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会要辑稿 - 第 815 页/共 1125 页

三年四月五日,诏国子博士王惟正援赦书,乞以妻恩回授祖母永安县太君高氏,从之,特进封昌乐县太君。 十二月五日,侍禁、合门祗候王化成言:「父侍禁、合门祗候仁与先任归峡等州 都巡检使,与蛮贼斗尌而殁,乞追赐赠典。」中书门下以岁远未敢行,帝曰:「死于锋镝,人之所难,如无褒赠,何以激劝!当勿限年月。」特赠崇义使。 五年十二月九日,起居郎、知制诰徐奭言:「伏念臣父郁早缘叙封,猥联表着。承荣东禁,已极于升迁;揆景西榆,几伤于迟暮。乞回臣所加恩命,特授臣父文散一阶。」诏郁特与朝散大夫阶,奭仍依例加恩。 六年正月二十八日,建州观察司康继英乞将南郊加恩回授先祖再遇封赠一官,从之。 六月四日,晋州汾西县令熊文雅言:「父任彭州永昌尉,殁于王事,乞以臣见任官回赠父一官。」诏特与赠官,文雅依旧。 二十六日,大理寺丞戚舜举言:「修国史院取索先臣纶所著文集,寻以奏议十卷进纳,乞赐褒赠。」诏赠纶(佐)[左]谏议大夫。纶于先朝曾历此官,以事累左迁,终于太常少乡,分(使)[司]南京。今特举赠典,追复旧秩。 七月十七日,广南西路转运司王惟正言:「亡祖刿元无禄仕,愿以合该转官回赠。」诏特赠京官。 九年正月四日,直集贤院谢绛言:「母南宫县君许氏近岁弃背,臣父涛见任秘书监,准恩例妻合封郡君。臣预奉郊祀,当加阶勋,望以加恩,特许追封亡母郡君之号。」诏特追封晋陵郡君。 四月二十七日,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、驸马都尉王贻永言:「恩庆乞赐亡兄国子博士贻正、亡嫂鹿县君魏氏封赠。」从之。初尚主,以祖溥为父,故有陈请。 十月二十一日,太常博士段少连言:「臣父子昂进士及第,任陈州士曹参军,身亡。先蒙赠太子中允,昨再赠国子博士。念先臣尝陟词科,望改赠一官。」诏:「子昂可赠太常博士。自今文武官请封赠祖父,并具析曾与不曾任官,文资仍具出身。」 十年三月二十七日,宰相张士逊言:「乞赐故表兄学究全文秀一官。」诏特赠太子赞善大夫。 七月二日,祠部员外郎、集贤校理陆车(小)言:「幼丧父母,育于伯父,乞以磨勘恩例愿回赠伯仁旺一官。」诏特赠光禄寺丞。 (仁宗)明道二年二月十六日,六宅使、康州刺史、知贝州刘承颜上言:「新授南作坊使,乞回赠亡祖父母官封。」从之。 十月十九日,国子博士卢察言:「臣父多逊位重成衅,福过生灾,官秩削除,田园籍没。先父前兵部尚书、亡母邠国夫人苏氏乞授赠典,俾遂官封。」诏多逊特赠秘书少监,苏氏追封郡君。 十二月二十二日,宰臣李迪言:「昨遇籍田恩例,臣合该封赠三代。臣弟逊合该封赠父母,并未曾陈乞。望欲回赠臣叔諲谏一官,叔母薛氏邑号。」诏諲谏赠赞善大夫,薛氏追封县君。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,驸马都尉李遵勖、王贻永等乞依籍田赦文封赠三代并兄嫂,从之。 八月七日,驸马都尉李遵勖言所生母席氏欲乞特加赠典,诏特追封郡太夫人。 十月十一日,诏内侍押班周怀信 父母特与封赠。 二年正月五日,诏新除景福殿使、邕州观察使蓝继宗父母令更特与封赠。 南郊赦,望许复旧官。」诏多逊赠工部尚书,苏氏追封郡太夫人。 四年三月一日,水部员外郎卢察言:「臣父多逊前兵部尚书,妣苏氏前邠国夫人,昨籍田蒙恩,亡父赠秘书少监,妣追封京兆郡太君。伏 康定二年三月二十五日,端明殿学士、翰林侍读学士李淑言:「伏见近岁两制官或以赏延例换得封邑,臣有女适大理评事韩宗彦身故,欲求赐一追封名目。如允,其合奏子孙更不敢陈乞。」诏追封高邑县君。 