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会典台湾事例 - 第 9 页/共 18 页
·万寿圣节
乾隆五十五年,高宗纯皇帝八旬万寿,。七月,驾驻避暑山庄,举行庆典;回子王公伯克及哈萨克汗、台吉之子弟于初七、十二等日,内外札萨克诸蒙古汗、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、额驸、台吉等、新封安南国王阮光平于初九日,朝鲜国王李算、南掌国王召温猛、新封缅甸国长孟陨皆遣陪臣于十一日,四川甘肃土司、台湾生番于十三日,俱叩觐于避暑山庄,仍入京称庆如礼。是月二十四日,启跸回御园。八月十三日,御太和殿升座,王以下文武百官暨蒙古回部、安南国王、朝鲜、安南、南掌、缅甸等国使臣、金川土司、台湾生番等恭进万寿贺表,行庆贺礼如仪。
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二百九十八。
·颁诏·
颁诏
·颁诏事宜
乾隆十七年定:闽浙总督,齎诏官一人,附誊黄十二道,分颁福建巡抚、福州将军、水师、陆路提督、金门、汀州、海坛、台湾、福宁、漳州、南澳、建宁等处总兵官。
光绪十三年定:颁诏闽浙总督,减福建巡抚誊黄一道。又增甘肃新疆巡抚、福建台湾巡抚诏书各一道。
十五年定:两次颁诏闽浙总督,减海坛总兵官、增台湾澎湖总兵官誊黄各一道。
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十六。
·铸印·
铸造
·铸造
道光七年,铸给福建省艋舺营水师参将及分驻噶玛兰营都司、头围守备各关防。
八年,福建省台湾彰化县所辖之五条港改归嘉义县笨港县丞兼管,换铸嘉义县分驻笨港县丞兼管彰化县五条港口关防。
十三年,换铸福建省台湾府印暨斗六门县丞关防。
又,改铸福建省台湾水师副将关防。
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二十二。
光绪四年,改福建省台湾艋舺地方为台北府,添设知府、通判及淡水、新竹、宜兰各知县,铸给印信、关防。
十年,添铸福建省台湾府埔里社通判关防;改彰化县南投社巡检为澎湖八罩巡检,改铸印信。
十二年,添铸福建台湾巡抚关防并布政使布库大使、按察使司狱各印信。
十三年,添铸台湾府知府、台湾县知县、云林县知县、苗粟县知县、台东直隶州知州各印信,台东直隶州州判关防。
又,改铸台南府知府、安平县知县各印信,基隆厅抚民理番同知关防。
又,裁福建省海坛中军兼管左营游击改为澎湖中军兼管左营游击,澎湖左营都司改为海坛左营都司兼管中军,各另铸关防。
又,福建省海坛右营守备改为澎湖左营守备兼理兵饷,另铸条记。
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二十三。
·贡举·
录送乡试
起送会试
外帘事宜
乡试中额
捐输加广定额
会试中额
覆试
榜录
下第
·录送乡试
乾隆八年覆准:台湾孤悬海外,向来额中举人二名,录送乡试者约五百人;今遵定额止送二百名,应裁减过半,恐无以鼓励边远士子之心。嗣后许学臣将依额录送之例少加变通,于二百名外,再择文理清通者酌量增加;但不得将文理荒疏之人,普收送考。其内地录科,不得援此为例。
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三十七。
嘉庆十二年覆准:福建台湾府录送科举,应酌定为三百名;此外实有文理清通、可以造就者,准于定额外量为宽送。
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三十八。
·起送会试
嘉庆十二年谕:『阿林保等奏:「新选江西长宁县知县郑兼才恳请仍改教职」等语。郑兼才前在台湾县教谕任内值蔡逆滋扰,率领生监守御出力,加恩以应升之缺尽先升用,由部签升知县。该员有志观光,情愿仍改教职以图会试;着照所请,郑兼才准其注销所选长宁县知县,加恩仍以教职即选,俾得一体会试』。
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三十九。
·外帘事宜
康熙二十六年,台湾编「台」字号。
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四十六。
·乡试中额
康熙二十六年议准:丁卯乡试,台湾新奉开科,照甘肃宁夏生员之例,另号额中举人一名;俟数科后,仍撤另号,毋限额数。
