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会典台湾事例 - 第 11 页/共 18 页

道光二年议准:福建台湾阵亡外委张坤有等十一员、淹毙兵五名、出洋遇贼被戕外委朱雄一员、兵五名入祀。   十三年议准:福建剿办台匪阵亡县丞朱懋护等二员、廪生古嘉会等二名、民兵一名、出洋淹毙外委谢得高等五员、兵一百三名入祀。   又议准:追捕台匪被戕知府吕志恒等二员入祀。   十七年议准:福建台湾捕贼被戕把总柯青山等二员、兵一名入祀。   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四百五十一。   ·功臣专祠   嘉庆元年,钦奉高宗纯皇帝敕谕:『大学士贝子福康安,秉性公忠,才猷敏练;扬历中外,懋着殊勳。年当弱冠,即出师金川,着有劳绩;曾赏给巴图鲁名号,特封男爵。嗣又平定石峰保、台湾、廓尔喀等处,宣劳边徼,屡奏肤功;复节次晋封至一等忠锐嘉勇公,简直纶扉,赞襄机务。且历任封圻以来,筹办地方事务,无不悉心整顿,经理得宜。此次督剿苗匪,涉历险阻,不辞劳瘁;亲带官兵,所向克捷。上年特降恩旨,赏戴三眼花翎,晋封贝子爵衔,仍带荣赏四字佳号。福康安年力富强,正资倚毗;乃当大功垂成之际,积劳成疾,遽尔溘逝,实深震悼!着晋赠郡王职衔,仍着于伊家宗祠之旁实为相度地基,建盖专祠,以时致祭,用妥忠魂。钦此』。遵旨建奖忠祠于东安门外,祀郡王衔大学士谥「文襄」福康安;岁以春秋仲月诹吉致祭,用素帛一、羊一、豕一、果实五盘、尊一、爵三。   十年谕:『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都统三等公额勒登保,秉志忠诚,夙嫺韬略。从前朕在藩邸时,充谙达有年,小心勤恪。曾出师缅甸、金川、石峰保、台湾、廓尔喀等处,久经行阵,累立战功。嗣又平定苗疆,蒙高宗纯皇帝锡封侯爵。旋因教匪滋事,简畀戎行;始以迟缓获愆,终能奋勇克捷。自朕授为经略大臣,实力督师,冲冒雪霜,屡阅寒暑;身经百战,艰险备尝;将数万凶渠扫除净尽,三省地方咸臻安辑,实能为国宣劳。且其宅心公正,力矢清操;中外满、汉臣工及外藩蒙古等即素不相识者,亦人无闲言,尤为不可多得。是以特加恩奖,仍锡通侯,授以御前大臣,晋加宫保;并赐双眼花翎、紫缰,用昭殊锡。此次感患病证,即因积劳所致。目前启跸时,伊正当乞假,不克扈从前来;朕怀日切萦廑,屡命留京办事王大臣等往看病状,谕令安心调养,并亲解佩囊寄京赏给。昨谒陵礼成,特晋封为三等公;复命干清门侍卫庆惠驰往看视,赉赐荷囊、玉韘、鹿雉等物。方冀日渐痊愈,长被恩光。今据留京王大臣驰奏:额勒登保溘逝;披览遗章,实深震悼!念其一生忠荩,不禁涕泗交集。允宜宠锡饰终,以示酬庸。朕于回銮后新临祭奠,并着庆惠到京后将朕赉赐物件陈之幕前,烹饪赐酹;并加恩建立专祠,岁时赐祭。着禄康于地安门外相度地基,动用官项,营建祠宇;所有工程,即着禄康督率办理。钦旨』。遵旨建裦忠祠于地安门外,岁以春秋仲月诹吉致祭,用素帛一、羊一、豕一、果实五盘、尊一、爵三。   ·直省功臣专祠   道光十三年,敕建福建台湾县丞谥「义烈」方振声、署守备谥「刚烈」马步衢、把总谥「勇烈」陈玉威祠于斗六门。   咸丰五年,敕建福建彰化县知县高鹏飞祠于台湾县城。   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四百五十三。   同治五年奏准:捐建福建台湾道谥「刚介」孔昭慈祠于台湾府。   