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会要辑稿 - 第 974 页/共 1125 页
元丰二年二月三日,诏自今带御器械遇独员,差内侍押班兼权。
三年闰九月二十二日,诏:「入内东头供奉官、干当御药院李舜举左右岁久,清谨寡过,可文思使、遥郡刺史、带御器械。」以上《续国朝会要》。
高宗绍兴五年五月十九日,诏:「今后外任臣寮初除带御器械,并候告谢、正谢讫供职。」
七年五月二十三日,枢密院言:「带御器械官合带插。」上曰:「祖宗置此官,所以卫不虞也,今乃佩数只骹箭,不知何用。方承平时,至饰以珠珍,车驾每出,为观美而已。又有球仗队,皆极文绣之饰而无实,他日恢复之后,此等事当尽去之。」上每论天下事,常欲贵实而恶为文具,是以及此。
十八年七月十八日,景福殿使、安德军承宣使、内侍省押班张去伪言:「昨任带御器械,于去年九月除内侍省押班,所有解带合得恩例,欲望许于臣父见道见今官上转行一官。」从之。
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,诏:「近降指挥,令中外举荐武臣,召到者无阙可处,可增置带御器械四员。」
六月二十五日,诏随龙带御器械李彦实特与落阶。上曰:「自藩邸事朕,至今三十六年,备着勤劳。」故有是命。以上《中兴会要》。
孝宗干道六年九月十四日,中书门下省勘会:「已降指挥,带御器械立班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之下,其杂压叙位亦合一体。」诏前降带御器械官在横行本等官之上、余官在横行之下指挥更不施行。
十月五日,带御器械杂压叙位依近降指挥,令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之下。遇合班处,依合门元降指挥立班。
六日,诏:「今后筵宴等插戴花朵,带御器械官并环卫将官未至横行人,特与依横行副使支破。」
淳熙二年正月二十九日,诏带御器械依旧堂除。
三年二月二十四日,诏:「诸带御器械正除授军中差遣或外任者,并不许衔内带行。」先是,二年闰九月十六日,诏敕令所增修此法,至是上之,故有是诏。
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,诏:「今后带御器械供职及一年,方与解带恩例。」以司农少卿吴燠言:「比年改除带御器械,供职未几,复还旧任,倏来倏去,规求解带恩例。在法,历任谓二年成资,今虽不及二年,亦合供职及一年以上方可。」上曰:「此说甚当,今后供职及一年,方与解带恩例。只作特旨行下。」故有是命。
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四 左右侍禁
左右侍禁
【续宋会要】
太宗淳化二年正月天头原批:「内殿崇班。」,诏置内殿崇班,在供俸官之上;左、右侍禁,在殿直之上。先是,供奉官、殿直有四十年不迁者,故特置崇班、侍禁之目,差定其俸给,以次授焉,人用胥悦。
【宋会要】
皇城司,在左承天门内北廊,本名武德司,太平兴国六〔年〕十一月改今名。掌皇城管钥、木契、亲从亲事官名籍及命妇、朝会、颁冰、供内取索物及入内尼院斋料、国忌斋醮之事,以诸司使、内侍都知、押班三人勾当,后或增差,踰旧员。《两朝国史志》:皇城司勾当官三人,以诸司使副、内侍都知押班充。掌宫城管钥、木契、亲从亲事之名籍及命妇、朝会、伏日颁冰、内中须索、内院斋料,并国忌修斋醮设之事,皆总焉。勾押官、押司官各一人,前行四人,后行六人,勘契官二人。神宗、哲宗《正史 职官志》同此。
