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会要辑稿 - 第 817 页/共 1125 页
十年五月十一日,诏:「武德郎、枢密院都统制司第三将王全母屈氏特封孺人。」以全结约攻虏不遂,后虏掠屈氏去,不知所在,乞行封叙,故有是命。
二十三日,左宣义郎、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奏:「母年八十岁,乞以特赐章服恩例叙封。」从之。
九月十日,明堂赦:「应宣教郎以下至承务郎使臣、选人父母年九十以上,许于所属自陈,俱保明闻奏,当议特与官封。士庶百岁以上妇人与封号。」
十一年二月十三日,礼部言:「新知绍兴府余姚县朱伯临言:「母林氏今明堂赦恩合封孺人,见年九十以上,依条给
赐冠帔。」从之。
八月一日,荆南府奏:「监利县长林村民王金母吴氏年一百二十岁,乞依赦恩封号。」从之。
十二年三月一日,诏:「中亮大夫、康州防御使程俊母邵氏特封恭人。」先是,有旨程俊母特与叙封。俊言:「母自夏国已封孺人,兼该遇绍兴十年明堂赦,已于兴元府陈乞保明申朝廷讫,未蒙给降诰明明:疑当作「命」。。」故有是诏。
六月十六日,诏左武大夫、忠州刺史、特差充环庆路第一将、御前同副统制赵云母加封。以云言与金虏战,虏囚其母于绛州垣曲县狱,今已数年。比以京西湖北宣抚司差往河北干事,攻破其县救出之。乞减削见授官资,加封其母。故有是命。
九月三日,诏:「皇太后侄女韦氏特与封信安郡夫人,依禄式破诸般请给。」
十三日,赦:「应命官未该封叙人父母年八十以上未有官封,许令所属自陈,具保明闻奏,特与封叙。」
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,太师、尚书左仆射秦桧乞免降制加恩,从之。仍诏长孙女秦氏特封郡夫人。同日,诏:「秦 妻建康郡夫人曹氏特封国夫人。」 ,桧之子也。
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,诏:「太师、尚书左仆射秦桧孙女孺人秦氏与封令人。」
二十年六月八日,太师、尚书左仆射秦桧言:「乞免郊祀加恩。」诏允所请,次孙女令人秦氏可特封永嘉郡夫人。
十月十一日,太师、尚书左仆射秦桧言:「乞将绍兴十九年该遇南郊大礼合得有服亲封邑一名与长兄彬妻
孺人潘氏增封。」诏特封令人。
二十二年十月七日,诏:「临安府助教田润妻李氏医治有劳,特与封孺人。」
十二月三日,诏:「才人刘氏祖母耿氏、才人吴氏母裴氏并封郡夫人。」
二十六日,太师、尚书左仆射秦桧奏免加食邑、食实封恩命,诏允所请。次孙女永嘉郡夫人封初等国夫人,孙女夫将仕郎吴益改初等京官。
二十三年九月四日,诏:「婉容刘氏母故永嘉郡夫人李氏可特赠荣国夫人。」
二十五年九月四日,诏:「将来大礼,主管马军司公事成闵母郑氏特封郡夫人。」
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,官诰院言:「乞将应内命妇迁转并封赠及外命妇封赠郡夫人以上并依格用网袋外,其余以次并权不给。其赠诰合用焚黄纸七张原批:「合一作命。」、红罗青里褾、碧绿绫带。」从之。
二十八年七月九日,诏:「故太尉、武当军节度使致仕、武功郡开国公、赠开府仪同三司杨政妻永宁郡夫人南氏,可特封崇国夫人。」以政薨,故加恩以恤之也。
