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会要辑稿 - 第 960 页/共 1125 页
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九 〔少府监〕 绫锦院
绫锦院
【宋会要】
绫锦院在昭庆坊。干德四年,以平蜀所得锦工二百人,置内绫院。太平兴国二年,分东、西二院。端拱元年,合为一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、内侍三人监领,兵匠千三十四人。太宗(辛)[幸]西绫锦院,命近臣从观织室机杼。咸平元年,令改织绢。
真宗大中祥符六年十一月,诏:「绫锦院月供物料帐,除前帐如见在依旧攒计外,别立项,具某月日至某日织造若干数,于某库送纳,长阔斤重料例,不须更桩应在。」
神宗熙宁七年十月五日,诏:「减罢绫锦院工匠。仍候额内有阙,即令本院勘会的实合要造作得力人,却申三司勾抽,归院填阙。如或非泛生活,即须先于差出闲慢处抽那,不足方申三司权抽。造作了日,发遣归本处。」
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九 〔少府监〕 文绣院
文绣院
【宋会要】
崇宁三年三月八日,试殿中少监张康伯言:「今朝廷自乘舆服御至于宾客祭祀用绣,皆有定式,而有司独无纂绣之工。每遇造作,皆委之闾巷市井妇人之手,或付之尼寺,而使取直焉。今锻炼、织贡、纫缝之事,皆各有院,院各有工,而于绣独无。欲乞置绣院一所,招刺绣工三百人,仍下诸路选择善绣匠人,以为工师。候教习有成,优与酬奖。」诏依,仍以文绣院为名。
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九 〔少府监〕 裁造院
裁造院
【宋会要】
裁造院,旧在利仁坊,后徙延康坊。掌裁制衣服,以供邦国之用。初有针彩院,左藏库有缝造针工,给裁缝之役。干德四年始置此院,以京朝官、三班内侍二人监,别以三班一人监门,领匠二百六十七人。
真宗景德三年三月,诏罢裁造院执针女工。本院所管什物,每季作帐上三司。
七月,诏:诸王宫院所占工匠,定名差往,不得替换。
大中祥符三年七月,诏:「裁造院于步军司抽剩员二十人,巡宿看管官物,递相觉察,每季一替。」旧十月一界,差剩员为捧迭衣物者,不须别差。
五年二月,诏:「裁造院自今应承受房卧及绣造物色,本院绣造不逮者,分于奉节指挥及百姓绣户,支工钱令绣造。即不得抑勒差配,更不令三尼寺绣造。须监官当面支散工钱,无纵减刻。其皇城司所绣生活,系内降细绣,止令裁造院匠了当,即不得影占绣匠。」
八年闰六月,赐裁造院人员缗钱。先是,本院言:「自来每三年一界交割,第赐缗钱,今已四年,乞依例给。」故有是赐。
仁宗天圣三年四月,诏:「裁造院自今止绝官僚不得就本院帮请衣服段子,止将逐节界造到衣服领段,共作五限交纳。」
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○ 〔将作监〕 〔提举修内司〕
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○
〔将作监〕
〔提举修内司〕卷首原批:「寄案:徐辑《永乐大典》本《会要》阙将作监,其属见此。」
【宋会要】
提举修内司,领雄武兵士千人,供皇城内宫省垣宇缮修之事。
真宗天禧四年六月,诏:「自今后修内司差内侍省使臣二人,入内内侍省使臣一人勾当。」从本省之请也。