三十六年题准:台湾额外取中举人一名,今经四科;嗣后撤去另号,归闽省额内一体取中。
雍正七年覆准:台湾五学应试士子,另编「台」字号,于闽省中额内取中一名(十三年议准加中一名,共中二名)。
十三年议淮:闽省解额八十九名之外,将「台」字号再加中一名,共取中九十名。其「五经」,仍照例取中。
乾隆九年议准:直省中额除零数不计外,于十分中酌减一分。顺天乡试,满洲、蒙古共额中三十名,酌减三名;汉军额中十三名,酌减一名。南、北皿均额中三十九名,各酌减三名;中皿向例十五卷中一名,今酌改二十卷取中一名。直隶「贝」字号额中一百八名,内除「夹」「旦」字号各四名、「卤」字号一名均毋庸议减外,「贝」字号酌减九名。江南省,上江额中五十名,酌减五名;下江额中七十六名,酌减七名。浙江、江西均额中一百四名,各酌减十名。福建额中九十四名,除「台」字号取中二名毋庸议减外,酌减九名。广东额中七十九名,内除商籍一名毋庸议减外,酌减七名。河南额中七十八名,酌减七名。山东额中七十六名,除四氏学三名毋庸议减外,酌减七名。陕西额中六十七名,除甘肃「聿」字号取中二名、宁夏「丁」字号取中二名、榆林等七处「木」字号取中一名均毋庸议减外,酌减六名。山西、四川均额中六十六名,各酌减六名。云南额中五十九名,酌减五名。湖北额中五十三名,酌减五名。湖南额中四十九名,酌减四名。广西额中五十名,酌减五名。贵州额中四十名,酌减四名。以乾隆丁卯科为始,通行各省一体遵行。
嘉庆十二年议覆:福建台湾府前额中举人二名,另编「至」字号;现在有志观光者不下千余人,准其于「至」字号举人二名之外,再加一名,定为三名。
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四十八。
道光元年议准:上年钦奉恩诏,特开乡试,顺天「承」字号,向例止中一名,于嘉庆十一年定为三名;福建「至」字号,向例止中二名,于嘉庆十二年定为三名。均照山东四氏学「耳」字号例,于本省广额三十名内分中一名。
八年议准:福建台湾孤悬海外,嗣后于闽籍中额三名之外,另编「田」字号;自本科为始,加设粤籍中额一名。
·捐输加广定额
咸丰四年议准:福建乡试,台湾闽籍「至」字号向中三名、粤籍「田」字号向中一名。嗣后台属捐项划归台湾一府核计,分别闽、粤两籍:如闽籍捐数已敷,则加广「至」字号中额;粤籍捐数已敷,则加广「田」字号中额。倘粤籍指数不敷广额,俟有续捐,再行并算,不得牵入闽籍;仍各按十五万两以上,加定额一名。
五年议准:福建台湾闽籍自本年乙卯科乡试起,加「至」字号永远中额一名。
八年议准:福建台湾绅商捐助军饷,再加乡试定额二名,自本年戊午科为始;合前次定额一名,共作为「至」字号定额三名。
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四十九。
·会试中额
乾隆三年议准:将来台郡士子来京会试果至十名以上之多,礼部再行奏闻,请钦定中额,以示鼓励。
道光三年奏准:本科会试,台湾士子实在人数十一名,开单另请钦定中额;奉旨:『台湾取中一名。嗣后台湾会试士子至十名以上,于题请中额本内声明』。
附载历科中额(按:台湾无中额各科均从略)
道光三年癸未科,取中二百四十名:满洲九名、蒙古三名、汉军五名、直隶二十二名、奉天二名、山东十九名、山西十一名、河南十一名、陕甘九名、江苏十九名、安徽十五名、浙江二十三名、江西十九名、湖北十一名、湖南九名、福建十二名、台湾一名、广东十名、广西六名、四川七名、云南十名、贵州七名。
六年丙戌科,取中二百五十七名:满洲九名、蒙古四名、汉军六名、直隶二十三名、奉天二名、山东二十名、山西十二名、河南十二名、陕甘十名、江苏二十名、安徽十五名、浙江二十四名、江西二十名、湖北十一名、湖南十名、福建十三名、台湾一名、广东十一名、广西七名、四川九名、云南十一名、贵州七名。又,钦赐殿试一名。
二十四年甲辰科,取中二百二十九名:满洲六名、蒙古二名、汉军五名、直隶二十二名、奉天二名、山东二十三名、山西十一名、河南十一名、陕甘十名、江苏二十名、安徽九名、浙江二十二名、江西十九名、湖北八名、湖南七名、福建十名、台湾一名、广东十一名、广西七名、四川八名、云南八名、贵州七名。又,钦赐殿试一名。
同治七年戊辰科,取中二百七十一名:满洲七名、蒙古一名、汉军五名、直隶二十名、奉天三名、山东十六名、山西七名、河南十七名、陕甘五名、江苏二十四名、安徽十五名、浙江二十五名、江西二十二名、湖北十一名、湖南十四名、福建二十名、台湾二名、广东十五名、广西十二名、四川十六名、云南四名、贵州十名。
