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会要辑稿 - 第 1117 页/共 1125 页
五年四月七日,大名府安抚司言:「宣德郎致仕常升依京官致仕例,给以半俸。」从之。升以母李年百有十岁,升累历资任,以母老不能之官,遂求致仕。家素贫,遇岁饥无以为养,故有是命。
八月二十五日,诏江西提举铸钱、朝议大夫钱昌武致仕。坐妄奏江东提举铸钱李枌处置乖方,当徒二年,会赦而昌武年七十二,故有是命。
同日,诏恩州总管、信州团练使孙吉,沧州总管、辰州团练使刘阒等,并以年高令致仕。
十一月五日,诏:「承务郎及使臣已上致仕,尝以战功迁
官者,俸钱、衣赐并全给。余历任无公私罪事理重及赃罪,给半。因过犯若老疾体量致仕者,不给。非战功而功状显著,奏裁。」元丰五年,文潞公以太尉留守西都。时富韩公以司徒致仕,文潞公慕白乐天九老会,乃集洛中公卿大夫年德高者为耆英会,以洛中风俗尚齿不尚官,就资圣院建大厦曰耆英堂,命闽人郑奂绘像堂中。时富韩公年七十九,文公与司封郎中席汝言皆七十七,朝议大夫王尚恭年七十六,太常少卿赵丙、秘书监刘几、卫州防御使冯行己皆年七十五,天章阁待制楚建中、朝议大夫王慎言皆年七十二慎:原作「某」,据《事实类苑》卷二四改。,太中大夫张问、龙图阁直学士张焘皆年七十。时宣徽使王拱辰留守北京,贻书潞公,愿预其会,年七十一。独司马温公年未七十,文公素重其人,用唐九老狄兼慕故事请入会,温公辞以晚进,不敢班文、富二公之后。文公不从,令郑奂自 幕后传温公像,又之北京传王公像,于是预其会者凡十三人。文公以地主携妓乐就富公宅作第一会,至富公会送羊酒,余不出。余皆次为会。洛阳多名园古剎,有水竹林亭之胜。诸老鬓眉皓白,衣冠甚伟,每宴集,人随观之。文公又为同甲会,司马郎中旦、程太中、席司封汝言,皆丙午人也,亦绘像于资圣院。其后司马公与数公又为真率会,有约,酒不过五行,会食不过五味,唯菜无限。腆丰议违约,增饮食之数,罚一会。皆洛阳盛事
也。洛之士庶又生祠潞公于资圣院,温公取神宗送潞公判河南诗隶于牓,曰 瞻堂。塑公像其中,冠剑伟然,都人事之甚肃(出《自警编》)。元丰末,文潞公致仕归洛,入对,时年几八十矣。神宗见其康强,问:「卿摄生亦有道乎 」潞公对:「无他,臣但能任意自适,不以外物伤和气,不敢做过当事,酌中恰好即止。」上以为名言(出《石林燕语》)。《告老辞阙》:元丰七年春,文太(史)[师]告老,奏乞赴阙,亲辞天陛,庶尽臣子之诚。既见,神宗即日赐宴,顾问温密。留京师一月,凡对上者五,锡燕者三,赐诗再,顾问不名,称曰太师,宠数优异,近世无比。按文潞公本传云:熙宁六年拜太师致仕,元佑元年复以太师平章军国重事,五年复以太师、河东节度使致仕,位将相五十余年, 历公辅,年九十二岁而薨(详见「七换节钺」下)。贡父刘公作给事中时,郑穆学士表请致仕状过门下省,刘公谓同舍曰:「宏中请致仕,为年若干也 」答者曰:「郑年七十三矣。」刘公遽曰:「慎不可遂其请。」问曰:「何故也 」刘曰:「且留取伴八十四底。」时潞公年八十四,再起平章事。或云潞公闻之,甚不怿。(宄)[宏]中,穆字也(张文巘《明道杂志》)。宰相致仕,从容进退,享有高寿,其再著者六人:张邓公八十六,陈文惠八十二,富韩公八十一,杜祁公八十,李文定七十七,庞(颖)[颍]公七十六。文潞虽九十二而晚节不终,士论惜之。张邓公仍自相位得谢,尤为可贵(见叶梦得
