议,谈者失望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樊英传注 〔一〕 英者,樊英也。习京氏易,兼明五经。又善风角、星筭、河洛七纬、推步灾异,见方术传。  四五九 王延寿有俊才。父逸欲作鲁灵光殿赋,令延寿往录其状。延寿因韵之,以简其父。父曰:「吾无以加也。」时蔡邕亦有此作,十年不成,见延寿赋,遂隐而不出。(汪) ──王十朋苏诗注  四六○ 侯瑾字子瑜,佣作为资,暮〔还,辄〕柴读书〔一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 ──书钞卷九八 ○ 御览卷六一六 〔一〕 据御览卷六一六补。孔广陶曰:「考即然之古文耳。」又御览卷六一六「柴」作「火」。  四六一 第五永为督军御史,督使幽州。蔡邕等天下名才士人皆会,祖饯于平乐馆〔一〕。高彪送永在坐,因援笔书牍〔二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初学记卷二一 〔一〕 范书本传作「长乐馆」。孙志祖曰:「作平乐馆是。」 〔二〕 范书本传曰:「议郎蔡邕等皆赋诗,彪乃独作箴。」  四六二 祢衡与黄祖子射尤善。衡与俱读蔡邕所作碑文,射爱其文,恨不写取。衡谓射曰:「吾虽一遇,犹识其言,其缺两字不明。」因书出之。射写还比校,皆无所误,惟两字缺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初学记卷一七   独行传  四六三 彭修字子阳,会稽人。年十五,时父为郡吏,得休,与修归,道为盗所劫,修困迫,乃拔佩刀前持盗曰:「父辱子死。」盗相谓曰:「此童子,义勇士也,不宜逼之。」遂辞谢而去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三四  四六四 彭修,会稽人,仕郡为功曹。时西部都尉宰晁行太守事,以微过收吴县狱吏〔一〕,将杀之。主簿锺离意争谏甚切,晁怒,使收缚意。修排合直入,拜于庭曰:「明府发雷霆于主簿,请闻其过。」晁曰:「受教三日〔二〕,初不奉行。废命不忠,岂非过邪?」修因拜曰:「昔任座面折文侯〔三〕,朱云攀毁栏槛〔四〕,自非贤君,焉得忠臣!」遂原意,罚贷狱吏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二六四 〔一〕 「微」原误作「征」,据汪辑径改。 〔二〕 「教」原误作「杀」,径改。 〔三〕 李贤引吕氏春秋曰:「魏文侯饮,问诸大夫曰:『寡人何如主也?』任座曰:『君不肖君也。克中山,不以封君之弟,而以封君之子,是以知君不肖君也。」 〔四〕 李贤曰:「前书成帝时,朱云上书,请以尚方斩马剑斩张禹。上欲杀之,云攀折殿槛。西京杂记云:『攀折玉槛』。」  四六五 彭修字子阳。海贼丁义欲向郡,郡内惊惶,莫敢扞御。太守〔秘君〕闻修义勇〔多谋〕〔一〕,请守吴令。身与义相见,宣国威德,贼帅将解。民歌之曰:「时岁仓卒,盗贼从横,大戟强弩不可当,赖遇贤令彭子阳。」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 ─书钞卷三九 ○ 御览卷三五二 书钞卷三五 〔一〕 据御览三五二补。  四六六 彭修州辟从事。时贼张子林等数百人作乱,修与太守俱出讨贼。贼望见车马,竞交射之,飞矢雨集。修以身障扞太守,而为流矢所中死,太守得全。贼素闻其恩信,即杀弩中修者,余悉皆降散,言曰:「自为彭君故降,不为太守服也。」(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二○  四六七 燕字少卿〔一〕,其先出自周平王之后。汉兴,绍嗣封为正公,食采于汝坟也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范书独行传注 〔一〕 燕,周嘉之高祖父。  四六八 为太守(张)〔何〕敞主薄〔一〕,汝阳剧贼欲斩太守,嘉抱之号泣,得以生易死也。(孙。黄)──书钞卷七三 〔一〕 此言周嘉事也。「张」改「何」,据范书独行传。  四六九 周畅字伯时,性仁慈,为河南尹。永初二年,夏旱,久祷无应。畅自收葬洛阳城旁客死骸骨,凡万余人,应时澍雨,岁乃丰稔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二五二 ○ 事类赋注三 御览卷一一  四七○ 范式字巨卿,山阳金乡人。少游太学,与汝南张劭为友,劭字符伯,二人并告归乡里。〔春别京师〕〔一〕,式谓元伯曰:「 后二年当还,将过拜尊亲,见孺子焉。」乃共克〔以秋为〕期〔二〕。至〔九月十五〕日〔三〕,〔杀鸡作黍,二亲笑曰:「山阳去此几千里,何必至?」元伯曰:「巨卿信士,不失期者。」言未绝而〕巨卿果到〔四〕。升堂拜母,饮尽欢而别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○七 ○ 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 御览卷八五○ 书钞卷一四四 〔一〕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。 