庆历五年四月四日,资政殿学士、右谏议大夫、新知邠州范仲淹上言:「念臣遭家不造,有生而孤,惟母之从,依之以立。继父故淄州长山县令朱文翰既加养育,复勤训导,此而或忘,己将安处!伏遇礼成郊庙,泽被虫鱼,伏望以臣所授功臣阶勋恩命回赠继父一官。」诏文翰特赠太常博士。 皇佑二年二月十三日,追封故宰臣王曾妻南阳郡太君蔡氏为莒国夫人,继室赞皇县太君李氏为沂国夫人。曾弟子融辞一官,乞追封之。 十月五日,宰臣宋庠言:「亡男太常寺太祝华国乞赐赠官。」诏特赠秘书郎。 十二月二十二日,祠部员外郎、知制诰胡宿言:「乞将转兵部员外郎两资回赠亡祖微一官,亡祖母袭氏一邑号。」诏许纳转官告敕,特与追赠祖父母。今后臣僚不得援例。 三年八月十四日,龙图阁直学士、前知颍州孙祖德上言:「自去夏遘疾,(乞)[迄]今致仕。念臣之亡祖元匪仕途,今臣既解官,则永无赠典。欲乞以致仕合转官资回授亡祖厚、亡祖母范氏官邑。」诏特赠太子中允。 嘉佑四年九月十三日,翰林学士吴奎言:「亡祖文佑壮年夭阏,不及官荣;亡祖母李氏守义勤劳。以持门绪。欲乞以臣给飨合加勋邑及后次磨勘更不迁转,回赠一官封。」并奎父太常丞致仕怀德言:「伏遇夆飨,例当改官,欲望许回授臣亡父母。」诏依所乞,文佑赠太子中允,李氏封县太君。 五年八月九日,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懿卒,赠感德节度使。其弟端愿援蔡国公主子吴守礼例陈请,诏再赠兼侍中。 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,新广南东路兵马钤辖、文思使、康州刺史李枢愿还所除官以封赠父母,从之。 八年八月八日,环庆路经略司言蕃官供备库副使梅重信、内殿承制合门祗候萌逋等乞封赠父、母、妻,诏许依汉官例施行。 英宗治平二年十二月三日,右司谏、知制诰郑獬为尚书兵部员外郎,请回授母郡太君,从之。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,枢密副使李公弼言乞以南郊封赠三代恩追赠亡子希逸、希仁一官,从之。以上《国朝会要》。 神宗熙宁二年十月一日,诏宣徽南院使、判延州郭逵封赠三代及妻,如王拱辰近比 例。初,逵自签书枢密院除宣徽使、判延州,请如拱辰例封赠,而中书以逵观察留后领宣徽,前此无封赠,近例乃用签书枢密例,止赠二代。其祖父上将军、母妻郡君,而逵以为言,故有是命。 元丰二年九月二十四日,洮东安抚司言:「皇城使、荣州团练使、岷洮州蕃部都巡检使包顺乞用南郊赦书封赠父母。」上批:「顺自熙河开拓之初,率众来附,又秉心忠义,前后战功为一路属羌之最。虽旧无此例,可特依所乞。」乃并其妻封之。 十一月二日,文思使李谅母天水县太君赵氏进封永嘉郡夫人。以谅言赵氏韩王普之曾孙、献穆大长公主诸妇,乞依伯父端懿妻加赠例也。 六年十二月十四日,入内供奉官、寄内藏库使、庆州团练使宋用臣修尚书省劳,迁一子官,乞赠曾祖思恭,从之。 二十六日,吏部侍郎陈安石等言:「乞以侍郎比类直学士例封赠父母。」从之,着为令。 七年七月四日,四方馆使、荣州团练使、泾原路总管姚麟乞以南郊奏子恩赠祖福一官,诏以麟世有战功,特从之。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二十二日,承(侍)[事]郎薛绍彭言:「父向任同知枢密院事日,因论(例)[列]京城人户养马事,谪知随州,得罪忧恐,遂至亡殁。欲乞依故执政官亡殁例赠官议谥。」诏薛向特赠银青光禄大夫。 八年正月二十六日,尚书省言:「右通直郎李孝称为父及之年八十四岁,见任通议大夫致仕,虽遇大礼,缘拘吏部格,不许叙封,恐非朝廷推恩优老之意。」