《避暑〔录〕话》)。吕许公以太尉致仕,张邓公、曾鲁公并以太傅致仕,陈恭公以司徒致仕,李相昉、张相齐贤、章郇公、宋郑公、富韩公并以司徒致仕(出《百川学海》)。
七年五月二十九日,诏:「文臣中大夫、武臣诸司使以下致仕,更不加恩。」《元绛传》:绛以太子少保致仕,神宗眷眷命之曰:「卿可营居京师,朕当资金币,且便耆宁仕进。」绛曰:「臣有田庐在吴,乞归鬻之,即筑室都城。得望属车之尘幸矣,敢冀赐耶!」既行,追赉白金千两,敕以蚤还。绛至吴,踰岁以老病奏,恐不能奉诏。三年而薨,年七十六。赠太子少师,谥曰章简(出《宋史》)。《何郯传》:神宗时,郯以尚书右丞致仕,卒年六十九(见《宋史》)。故事,职事官以告老得谢,受命即行,不入谢辞,为其致为臣而去也。神宗初,李少保柬之自侍读致仕,上特召对延和殿,命坐赐茶退,皆讲读官燕饯于资善堂。后数日,李侍郎受继去,亦用柬之故事,召对赐燕。二人皆英宗经筵旧臣,故礼之特厚,非常例也。当时谓之二李。柬之,文定公子,素忠谨乐易。受亦谨慎长者云。(真宗朝,张齐贤、王嗣宗、冯起致仕皆谢辞,起乃自郓入觐,此云不入谢辞,非也。治平四年四月,李柬之致仕,九月李受致仕,此云后数日,非也。咸平三年翰林学士朱昂,庆历八年翰林院侍读学士杨偕,皆以致仕召对赐宴。又元丰七年文潞公既致仕入觐,仍赐晏,则召对赐宴非特二李也。富郑公
谢致仕恩命云:「已蒙指挥,特放朝谢,兼以病废,无由暂至阙下,一对天光。」宇文绍奕《燕语考异》)李柬之、李受自侍从请归老,先公时在经筵,因而奏曰:「柬之等尚可陈力而亟请归,近年士大夫贪冒爵禄,年踰礼经而〔不〕知止者多矣,望陛下稍加恩数,以励风俗。」已而诏就资善堂会经筵官赐饯,内出珍果名花,巨觥酌劝,时人荣之,比之二疏(见《济美集》)。宋李受字益之,其先自长沙徙江州,登天圣五年进士第,累官至龙图阁学士、给事中,引年乞归庐州,以刑部侍郎致仕。诏王珪、司马光、范镇、吕公着、傅卞、宋敏求、杨绘、王猎、孙思恭饯饮资善堂,又赋诗送之,内出金花异果,赐赉甚富。温公退居于洛十七年,荆公罢政归金陵亦十余年。温公不唯天下重望归之,其心乐道,真得退居之适;荆公不唯罪公议,其心负愧良多,身虽逸而心无一日之乐。观二公出处,可以为鉴(见《经鉏堂杂志》霅川倪思正父)。范忠文公与司马文正公平生智识、谈论、趣向,除议乐一事不同外,其余靡所不同。元佑初,温公起为相,忠文独高卧许下,凡累诏皆力辞不已。其最后表云:「六十三而求去,盖不待年;七十五而复来,谁云中理 」朝廷从之。当是时,中外士大夫莫不高公此举,而人至今以为美谈也。王荆公当国,郭祥正知邵州武岗县,实封附递奏书,乞以天下之计专听王安石处画,凡议论有异于
安石者,虽大吏亦当屏黜。表辞亦甚辩畅,上览而异之。一日,问荆公曰:「卿识郭祥正否 其才似可用。」荆公曰;「臣顷在江东尝识之,其为人才仅纵横,言仅捭阖,而薄于行,不知何人引荐而圣聪问知也。」上出其章以示,荆公心耻为小人所荐,因极口陈其不可用而止。是时祥正方从章惇辟,以军功迁殿中丞,及闻荆公上前之语,遂以本官致仕(出《曲洧旧闻》)。韩忠宪公平日常语子弟曰:「进取在于止足,宠禄不可过溢。年若至六十,可以退身谢事,归守父母坟墓,则是忠孝两全矣。」及公薨,其子康公服既阕,将造朝,自誓于墓前曰:「仕宦至六十,决当乞归田里,洒扫坟垄,期于不坠先训。」及熙宁中以观文(文)殿学士守南阳,年五十九矣,遽欲谢事,又以自来大臣引年往往不即赐可,徒奏牍累上,旋复视事,故先手疏具出遗诫及誓于墓之事于上,且曰:「昔晋王羲之为会稽太守,去郡不仕,亦尝自誓于父母墓前,朝廷以其誓苦不复召之。臣今志愿虽与羲之颇殊,然誓于先臣墓前则无异矣。东晋故不足以比隆圣时,所以保全臣下一节,斯亦可尚。臣区区之志,中外士大夫多有知者,即非臣今日轻有去就,妄干退闲也」然章屡上,终不允,迄不得如其志。及元佑初方致仕,时年七十五矣。故士大夫以退为难。
