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会要辑稿 - 第 973 页/共 1125 页

四日,诏敦武郎、合门祗候孙晖与转三官,除合门宣赞舍人。以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抚使司申:「契勘伪贼刘麟聚集贼众侵犯淮西,分遣贼马攻围寿春府,勾破水寨。其知府孙晖躬亲统押本府兵等,驾舡下湖岸劫夺贼寨,生擒伪贼,及夺到战马、器甲并被虏人民等。其贼续后增添万数,并力攻打水寨,其孙晖独当一路,紏率所部官兵,昼夜尽死与贼 敌,保护一城生灵,致兵不能攻取,委是立到奇功。伏乞先次优与垂恩,庶几有以激劝。」特有是命。 十二月十日,武翼郎韩敳言:「臣元是合门宣赞舍人,近该磨勘转武翼郎,即不带行前件合职。伏念敳昨用父赠庆远军节度使遗表恩泽一资,除前件合职,即与寻常特带合职人事体不同。今窃见曹王舂亦系用父遗表恩泽除合职,后来磨勘不曾带 行,蒙特降指挥,复令依旧带行合职了当。敳与曹王舂事体一同,伏望特赐依曹王舂例,依旧带行合职。」从之。 七年九月三日,诏武德大夫转合门宣赞舍人韩世良特授荣州团练使,官职如故。以世良行在供职日久,备见忠勤,故有是命。 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,诏合门祗候陈靖特与转宣赞舍人,以靖昨在殿陛首尾九年,祗应详熟,并无遗阙故也。 十三年三月六日,合门言:「点检簿书公事赵环等申,皇帝二月四日初御正殿及四参官起居,举行旷典,合门应奉并无差失,伏乞推恩。」诏各与转一官资。 闰四月十二日,诏合门供职舍人可依靖康年裁减定例,以十四人为额。仍取宣和七年以前供职详熟人填见阙。 十四年五月六日,诏今后合门待阙舍人不得过十员。 二十五年六月十二日,诏武功大夫、吉州团练使王汉臣两任簿书官满,合转两官,特与见今遥郡上转行一官。武功郎李大授簿书官三年满,合转一官,特与见今官上转行一官。 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,诏武经大夫、合门宣赞舍人郑立之系第八等,依合门格,满三年合转一官,今已上十二年,特与遥郡刺史。 三十年五月三十日,诏合门宣赞舍人任叔向展二年磨勘,以使人在庭失仪之故也。 六月十九日,诏宣赞舍人李昺经曾引使副及曾当晏殿第二番次祗应,依昨降升等指挥,升充第二等祗应,填见阙。 十月十九日,诏武经 郎、合门宣赞舍人李捻与转一官,以捻父存纳昨解罢内侍省押班推恩,合得恩例,乞与子故也。 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,宰执言后省缴金鼐除合门通事舍人除目,上曰:「初不知有如此曲折,依所请,便与报行,以戒后来侥幸之求。」以权中书舍人虞允文奏,(鼐)[金]鼐纳粟命官,及交结权门,四为国信三节人,皆纳赂以得之故也。以上《中兴会要》。 孝宗干道二年二月十日,诏合门宣赞舍人以下提点至承受,金国使人到阙,应奉及一十番,各转一官资,自隆兴元年为始。 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,诏在外待阙舍人依昨降指挥,曾经历任人簿书官审量,方令填额外阙供职,其请给候有正阙拨填入舍人,方许支破。以上《干道会要》。 干道六年八月六日,诏:「合门官属旧有定制,今欲稍清其选,因以择材。除宣赞舍人、合门祗候依旧通掌赞引之职外,可置合门舍人十员,专掌觉察等事。并先召赴中书省,试时务策一道,限八百字以上。并试步射七斗弓四箭,就学引试。如应格,则(收)[特]旨除授,立为定式。其所分职务,别令合门件析以闻。」 同日,诏:「合门舍人如供职及十年,愿补外任者,并宜优异与郡守差遣。」 十九日,合门言:「近置合门舍人十员,令合门具所分职务。诸殿觉察失仪,兼侍立,驾出并行幸去处亦如之,兼六参、常朝、后殿引亲王起居。」从之。 七年十二月二十日,诏:「合门舍人自今依文臣馆合以次轮对,所有立班,可与 簿书叙官,顾募添作八人。」 八年二月七日,诏:「合门舍人从义郎已下,可依带合门祗候准四年磨勘,余依本法。」以吏部申明,故有是命。 淳熙三年三月十七日,诏自令管军官更不带行合职,非合门供职人仍不转官。 绍熙二年五月十五日,臣僚言:「检照先降指挥,今后合门官以四十员为额,见今已是溢额四人,不可复增。今来张显祖特除合门宣赞舍人,正是溢额之数,欲乞且令仍旧看班祗候。」从之。 