十年辛未科,取中三百二十六名:满洲八名、蒙古二名、汉军五名、直隶二十四名、奉天三名、山东二十二名、山西十一名、河南十九名、陕甘二十四名、江苏二十六名安徽十八名、浙江二十五名、江西二十三名、湖北十四名、湖南十四名、福建二十名、、台湾二名、广东十六名、广西十三名、四川十五名、云南十一名、贵州十一名。
十三年甲戌科,取中三百四十五名:满洲九名、蒙古三名、汉军六名、直隶二十五名、奉天四名、山东二十三名、山西十二名、河南十九名、陕甘二十四名、江苏二十七名、安徽十九名、浙江二十六名、江西二十三名、湖北十五名、湖南十五名、四川十五名、福建二十名、台湾三名、广东十七名、广西十四名、云南十三名、贵州十三名。
光绪二年丙子恩科,取中三百三十九名:满洲九名、蒙古三名、汉军六名、直隶二十五名、奉天四名、山东二十三名、山西十二名、河南十九名、陕西十五名、甘肃九名、江苏二十六名、安徽十八名、浙江二十五名、江西二十三名、湖北十五名、湖南十五名、四川十五名、福建二十名、台湾二名、广东十六名、广西十三名、云南十四名、贵州十二名(谨案:陕西、甘肃分省取中,自是科始)。
三年丁丑科,取中三百二十三名:满洲八名、蒙古三名、汉军六名、直隶二十四名、奉天三名、山东二十一名、山西十名、河南十七名、陕西十五名、甘肃九名、江苏二十六名、安徽十八名、浙江二十五名、江西二十二名、湖北十四名、湖南十四名、四川十四名、福建二十名、台湾二名、广东十六名、广西十三名、云南十二名、贵州十一名
六年庚辰科,取中三百二十三名:满洲八名、蒙古三名、汉军六名、直隶二十四名、奉天三名、山东二十一名、山西十名、河南十七名、陕西十五名、甘肃九名、江苏二十六名、安徽十八名、浙江二十五名、江西二十二名、湖北十四名、湖南十四名、四川十四名、福建二十名、台湾二名、广东十六名、广西十三名、云南十二名、贵州十一名。
九年癸未科,取中三百一十六名:满洲八名、蒙古三名、汉军六名、直隶二十三名、奉天三名、山东二十一名、山西十名、河南十六名、陕西十四名、甘肃九名、江苏二十五名、安徽十七名、浙江二十四名、江西二十一名、湖北十四名、湖南十四名、四川十四名、福建二十名、台湾二名、广东十六名、广西十三名、云南十二名、贵州十一名。
十二年丙戌科,取中三百一十六名:满洲八名、蒙古三名、汉军六名,直隶二十三名,奉天三名、山东二十一名、山西十名、河南十七名、陕西十四名、甘肃九名、江苏二十五各、安徽十七名、浙江二十四名、江西二十一名、湖北十四名、湖南十四名、四川十三名、福建二十名、台湾二名、广东十六名、广西十三名、云南十二名、贵州十一名。
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五十。
·覆试
咸丰九年谕:『福建台湾举人王献瑶,前次会试,因道路梗塞折回;今又航海遭风,以致迟误。虽已满三科覆试例限,惟远隔重洋,事出有因,着准其明年补行覆试』。
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五十一。
·榜录
康熙三十六年谕:『乡试为抡才大典,出题理宜详慎。今览各省所进题名录中,其题目多有未当。如福建三场策问「台湾事宜」一道,于地方情形事势毫未通晓,乃茫昧命题,殊为悖谬!其余各省,亦未尽当。尔等将各省呈览题目及题名录详加检阅,若有悖谬最甚者,查出参奏。钦此』。大学士等遵旨察看福建、云南、河南三省第三场策问命题,辞义多有未当,均属悖谬;将主考等分别各降级调用。
·下第
乾隆三十六年议准:教官会试回任,虽有揭晓后五日领照之限;恐出京后,或稽留亲友任所、或乘便回籍,应酌定限期处分,以杜迁延。嗣后教官会试回任限期及违限处分,俱照回任官员例办理;礼部于给发执照内按照省分远近,填明限期。该员回任后,该督、抚将原领执照咨缴礼部查核。若有迟逾,咨送吏部察议。福建省,福州、兴化、泉州、邵武限八十日,延平、建宁、汀州限七十日,漳州、福宁限八十五日,台湾限一百十日,永春限九十日,龙岩限一百日。
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三百五十二。
·学校·
学校设官
学政考核
福建台湾学额
福建台湾永广学额
增广学额
拔贡事宜
优贡、优监事宜
例贡、例监事宜
考试规条
生童户籍
各省书院
·学校设官
康熙二十四年,设福建台湾府府学教授一员,台湾、凤山、诸罗、彰化四县教谕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