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会要辑稿 - 第 401 页/共 1125 页

三年五月,大雨平地数尺,以诸军营壁圮坏,今内侍都知阎承翰与八作司官吏按视完葺。 六年 六月,诏环州修城余材材:原作「财」,据《长编》卷八○及原批改。同条下「材」字亦同。,令主者覆护之,备修营舍,自今不得配率「今」下原有「年」字,据右引删。。环州穷边,不产材木,凡有所须,即于内地科斫内地:原作「地内」,据《长编》卷八○乙。。踰越山阻,辇致甚艰,故有是命。 七年八月,诏:「城门外军营,虽各有本营人员,然阙人都提辖,可差近上军主或都虞候一员点检教阅,因令巡警。」 天禧四年二月,枢密使丁谓言:「升州抽税竹木官瓦甚多,而营垒多葺茅为舍,延燔所及,难于救止,望令本州岛接续增益。」从之。 七月,以连雨,诏三司计度材木完葺营舍,又令八作司并集工徒修建。其军士有无屋者,配以空闲廨宇处之。 五年正月,命内藏库使刘赞元等同共管勾修葺诸班院营舍。 仁宗天圣四年十月,西上合门使曹仪等言:「昨雨水损坏诸军营房,蒙差臣与江德明提举修盖。自六月二十五日用功起役,至今都修舍屋墙壁共十二万九千一百余间堵。所役兵士颇涉辛苦,欲自十月二十日后住役。所有八作司事材场各归逐司,并内臣十人发归两省外,有畸零修盖,乞令东西八作司将本司兵士、工匠一面修盖。其外处并在京抽差到兵士等,却遣赴逐处收管。」从之。诏仪、德明各赐对衣、金带、器币,八作使臣赐中金束帛,内臣、使臣、军员各赐缗钱有差。 庆历六年六月二十四日,诏在京坊郭、军营并畿县凿井数百。先是,京师闵雨,井汲多竭,人有暍死者。帝闻之恻然,遣中贵人及开封府属官督作,以济民 用。 至和元年六月十二日,帝曰:「诸军营房,窃虑经此霖雨,有摧塌欹侧去处,令三司速差人检计添修,不得有妨兵士居止。」 二年十月九日,诏:「近拨并剩员营房,今为冬寒,其未搬移者,(今)[令]权住。候春暖,其营房仍渐次添盖,人给一间。」 嘉佑二年七月十二日,枢密院言,(令)[今]为霖雨倒塌军营、官私舍屋,及有积水去处。诏选差内臣大使臣三员、前班大使臣三人、忠佐三人,计会东西八作司、街道司分擘沟畎积水,内忠佐即令提举工役。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二日,知制诰钱公辅言:「伏见大雨之后,营舍必有圮坏,宜选能吏相视,可修者修完。」枢密院勘会:「已下殿前、马步军司,令点检诸营房倒塌去处。如五间已下,即本营粪土钱修盖;六间以上,即申三司检计修整。」从之。 八月一日,知谏院吕诲言:「访闻诸军甚多屋舍倒塌,乞朝廷差官计会修盖。」诏选差朝臣二人、近上内臣二人,将带壕寨工匠计会,殿前、马步军司诣诸班直及诸营点检见在舍屋,内有 漏倒塌合行修盖者,立便检计工料。 二年八月七日,命三司盐铁副使杨佐、权三司度支副使李肃之、景福殿使石全彬、入内押班张茂则,都大提举修葺在京诸班直及不出军营房。内全彬、肃之提举东南壁,茂则、佐西北壁。又分命差朝臣大使臣共八员,度功督役,殿前司委郝质、马步军司委宋守约专切提举修葺。应有合行事 件,仍与都大提举修葺营房近递相关报。又命四厢都指挥使卢政、步军都虞候杨遂同其事,质、守约提纲而已。