哲宗元佑二年七月二十八日,诏端明殿学士、光禄大夫、提举嵩山崇福宫范镇迁银青光
禄大夫,仍前职致仕,从其请也。
四年八月七日,诏:「应乞致仕而不愿转官者,授 后本州岛二百日内取索陈乞文状,保明缴奏。如递铺违滞致出限者,更展五分日限。限满不到而亡殁,委所属保明诣实以闻,当与推恩。中大夫至朝奉郎及诸司使郎:原作「朗」,据《长编》卷四三一改。,陈乞本宗有服亲一人荫补恩泽;横行诸司副使见有身自荫补人及内殿承制、崇班、合门祗候见理亲民,并承议、奉议郎,许陈乞有服亲一人恩例;中大夫、中散大夫、诸司使带遥郡者,荫补外准此。即朝奉郎以上及诸司使郎:原作「朗」,据《长编》卷四三一改。,虽未授 而身亡者,在外以乞致仕状到门下省日,在京以得旨日,亦许陈乞有服亲一人恩例。」
六年五月六日,监察御史徐君平言:「文臣致仕以年七十为断,而武臣年七十者犹与近地监当,至八十乃致仕。愿许其致仕之年如文臣法而给俸。」从之。
七月六日,三省言:「张方平元系宣徽南院使、检校太傅、太子少师致仕,元丰官制行,废宣徽使,元佑三年复置,仪品恩数如旧。」诏张方平依旧带宣徽南院使致仕。
十二月十四日,户部言:「乞今后应致仕官有战功、曾经转两官以上者,并许支给全俸。」从之。
十五日,诏:「今后应归明人乞寻医、侍养、致仕之类,令所在具奏听旨。」哲宗元佑六年,国于祭酒郑穆三上表陈乞致仕表:原无,据《长编》卷四五八补。,诏穆提举洞霄宫。给事中范祖禹言:「穆虽年过七十,精力尚强。自为布衣,闽中士人称四先生,穆其
一也。平生历官,多掌学校;在王府十余年,持身清谨,未尝有过;擢居左省,议论不苟;复为祭酒,多士矜式,旋观其人,始终无阙,年耆德茂,力求引去,在穆进退诚为可荣,而为朝廷计则可惜也。愿留穆旧职,以示朝廷贵老尊贤之美尊:原作「贪」,据《长编》卷四五八改。。」不报。太学生千余人诣丞相府请留「千」上原有「五」字,又「丞」原作「承」,并据右引删改。,亦不报(见《续通鉴长编》)。
绍圣三年四月十五日,吏部言:「官员乞致仕,比及奏画出告,必有住滞,以致身亡,枉有隔碍恩泽。兼不转官不须出告。」诏文武官该转官致仕依旧外,其余守本官致仕者,并降敕降:原作「绛」,据《宋史》卷一七○《职官志》一○改。,更不给告。内因致仕合该乞恩泽人,更不具钞,令尚书省通书,三司入熟状状:原无,据《宋史》卷一七○《职官志》一○补。,仍不候印画。其不该恩泽人,依旧具钞。
五月二日,诏「自今应官员丁(夏)[忧]中不许陈乞致仕。」从吏部请也。
八月二十三日,朝散郎致仕邹极言:「准告落致仕,除仓部员外郎,伏望许臣依前守本官致仕。」从之。
四年二月二日,资政殿学士、太中大夫、提举江宁府崇禧观王存表乞致仕。制曰:「存在元佑之初,论事附会,可特授右正议大夫,依前职致仕,其荫补恩泽并陈乞恩例,各只与一名。」《苏颂传》:绍圣四年,颂拜太子少师致仕。方颂执政时,见哲宗年幼,诸臣太纷纭纭:原作「纷」,据《宋史》卷三四○《苏颂传》改。,常曰:「君长,谁任其咎也耶 」每大臣奏事,但取决于宣仁后;哲宗有言,或无对者。惟颂奏宣仁后,必再禀哲宗;有宣谕,必告诸臣以听圣语。及贬元佑故臣,御史周秩劾颂,哲宗曰:「颂知君臣之义,无轻议此老。」徽宗立,进太子太保,爵累赵郡公。建中靖国元年夏