四年六月八日,合门宣赞舍人、干办皇城司郑挺言:「合门供职已踰十年,干办皇城司系再任,照得昨降指挥,合门宣赞舍人供职及十年人与州钤辖差遣,皇城司干办官曾经任满人与升擢。欲照元降指挥,改差两浙东路兵马钤辖,衢州驻扎,依王瑛等例,依旧合门供职,到日之任。」从之。 庆元二年正月十一日,臣僚言:「合门西班之清选,亦国家储才之地。内宣词令,必取其音吐洪畅、能通晓文义者,然后可以为之。照得合门之官,有带点检簿书、宣词令职事者,多是不通文义,不识字句,每遇宣制日分,旋托他官代宣。乞令合门长官将带宣词令人再加选择,如有不称,日下住罢,庶几公朝无旷官之累。」从之。 四年正月十七日,诏:「合门宣赞舍人以下,日在殿陛应奉,事体繁重,可将见供职人候入额实及六考,依内外场务官例,与理关升。令合门保明报吏部施行,今(候)[后]准此。」 【宋会要】 淳熙元年十月二十九日,诏忠训郎、合门舍人熊飞在殿陛应奉并无遗阙,已授外任,于祗候库取赐金荔枝一条系赴朝参。 三年三月十一日,中书门下省言:「淳熙元年十一月二十日,敕令所编类落合职转官申明指挥,谓带合职、合门见供职人得旨除落,方合转官。其不系见供职人,如祗候转武翼郎,宣赞舍人转武翼大夫,依条自合除落,难以一 推恩。」诏自今依此施行。 四年正月二十三日,中书门下省言:「合门舍人若除授差遣,合与不合于衔内带行 」吏部检承干道八年七月二十七日诏旨,环卫官系行在职任,既除授在外差遣,不合于衔内带行。诏吏部申明行下。《史浩行状》:淳熙中,孝宗幸秘书省,(承)[丞]相史浩奏:「合门舍人,陛下方以视馆职,亦各参与坐于西廊。」 嘉泰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,诏:「今后召试合门舍人,必择右科前名之士,及照已降指挥,履历考任应格,方许与郡。」先是,淳熙四年三月,诏合门舍人依秘书丞例,理亲民资序,后供职实历二年乞补外,与知州差遣。至是,臣僚缴奏,合门舍人戴炬、潘柽不顾格法,侥求郡寄,复有是命。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,诏:「合门待阙人数颇多,自今后以三十人为额外,虽有降到指挥,令合门执奏,更不施行。」 三年二月二十一日,诏:「见任合门官供职及一年,许奏本宗期亲合职一名,特与不作员阙,额外供职,经任人方许赴上。曾任知合 门事及一年,未曾陈乞者,亦许奏一名,令合外待阙,候有阙,经任人依名次拨填供职。」 四年八月十三日,诏:「已除合职待阙之人,除未经任人合候经任、见在外任人许候任满外,今后遇关批问,已经任人如不愿供职,可落合职,与转一官,令合门具申施行。如在外州寄居,令合门移文,各州守臣取会供申。」 嘉定元年四月十四日,诏待(关)[阙]未供职人落合职转官指挥更不施行。 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,臣僚言:「合职所以摈相朝仪,为右列清选,故干道增置舍人之员,试而后用,以比儒臣馆职,自此即可试郡。近年以来,有非所当得者亦萌干请之念,至于任郡寄,乖缪无闻,不孚物论,甚失抡才之意。乞自今合门舍人专以处右科及曾发文解、众称其行能兼备者。傥更有躁进之徒,侥踰干请,虽已颁成命,亦许辅臣执奏,给舍缴驳,台谏论列,不容冒滥,务在必行。」从之。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四 带御器械 带御器械 【宋会要】 国初已来,当选三班已下武干亲信者佩橐鞑、御剑,或以内人为之。 真宗咸平元年四月,以西京作坊副使石颙为西京作坊使,西京作坊副使綦政敏为供备库使,供奉官张旻为供备库副使,并带御器械。初,是职(上)[止]名御带,至是改焉。 天圣七年十一月,诏带御器械给马三匹,并刍粟。 景佑二年正月二十九日,诏带御器械自今不得过六人,非时更不添置。 仁宗庆历元年七月,诏带御器械阙员,以历边任有功者补之。申明康定(三)[二]年中诏也。 八年三月,诏枢密院:「内臣诸司使、副在边五年而无过者,遇带御器械阙,以名次取旨。带御器械五年而无过者,遇内侍省押班阙,亦如之。」 十二月十二日,殿前郭承佑言:「男供备副使士逊昨准恩旨,与带御器械,今臣管军,虑有妨碍。」诏士逊兼通事舍人。 神宗熙宁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,带御器械邓德言,乞权差官轮番宿直。诏令向宝宿直。旧制,外任带御器械过阙朝见不宿卫,时宝移真定府路总管,过京师,故特命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