至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奏工毕,自提举已下,赏赉有差。 神宗熙宁八年闰四月二十一日,修废营六所充马军教场,隶殿前、马军司。 八月十六日,诏在京剩员营房,差沈希颜专切管勾。以营房迫隘,疲老缺所依故也。 哲宗绍圣三年八月一日,河东路经略司言:「吴堡寨在河之外,东岸渡头有仓草场、酒税务、舟船等,而无城堡可以保守。渡口之东,山势高险,下瞰黄河,可以筑垒壁,置楼橹,储峙粮草,以为吴堡寨声援。就用见今监渡使臣主之为便。」从之。 四年闰二月四日,枢密院言:「向者熙河路筑安西城,日夜不辍工,自今若复尔,将为贼所乘。」诏陕西、河东等路经略司及提点熙河兰岷等路汉番弓箭手锺傅,如兴役,非事机交急,毋得夜役兵。 徽宗大观二年七月一日,御笔:「阙额禁军,久不招填,其营房必久不修治。在京仰工部,在外仰提刑、提举司,限两季完葺了当。」 政和元年十一月十日,臣僚言:「访闻西京自崇宁四年内创行招置皇城水南北三巡检司土兵凡六百人,共三营,效忠指挥凡四百人一营,未有营房,各于街市赁屋,居住混杂,逋逃寇盗,难以辨察,部辖酉点,不得如律。闻已那容修盖,将欲了当。兼访闻诸路亦有似此创行招置、至今营房未了者。」诏转运、提 刑司点检督促所属,限一季须管那容修盖了当。 两浙厢军营房多因霖雨摧塌,致见管军兵赁屋散居,将校难为钤束,与逃军杂居,捕盗官无以辨认。遇夜为寇,部辖人无以知觉。是致逃军日甚,盗贼滋多。欲乞下本路立限修盖,须管足备,庶得逃军、盗贼易为缉捉。」从之,仍令所属限半年修盖了当。 四年十一月七日,臣僚言:「伏 宣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,诏:「宋朝置禁旅于京师宋朝:按当时诏令必不自称「宋朝」,疑为「本朝」之误。,处则谨守卫,出则捍边境,故择诸爽垲,列屯相望,将校步骑,驰走教阅,分都置舍,多寡往来,各有区处,以相保守,其法甚严。比来官司臣僚指射干请,置局增第,致吾禁旅暴露湫溢,不安其居。夫介胃之士,所与共患难,惟有以恤其私,然后可使之竭力。自今敢有如前指射者,以违制论。」 五年二月五日,诏:「江淛被贼州县军兵营房多有焚毁,仰转运司检计兴修。其合用工料,并官为应副,或有所阙,听以系省钱(顾)买,不得因此搔扰。如依限了当,特与推赏;弛慢灭裂,并仰转运司劾奏。」 光尧皇帝建炎四年六月十日,诏:「神武前军统制王燮军兵颇多暴露,至于架筱枝、蒙破席而寝处,雨不能免沾濡,暑无以芘烈日。可赐钱三千缗,为席屋之费。」 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天头原批:「『三年』上疑落『绍兴』二字。」,诏:「韩世忠诸军合用营寨席屋壹万间,每间支钱四贯文。建康府榷货务钱内支四万贯文付世忠,令诸将搭盖席屋以处人兵。」从江淮荆浙都督府请 也。 四年二月四日,神武中军统制杨沂中言:「枢密张浚起发到马军一千人骑。已降指挥,令户部支钱一万贯,令本军收买席竹盖屋二千间应副安泊外,有武骑锐士、良家子、汉儿赤心军并骡马等,乞下所属支降钱一万贯文,盖席屋二千间。」诏令户部更支钱五千贯付本军修盖。 七年九月十六日,宰执言:「张俊营寨未办,乞与增支钱。」上因论:「财用皆出民力,若如此之费不可已,苟可已者须极爱惜。