至中:原作「明」,据《宋史》卷三四○《苏颂传》改。,自草遗表,明日卒明:原作「中」,据《宋史》卷三四○《苏颂传》改。,年八十二。诏辍视朝二日,赠司空(出《宋史》)。苏魏公为宰相,因争贾易复官事,持之未决。御史杨畏论苏故稽诏令,苏即上章乞退章:原作「马」,据《宋史》卷三四○《苏颂传》改。,请致仕。吕微仲语苏:「可见于上辩之,何遽去 」苏曰:「宰相一有人言,便为不当物望,岂可更辩曲直 」宣仁力留之,不从,乃罢以为集禧观使。自熙宁以来,宰相未有去位而留京师者,盖(思)[特]恩也。绍圣初,治元佑党人,凡尝为宰执者无不坐贬,惟子容一人独免。(元佑宰相韩缜,执政李清臣、许将,绍圣以前皆无他,李、许仍再执政。此云绍圣初治元佑党人,尝为宰执者无不坐贬,惟子容独免,非也。出《儒学警悟》。)
元符元年九月十五日,诏朝散大夫张(寿)[焘]特令致仕。寿前知夔州前知:原作「春」,据《长编》卷五○二改补。,例得对,上察其老不任事句首原有「日」字,据《长编》卷五○二删。,故有是命。《李公麟传》:公麟为中书门下后省删定官、御史检法,元符三年病痹,遂致仕。既归老,肆意于龙眠山岩壑间。
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六月八日,诏朝奉郎、秘阁校理致仕李巘,通直郎致仕据下文「并」字,此处当脱一人名。,并落致仕,乘驿赴阙引对,皆以曾(笔)[肇]、邹浩荐其学行故也。
崇宁四年闰二月六日,尚书省言:「朝请、朝散、朝奉郎因病致仕,须亲授敕,方许任子。有不幸地远、不及亲授者,乞身亡在合给 之后,亦听奏补。」从之。
大观二年三月七日,诏致仕官年八十以上应给俸者,悉以缗钱充。
三年七月二十八日,吏部言:「宣奉大夫致仕韩忠彦言:『近陈乞致仕,蒙恩授宣
臣僚致仕荫补格,太中夫夫以上二人。臣有弟之子极、弟之孙显胄,欲望于文资内安排。』本部契勘,太中大夫以上见责降充宫观而荫补,依法并取裁。缘本官系因入籍叙复,差提举西京崇福宫,合依条取裁。」诏韩忠彦许依陈乞致仕恩泽。 奉大夫致仕。伏
政和三年二月五日,淮西提刑司言:「朝散郎致仕刘淮夫昨监江宁府(犹)[酒]务,贪污不职,监司欲行追按,乃托母老申乞致仕,寻乞(备)[借]补其子澉为假将仕郎。未几,干请求荐再任,两浙监司乃荐淮夫缘母致仕为孝,除落致仕。诏并令邻路提刑司体量诣实闻奏。本司今体量,本官任内轮差杂作兵士量酒,容纵乞沽酒人钱,与监官下虞候等分受入己,并不钤束。江东运司方欲按劾,本官托母年老陈乞致仕。」四年三月二十五日,中书省言:「勘会朝奉大夫、宝文阁待制、提举江宁府崇禧观杨畏,今年正月十九日奉圣旨转一官致仕。吏部供到杨畏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身亡,系未降告已前身亡,依条即不该给付,缘郑仅、吕公雅体例。」诏依例许给付本家(出《宋史》)。徽宗政和六年,何执中致仕,以太傅就第,朝朔望,恩数如旧。上曰:「自相位得谢,古难其人,本朝数十年无此事。执中曰:「惟张士逊以太傅邓国公就第。」(《宋编年备要》)
七月九日,广南东路提举学(士)[事]孙璘言:「乞命诸州应致仕居乡并许赴贡士宴,择其年弥高者而惇事之,使长
幼有序,献酬跪伏有礼,人知里选之法,孝悌之义。」从之。
七年正月六日,诏:「刘正夫已除开府仪同三司致仕,所有见破应干使臣、祗应人从等,并依旧。余依何执中致仕所得指挥施行。」