六年议准:捐建福建台湾道洪毓琛祠于台湾府。   光绪元年谕:『沈葆桢等奏「请将明室遗臣赐谥建祠」一摺,前明故藩朱成功,曾于康熙年间奉旨准在南安地方建祠;兹据奏称该故藩仗节守义,忠烈昭然,遇有水旱祈祷辄应,尤属有功台郡。着照所请,准于台湾府城建立专祠,并予追谥,以顺舆情』。   又奏准:捐建福建巡抚谥「文勤」王凯泰祠于省城及台湾府。   四年奏准:捐建前署福建陆路提督福宁镇总兵官谥「刚愍」林文察祠于漳州。   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四百五十三。   ·方伎·   僧道   ·僧道   康熙二十三年议准:福建台湾僧道旧牒追缴送部,换给新度牒。   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五百一。   ·朝贡·   敕封   朝仪   赐予   拯救   馆舍   ·敕封   康熙三年,以荷兰国王助兵克取厦门、金门,颁敕谕二道裦奖。   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五百二。   ·朝仪   乾隆五十三年奏准:台湾生番义民于十二月到京,恭遇驾幸瀛台,带领瞻觐。   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五百五。   ·赐予   康熙三年,荷兰国王遣陪臣助克金门、厦门,赐银千两,大蟒缎、糚缎、锦缎各四疋,彩缎表里各二十有四疋;又赐国王银二千两,大蟒缎、糚缎、倭缎、锦缎、闪缎、片金缎各五疋,彩缎表里各三十有五疋。遣本部笔帖式賫往,同闽浙总督给付该国人带回。   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五百六。   ·拯救   乾隆十七年,朝鲜国人七名飘至福建台湾地方,照例送京安插,附贡使归国。   嘉庆八年谕:『据闽浙总督奏「查明琉球国二号贡船在洋遭风,飘至台湾地方冲礁击碎,救援人口上岸抚恤缘由」一摺,外藩寻常贸易船只遭风飘至内洋,尚当量加抚恤;此次琉球国在大武仑洋面冲礁击碎船只,系属遣使入贡、装载贡品之船,尤应如意优恤。其捞救得生之官伴、水手人等,着照常例加倍给赏。至所装贡物,除常贡各件业经沈失外,其正贡船只据称既与常贡船同时开驾,至今尚未到闽,自系同时遭风;现经移知浙、粤等省沿海口岸,一体确查。如查无踪迹,或亦已飘没沈失。所有正贡、常贡物件,均毋庸另备呈进。该督等即缮写照会行知该国王,以此次该国遣使入贡船只在洋遭风冲礁击碎,人口幸无伤损,所有贡物、行李尽皆沈失;此实人力难施,并非该使臣等不能小心护视所致。现已奏明,特奉恩旨优加抚恤。其沈失贡物,远道申虔,即与賫呈赏收无异;谕令不必另行备进。所有此次賫贡使臣等回国,该国王毋庸加以罪责,以副天朝柔怀远人至意。嗣后遇有外藩贡船遭风飘没、沈失贡物之事,均着照此办理』。   道光十一年谕:『广东巡抚朱桂桢奏:「据暹罗国大库呸雅打侃禀称:上年十二月,该国六坤洋面捞救遭风厦门船一只,询系福建署台湾澎湖通判乌竹芳眷属;报经该国王谕令迎接资赡。兹值例贡之便,附载送回粤省。并据南海县具报,该眷属附坐贡船,业已护送登岸」等语。暹罗国远隔重洋,素称恭顺;今该国王因内地官员眷属遭风飘收到境,拯救资赡,附载贡船到粤,诚款可嘉!着赏赐该国王蟒缎二疋、闪缎二疋、锦缎二疋、彩缎四疋、素缎四疋,以示嘉奖。其大库呸雅打侃,亦着该督、抚优加赏赉,交该国王颁给:俱俟贡使回国之便带往』。   