张俊尝奏:『军中费却陛下无限钱粮。』朕即语之:『朕何尝有一钱与卿,皆百姓膏血也。卿须知百姓膏血不可穷竭,务与朝廷为一体,则中兴之功不难致矣。』」 十月九日,宰臣赵鼎言:「昨日遣人阅张俊营寨,云一半已了。」上曰:「朕昨日又遣人喻俊,令抚劳诸军。本欲遣一内侍传宣,又恐卒伍辈见内侍至,不无所觊望,或谓空言不济实用。朕尝闻楚子伐萧,师人多寒,王巡三军,拊而勉之,三军之士皆如挟纩。要是古之军士知义,与今人不同耳。」 十六年七月十九日,诏:「诸军寨屋经夏霖雨,不无损坏。今修整,俾各安处。」于是人支钱一千。 十九年十月十三日诏:「西溪标拨马军寨地,可令宋贶亲往检视,毋得侵掘坟墓,多占民田。」 二十三年六月三日,诏:「近缘霖雨,军营多坏,已降指挥,赐钱七万贯,令修整,庶得安处。」 二十八年二月三日,殿前司言:「平江府合用寨屋一万三千三百九十四间,并 秀州护圣军添盖二百间,除平江府已盖瓦屋外,有合造瓦屋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三间。每间支钱一十贯文,共计钱一十二万贯二千五百三十贯文。已承激赏库节次支降,通计钱一十万五千贯,尚少一万七千五百三十贯,乞下桩管御前激赏库一就贴降。」从之。 三十一年八月四日,淮南转运副使王秬言:「得旨,同池州驻札都统制李显忠商议,于枞阳镇以北二十五里地名中坊净严寺,先次修盖寨屋三千间,及江州驻札都统制戚方军马踏逐得本州岛黄梅县地名龙平山屯泊,见行措置,盖造寨屋。两州合用材植物料、人工价钱,逐急于见管官钱内兑那支使。欲于见管常平钱内却行拨还逐州借兑窠名。」从之。 寿皇圣帝隆兴元年四月十五日,诏:「自绍兴三十一年军兴以来,应朝廷科降,并督视行府、两淮节制司、江淮宣抚司、都督府盖造营寨之类,并系科拨经总制及支降激赏钱银,于州县和买计置。尚虑官吏作弊,因缘掊敛,不即支还价钱,许令人户越诉。仰所属监司取索违戾去处,按治以闻。」 二年三月十七日,诏:「诸军暴露日(夕)[久],将来归司休息,虑恐营寨损弊,可令三衙及在外诸军检计,预行修葺。在内委户部,在外总令所量支钱物应副。」以宰执进呈王公述、宋受两军令归行在休息指挥,汤思退奏:「乞下都督府、制置司相度事势,出戍久远,更番休息。」上曰:「先放归不妨。」 故有是(诰)[诏]。 五月七日,马军司言:「已降诏,诸军将校将来归司休息,营寨损弊,令预行修葺。本司有 漏倒塌、柱脚朽烂、篱壁笆箔损坏、合行修葺共计五千二百五十一间。每间计价钱二贯四伯有零,共计一万二千八百余贯,乞下户部支降施行。」从之。 干道二年七月五日,户部言:「马军司申:差人前去严州收买木植二万条,添置湖州牧放寨屋。下本部出给免抽税文引,有碍已降绍兴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依条收税、许执奏不行指挥,难以施行。」诏特依,仍免执奏。 三年三月二十五日,武锋军都统制兼知高邮军陈敏言:「蒙拨钱三万贯,前去六合县添造瓦屋。相度高邮军所管旧寨屋,自武锋军起离后,经今日久,多是倒塌。乞将上件钱除六合支使外,往高邮军添贴就盖寨屋支使。」从之。 四年二月六日,诏令户部支降三合同五分优润关子三十万贯,旧会子三十万贯,付郭振(克)[充]修盖营寨等使用。 