五月九日,高邮军言:「父老僧道等状,伏见寄居中散〔致〕仕李演系知枢密院李谘之子,演三十七岁任虞部员外郎,更不下磨勘转官。元丰中官制改朝奉郎,至五十七致仕,退居乡里,累经朝廷恩霈,及叙封至中散大夫,见年九十。切见百姓王庆为年九十,近蒙朝廷赐『耆德处士』之号,况李演系枢臣之子,逮事五朝,亲与元孙五世相见,显属美事,乞加褒赏。」诏李演转一官,赐米面各十石,可中奉大夫致仕。
八月一日,安化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致仕刘正夫特授安静军节度使,充太一宫使,依前开府仪同三司,落致仕,进封康国公。
宣和二年六月八日,诏太师、鲁国公蔡京可依所乞,守本官致仕,依旧神霄玉清万寿宫使,在京赐第居住,其恩礼、俸给之属及见破官吏、人从等,并依旧。仍朝朔望。详见优礼(明)[门]。
三年二月二十八日,诏:「应命官昨缘病患陈乞致仕后来,所患已安,堪任厘务,愿再仕之人,缘年限未满未许陈乞者,许经所在官司自陈,保明申吏部,特与再仕命官。」
三月二十四日,诏:「资政殿学士致仕王襄,帷幄旧弼,缘疾去朝,今已痊安,特落致仕,知淮宁府。」
七月二十四日,诏湖州进士吴
伯强为承事郎致仕。以江浙宣抚司奏,伯强素有行谊,乡里所推,昨方腊侵扰,率众保城,卒获按堵,故旌宠之。
四年三月七日,温州言:「检会奉御笔处分,两浙江东路知州、通判,应州县等并不得陈乞寻医、致仕、侍养并请假离任,已陈乞及离任者,令本路监司疾速勾还本任,托疾致仕者令中书省记录,候贼平日取旨。缘目下讨荡贼寇渐已平息,本州岛据管下官员陈乞致仕、寻医、侍养、请假及省罢,未审将来大军解严班师之后,合与不合依常法施行,伏乞明降指挥,以凭遵守施行。」诏盗贼并已平静,自合依常法疾速申明行下。
七年正月七日,宝文阁学士、太中大夫、守太子詹事、兼太子侍讲李诗等言:「宣和六年八月十八日赦书节文:『应命官因疾病陈乞致仕,今已痊安,不以年限满未满,许召保官三员,委保自陈,特令再任。』臣等切见朝请大夫致仕傅裕之昨任知平定军,因病陈乞,所患久已痊安,筋力尚壮,伏望许令再仕。」诏与落致仕。
三月二十六日,臣僚言:「川路文武升朝官以疾陈乞致仕,依条有司勘验,入递闻奏,在法须候奏状计程到关,方授致仕恩泽。间有暴疾沦殁,其家匿丧不举,以俟程限,殡殓失时。欲望圣慈出自宸衷,川路臣僚陈乞致仕,以申状到所属,就许令授致仕恩泽,庶使远方存殁受赐。」从之。
□月七日,尚书省言:「勘会河北东路在任文武官因病患曾乞致仕,缘
下(属所)[所属]审实,偶致身亡,不曾给降致仕敕牒,或已给敕未祗受间身亡之人。」诏并与理元陈乞月日,依条推恩,今后依此。
八月二十一日,诏:「侍从荐文武官落致仕,自有成法,比来臣僚或以不法而求去官,或因营私而惮烦使,托言疾病,暂求致政,夤缘干请,复为再任之图,甚非立法之本意。应今后从臣荐举致仕官再仕,须究见事实,元非诈冒,方得论列。宜各遵守,毋致违戾。」
九月十二日,诏中大夫、右文殿修撰致仕陈知质落致仕,知隆德府。以宇文虚中言其风力强敏,齿发未衰也。十一月丙子,太傅王黼致仕,用中丞何 疏也。未几, 亦奉祠。(文缜罢在十月庚午,此误也,当附九月甲戌黼罢太宰时《旧闻证误》)。
十一月十一日,宝文阁学士、中大夫、太子詹事、侍讲、修国史耿南仲等言:「窃见朝奉郎致仕朱褒昨差提举催促东南路(本)[木] ,未赴任间省罢,后来因病陈乞致仕。今来日久,已痊安,筋力尚壮,尚可宣力,未应谢事。伏望特降睿旨,许令再仕。」从之。
