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会要辑稿 - 第 1060 页/共 1125 页

十九日,权史部侍郎晏敦复等言:「契勘前降指挥,今后应陈乞岳庙差遣之人,并令赴吏部投状,令本部取索勘验,保明申尚书省拟差,出给付身。内有未曾拟正阶官之人,须候降到许差指挥,再行奏钞,显属紊烦。欲乞应初出官人陈乞岳庙,如应得所差指挥,即便拟阶官申尚书省拟差。」从之。 七月十二日,诏:「选人岳庙应格之人,与支本身料钱外,支食钱五贯;破格之人止与支破本身料钱。」 十月十日,臣僚言:「准绍兴令,诸臣僚因陈乞及非责降宫观、岳庙差遣者,并月破供给,于所居处依资序降一等支。职司以上资序人依通判例,知州资序人依签判例,无签判处及通判资序人并依幕职官例,武臣武功大夫以上未及知州职司资序人准此。其前宰相、执政官及见带学士以上职者不降。契勘宫观官自祖宗以来,即无支破供给之文,止因崇宁间蔡京用事,创立格法,支破宫观供给。王黼作相之后,已行任罢,今来却修入绍兴 令,永为成法。所在州军虽不曾一一支给,缘已是编 该载,难以止绝干请。欲乞删除。」从之。 二十八日,殿中侍御史王缙言:「初出官人监岳庙,理资任,若便许用举主关升及年限磨勘,侥幸太甚。欲乞应初官监岳庙人年未及格,并不理资任;选人候厘务书考,方许荐举。厘务实及三考,无出身通理四考,方许用举主关升。承务郎以上厘务磨勘,一依旧法,自后未经参选人并父祖见任通判以上及宫观通判请给者,更不差监岳庙。所贵人知自勉,异日可备选用。」诏未经任人父祖已授通判以上差遣及提点以上宫观,除用恩例陈乞外,今后更不许差监岳庙。余依见行条法。 六年正月二十六日,诏右通直郎沈云纪许用父参知政事与求依条岁许陈乞亲属差遣恩例,特差监潭州南岳庙。 三月二十日,右承务郎陈鼐言:「祖宗旧例,随龙人子孙并与堂除差遣。鼐故父戬祗事巘邸,夤缘攀附,今鼐不敢别有侥幸,欲乞陶铸一岳庙差遣。」诏特差监潭州南岳庙。 五月八日,臣僚言:「祠馆之任,家居而食厚禄,本出朝廷礼贤优老之意。艰难以来,士或不调,陛下悯其失职,特授此命,甚大惠也。然格法之外,尚或侥求,有年甲、资序未及而辄陈乞者,有任数已过而陈乞再任者。求之于六等宫观之格,五项岳庙之法,无一合者,惟以贫窭为辞,得于格法之外,亦未失陛下矜恤之意。但其间多有无厌之人,昔已叨窃名禄,广殖田宅,自知抱负瑕衅,不复收用,惟知所在凭借官执,经营财利,视其家则丰羡而无须于禄廪,沦其人则不当复齿于士类。如此之人,乃更与失职寒士(兵)[并]飨其食。今国 家所患正在官冗而财匮,若以既匮之财给至冗之官,恐不能 及,徒使州郡之间用度不支,而实贫仰禄者先受其弊。欲乞今后陈乞堂除宫观、岳庙之人,除贫乏廉洁朝廷所知者,其余一切按格与之。」诏依奏。除见任知州军以上及曾任侍从官宫观人依旧堂除外,余令吏部按格拟申,尚书省给降付身。 九年三月二十六日,诏将许差宫观两次之人,内一任未及二考,不因过犯罢任,依岳庙已得指挥别差一次。 十年正月八日,秘阁修撰张宗元言:「元系落(微)[徽]猷阁待制、提举江州太平观,蒙恩复秘阁修撰,差遣如故。其今任宫观,乞自复职日理作自陈,仍依例二年半为任。」从之。 十九年七月八日,诏达州刺史、添差两浙东路马步军副总管、绍兴府驻札韦讯免赴任,与在外宫观,随侍父渊,令袁州按月支破请给。以后族也。 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,诏武功大夫、前藩邸(新)[亲]随曹昉差主管洪州玉隆观,仍令久任。 