〔二〕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。 〔三〕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。文选注及御览卷八五○亦同。 〔四〕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。  四七一 〔仕郡为功曹〕〔一〕,后元伯寝疾笃,同郡郅君章、商子微晨夜省视〔二〕,元伯临(尽)〔终叹〕曰〔三〕:「恨不见死友。」寻卒。式梦见元伯玄冕垂缨,〔屣履〕而呼曰〔四〕:「吾死,当以某日葬,〔永归黄泉。子不我忘〕〔五〕,岂能相及?」式觉而悲,〔驰往〕赴之〔六〕,便服朋友之服,投其葬日。未届而丧已发,引至圹将窆,而柩不肯进。其母抚之曰:「元伯岂有望也?」〔 妻曰:「亡者有遗恨,必待范先生耳。」〕〔七〕停柩移时,见有素车白马哭而来,母曰:「必巨卿也。」既至,叩丧言曰:「行矣元伯,死生异路,永从此辞。」会葬者千人,皆挥涕。式执绋引柩,乃前进。式留止冢次,修坟树而退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○七 ○ 又卷三九七 类聚卷七九 书钞卷一三九类聚卷二一 〔一〕 据类聚卷七九、御览卷三九七补。 〔二〕 范书独行传及御览卷三九七均作「殷子微」。 〔三〕 据御览卷三九七改补。 〔四〕 据御览卷三九七补。 〔五〕 据类聚卷七九补。 〔六〕 同右。 〔七〕 据书钞卷一三九补。  四七二 范式尝至京师,受业太学。时诸生长沙陈平子同在学,与式未相见,而平子被病曰:「山阳范式,列士也,可托死。吾殁,但以尸埋巨卿户前。」〔一〕乃裂素为书遗巨卿。既终,妻从其言。式行适还,〔省〕(有)书见瘗〔二〕,怆然感之,向坟揖哭,为死友。乃营护〔平子〕妻儿〔三〕,身自送丧于临湘,未至四五里,乃委素书于柩上,哭别而去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○七 〔一〕 此平子对妻之遗言。 〔二〕 据范书改。 〔三〕 据范书补。  四七三 范式为荆州刺史。友人南阳孔嵩,贫有亲老,乃变名姓,佣于新野县。县吏遣嵩为式导驺,式见而识之,呼嵩把臂,谓曰:「 子非孔仲山耶!」对之叹息。式敕县代嵩,嵩以佣未竟,不肯去。( 孙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四 ○七  四七四 孔嵩字巨山〔一〕,与范式俱在太学。嵩家贫,佣为新野阿里街〔卒〕〔二〕。(姚。王。汪)──书钞卷六七 〔一〕 范书独行传作「字仲山」,上条亦然。此「巨」恐系涉范式字巨卿而误。 〔二〕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。  四七五 王婴字仲豪,与同郡范巨卿为友。其与友交,推诚据信,不负言誓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初学记卷一八  四七六 南阳李善,本济阳李元家奴。元遭病死,唯有孤孙续,有赀千万。奴婢欲谋杀续,分其财产。善夜抱续,逃瑕丘界,亲自哺养,乳为生湩,遂至成长。(孙。王。汪。黄) ──御览卷三七一  四七七 吴郡张业字仲叔,为郡门下掾。〔送〕(逐)太守归乡里〔一〕,至河内遇贼,业拔剑与贼交战而死。子武时幼,不识父,伤父丧不还,每至节日,持业遗剑至河内,到业死处醊祭,悲哀感动路人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三四二 ○  事类赋注卷一三 〔一〕 据事类赋注卷一三改。  四七八 吴郡陆闳为颍川太守,致凤凰甘露之瑞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类聚卷九八  四七九 陆续字智幼〔一〕,世为族姓。祖父闳建武中为尚书令,美姿貌,喜着越布单衣,上见而好之。自是帝敕会稽郡令岁献越布焉〔二〕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书钞卷一二八 ○ 御览卷六九一 又卷八二○ 〔一〕 范书独行传作「字智初」,是。 〔二〕 御览卷八二○作「吴郡本不献越布,陆闳美容仪,常衣越布单衣,明帝好之,因敕郡献越布,由此始也。」按范书独行传,「明帝」系「光武」之误。此引多有改窜,已非谢书之旧。又天中记卷二一引曰:「陆闳字子春,吴县人,畅之子也。世为族姓,笃行好学,聪明有令德。欲尚宁平公主,辞疾不应。建武中,为尚书令。闳姿容如玉,喜着越布单衣,光武升台,见而伟之,叹曰:『南方固多佳人。』自是常敕会稽郡献越布焉。」与诸辑所引异,录此备考。  四八○ (南阳)〔吴郡〕陆续〔初〕仕郡户曹史〔一〕。时饥荒,太守尹兴使续于都亭赋民饘粥。续悉令简阅其人,讯以名氏。事毕,兴问所食几何,续因口说六百余人,皆分别姓字,无有差谬,兴异之。(姚。王。汪。黄)──御览卷八五九 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