仁宗嘉佑三年六月二十一日,以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史志聪、副都知任守忠为都大提举内中修造。先是,修皇城仪殿西庑,而三司言禁中营造多虚(名)[占]役及大费材料,故命志聪等总领之。九月五日,以勾当皇城司、入内内侍省副都知邓保吉,文思使、带御器械李继和提举东西华门已南诸处修造。先是,三司言道道:疑误。,以入内都知史志聪、任守忠都大提举内中修造,而志聪、守中言,内中并系宫禁,所掌提举其诸处殿庭门户、库务城壁之类,从来修葺自系皇城司管辖。省司相度,大内自紫宸、垂拱、集英殿以北,崇政殿以南,连接后苑,以至延福、广圣宫、龙图、天章、宝文阁并接近宫省。乞分令志聪等管勾东华门以南,并宣佑门东直北至拱宸门东,及右银台门北至广圣宫南诸处,乞令皇城司管勾。皇城司官九员,虑通管则不能专一,乞数内专差两员提举。故有是命。
六年闰八月六日,入内副都知甘昭吉言:「准 ,差都大提举内中修造。勘会自来系两员提举,欲乞差勾当御药院使臣一员同共提举。」诏差入
内东头供奉官、勾当御药院王世宁同提举。
英宗治平二年九月,罢皇城司提举修造官,命入内内侍省副都知石全育、入内内侍省押班李继和都大提举在内修造。又命同提举诸司库务、刑部郎中张师颜督促修内司官员。
四年闰三月十四日,诏差同提举诸司库务张师颜专切提举在内修造。先是,禁中雨水之后,有所缮治,令师颜同三司户部修造判官张彻领其事。至是,以葺完有绪,仍专命师颜总之。
神宗熙宁元年二月,诏:「提举在内修造差入内押班张若水,仍今后止以一员为定制。」
二年闰十一月,诏:「在内修造系宫殿门委提举内中修造所主领,其系皇城司内宫殿门外者,或令提举在内修造所施行。」
三年二月,提举在内修造司张茂则、张师颜等举司门员外郎张伸勾当修内(内)[司]。诏止令奏举三班使臣一人充,从初诏也。
高宗绍兴元年十二月一日,诏:「修内司工匠已降指挥,每日添支食钱一百文,可每日更添支一百文,仍自除降指挥日起支。」
三年正月十二日,诏:「修内司见造御前军器,其掌管官物使臣、人吏等,并不许诸官司踏逐指差,拘留截栏,应副它处。如承受传宣、内降朝旨等指挥,令本司遵执,更不发遣,亦不回报,止具奏知。」
十九年二月七日,诏:「自绍兴六年临安府每月供纳内修内司添修生活钱三千贯,即今别无修造去处,可自二月为始免
供。」
二十年正月十五日,诏:「(宣)[修]内司并潜火人兵共一千五百人,可减五百人,拨赴部军司,充填雇募使唤。」
八月一日,诏御前祗应蒋璆、修内司管押造作张竦各特补授进武副尉,依旧祗应。以璆、竦进状:「各在修内司一十五年,别无出职补官条法。自显仁皇后上仙,宣押入殿祗应及差往攒宫修奉,并无违 。应本司使臣、作家、甲头并转官资了当,唯臣等二人为系白身,止给到公据,收使未得。欲将前项劳 并在司月日,乞依修内司押司官盖世显年劳出职体例。」故有是命。
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十七日,诏:「殿司已在旧司置司,其东华门外新司,却令依旧交割,付修内司。」
八月十三日,宰执进呈内外诸司官吏减省员数。上曰:「内诸司兵卒颇多,修内司尤甚,可减三百人。余间有阙额去处,并住招填。」宰臣陈康伯等称赞而退。密院降指挥减罢人数,仍拨下一等军分收管。
干道元年八月十二日,诏:「皇子立为皇太子,其宫室、官属、仪物、制度,并令有司讨论以闻。所有宫室,下两浙转运司、临安府同修内司踏逐地段,先次彩画制度,间架图样进呈讫,疾速差拨人匠,如法盖造施行。」
三年六月十五日,修内司奏:「契勘垂拱、紫宸、祥曦殿并逐殿门廊、朵殿等每日圣驾经由紧切去处,属转运司、临安府分认,遇有损动,临时委官前来修整。窃虑事不专一,或致灭裂。欲乞逐司将见管认去处,专委官
捡计修整。仍令取责合干人有无损动牢实军令文状,及乞将所差官随任交替,庶有责办,不敢推避。」诏依,如所差官任满无 虞,与减二年磨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