提举官一员,提点官二员,干办官五员,以诸司使副、内侍都知押班充。点检文字使臣、法司使臣、主押官、押司官各二人,前行五人,后行曹司各四人,表奏司正名贴司、私名贴司专副各二人。本司掌官员到任并满罢合得酬奖等;亲从亲事官五指挥,入内院子指挥,司圊转资事故、作过移送、开收名粮等;每年换给 号。郊祀大礼,差随从圣驾祗应亲及制造添修应奉物色等,并前十日,本司官吏将带亲从等,往青城搜空止宿。照管使臣人吏,开收迁补、任满酬奖并陈乞磨勘转官。大金使人到阙贺圣节并贺正旦,差拨入驿,把门约拦,入位代剩员祗应,亲从等并造仪仗下,缀带 号。奉使大
金贺正旦、生辰,差入国亲从和宁等门(机)[讥]察人物头刃、火烛,入出并验牌号,宣押人物等入出。每年上下半年探替内外诸窠坐,亲事官、守阙入内院子等差使去处;每季探替在内诸门地分、崇政殿、垂拱殿亲从占役差使去处。天申节、贡院御筵,差把门约拦并投送文字等亲从事官。每遇朝献,圣驾行礼,差亲从搜视,守把门禁,辨验(机)[讥]察人物等入出。应诸官司降到指挥,差取亲从、亲事官等。御试举人,差拨殿司 宿,亲从排办扫洒等。春秋铨试选人,差巡视亲从、亲事官守丽正等门。寄班祗候批书到任满罢,忌辰行香立班处,差约拦亲从。寒食节、十月朔内人朝陵,差入内院子、守阙入内院子、亲从五指挥,拣选崇政殿祗候亲从。大礼毕,将崇政殿亲从堆垛子配填班直等。大礼前,预差亲从、亲事官充近上军分。每三年一次排转亲从、亲事官、入内院子、守阙入内院子职名。应承奉指挥权留在内诸门并留住人物等内中止宿。每年于亲从、亲事官逐指挥,并于殿前、马、步军司取拣,合过守阙入内院子指挥之人,并制造在内诸门地分、崇政殿、垂拱殿泬衫笠子添修,上下半年付物扫洒等,每于九月内关太史局,于十月内选日蓐拔在内自生蒿草,每季禁止高阜去处不得观望禁中,约束杖子门外不得诸色人作闹。每年春秋,按赏亲从逐指挥、亲事官第一指挥、长行三色武艺、弓弩枪手
银鍱子。应皇城周回遇有舋裂、垫、陷、倒兑,移文修整。应诸官司关报到人物头刃等入出诸门,给牌子照验放入。
太宗淳化二年闰二月,诏诸色人不得带刀子入内,委皇城司牓门告示。
真宗咸平三年八月,诏定臣僚趍朝下马之处,令皇城司告(论)[谕]:凡宰臣、亲王、节度使至刺史,文武升朝官,殿前诸班,马步军、厢军主、都虞候,诸司使至崇班,供奉官至殿直,枢密承旨、副承旨,医官待诏,于皇城门内下马。若由左掖门入,向北,于左长庆门外下马;宰臣、参知政事、亲王、枢密、宣徽并于左银台门外下马。若由右掖门入,向东,于中书门东下马,向北,于右长庆门外下马;宰臣、参知政事、亲王、枢密、宣徽并于右银台门外下马。若由东华门入,向西,于左承天门外下马。若入崇政殿起居,向北,寻城墙,于謻门外下马;宰臣、参知政事、亲王、枢密、宣徽于横门下马。指挥使以下至员僚、奉职、借职、幕职州县官等,并于皇城门外下马。
九月九日,诏拱宸门每假日早朝,其御前马步军、厢军指挥使以上,北宅将军以上,止得入拱宸门内下马。其使臣奏事急速者,许于此门入,自余须于朝门出入。崇政殿后苑,宿直、内品、亲事官、交番、内中修造工匠,依旧出入。