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五百十三。   ·馆舍   乾隆五十五年,台湾生番人等到京,照缅甸之例送交内务府经理。   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五百十四。   ·饩廪·   新附人等饩廪   ·新附人等饩廪   乾隆五十三年定:台湾生番来京,每十人日给羊一,每人日给盐一两五钱、腌菜二两、对茶麦面一两六钱、牛乳四两,每四人茶一包,烛共四十二枝;均给好米(谨案是年台湾生番来京,系送交内务府居住供支)。   ——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五百二十一。   ●兵部   官制   职制   仪式   出征   恩锡   绿旗营制   议叙通例   绿营处分例   简阅   恤赏   马政   邮政   军器   兵籍   ·官制·   福建绿营   台湾绿营   ·福建绿营   光绪十三年,以澎湖协副将与海坛镇总兵对调驻扎,其海坛协副将仍为外海水师。改海坛镇标中军兼中营游击为澎湖中军兼左营游击、澎湖左营都司为海坛左营都司兼管中军、海坛右营守备为澎湖左营守备、海坛协左营都司为福建外海水师。海坛协副将,归福建水师提督节制;海坛、闽安两协副将,均归福宁镇总兵管辖。   ·台湾绿营   总兵官一人、副将三人、参将四人、游击四人、都司九人、守备十人、千总十七人、把总四十一人、外委五十六人。   康熙二十三年,设台湾镇总兵官,镇标中、左、右二营各设游击以下等官。设台湾协副将,中、左、右三营各设游击以下等官。移漳州城守协副将驻澎湖,左、右二营仍各设游击以下等官。裁中营游击、守备,改设城守守备。设北路营参将以下等官、南路营参将以下等官、淡水营都司以下等官。   五十一年,裁台湾镇左营把总一人。   五十七年,设淡水营,归北路营参将管辖。移兴化城守右营守备驻淡水;改台湾镇标中营千总一人、台湾协左营把总一人为淡水营千总、把总,每半年轮派分防鸡笼。   六十年,移台湾镇总兵官驻澎湖,移澎湖协副将驻台湾。   六十一年,以移扎澎湖之台湾镇总兵官仍驻台湾;其澎湖仍设水师副将。又,设台湾镇右营守备一人,裁分巡厦门道标守备、千总各一人、把总二人。   雍正元年,设台湾水师协右营守备一人。以台湾镇标右营守备一人、把总一人驻岗山,左营守备一人驻下加冬,台湾协水师中营千总一人驻盐水港,左营千总一人驻笨港,水师副将及守备一人驻安平镇城内。   九年,改台湾北路淡水营守备为都司。   十一年,增设台湾镇标左营千总、把总各一人,右营把总一人。又,设台湾城守营参将一人、守备二人、千总二人、把总四人为左、右二营。裁北路营参将,改设北路协副将;并设都司一人、守备一人、千总四人、把总八人。分中、左、右三营,中营设都司以下等官,左右二营各设守备以下等官。又,设南路营都司一人、千总一人、把总二人,淡水营把总一人,台湾水师协左营千总、把总各一人,右营把总一人。   十三年,移台湾镇标守备一人驻春牛埔,移水师千总一人驻小南门。   乾隆二十五年,移盐水港汛把总一人驻林圯埔。   五十三年,移台湾北路左营守备自嘉义县城驻斗六门,嘉义县城改设都司一人。   嘉庆十三年,改台湾协右营游击为艋舺营游击,改延平协左营守备为艋舺营中军守备;同驻艋舺,管辖陆路弁兵。改兴化协左营守备为艋舺营水师守备,驻沪尾炮台。拨淡水营千总、把总十人隶水师守备管辖。