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六日,试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张孝祥言:「丙辰诏书,以皇太后圣寿方增,新岁八十,均福海内,凡通籍于朝者皆驰恩其父母。非常之庆,千载一时,人子之心,孰不鼓舞!臣备数朝列,奉承双亲,尤极欣幸。缘父祁见任右承议郎,母时氏以视父官方封孺人,乞特许依臣官叙,引用今来恩诏加封。庶沾君父锡类之仁,俯为臣子家庭之宠。」诏特依所乞。
二
月十八日,权吏部尚书贺允中言:「准正月一日诏书,应升朝官父母及宗妇、宗女年八十以上与加封。契勘父依法每封进一官,母、宗妇、宗女加封止合随夫子之官爵。缘诏书有加封二字,今欲于合得官封上加一等施行。」从之。
八月二日,定江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鄂州驻札、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田师中奏:「准诰,除开府仪同三司恩数并依吴璘例施行,妻萧氏蒙恩特封卫国夫人,亦乞依例支破请给。」从之。
同日,诏:「右武郎吴挺合得解带恩例,可特转右武大夫;妻李氏特封淑人。」
二十日,诏:「起复庆远军节度使、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、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成闵故母建康郡夫人郑氏,可特赠卫国夫人国:原脱,据《建炎要录》卷一八三补。。」从闵请也。
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,诏:「右朝散郎、秘阁修撰郭瑊妻安人赵氏可特封永嘉郡夫人;右太中大夫、权尚书户部侍郎、兼枢密都承旨、兼权知临安府钱端礼妻令人高氏,可特封平乐郡夫人。
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,皇子宁国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建王妾夏氏可特封齐安郡夫人,翟氏可特封咸安郡夫人。」
十月十七日,诏:知海州、武翼郎、合门宣赞舍人魏胜妻于氏可特封安人。胜守海州,与敌力战,重伤以薨。方病困时,于氏割股以食之,遂得小愈。至是,主帅李宝为之请,故有是命。
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,未改元。九月十四日,右从政郎陈嗣宗状:「乞以覃霈循
资恩例回授与母吴氏封叙。」吏部以嗣宗虽官不该回授,而嗣宗乃陈东之子,东(循)[徇]国亡身,已蒙追赠,惟吴氏未受封,欲依所乞,封吴氏太孺人,以为忠义之劝。从之。
二十八日,保义郎陈怿、龚銮状:「乞将覃恩合该转一官,怿回授与母罗氏,銮回授与所生母刘氏,乞赐封号。」吏部契勘:「依法,臣僚不许转官回授封赠,有碍条法。」诏特依所乞,封孺人。
十一月三日,诏故追复左武大夫、忠州防御使岳云妻前恭人巩氏特封恭人。
十月二十七日,安德军节度使士街上遗表:「乞特与臣男不陋所生母牟氏,依不微所生母张氏封恭人。」从之。
隆兴元年二月二十五日,诏起复右朝奉郎、尚书比部员外郎吴某除秘阁修撰、知阆州,妻赵氏特封淑人。
二十九日,诏婉容翟氏亲属淑人张氏与特封郡夫人。
五月十八日,诏:「皇弟少保、静江军节度使、判大宗正事、恩平郡王璩妻齐安郡夫人靳氏,特进封庆国夫人。」
二十三日,诏:宁国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李显忠妻安康郡夫人周氏进封福国夫人。
十一月二十三日,诏:「故杨政妻崇国夫人南氏献助钱引,可特封益国夫人。」