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,诏秦桧孙左朝散大夫、试尚书礼部侍郎、兼实录院修撰埙,右承议郎、充敷文阁待制、提举佑神观堪,并除提举在外宫观。内埙除敷文阁直学士。桧薨故也。 二十六年五月十七日,湖南转运司申,潭州南岳庙遗火,烧毁殿宇。诏监官先次放罢,令取勘具案闻奏。其殿宇下转运司计料合用多少钱数,申尚书省取旨降拨。 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,诏:「诸路〔监〕司属官减员并添差未到任合省罢人,如赴任在降指挥一年内,愿就宫观岳庙人,与特差一次。」 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,尚书左右司员外郎王晞亮言:「文武官实有疾病则许以寻医,悯其年劳则优以宫观,此旧制也。而绍兴二十五年十一月指挥,乃有州县官僚疾病日久者,许求宫观而去,则是合寻医人却得宫观,与旧制相戾。有司疑惑,莫知所承,乞删去。」从之。 二十九年三月四日,诏权尚书工部侍郎杨偰除敷文阁待制、提举佑神观,奉朝请。 三十二年正月十三日,臣僚言:「郡守之职,其任为至重,其事为至繁。昨者朝廷因臣僚之请,以谓郡守年及七十,非惟不应格法,亦恐耄昏,为民之害,遂令吏部并与自陈宫观。其后吏部谓此乃一时申请,本非旧法,不肯永远遵用。殊不知大(大)[夫]七十而致仕,乃古之令典也,今乞将前项指挥永为着令。」从之。 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,孝宗即位未改元。诏:「文武臣陈乞堂除宫观、岳庙,未曾立定员数。除在京宫观文臣曾任监察御史以上,监司、郡守及带职人,武臣曾任宫观、知阁、御带、郡守、遥郡、横行及带军职人外,文武臣宫观以四百人为额,岳庙以三百人为额。大使臣注岳庙以一百人为额,小使臣曾从军添置岳庙以三百人为额。宗室依格通差宫 观、岳庙,以七百人为额。其溢额人许终满今任。」 孝宗干道元年正月一日大礼赦文:「应官员宫观、岳庙任数已满,依法不应再陈者,更许陈乞一次。三年十一月二日大礼赦、六年十月六日大礼赦、九年十一月九日大礼赦并同。 四月五日,吏部侍郎叶颙言:「窃见选人监岳庙差遣,在任未终满,因丁忧罢任,即非别有罪犯,难以必要终满一任,方与免试。今相度,欲将任岳庙未满丁忧罢任人,候服阕日并许依条收使,免试恩例参选。」从之。 八月十二日立皇太子赦,内应文臣曾任侍从官、见无差遣,未复职者,许陈乞在外宫观一次。 十一月二十三日,执政进呈苏楷乞宫观,上曰:「可与宫观。」因又曰:「苏楷殊无一言,朕欲批不善奏对,又恐从此以口辩取进。」 二年二月八日,权吏部侍郎陈之茂言:「契勘本部待阙宫观计三百四十四人,见在窠阙计二百八十员,其间多是广南瘴疠,人所不愿注授。今岁黄甲约五百人,并特奏名上二等免铨试约二(十)[千]余人,官有十倍而可注之阙无三分之一。窃见宫观、狱庙有堂除,有部差。堂除所得优厚,非有祖父恩例不许陈乞。至于部差,月得五十而贫者不足于用,然非西北流寓、江南无产业、父祖无人食禄,又不可得。此待阙之官所以积压尤多。今欲将一岁所差过员数随宜增添,量州郡大小,各置宫观、岳庙,立为定额。内以五分之一为堂除,以处恩例特旨者;余悉为部阙,次第注授。」从之。 四年五月十八日,臣僚言:「绍兴三十年十月二日指挥,郡守年及七十者,(计)[许]令自陈宫观,不请者与宫观,理作自陈。今略数班簿,亦几二十辈,恐其间有精力未衰,朝廷擢用,合加优礼外,乞降旨检会前令,特与宫观,理作自陈。