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- 第 57 页/共 204 页
十二
大余十一,小余八百三十八;
大余十五,无小余;
焉逢摄提格五年。
十二
大余六,小余二百四十六;
大余二十,小余八;
端蒙单阏永光元年。
闰十三
无大余,小余五百九十四;
大余二十五,小余十六;
游兆执徐二年。
十二
大余二十四,小余五百一;
大余三十,小余二十四;
强梧大荒落三年。
十二
大余十八,小余八百四十九;
大余三十六,无小余;
徒维敦牂四年。
闰十三
大余十三,小余二百五十七;
大余四十一,小余八;
祝犁协洽五年。
十二
大余三十七,小余一百六十四;
大余四十六,小余十六;
商横涒滩建昭元年。
闰十三
大余三十一,小余五百一十二;
大余五十一,小余二十四;
昭阳作噩二年。
十二
大余五十五,小余四百一十九;
大余五十七,无小余;
横艾阉茂三年。
十二
大余四十九,小余七百六十七;
大余二,小余八;
尚章大渊献四年。
闰十三
大余四十四,小余一百七十五;
大余七,小余十六;
焉逢困敦五年。
十二
大余八,小余八十二;
大余十二,小余二十四;
端蒙赤奋若竟宁元年。
十二
大余二,小余四百三十;
大余十八,无小余;
游兆摄提格建始元年。
闰十三
大余五十六,小余七百七十八;
大余二十三,小余八;
强梧单阏二年。
十二
大余二十,小余六百八十五;
大余二十八,小余十六;
徒维执徐三年。
闰十三
大余十五,小余九十三;
大余三十三,小余二十四;
祝犁大荒落四年。
右历书:大余者,日也。小余者,月也。端(旃)蒙者,年名也。支:丑名赤奋若,寅名摄提格。干:丙名游兆。正北,冬至加子时;正西,加酉时;正南,加午时;正东,加卯时。〔一〕
〔一〕正义准前解,小余是日之余分也。自「右历书」已下,小余又非是,年名复不周备,恐褚先生没后人所加。
【索隐述赞】历数之兴,其来尚矣。重黎是司,容成斯纪。推步天象,消息母子。五胜轮环,三正互起。孟陬贞岁,畴人顺轨。敬授之方,履端为美。
史记卷二十七
天官书第五
索隐案:天文有五官。官者,星官也。星座有尊卑,若人之官曹列位,故曰天官。正义张衡云:「文曜丽乎天,其动者有七,日月五星是也。日者,阳精之宗;月者,阴精之宗;五星,五行之精。众星列布,体生于地,精成于天,列居错峙,各有所属,在野象物,在朝象官,在人象事。其以神着有五列焉,是有三十五名:一居中央,谓之北斗;四布于方各七,为二十八舍;日月运行,历示吉凶也。」
中宫〔一〕天极星,〔二〕其一明者,太一常居也;〔三〕旁三星三公,〔四〕或曰子属。后句四星,〔五〕末大星正妃,〔六〕余三星后宫之属也。环之匡卫十二星,藩臣。皆曰紫宫。〔七〕
〔一〕索隐姚氏案:春秋元命包云「官之为言宣也,宣气立精为神垣」。又文耀钩曰「中宫大帝,其精北极星。含元出气,流精生一也」。
〔二〕索隐案:尔雅「北极谓之北辰」。又春秋合诚图云「北辰,其星五,在紫微中」。杨泉物理论云「北极,天之中,阳气之北极也。极南为太阳,极北为太阴。日、月、五星行太阴则无光,行太阳则能照,故为昏明寒暑之限极也。」
〔三〕索隐案:春秋合诚图云「紫微,大帝室,太一之精也」。正义泰一,天帝之别名也。刘伯庄云:「泰一,天神之最尊贵者也。」
〔四〕正义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,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,并为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之象,主变出阴阳,主佐机务。占以徙为不吉,居常则安,金、火守之并为咎也。
〔五〕索隐句音钩。句,曲也。
〔六〕索隐案:援神契云「辰极横,后妃四星从,端大妃光明」。又案:星经以后句四星名为四辅,其句陈六星为六宫,亦主六军,与此不同也。
〔七〕索隐案:元命包曰「紫之言此也,宫之言中也,言天神运动,阴阳开闭,皆在此中也」。宋均又以为十二军,中外位各定,总谓之紫宫也。
前列直斗口〔一〕三星,随北端兑,〔二〕若见若不,曰阴德,〔三〕或曰天一。〔四〕紫宫左三星曰天枪,〔五〕右五星曰天棓,〔六〕后六星绝汉抵营室,曰阁道。〔七〕
〔一〕索隐直,刘氏云如字,直,当也。又音值也。
〔二〕索隐隋斗端兑。隋音汤果反。刘氏云「斗,一作『北』」。案:汉书天文志作「北」。端作「端」。兑作「锐」。锐谓星形尖锐也。
〔三〕索隐案:文耀钩曰「阴德为天下纲」。宋均以为阴行德者,道常也。正义星经云:「阴德二星在紫微宫内,尚书西,主施德惠者,故赞阴德遗惠,周急赈抚。占以不明为宜;明,新君践极也。」又云:「阴德星,中宫女主之象。星动摇,衅起宫掖,贵嫔内妾恶之。」