二年二月二十九日,诏:皇太子妃母高氏特封润国夫人。
三月二十一日,诏:右朝请郎、新知洋州吴总妻米氏可特封淑人。
八月十六日,故武翼郎致仕刘渐妻孺人王氏状:「亡夫致仕合得恩泽,别无子孙,止有一女,嫁
承节郎郝彦辉。乞如条制改授邑号。」从之。
九月二十五日,诏:吴璘长男援妻杨氏、次男掖妻郭氏各特与封淑人。
干道元年正月七日,起复拱卫大夫、邕州观察使、御前马军统制萧鹧巴妻耶律氏特封信安郡夫人。吏部勘当:「妻依条止得恭人,缘父不辣故任伪太师日原批:「任一作仕。」,妻已封郡夫人,今乞封于司封,即无条法。」故有是命。
四月二十八日,吏部状:「准都省批下少师、奉国军节度使吴璘申,昨除太尉及续除开府仪同三司恩数,并依杨存中系见任执政官例陈乞二女封邑。本部勘会依例系见任使相、执政官,遇大礼许奏乞有服亲一人封号。缘本官即非见任。」诏特依所乞,并封孺人。
五月三日,又诏:「璘女三人特各封淑人,有服亲赵氏特封硕人。」
四日,诏故赠宁国军节度使魏胜妻于氏特封郡夫人,以胜死于国事,忠义可嘉,其妻于氏特依所乞,封齐安郡夫人。今后不得援例。
十三日,少师、奉国军节度使、四川宣抚使吴璘状:「契勘蕃官赵阿令结见陷北界,本人妻孺人包氏权洮州职事。昨来官军到洮州城下,率本州岛官吏军民迎降归投,备见忠义。欲望特与加封,庶几有以激劝。」诏包氏特封令人。
二年三月九日,宗子左从政郎赵不遯以进士举出身,合转两官,乞以一官回授,封所生母尚氏。诏特依。
五月十二日,诏恩平郡王璩妻王氏特进封泽国夫人。
六月四日,宗子忠训郎
赵善仁以进士举赐出身,合比换文资,转两官,乞以一官回授,封母马氏。诏特依。
十月五日,太傅、宁远昭庆军节度使、充醴泉观使、和义郡王杨存中以郊祀条许陈请有服亲一名封号,乞与次孙女承受。诏特依。
三年四月十五日,保义郎赵伯汰乞将磨勘转成忠郎一官回授,封母李氏。诏特封太孺人。
四年六月十六日,承奉郎赵不庞状:「昨因父遗表,已降指挥,依所乞特封所生母孙氏恭人,未曾给诰。不庞今更将父致仕遗表恩泽一名并与母孙氏,乞放行封号。」诏特依。
十二月二十七日,诏:耶律适哩女可封硕人。
五年三月六日,忠翊郎赵善学乞以覃恩转官并今磨勘转官并回授母李氏,加赠一次。诏特依。
八月十九日,诏:「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、明州观察使萧鹧巴女萧氏等四人可并特封令人。萧鹧巴男从义郎、殿前司忠毅军正将从仁妻耶律氏可特封淑人。」
九月六日,检校少保、崇庆军节度使士衎上遗表,乞男不圮所生母丁氏于合得遗表恩泽内将一资特赐封号,从之。
十一月二十六日,诏: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李愿妻张氏可特封安人。从其夫年劳比换之请也。
二十七日,诏:「杨倓妻程氏特封咸宁郡夫人;杨妻张氏特封咸安郡夫人;杨安中妻赵氏特封令人;第二女孙叔杰妻杨氏特封永嘉郡夫人;第六女赵汝力妻杨氏、第七女周杞妻杨氏、第八
女郭云妻杨氏并封硕人。」从前中奉大夫、充敷文阁待制杨倓乞推恩故也。
十二月八日,诏:和义郡夫人蔡氏母金氏特与封硕人。
六年五月六日,诏:故彰国军节度使周大仁妻文安郡夫人张氏,特与依萧琦妻例特封康国夫人。
闰五月五日,右从事郎惠利民状:「伏念利民幼而多难,纔及三岁,所生母赵氏为舅氏夺志它适。经建炎兵火之后,奔走南北,各不相闻。于绍兴二十三年遂得踪迹,复获侍养,母子如初。今利民考第举主及格,已到部,合该磨勘宣义郎。以所生母赵氏见年七十八岁,情愿乞改次第右承事郎,将合得宣义郎一官转封所生母赵氏为孺人。」诏特依所乞,封太孺人。