诏孝称许叙封父一次,仍令今后官员如父赠太中大夫以上致仕,未经叙封者,许封一次,即不得至三公。 绍圣四年五月十五日,崔尹躬言:「父台符在元佑中无罪降官。」诏故降授正议大夫、赠左光禄大夫崔台符赠右银青光禄大夫。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,嗣濮王宗汉言:「窃见故兄宗咏等六坟比诸王极有损降,望降睿旨与追赠。」诏故赠宁海军节度使、沂国公宗咏特追封余杭郡王,(照)[昭]武军节度使、遂国公宗师特追封益州郡王,建宁军节度使、成国公宗邈特追封同谷郡王,镇宁军节度使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、陈国公宗治特赠开(封)[府](议)[仪]同三司、追封澶渊郡王,武宁军节度使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、楚国公宗益特赠开(封)[府](议)[仪]同三司、追封山阳郡王,洛州防御使、广平(候)[侯]宗沔特赠崇信军节度使、追封汉东郡王。 徽宗崇宁元年八月二十八日,封华州观察使姚雄并引进使成州团练使姚古、皇城使姚宏、东作坊使姚辟母安乡太君史氏为仁寿郡太夫人。先是,雄等乞各以建中靖国元年郊祀任子恩并封其母,上以雄等捍边有劳,特恩封之。 政和三年六月十四日,宣德郎、知江阴县李知元状:「知元父假承孙务郎辉见年九十岁,乞依赦封叙。」吏部言:「知元父辉缘见 系假承务郎,即未见命官。父系已入官人,许与依赦官封体例。」诏 李辉与承奉郎上加一等官封。 八月十日,中大夫、开封尹王诏言:「伏念先臣举元故任给事中、天章阁待制,实臣祖故礼部尚书、参知政事化基之庶子,有祖母张氏乃先臣所生。重念臣在襁褓中,祖母亲加鞠养,慈爱备至。其后先臣历官侍从,身故累经封赠南阳郡太君。自先臣殒殁,封赠遂绝。而臣今者窃冒迩臣之宠,敢忘鞠育之恩 欲望圣慈许臣回授见任一官,乞与臣祖母张氏特封一夫人名目。幸当孝治之朝,得致报亲之愿。」诏依所乞,免回授,特封一夫人号。 十二月二十八日,武翼大夫、荣州刺史朱冲奏:「昨遇元圭赦恩,以男 见任武功大夫、合州防御使,合该叙封父母。未陈乞间特落致仕、提举温州元封观。缘所该恩在前,合该叙封。」尚书省言:「朱冲遇赦后致仕,合该叙封;后来已落致仕,合依赦与叙封。」诏于见任上与转一官,可转武经大夫。 四年正月二十八日,保静军节度观察留后、提举龙德宫杨戬奏:「臣伏蒙圣恩,差提〔举〕皇城司,备员再任,已及三考,旧例合转一官。伏念臣故祖父若(掘)[拙]未曾以恩泽陈乞特加赠典,伏见省官杨震曾将恩例回授与祖父,自入内殿头上赠右卫上将军。况臣祖父若拙故任皇城副使,已赠左卫上将军,与杨震祖父故任官序不同。伏望圣慈以臣合转官恩泽特依杨震例,许回授赠祖父(在)[右]卫上将军,加赠一官;祖母仁寿县太君谢氏乞随祖父今来赠官封赠一次。」从之。 四月十四日,翰林学士、朝散郎、知制诰兼侍读王黼奏:「臣家贫窭,幼而多病,臣父妾雷氏鞠臣备极难苦。臣不幸年二十有二遽失所恃,终忧制即窃科第,今合赠宜人。臣伏按政和封赠令,臣僚不许以加恩转官服色之类回授封赠,太中大夫以上不拘此令。臣见合磨勘,伏望圣慈悯恻,特许臣以见磨勘一官回授父妾雷氏一近上名称。」诏依所乞,仍免回授,雷氏赠硕人。 七年二月九日,草(土)[士]李怀奏:「昨奉诏皇子韩国公头睟,本阁官吏各转一官。内臣系管干官,令许回授。乞回授亡父武功大夫、威州防御使宗立,特赐赠典。」诏宗立可落阶官,赠华州观察使,所乞回授不行。 宣和二年六月十二日,臣僚上言:「臣窃惟国家三岁一郊,赦文所载文武升朝官并许封赠父母,此祖宗已来恩礼之常,不可得而紊乱也。