二月十一日,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:「本军元有小教场寨屋一所,坐落东青门里。昨临安府起盖环卫官宅,缘无官员居住,却尽行拆去。今来本军先有收管江州拨到官兵,并新招到人兵及增添队伍,见今官兵权行合并居住,委是阙少寨屋。乞下临安府将见今空闲地段拨还本司,应副起盖寨屋,令官兵居住。」从之。 十四日,诏降殿前指挥使寨图,付殿前司依此改造新屋。 五月十三日,新权发遣处州范成大进对,论诸州军简阅未精,营伍未立。上曰:「正缘无营寨,所以纪律不行。」 六月四日,知(杨)〔扬〕州莫蒙言:「措置起盖(杨)[扬]州牧马官兵寨三千间,其所用竹木,万数浩澣。缘淮东不系出产去处,已分差使臣前去和州、太平州以来收买。望行下所属税场通放。」诏依,仍免执奏。 十一月六日,诏:「荆南、郢州出戍军马家小,并津发前去就粮屯驻。合用寨屋,令湖北转运司于荆南大军营寨相近踏逐系官空闲地段,疾速措置修盖。合用钱物,于本司应管官钱内支给。」 六年三月十九日,两浙路计度转运副使刘敏士言: 「得旨,令本司计置材植、芦瓦等,(处)[起]盖步军司寨屋二千间,应副拨到广西、湖南寄招人兵居止,望依例同与临安分认,起造一千间。仍乞下步军司标拨地段,应副盖造。」诏令两浙转运司、临安府各分认造一千间。继而两浙计度转运副使刘敏士、权发遣临安府姚宪言:「照得昨修盖马军寨,应副班直居住,每间估计材植、砖瓦、芦竹、蔑、石灰等价钱一十八贯二伯五十九文省。今来所造寨屋二千间,共计三万六千五百一十八贯文省,两司各计一万八千二百五十九贯文省。欲依例发送步军司交收,计置物料,用军工自行修盖。」从之。 四月二十八日,诏两浙路转运司见盖杨家桥寨屋一千间,权住修盖。 十月四日,权江南东路计度转运副使张松言:「得旨,盖造牧马寨屋,今已毕工。」诏令张松将城东齐安寺、半山寺二寨并分屯殿前司牧马官兵安泊。已而张松言:「建康两次共起寨屋四万五千余间,三衙牧马已占一万二千间外,尚有寨屋三万三千间。计九寨在马鞍山外,余八寨尽在东城两路连秦淮一带。今来上件寨屋阙人看守,欲望每寨差副将一员、军兵三十人前来交割看守。」诏依,令马军司差人前去。 十一月十一日,张松又言:「创造寨屋二万间,计五寨,并桩管到材植物料一万间,各已圆备。每寨委干办官一员、知县一员、巡检一员,监督工役,委是协济。望特与逐官量行推赏,庶可激劝。其指使以下,从本司犒设一次。第一等:知建康府上元县方廷瑞,江宁县何作善,句容县慕容邦用,溧水县陈嘉善,溧阳县喻仲迁。第二等:本司主管文字吴麟,干办公事赵彦声、苗观颐、茹骧,主管帐司文字赵彦骏。第三等:建康府东阳镇巡检王立,靖安寨巡检商乂,马家渡巡检韩居实,溧水县管界巡检吴忠,溧阳旧县管界巡检陈沂。」诏第一等转一官,第二等减三年磨勘,第三等减二年磨勘。选人比类施行,余依。 十二月二十六日,权两浙路转运判官胡昉言:「得旨踏逐地段,修盖镇江府牧马官兵寨屋。已到镇江府西门七里店至高资一带踏逐数处,见今标迁除官地外,有民间地段,欲从镇江府踏逐系官田地,依数对换。内有坟茔,即 用篱围擗截,许令春秋祭祀。」从之。 七年二月十六日,诏:「浙西诸州三衙旧牧马寨屋,除存留秀州管下屋外,余并令胡坚常拆移。内平江府屋发往建康府,令张松、沈度拘收;湖、常州屋发往镇江府。各拣堪好瓦木、材植,内瓦充修盖新牧马寨屋,木植桩留,别听指挥。