具下项:新知州贾价、新差知南恩州田伯强、知汀州韦能定、知肇庆府秦吁、知昭州叶秉彝、知廉州章兼、知广安军姚悠、知荣州杨高、新差知辰州黄绎,并年七十一,知万州梁戴年七十二,已过满。知陕州胡括年七十三,直秘阁、新差知常德府张允蹈,知连州钱师仁。」诏并与宫观,理作自陈。 七月十二日,尚书吏部员外郎林栗言:「在法,诸宗室宫观、岳庙,若前任不厘务,满罢愿就前任者听。契勘本选小使臣、校尉曾经从军立功,依累降指挥注授诸州军添差指挥使,听候使唤不厘务及岳庙差遣。如任满替回,愿就前任州军添差不厘务等窠阙,有妨碍于前任,不许差注。切缘拣汰离军之人多是贫乏,般挈可悯,乞将添差指使岳庙之人比附宗室岳庙不厘务,差注不碍前任,仰称陛下优恤之意。」从之。 十一月九日,诏:「今后选人任岳庙者,悉不理考第,吏部立为定格。」 十二月二十六日,尚书吏部侍郎薛良朋言:「乞自今降岳庙不理考指挥之前,应恩 科出官有岳庙考第之人,并依隆兴元年恩科出科官人一例理权入官。所有升改循转,于上件考第并不合收使。欲望详酌施行。」诏除隆兴元年恩科人所授岳庙已得指挥许理权官外,余并依干(进)[道]四年十一月九日指挥施行。 五年二月二十一日,吏部言:「检准干道四年七月十二日吏部员外郎林栗札子,乞将应离军添差指挥使岳庙之人,比附宗室岳庙不厘务,差注不碍前任州军,已降指挥依本官所请。其大使臣即未有该载明文,亦合一体差注。」从之。 三月七日,吏部契勘:「未降岳庙不理考第指挥之前,除并注授岳庙见今在任之人,将来狱庙任满,并不理考第。本部今措置,欲乞除隆兴元年恩科注授岳庙合理权官之人,自合候终满外,其余见今在任人,愿截日批书罢任、赴部参选、别注授差遣者听,不愿者候终满罢。所有初官授岳庙、不曾铨试中愿罢任之人,如有免试恩例,许收使赴部参选;如无恩例合依指挥候铨试中到部。」从之。 九月二十八日,吏部状:「准批下白札子:『窃见岳庙差遣既不理考,则文臣无有肯授者,乞差注武臣离军在部待阙之人。』送部措置。尚书右选勘会,依条以武功至武翼大夫曾任路分都监以上,右武大夫不曾任,同许注授岳庙,大藩、节镇二员,余州一员。又绍兴二十九年四月十五日指挥,将应从军发遣添差任满到部武功大夫至修武郎、不曾任路分都监以上差遣,每州军岳庙不得过一员,内大藩、节镇更差一员,并二年为任。本选见在部待次修武郎以上官共三百五十余员,差注不行。除本部依条注授横行岳庙,今来更不增添员阙外,今措置,欲将上件岳庙每州军各更增添一员,依见行格法差注,庶几不致积压。日后依此使阙。侍郎右选勘会,见在部待次小使臣、校尉共一千七百余员,除昨承绍兴二十九年四月十五日指挥,将应从军发遣小使臣添差任满到部之人,以资序名次高下并注岳庙,诸州军各添置四员,内大蕃、节镇州军五员,并二年为任。本部见遵依使阙,今措置,欲每州各增添一员。」诏权添一次。 六年三月十九日,吏部侍郎陈弥作言:「契勘宗室小使臣添差亲民差遣,每州一员;经任监当,每州十县以上五员,七县以上四员,五县以上三员,余二员。初任大藩、节镇二员,余州诸县各一员。逐时差注经任初任人外,常有二百余阙无人愿就。本部有军功补授之人,员多阙少,差注不行,欲乞借上件宗室监当见阙,权改作岳庙称呼,依本部见行条法差注一次。如已经注后,却有宗室愿就,亦许依员数差注。候今来借使一任满日,依旧拨还宗室使阙,庶可时暂发遣在部军功补授之人。」(照)[诏]依,(曾)先注曾立战功之人。 六月十三 日,吏部言:「选人岳庙考第在不理考指挥之前,考第、举主及格,乞退新任升改,依今旨虽许收使,缘无法可以比类。检照止有举主除差遣牵复许退新任磨勘关升条法,欲比附上条,许令退(关)[阙]升改。」从之。 