臣切见迩来有见任监丞未升朝者乞依例封赠,其失盖自近年有京官任校书郎正字者得之,而监丞辄又引杂压在校书郎之上可得之,甚无(为)[谓]也。不独如此,日近有小使臣不自揆度,偶因薄劳,或磨勘转官者,遂乞回授封赠父母。既系小使臣,又非该遇郊恩,乃敢更相引例,攀援无止,不亦太滥乎!欲望特降 睿旨,今后封赠乞并依旧法。敢有擅更陈乞,紊乱典章者,寘之典刑。庶几侥幸者息,而名分正矣。」从之。以上《续国朝会要》。 高宗建炎元年十二月三日,诏:「枢密院主事以下不得(授)[援]副承旨例陈请封赠。」从臣寮请也。 绍兴元年七月十五日,枢密院计议官颜为言:「先系枢密院干办官,蒙改作计议官,叙位在太常博士之下。其杂压令文,太常博士叙官在通直郎之上,即系升朝职事官。遇将来明堂大礼,封叙合行申明。」诏依太常博士法许封赠。 四年四月二十一日,诏:「元佑石刻党人未加赠典,并许本家自陈。」 六月二十八日,吏部侍郎刘岑言:「左儒林郎、前建州观察判官黄彧,乞将致仕依格合改通直郎恩泽与白身故父意回赠一官。」从之。 七月二十九日,中奉大夫、守中书舍人致仕李公彦言:「乞将前来初除中书舍人恩例封赠父、母、妻。」司封谓条内不载致仕官封赠之文,诏特许。 八月二十五日,和州防御使、同管客省四方馆合门公事张公裕言:「乞将今年明堂大礼合得荫补保义郎恩泽,依封赠父母格换赠伯父母。」诏特依所陈乞。 九月八日,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张叔献言:「故父于靖康间除签书枢密院事,合赠三代,未曾收使,乞给还。」从之。 二十三日,驸马都尉、充醴泉观使潘正夫言:「先父绛幼失所生父母,出继亲伯孝仁。臣除节钺以来,已累经封赠(祖)明堂大礼赦文,合该加恩。望许与所生祖父母依臣合封赠三代条格特封赠一次。」从之。 养祖父母,唯有所生祖父母未曾封赠。伏 十二月十四日,礼部尚书秦桧言:「昨任御史中丞,遇登极覃恩,又准告授资政殿学士。经南郊大礼,继授礼部尚书。未审作一次封叙 」诏逐件恩例可依赦给还。先是,桧出使金国,有诏应于恩数候回日并还,至是陈请焉。 五年闰二月八日,权发遣提点淮南西路刑狱公事张澄言:「亡母李氏自澄幼年再适程堂,已封太恭人。澄升朝后,拘碍条制,不该封赠。乞将转一官赏特许回授于太恭人上加赠一等。」从之。 校书郎许搏依林待聘用汪藻例,以内殿宴食在通直郎之上,遇明堂大礼已许叙封仍带下,今后依此。缘校书郎、正字官序杂压,内殿宴食共系一班。公懋见系承事郎,与校 十九日,秘书省正字李公懋言:「伏(事)[书]郎事体一同。乞许依校书郎遇大礼叙封。」从之。 二十四日,右司谏赵霈言:「乞将扈从转一官回赠亡兄沾一官。」从之。 二十五日,起居舍人、兼权中书舍人刘大中言:「前任秘书少监,遇明堂大礼合该封赠,内妻合封恭人号回赠祖母孙氏。」从之。 三月十六日,吏部言:「左奉议郎陈康伯乞将遇赦合赠父官回授祖父居仁,于见今朝散大夫致仕上封叙。」从之。 五月二日,承节郎 余佑之言:「先洪州保奏奉新县父老举佑之祖母顾氏节义,未蒙旌赏,不幸身故。今乞将佑之所得覃恩转保义郎一官,换赠一孺人封号。」从之。 三日,拱卫大夫、忠州团练使马钦叙陈该遇明堂合该封赠,缘父尧俊生前任北界彰武军节度使,乞比附合换赠中原官品。」诏马尧俊特赠右武大夫、贵州团练使。 六月二十八日,忠训郎李温乞将故父庠先任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、洺州防御使该宣和七年冬祀并渊圣皇帝登极赦恩合该封赠,及见今忠训郎一官与母冯氏,随故父官品封叙。」从之。 十月二十一日,吏部侍郎刘大中言:「乞将史馆修书转一官回授故祖谨初封一官。」诏特赠承务郎。 六年正月十三日,刑部侍郎廖刚言:「故祖父丕行修于乡,年八十有八,相继见五世孙。