其不堪物料,给散移戍诸军充柴薪使用。」 三月四日,诏令张松疾速于建康府城内掇移都统司空闲六段寨地内,摽拨一处措置修盖一千间,充马军司廨舍,并亲随衙兵及潜火官兵吏舍、库局等使用。 十四日,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言:「得旨,令本司将官兵连老小逐旋津发前去建康府,与出戍官兵一处居住。本司并诸军各有自行计置买到教场等地段,候军马起发之后,许令本司拘收,召人耕种。」诏依。教场内营寨地,令两浙转运司权行拘收。 四月十一日,宰执进呈马军司右军已到建康。上曰:「闻寨屋稍齐整,人情莫安帖否 」虞允文等奏曰:「昨李显忠说张松措置得板瓦甚多,今欲令张松广行烧变,逐旋修换,庶几可以慰安士卒之心。」上曰:「极是。虽日下未能一发修,但此声一出,覆瓦有期,人心自喜。可便降指挥。」 五月十三日,宰执进呈洪遵已措置烧瓦。上曰:「洪遵近日职事甚留意。」允文等奏曰:「遵言建康寨屋间有木植小者,若欲覆瓦,须当抽换。臣等昨日因问李择,乃知芜湖、当涂所造两寨木植甚小,不 能胜瓦。此皆太平管下县也,故遵以为言。」上曰:「遵朴不欺如此。」上又曰:「有内侍自建康回,闻马司人至新寨,无不欢喜,皆云官家爱惜士卒。它日调发,止过一水,便可接战,免得临时道涂之劳。」允文奏曰:「士卒却知陛下圣意,朝臣喜为纷纷之论,使闻此言,能无媿乎 」上曰:「然。」 十月六日,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〔言〕:「本司旧管诸军营寨,昨来蒙标拨到临安府管下西溪一带民户地段起盖营屋,并于寨墙外拨到空地,付本司自行计置材植,盖造房廊,赁与随军父老作经纪买卖,收掠赁钱赡军百色支用。今来移屯建康府,望依临安府本司营寨体例,于寨墙外拨地五丈,令本司自行计置木植起盖,收掠赁钱,补助军用。」从之。 八年三月一日,步军司言:「本司镇江府木桥、石炭渚、高资五寨一万七千间,差将官前去交点,以十分为率,于内有八九分走趄 漏,壁饰倒烂。望下两浙转运司修整施行。」诏令胡坚常将席草并行(去拆)〔拆去〕,瓦屋别听指挥。 八月,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吴挺言:「六合见屯驻本司出戍官兵三千人,缘彼处寨屋多茅草搭盖,低矮窄狭,官兵居止不便。窃见镇江府七里岗新寨内有拆下寨屋材植、芦瓦等,见在本处堆垛,欲望令两浙转运司于内取拨堪好材植一千间并芦瓦等,差船津送往六合县应副,本司自用军工逐旋起盖。」诏依。其六合县见有寨屋如有损漏, 令淮南转运司量行应副材料。 十月十二日,知建康府洪遵言:「修盖马寨屋一行官属:提督官添差江东安抚司干办公事韩琳,提督监辖修盖左军、后军寨屋共一万二千二百间;修造官知江宁县何作善,修盖本县所分左右两处寨屋三千五百五十间,提督右军寨屋二千一百间;知溧水县梁公永,修盖本县所分左右军寨屋四千间;知上元县方廷瑞,修盖本县所分左右军寨屋三千五百五十间。」诏韩琳转一官,减二年磨勘;何作善、梁公永、方廷瑞各转一官。继而遵言:「知溧阳县丞蒋机,〔修〕盖本县所分后军寨屋四千间;句容县尉嵇忱,修盖本县所分左军寨屋一千一百间;措置木植竹瓦官太平州军事判官赵子勋,权句容县日,收买右军寨屋木植一千间,并收买板瓦及竹木五万竿。」