十一月六日南郊赦:「应贡士年五十以上,五举到省,合赴干道五年特奏名殿试之人,缘事赴试不及,若将来殿试唱名,补授文学,年六十以上,与理干道五年年甲,用今年赦恩召保参选,特差岳庙一次。」 七年六月二十四日,中书门下省言:「检会干道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已降指挥,诸军将士曾与金人接战及守御立功之人,将战功显著一十三处立定格目。近来不住有上件立功拣汰离军及已经添差满罢之人陈乞岳庙,今措置,欲将上件经一十三处战功显著之人、已经添差满罢、未曾注授岳庙,与差注岳庙一次。已经差注岳庙,别无差遣,与差破格岳庙一次。其破格岳庙依正差岳庙请给料钱减半。」从之。 九年四月二十三日,诏:「令后离军横行使臣,令枢密院审(差)[察],与差将副差遣。若年六十以上,精力已衰,有战功,依已降指挥与差宫观,余差岳庙。」以枢密院勘会,诸军离军横行使臣添差,吏部见与大使臣一例衮同注授差遣,无以甄别,理宜措置。故有是命。 本部见使横行岳庙阙,并无本等人指射,欲乞尽数 刷已未有到任及见榜岳庙员阙,依干道六年例借差一次。本部契勘,见榜横行岳庙员阙无本等人指射,欲乞朝廷指挥借差一次。欲许修武郎以上曾经立功之人指射差注,如同日却有本等横行人指射, 六月一日,吏部言:「据武功大夫、台州刺史张福等状:伏即先差本等人。日后依旧使阙,差注本等人。」从之。 淳熙元年二月二十日,吏部言:「枣阳军合差岳庙,尚右差横行一员,先亲民,次监当,并曾立战〔功〕人二员,系循环使阙差注。乞自今更不差拨。侍右合差从军添差任满人四员,战功人二员,今乞减从军添差任满一员,战功一员,更不作阙差注。」从之。 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庆寿赦:「应选人年七十以上,依法不应到部,仰长贰铨量,将尚堪厘务人与注残零阙一次。内四川、二广令逐路转运司结罪保明申部,依此施行。愿就破格岳庙者听。」十三年庆寿赦同此。 三年九月二十三日,诏外官任宫观者,依宗室宫观例,以二年为任。既而权吏部尚书韩元吉言:「赋禄之法,所以待任事之有劳者,自唐至本朝,百官有分司者,号为降黜,禄不全给。神宗皇帝始置宫观差遣,以易分司之任,当时优待耆老侍从及庶官知州资序年六十以上人,其选亦艰。数十年来,士大夫病废窒碍,动辄请祠,而宗室自大使臣,又有逐州立定宫观员阙,武臣久历行阵而资序高者亦复与之。州县间 宫观廪禄多于见任厘务之官。今京朝官在职例以二年为任,而宫观独以二年半为任,盖祖宗朝在官者任皆三年,故宫观止以二年半,号三十个月,是不得与在官者比。至元佑员多阙少,在官者亦减作三十个月为任,而宫观因仍不革。绍兴初,京朝官又减作二年为任矣,而宫观失于契勘,独用三十个月,返优于职任之人。」故有是命。 十月八日,诏:「自今有曾经论列放罢之人,必其罪戾可恕、日月已久者,然后上其奉祠之请。」既而臣僚言,昨尝论奏知赣州陈天麟不应便举奉祠,因有是诏。 十一月十二日南郊赦:「选人陈乞关升致仕,通理任岳庙差遣,如在干道四年十一月九日以前罢任并出违条限人,其考第并许收使。」 五年十二月十八日,诏自今除监司、郡守,并须契勘年甲,年及者与祠禄。 六年三月四日,诏:「自今堂除添差宫观、岳庙,未曾用过战功恩例人,并使阙差填,帅府、节镇不得过三员,其余州军不(曾)[得]过二员,仍不得差过元两任之数。自今降指挥日为始,其已差人候任满日更不作阙。」 九月十六日明堂赦:「选人先一任差遣未满,因避亲之类以理去官,而第二任授岳庙不厘务差遣已满,又行别注第三任,亦曾于限内陈乞通理,虽系隔任,缘岳庙不厘务差遣既不与理考第,若作隔任,妨碍通理。