〔四〕正义天一一星,疆阊阖外,天帝之神,主战斗,知人吉凶。明而有光,则阴阳和,万物成,人主吉;不然,反是太一一星次天一南,亦天帝之神,主使十六神,知风雨、水旱、兵革,饥馑、疾疫。占以不明及移为灾也。星经云:「天一、太一二星主王者即位,令诸立赤子而传国位者。星不欲微;微则废立不当其次,宗庙不享食矣。」
〔五〕索隐楚庚反。
〔六〕集解苏林曰:「音『打』之『』。」索隐棓音皮,韦昭音剖。又诗纬曰:「枪三星,棓五星,在斗杓左右,主枪人棓人。」石氏星赞云「枪棓八星,备非常」也。正义棓,庞掌反。天棓五星在女床东北,天子先驱,所以御兵也。占:星不具,国兵起也。
〔七〕索隐绝,度也。抵,属也。又案:乐汁图云「阁道,北斗辅」。石氏云「阁道六星,神所乘也」。正义汉,天河也。直度曰绝。抵,至也。营室七星,天子之宫,亦为玄宫,亦为清庙,主上公,亦天子离宫别馆也。王者道被草木,营室历九象而可观。阁道六星在王良北,飞阁之道,天子欲游别宫之道。占:一星不见则辇路不通,动摇则宫掖之内起兵也。
北斗七星,〔一〕所谓「旋、玑、玉衡〔二〕以齐七政」。〔三〕杓携龙角,〔四〕衡殷南斗,〔五〕魁枕参首。〔六〕用昏建者杓;〔七〕杓,自华以西南。〔八〕夜半建者衡;〔九〕衡,殷中州河、济之闲。〔一0〕平旦建者魁;魁,海岱以东北也。〔一一〕斗为帝车,运于中央,〔一二〕临制四乡。分阴阳,建四时,均五行,移节度,定诸纪,皆系于斗。
〔一〕索隐案:春秋运斗枢云「斗,第一天枢,第二旋,第三玑,第四权,第五衡,第六开阳,第七摇光。第一至第四为魁,第五至第七为标,合而为斗。」文耀钩云「斗者,天之喉舌。玉衡属杓,魁为琁玑」。徐整长历云「北斗七星,星闲相去九千里。其二阴星不见者,相去八千里也」。
〔二〕索隐案:尚书「旋」作「璇」。马融云「璇,美玉也。机,浑天仪,可转旋,故曰机。衡,其中横筩。以璇为机,以玉为衡,盖贵天象也」。郑玄注大传云「浑仪中筩为旋机,外规为玉衡」也。
〔三〕索隐案:尚书大传云「七政,谓春、秋、冬、夏、天文、地理、人道,所以为政也。人道政而万事顺成」。又马融注尚书云「七政者,北斗七星,各有所主:第一曰正日;第二曰主月法;第三曰命火,谓荧惑也;第四曰煞土,谓填星也;第五曰伐水,谓辰星也;第六曰危木,谓岁星也;第七曰剽金,谓太白也。日、月、五星各异,故曰七政也」。
〔四〕集解孟康曰:「杓,北斗杓也。龙角,东方宿也。携,连也。」正义案:角星为天关,其闲天门,其内天庭,黄道所经,七耀所行。左角为理,主刑,其南为太阳道;右角为将,主兵,其北为太阴道也。盖天之三门,故其星明大则天下太平,贤人在位;不然,反是也。
〔五〕集解晋灼曰:「衡,斗之中央。殷,中也。」索隐案:晋灼云「殷,中也」。宋均云「殷,当也」。
〔六〕正义枕,之禁反。衡,斗衡也。魁,斗第一星也。言北方斗,斗衡直当北之魁,枕于参星之首;北斗之杓连于龙角。南斗六星为天庙,丞相、大宰之位,主荐贤良,授爵禄,又主兵,一曰天机。南二星,魁、天粱;中央一星,天相;北二星,天府庭也。占:斗星盛明,王道和平,爵禄行;不然,反是。参主斩刈,又为天狱,主杀罚。其中三星横列者,三将军,东北曰左肩,主左将;西北曰右肩,主右将;东南曰左足,主后将;西南曰右足,主偏将:故轩辕氏占参应七将也。中央三小星曰伐,天之都尉也,主戎狄之国。不欲明;若明与参等,大臣谋乱,兵起,夷狄内战。七将皆明,主天下兵振;芒角张,王道缺;参失色,军散败;参芒角动摇,边候有急;参左足入玉井中,及金、火守,皆为起兵。
〔七〕索隐用昏建中者杓。说文云「杓,斗柄」。音匹遥反,即招摇。
〔八〕集解孟康曰:「传曰『斗第七星法太白主,杓,斗之尾也』。尾为阴,又其用昏,昏阴位,在西方,故主西南。」正义杓,东北第七星也。华,华山也。言北斗昏建用斗杓,星指寅也。杓,华山西南之地也。
〔九〕集解徐广曰:「第五星。」孟康曰:「假令杓昏建寅,衡夜半亦建寅。」索隐孟康曰:「假令杓昏建寅,衡夜半亦建寅也。」
〔一0〕正义衡,北斗衡也。言北斗夜半建用斗衡指寅。殷,当也。斗衡黄河、济水之闲地也。
〔一一〕集解孟康曰:「传曰『斗第一星法于日,主齐也』。魁,斗之首;首,阳也,又其用在明阳与明德,在东方,故主东北齐分。」正义言北斗旦建用斗魁指寅也。海岱,代郡也。言魁星主海岱之东北地也。随三时所指,有前三建也。
〔一二〕索隐姚氏案:宋均曰「言是大帝乘车巡狩,故无所不纪也。」
斗魁戴匡六星〔一〕曰文昌宫:〔二〕一曰上将,二曰次将,三曰贵相,四曰司命,五曰司中,六曰司禄。〔三〕在斗魁中,贵人之牢。〔四〕魁下六星,两两相比者,名曰三能。〔五〕三能色齐,君臣和;不齐,为乖戾。辅星〔六〕明近,〔七〕辅臣亲强;斥小,疏弱。〔八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