改淡水营都司为台湾协右营都司,驻安平。   十六年,于噶玛兰地方之五围设守备一人、存城把总一人、协防外委一人、额外外委二人,头围设千总一人、外委一人,嶐嶐岭设额外外委一人,溪州设把总一人:归艋舺营兼辖。   道光七年,移台湾镇标右营游击一人驻彰化县竹堑,为北路右营游击。移原驻竹堑守备一人并右营千、把、外委各一人同驻大甲,又右营把总一人驻铜锣湾,又外委一人驻斗换坪。   十三年,复设台湾镇标右营游击。改原设台湾北路左营为嘉义营,设参将一人,驻嘉义城;归台湾镇总兵统辖。移原设北路左营都司驻斗六门,为斗六门营都司;归嘉义营参将兼辖。移原设斗六门汛守备驻嘉义,为嘉义营参将中军守备。   十四年,移加溜湾汛外委一人驻台湾城守营,属萧壠汛;移旧社汛外委一人驻茅港尾汛、移猫雾捒汛千总一人驻葫芦墩、移原设葫芦墩外委一人驻大墩汛、移大安口汛外委一人驻吞霄汛、移下淡水营随防把总一人驻阿缑汛、移南路营把总一人驻阿里港汛,归下淡水营管辖。移下淡水营额外外委一人驻九槐厝,归阿里港汛管辖。移枋寮汛外委一人驻湖州庄。   同治八年,拨台湾镇标右营游击、守备各一人归道标,并设都司、千总各一人;隶台湾道管辖。裁台湾镇标右营、台湾协中营、澎湖协左、右二营各游击一人,改设都司一人。裁噶玛兰守备一人,改设把总一人。裁台湾协中、右二营、澎湖协左、右二营各守备一人,裁台湾镇中、左二营、台湾城守右军、北路协中营、台湾协中、左、右三营、澎湖协左、右二营、噶玛兰营、沪尾营各千总一人,裁南路营、嘉义营、北路协右营各千总二人,裁台湾镇标中营、南路下淡水营、北路协中营、台湾协右营、沪尾营各把总一人,裁澎湖协右营把总二人、台湾协中、左二营各把总三人、北路协右营把总四人。裁台湾镇标中、左二营同新改道标之台湾镇标右营、台湾城守左、右二军、南路营、北路协中、右二营、嘉义营、台湾协中、左、右三营、澎湖左、右二营、艋舺营、沪尾营噶玛兰各外委四十六人。又移台湾道标千总一人驻枋寮。   光绪元年奏定:福建巡抚驻台湾,其台地自千总以下,由巡抚考拔;守备以上,仍会同总督拣选题补。台湾总兵撤去「桂印」字样,归巡抚节制。又裁安平协副将。   四年,奏拨台湾左营游击以下等官归抚标左营,驻郡城;台湾中营游击以下等官,随台湾镇移扎安平。改台湾协中、右两营都司为台湾镇标陆路,又拨左、右两营所属千、把、外委归镇标左右营。改台湾水师协左营游击为北路协陆路左营。改原驻省城之抚标左营参将为中营参将,所属备弁改为中营名目;原设台湾水师协左营守备、中、右两营水师千总、把总、外委、额外外委为陆路。   五年奏定:督标轮流赴台,抚标及台湾改设水陆各缺,仍应复旧。移台湾镇标左营游击一人驻恒春县,为恒春营游击。其守备以下,一律改隶台湾镇节制,作为游击中军,分驻车城;以千总同驻恒春为专营。以把总、外委派拨县属枫港大树房。   九年,移分防车城汛守备一人驻鹅銮埔石厝口,仍留把总一人驻车城汛。   十一年,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。   十三年,拨新改之澎湖镇标左营游击、守备归台湾外海水师左营;台湾镇总兵官及澎湖镇总兵官均归闽浙总督、福建台湾巡抚、福建水师提督节制。   ——以上见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」卷五百五十一。   ·职制·   武职开列   武职陛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