可特许将第三任补满第一任,理为考第。」 七年八月十一日,诏见任宰执、台谏子孙、京官监当资序人并差岳庙。已注授未赴上者,许父祖陈乞改差。 八年闰三月十七日,诏 令所于通判关升知州条内删去注文「堂除宫观听用一任即不许理当实历」一十五字,却修入「宫观并不许理当任数」八字。从知江阴军王师古请也。 二十八日,诏自今应曾被弹劾放罢之人,须是宫观任满,然后取旨除授。 十年二月二十三日,诏自今内外诸军元有例带离军之人合得陈乞差遣,愿就宫观、岳庙者听,仍理当离军添差一任恩例。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南郊赦:「应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京朝官大小使臣、选人文学、校副尉、下班祗应任数已满之人,缘添差不厘务不许关升,将来有碍荫补。自今可令吏、兵部依官序先次注授正阙差遣,将副以上随才擢用,或愿就宫观、岳庙者,特许陈乞一次。内任数未满人,愿依旧添差者听。其诸州军顺官候满七任日,一体施行。」既而十五年明堂赦同此:「所有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朝人未曾该载,深虑关升、奏荐亦有妨碍。可将已经添差七任之人,依条去替半年陈乞,就注正关升差遣。将副以上随才擢用,或愿就宫观、岳庙,亦许陈乞一次。」 同日南郊赦:「特奏名文学依法遇赦日,年已六十者许二年内参选,注权入官。其年六十三岁以上如有 举主二员,可权差破格岳庙一次。」十五年九月明堂赦同。 十三年正月一日庆寿赦:「应无官宗室见年七十以上,可令经所属陈乞,申大宗正司契勘诣实,保明以闻,特与补承信郎,仍添差岳庙差遣一次,就寄居州县支破请给,不理为吏部立定员额。」 同日庆寿赦:「应文武臣宫观、岳庙任数已满,依法不应再陈乞者,该今赦年七十以上,特更许陈乞一次。八十以上特许两任。」 同日赦:「选人任州县官,在任偶因年老,监司、守臣申乞依淳熙八年指挥改差应格岳庙,任满不许再行陈乞之人,如委是年老不堪任厘务,若该今赦,许经所在州军知、通保奏,再差岳庙一次。」 同日赦:「大小使臣年七十以上,体量不堪厘务之人,别无合入窠阙,尚虑失所,并特与差注岳庙一次。八十以上特许两任。」 同日赦:「应曾经十三处立到战功人,理宜优异。昨淳熙四年指挥,与两任添差不厘务,或岳庙差遣,仍支全分请给。如任数已满,可更与放行一次。」 同日赦:「应诸军拣汰离军大小使臣、校副尉、下班祗应年七十以上,许更添差岳庙一次。」 同日赦:「应淳熙十一年特奏名试在第五第,如系国学、临安府进士,特与差岳庙一次,诸州进士与破格岳庙。应淳熙十一年特奏名文学,见年七十已上,依法不应出官,许召保官三员,委保正身于所在州军陈乞,保明申吏部,与差岳庙一次。」 闰七月十一日,迪功郎应说等状:「身老上庠,幸遇太上皇帝庆寿,以年及补官,乞照淳熙三年太学生潘贸等该遇太上皇帝庆寿恩例补官外,与岳庙差遣。」诏并与岳庙。 光宗绍熙二年正月二十八日,诏:「史弥正以偏亲年老,乞奉祠禄,其志可嘉,可除直敷文阁,依所乞与主(观)[管]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。弥正以直秘阁、新权发遣福建路提刑乞改授祠禄,侍养偏亲,故有是命。 十一月二十七日南郊赦:「应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京朝官大小使臣、选人文学、校副尉、下班祗应任数已满之人,愿就宫观、岳庙者,特许陈乞一次。