十二月,中书舍人谭世绩等言:「伏见朝请大夫致仕晁说之昨任知成州日,诸司列荐治状,未召赴审察,以疾陈乞致仕。今来年未七十,精明强健,可使复起,付之事任。欲望与落致仕,再授合入差遣。」诏与落致仕。
十九日南郊制:「应官员因病疾乞致仕,今已痊安,不以年限满与未满,许经所属自陈,召保官二员委保,特令再仕。其因
致仕受过恩例,依条施行。」
二十三日,制以保静军节度使致仕种师道落致仕,为检校少保、静难军节度使、河东北路制置使、兼都统制。
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:「应文武致仕官并赐粟、帛、羊、酒,曾任太中大夫、观察使以上官者倍赐。」
同日赦:「应官员因疾病陈乞致仕,今已痊安,不以年限满与未满,许召保官二员,委保自陈,特令再仕。」
十二日,诏吴给特落致仕给:原作「洽」,据《建炎要录》卷五改。,依旧监察御史。
十九日,诏;「今后文武官非疾病危笃及笃疾、废疾不能任职者,不得陈乞致仕。」以时方艰难,士大夫多乞致仕以避事,故有此诏。
六月十三日赦:「应缘靖康元年边事,文武官因病陈乞致仕,朝廷不从所乞,内有身亡之人,特许依条陈乞致仕恩泽。及陈乞致仕,缘道路不通不曾被受致仕敕命者,亦许所在州军保明,特与依条推恩。」
十九日,诏知筠州杨允降三官致仕。以允昏耄,贪禄忘归故也。
七月八日,诏曹大同特落致仕,除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。
四年五月一日,诏翟汝文落致仕、召赴行在指挥勿行。先是,有旨汝文落致仕,而言者以为从官乞身,自有典礼,若不得谢,并宜再三固自恳祈。昨汝文以其家奴状申越州,腾奏朝廷,谓已危惙,必于见从,黄巘善庇护不问,遂令致仕。慢上废法,实害名教。故寝前命。
十日,户部侍郎叶份等言:「朝散大夫(强)[强]行父博学多闻,清修有立,两为郡倅,皆有能
声。昨在宣城,当方腊扰攘之时,备着劳效。居官行己,无毫发之(庇)[疵],不缘事故、疾病,慨然请老,欲望许令再仕。」诏依,其已得致仕恩泽,令吏部依条施行。
八月二十四日,诏宣教郎致仕周虎臣除太常博士。初,虎臣以通仕郎改宣教郎致仕,吏部以法止复旧官,二十七日,诏特与宣教郎,盖优恩也。
绍兴元年六月五日,诏:「赵应之自淮南远赴行在,备历艰险,可特落致仕,于遥郡上转行一官。」
七月十三日,武功大夫、荣州团练使致仕李正彦特落致仕,与在外宫观。
八月十九日,诏朝议大夫致仕周谔特授中大夫,依旧致仕。以其子从事郎渊言:「父谔元丰中上言乞修京城,神祖籍(寄)[记]姓名,欲加擢用,而蔡京以父谔为范纯仁之甥,王觌之 ,陈瓘妻兄,遂同入元佑党籍,未沾圣泽。」故有是命。
三年正月二十五日,翰林学士、知制诰綦 礼言:「近者杨惟忠、邢焕皆以节度使致仕,即不曾 院降麻。缘节度使除拜、移改、加恩之类,并须宣制,岂有见带节钺致仕而独不然,此一时之阙典也。臣尝记祖宗时,凡节将臣僚得谢,不以文武并纳节,别除一官致仕,如仁宗朝张耆授太子太师,杨崇勋授太子少保,神宗朝李端愿授太子少保致仕,皆武臣也,惟熙宁间富弼以元勋旧相,始令特带节钺致仕,弼犹力辞不敢当者久之。其后相继者则曾公亮其:原作「相」,据《建炎要录》卷六二改。、文彦博也,他人岂可援以为例耶 近岁以来致仕者,
不问何人,不复纳节换官,亦恐有违旧制。乞令三省、枢密院讨论旧典(旋)[施]行。」从之。