十一日,诏京官及中书、枢密、堂后官主事以上,许入皇城门下马。
十一月一日,诏宰臣、参知政事听骑马入中书门,于小厅前下马,出便门趍朝。其出亦听于
本厅上马。
十日,诏宰臣及台省(请)[清]望官、正言、监察、郎中、诸司四品以上,听戴帽至下马处;自余杂品官,如雨雪即许戴入。
四年闰十二月四日,诏南宫、北宅将军遇假日及非时宣召,许入拱宸门。
十四日,诏自今如赏花、射弓,拱宸门不放人出入。宴会时,知制诰以上听于北极楼下东横门外上马,自余(于须)[须于]夹道门东上马。
五年正月,诏皇城司,应文武臣僚不得带从人至排班及合门左右。
九月,诏:「皇城司前选三司役吏补军校、掌内庭管库者,并授三班奉职,自今勿复补置。」
景德二年十一月,诏皇城司:「今后差上番亲从、亲事官,于未开内门前,于门外编栏合入殿庭之人,先门道内守门,以次趋朝,官排马即于后排立,依次入门。若不系殿庭排立祗应人,须趋朝前入绝,方得放入。所有从内者,亦差补宿亲从官约栏于门里空处,候入门人静,方得放出,即不得拥并占先奔走。」
三年九月,皇城司言:「乞今后应中书、枢密院、三司、开封府及诸臣僚引从祗应公人,依崇政殿门例放入长春门;准备祗应人即止外贮廊西,如有公事,逐旋勾唤。余并不放入长春门。及东角门两处,取便出入。」诏宰臣等各许带从人入长春门,内宰臣、亲王、枢密使五人,知枢密院事、参知政事、同知及签书、枢密副使、宣徽使三人,三司使、开封府二(年)[人]外,余依所请。仍令皇城司常切点检。后以翰林学士晁迥乞,许各带
一人入长春殿门,仍并罢三司使、开封府、御史中丞长春门里引接之人。
四年六月,诏皇城司:「今后雄州递直赴内东门进下,每旬具数报枢密院。」
九月,同管勾客省、合门公事王克明等言:「自来双日紫宸殿门外见谢辞文武臣僚,放班之次,诸色人于殿门外及廊上往来交杂。欲乞令皇城司差人于殿门外东西排立,不令放入不系见谢辞臣僚及诸色人过往。如有违犯,臣僚即许合门弹奏,诸色人送开封府劾问。仍下合门、御史台、三班院、入内〔内〕侍省、皇城司告示。」从之。
大中祥符元年二月,以汲水器赐宿卫诸班,充皇城内扫洒所用。初,事材场以退材造成汲器,真宗曰:「此细物尔,以给宿卫诸班供用。或致亡失,则官司必责备偿,可特赐之,勿附帐籍。」
四月,诏两街僧道录、传法译经三藏许入皇城门下马。
八月,诏皇城司:「崇政殿门外快行十将、节级等,应内侍传宣勾唤臣僚及密差勾当外,其余并止于皇城司差亲事官。
二年五月,诏皇城司:「每常朝日,臣僚起居未退,其诸宫院车马并令于东华门里夹道内过,入军器库东横门并崇政殿东横门,赴内东门。如假日及常朝已退,即许入左承天门。」
九月,诏尼院供用官遇假日亦许入拱宸门。
三年八月,诏:「皇城门所遣亲事官伺察者,自非奸盗及民俗异事,所由司不即擒捕者,勿得以闻。」先是,遣此辈四十人,给缗钱,每季代之,凡所察事
悉上本司,实时录奏。帝虑其恐喝扰人,故令枢密院条制之。
十一月,诏:「皇城司阙额亲从、亲事官,委本司差指挥使将等架于军头司招到人内拣填,旋押赴司看验引见。」
四年四月,诏:「自今东华门、左右掖门外缘皇城居民,有将己业出卖者,官为收之,优给其直。」先是,右掖门外民家遗火,颇接内庭,上封者因请徙东华门、左右掖门外居民地所,官市其屋以为廊庑。帝以民居既久,不欲搔扰,故有是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