诏蒋机转一官,嵇忱、赵子勋各减三年磨勘。 十九日,主管殿前司公事王友直言:「平江府旧管本司诸军牧放战马寨屋共一万三百二间,内九千四百四十五间先拆移往建康府起盖,其木植桩留,别听指挥。窃详建康水草不便,若来年许令依旧平江府牧养,所有寨屋望行下计置修盖,应副将来牧放人马安泊。」诏依。令殿前司拘收见今桩留瓦木,并于将作监见管木植内,支降二寸半径、三寸径共五千条应副修盖使用。所有昨镇江府起盖寨屋已搬取过瓦木,令左藏南库支降 会子一千贯,依元数收买,添修使用。仍并依元间数起盖,不得灭裂。 十一月九日,诏令临安府于忠锐军寨相近踏逐地段,和买修盖寨屋六百间。两浙转运司于忠武军寨接连元马军司退下寨地内修盖一千间,并限两月了毕。 二十四日,诏令殿前司差统领官一员,将带壕寨等前去扬州,与胡坚常、高禹同共相视修盖出戍官兵寨屋。 九年三月二十七日,马军司言:「本司云骑寨除倒塌外,见在一百六间,与枢密院亲兵寨相连。铁冶岭寨除倒塌外,见在三百二十八间,与步军司右军潜火寨相连。窃恐日后倒塌数多不便,乞下遂处权行交割摊拨,付官兵居住,候本司军马回日,具申朝廷指挥施行。」从之。 六月二十三日,侍卫步军都虞候郭弟言:「本司中军营寨缘地形低洼,近因霖雨水涨,四面河道溢满,所渰寨屋三千二百余间。今欲尽数掇移往本军西观音寨内空闲地段上起盖外,有湖州市两寨屋宇二千七百余间,例皆经水损坏。欲将两寨通作一处,周围开掘水道,就便取土,先次打筑堤岸,复于堤上再筑围墙,庶几牢固,可以隔水。所有合用材植、钱米,望应付支用。」诏依。左藏南库支会子一万贯文。 十一月二十二日,臣僚言:「临安府所管将兵营房不多,往往星散而处,往来出入,更无关防。望令临安府踏逐地段,据所阙厢、禁军营房量事盖造。」从之。 淳熙元年七月 三日,知建康府胡元质言:「乞将江东诸州已发回团结禁军寨屋拆移入城,改充军兵营屋。」从之。 二年九月十二日,诏:「西溪马军司教场营寨地,拨还马军司。」先是,干道七年三月十日,有旨:「西溪马军司人马移屯建康府,其教场、营寨地,令两浙转运司拘收。」至是,马司有请,故有是命。 五年正月十一日,诏诸路州军所管厢、禁军有在营外人,尽拘收入营;其无营房去处,限半年修盖。」从臣僚请也。 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,步军司言:「六合县见管寨屋三千三百九十八间,内有草房三百一十四间,年深损烂,不堪居住。乞行拆卸,拣选堪好材植,令项桩管,应副逐时添修瓦屋使用。」诏令淮南转运司如法修葺,付本司交管,均拨见屯官兵居止,日后毋致更有损坏。 八月十五日,淮南转运判官赵彦逾言:「本司委官前去相验,得目今见屯官兵不多,若以便行起盖,亦是空闲未用,又致捐坏,枉费工物。乞将来有添屯官兵,令步军司预行关报本司,即行盖造。」从之。 十二年十二月三日,诏福建路安抚司,同泉州措置盖造殿前司左翼军水军官兵寨屋。 十三年正月六日,枢密院言:「温州申:本州岛僻在海隅,军民杂居,动辄生事。军人无营可归,多是在外赁屋居止。所有威捷、雄威节三十三,崇节三十四,牢城等六营屋十阙八九。已拨系省钱收买木植盖造,将军人尽拘入营教阅。」从之。 闰七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