三月二十一日,枢密院奏:「检讨典故下项:庆历三年五月,特令河阳三城节度使、中书门下平章事杨崇勋为左卫上将军致仕。初,崇勋判成德军,而部民行赂其子宗诲,求免所犯罪。事觉,故特令致仕。熙宁元年二月二十八日,以醴泉观使、定国军节度使李端愿为太子少保致仕。端愿以目疾请休退,故事多除上将军致仕,上命讨阅唐制,优加是命。三年,上御集英殿策进士。午漏,上移御需云便坐,延辅臣赐茶,曾公亮陟降殿陛,足跌仆于地,上遽命左右掖起之。明日以病告,久之,进司空,以河阳三城节度使兼侍中、集禧观使,五日一朝会。及讨夏人,起公亮知永兴军。召还,复为集禧观使,纳节请老,以太傅兼侍中致仕。」诏今后带节钺致仕,令三省、枢密院遵依祖宗典故。
四年五月十三日,吏部言:「右承直郎徐师直乞将磨勘功赏于致仕合改官上收使。本部契勘,承直郎无出身、不及六考致仕,合改宣教郎。今本官所乞盖为父年八十三,故欲以朝官致仕,庶几经大礼日可以叙封。缘本部不曾行过似此体例。」诏与改转右通直郎致仕。
五年二月十五日,诏左中大夫翟汝文复端明殿学士,依旧致仕。
九月二日,诏武功大夫、前泾原路走马承受公事致仕薛绂可差充川陕宣抚使司干办公事。从川陕
宣抚使吴玠请也。
六年四月十日,诏:「左朝奉(郎)[郎]、前权通判吉州徐文中,昨虔寇侵犯吉州,迎敌,肋间中枪,守本官致仕。今已痊安,理宜悯恤,可特落致仕。」
七年五月二十六日,右司谏王缙言:「近降指挥,内侍致仕李淙令再仕,提举江州太平观。道路籍籍,皆谓李淙乃童贯之 ,宣和间倚贯声势,罪恶不可具言。常奉使东南,淮浙骚动,市井小人尚能言之。靖康间纳官,建炎间致仕,已是宽恩,今又再仕,何耶 欲望追寝前命。」诏李淙前降再仕差宫观指挥更不施行。
六月二十六日,兵部尚书、兼都督府参谋军事吕祉等言:「降授左朝散郎致仕王次翁天资孝友,履行清修,年未六十,浩然休退,乞与落致仕,召寘朝列,必有可观。」诏王次翁特令再仕。
十二月十四日,诏端明殿学士、左中大夫致仕翟汝文落致仕,特授依前左中大夫,充资政殿学士,提举临安府洞霄宫。先是,朝廷授汝文资政殿学士,依前致仕,汝文恳辞,故有是命。
八年八月二十五日,资政殿大学士、左通议大夫、提举临安府洞霄〔宫〕张守言:「右承务郎致仕丁骙昨任建康府上元县主簿骙:原作「 (大)」,据《建炎要录》卷一二一改。,到官未几,致政而归,恬静安贫,不改其操,学行、吏事皆有可观。今年方五十四,心力甚壮,并无疾恙,若俾复从禄仕,不惟可以崇廉退之风,亦见圣朝无遗逸之士与难致〔之〕士。」从之。
十二月王日,泉州言:「左朝散大夫、充徽猷阁待制、提举江州
太平观、持服江常疾病危笃,乞候服阕日守本官致仕。」诏江常候服阕日守徽猷阁待制,于旧官上转一官致仕。
九年四月十三日,少保、镇南军节度使、充醴泉观使、成国公吕颐浩以疾乞除一寄禄官致仕。诏颐浩除少傅,依前镇南军节度使、成国公致仕。
十一年七月十七日,昭庆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充万寿观使韩渊奏:「近以久婴痼疾,有妨举动,乞守本官致仕,蒙恩许依徽宗皇帝舅陈永成例,免赴朝参,仰见圣主敦睦九族之意。然方国步多艰,费用百出,与崇宁间事体不同,所有见依两府例合破请给、人从,各乞减半。仍每遇痼疾发动,许从便往外郡寻访医药,往来并免奏闻。如经由州县,除有内外亲戚许相见外,并不许接见监司、守令及余宾客。」诏所请恩例、请给、人从减半不允,余依所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