十九日,左宣义郎、秘书省正字赵汝愚札子:「昨与修进《四朝会要》,得旨推恩各转一官。伏念汝愚有祖母晁氏高年未受封号,伏望朝廷敷奏,将汝愚所得转一官恩例回授祖母晁氏作封号。」诏依所乞,特封太孺人。
十二月三日,殿前司选锋军统制赵良辅状:「乞依萧鹧巴、耶律造哩等条封叙。」诏妻王氏特封孺人。
七年四月一日,吏部言:「文武升朝官母已封孺人,若子系文官未至朝奉郎、武臣未至大夫,其母并未合迁改。并母已随夫官高封叙讫,或随夫官亦未该迁改,其赦文无加封字。乞下本部,各于见封号上再行加封一等施行。」从之。
五月十一日,诏:萧鹧巴妻信安郡夫人耶律氏特封英
国夫人。中书舍人赵雄奏:「臣窃惟妇人之爵,至国夫人极矣,惟三公、三师、宰相、亲王、使相之妻乃可得之。今鹧巴以向化来归,诚足嘉尚,位以廉车,亦云厚矣。鹧巴得廉车为厚,则妻从夫爵,当得硕人。已超转至郡夫人,厚于鹧巴数等矣。今更超封为国夫人。夫鹧巴官为观察使,止同侍从,而其妻乃同三公、三师、宰相、使相之妻,不惟于法非宜,而妻超夫爵愈甚,于理亦不当然也。所有词命。臣未敢撰行。」有旨:「妇爵从夫,固是常典,然鹧巴向化远来,耶律氏大辽宗族,理宜优异。可依已降指挥,特与撰行。」
二十八日,诏:西戎蕃部知洮州钤辖阿令结之妻令人包氏加封郡夫人。从宣抚司之请也。
十一月十五日,左文林郎冷世修状:「欲依惠利民例,乞改次等官,合得宣教郎一官封母沈氏。」诏特封太孺人。
八年七月八日,右承奉郎、新差知临安府钱塘县段子方状:「乞将子方昨任赣州兴国县尉日亲获强盗一十人酬赏回授所生母马氏,封太孺人。」诏特依所乞。
八月二十九日,诏:武泰军节度使曾觌妻硕人杨氏特封信安郡夫人。
九月十二日,诏: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赵志忠妻令人陈氏可特封淑人。
十月十八日,新差充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札子奏:「臣兄掖任左武大夫中军统制日,于绍兴三十二年随姚仲军马收复巩州,军前得病身亡。今有母淑人张氏年近七十,妻淑
人郭氏孀居一十余年,伏望矜怜,将张氏、郭氏特赐加封。」诏依所乞,并与封郡夫人。臣僚上言:「妇人无爵,从夫之爵,着在《礼经》。故《鹊巢》之诗谓国君积行累功,以致爵位,夫人起家而居有之;《君子偕老》之诗谓其服饰之盛,与君子偕老。诗人之意若是其严者,以其从夫之爵,而又德可以配之,乃无忝焉。且郡夫人者,均系小君之称,在法,节度使以上其妻方应此封。吴掖本死于家箦,其妻不应封此。欲望圣慈特赐寝罢,所有录黄,臣未敢书。」续诏止与母张氏封新安郡夫人。
九年六月八日,奉国军节度使士铢遗表陈乞男不谋所生母李氏,于合得遗表恩泽内将一资与封恭人。
七月二十八日,吏部状:「准左修职郎刘藩(伏)[状],乞将合该改转宣教郎一官改次等宣议郎,其合转一官乞回授,封母阎氏。本部勘当缘有碍条法,难以施行。」诏特依所乞,阎氏封太孺人。
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宰相追赠
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
宰相追赠
【宋会要】
宰相追赠:
司徒兼门下侍郎王钦若天圣三年十一月赠太师、中书令。
司空兼门下侍郎薛居正太平兴国六年六月,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李沆景德元年七月,右仆射兼门下侍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