臣虽致身侍从,无缘沾恩,乞许将磨勘转官回赠故祖父一官。」诏特与赠承务郎。 四月十二日,广南东路兵马钤辖、都督府摧锋统制韩京言:「乞将捕贼转两官回赠亡祖楚一名目。」诏特赠承节郎。 十一月十五日,右朝奉郎致仕孙伟言:「该遇建炎元年登极赦恩,合转朝散郎,至今未曾被受。欲乞回赠曾祖故任朝议大夫谕。」从之。 八年五月四日,两浙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司马倬言:「父兵部侍郎朴先因扈从二帝北狩,至今未还。该遇累次郊礼合行封赠,未曾陈乞。特望一并收使。」从之。 十年四月三日,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言:「奉旨以本路安抚使叶梦得奏举政迹显 ,特赠一官,赐绯章服。欲将服色与母乞一封号。」从之。 十一年二月三日,左宣教郎莫庭芬男浚言:「乞将故父致仕合转一官回赠先祖迪功郎侗,于阶官上拟赠。」从之。初,有司谓虽无条法,人子之心实可悯,故有是命。 八月十八日,中书舍人李易言:「初任签书江阴军判官日,适遭虏人入境,知军胡纺谓易曰:『吾曹有死城郭之义,父母老,宜勉之少避。』母曰:『我去,则汝决不肯坚守,愿与汝同死生。』闻者感泣。欲将扬州所得减年五年,加赠母亲。仍乞命词告,以光存殁。」从之。 十二年五月十七日,广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兼知循州韩京言:「先因功合转官,蒙回赠故祖父承节郎、祖母、继祖母并孺人。今又有转三官,更乞回赠祖父母。」诏依所乞,韩京祖楚特赠保义郎,祖母马氏、继祖母李氏各赠安人。 六月七日,诏:「王渊初除签书枢密院,封赠特许本家陈乞。」 十一日,河南府路兵马副都监、御前同副统制梁兴言:「家世农业,自金人犯顺,与之百战,父母为贼杀戮。乞将见任亲卫大夫、忠州刺史减削别赠。」诏特与加赠。 十月七日,权枢密院编修官臧保衡乞用该遇赦恩依正官杂压封叙封赠父、母、妻,从之。 十一日,秘书省著作郎王杨英言:「逮事祖 母朱氏,年九十八岁而终,自幼鞠育,恩意独厚。乞将赦恩合得妻封换赠祖母一初等封号。」从之。 十三年二月十四日,监登闻鼓院吴巘言:「嫡母彭氏昨以先父任给事中,已封硕人。自巘入仕二十余年,初未经加封。乞将未收使转一官赏回授,于见今封邑上加封。」诏特封太淑人。 十四年正月十三日,右通直郎致仕魏伯能言:「有长男右奉议郎行可,于建炎二年借朝议大夫、礼部侍郎、充河北金国军前通问使。近闻奉使洪皓回,称男在虏中身亡,望赐赠官。」诏特赠朝奉郎、秘阁修撰,与致仕恩泽一名。 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,主管台州崇道观赵令衿言:「母李氏年九十一岁,累封太宜人。望许将见任左朝请大夫官诰缴纳回授,进封一等。」诏封太恭人。 二十年二月一日,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言:「故长女孺人杨氏出适而夫死,还家奉道。乞将大礼合得孺人封号追赠一道号。」诏与增冲妙炼师。 十五年四月十三日十五年:疑当作「二十五年。」,右监门卫大将军、昌州防御使、提举佑神观赵不徽等言:「先父士套昨任安德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充万寿观使、主奉濮安懿王祠事,与一般主奉官士樽官序、差遣、服属、恩数并同,未蒙许依例封赠。」诏特许赠官封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