诸军拣汰离军已经添差一任回,到部许注授岳庙差遣。其间〔若〕实缘残废,不能亲身赴部,令召本色官一员结罪委保正身,许家人赍状赴部陈乞差注。勘会昨遇登极赦恩,用举数推恩补授文学并龙飞榜赐诸州助教,依下州文学恩例之人,依法遇赦日年已六十者,许二年内参选,注权入官。其年六十三岁以上,如有〔举〕主二员,可权差破格岳庙一次。其免解待郊特奏名〔文〕学碍年人准此。应进士年五十以上,五举到省,合赴绍熙元年特奏名殿试人,缘事赴试不及,若将来殿试唱名入第四等以上、合补授文学之人,虽系年六十已上,与理绍熙元年年甲,用今年赦恩召保参(遣)[选],特差岳庙一次。」 五年正月一日庆 寿赦:「应文武臣宫观、岳庙任数已满,依法不应再陈者,该今来庆恩日年八十以上,特更许陈乞一次。」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五 黜降官二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五 黜降官二 【宋会要】 仁宗庆历七年正月八日,降三司盐铁副使、礼部员外郎刘湜知沂州,度支副使、吏部员外郎陈洎知濠州濠:原作「豪」,据《长编》卷一六○改。,户部副使、户部员外郎梅贽知海州。旧制,紫宸殿燕契丹使,三司副使当座朵殿。合门吏以告,而湜等以为当座殿上,即趋出不就席,为合门所弹,帝怒而责出之。 十一日,西上合门副使、荆湖南路兵马都监刘贻孙责安远军节度行军司马,岳州安置。本路安抚使崔峄言,徭(赋)[贼]未平而贻孙辄托疾求寻医也。 二月二日,前知宣州、太常丞、集贤校理赵宗道追一任官,落职,勒停。坐立盐钞上客人王安姓名,将卖钞钱买绢,并兑借职田米钱,及奏雪时隐避诈妄、上书不实故也。 淀,虏使医候之无疾,又在告多失言。盖晦希执政意以倾之。 三日,刑部员外郎、知制诰王琪责信州团练副使,不佥书州事。初,琪奉使契丹,既入境,属疾,肩舆以行。及还,副使钱晦言琪至 四月五日,新陕西路转运使薛绅降知陕州,新两浙路提点刑狱王鼎降知深州,前江南西路转运判官王绰候服除日取旨,并知衡州杨纮自今毋得除监司。内降札子:「绅前使京东路,常委部吏孔宗旦、尚同、徐程、李思道捃摭郡县细过,构起刑狱,陷害人命。又纮、鼎、绰前在江东为监司,谓之三虎,纮已降知衡州, 而绅、鼎犹领使他道,岂称宣布德泽之任 其各降知州,宗旦等并与远小处差遣。」 九月四日,引进使、眉州防御使、知渭州张亢降领果州团练使、知磁州。时三司给军士郊赏,濠州库旧估物轻重不侔估:原作「佑」,据《长编》卷一六一改。,亢辄平其直而给之,故及于责。先是,诏亢不俟代乘驿赴阙,续以告敕付陕西转运司,俾俟亢至永兴军给付,便道赴任。 十一日,新提点利州路刑狱公事、太常博士张肃降知岳州,坐前为广南东路转运判官,于所部过市物也。 十月十六日,引进使、果州团练使张亢降右领军卫大将军,知寿州。亢尝假官银遣人鬻于蜀,又奏令军民以物质公使库,取息钱以佐公用,故特降之。 十一月二十三日,前京东路转运使、兵部员外郎张铸降通判太平州。先是,李孝仙尝告孔直温变事,铸疑其妄,置而不问,及直温被诛,故降之。 八年闰正月七日,降河北路转运使、兵部郎中皇甫泌监青州商税;提点刑狱、祠部员外郎田京监郓州商税;前知恩州、四方馆使、昭州刺史裴德舆追三官,为池州团练副使;前恩州钤辖、皇城使李昭度追三官,为濠州团练副使;恩州驻泊兵马都监、内殿承制冯文吉除名,长流梅州;兵马监押、右侍禁赵惟一杖脊,黥配沙门岛。泌、京坐变发所部,德舆、昭度并以妖党结构久而不之察也。文吉、惟一皆懦怯弃城,而文吉后颇宣力,故得以减等论。 二十五日,新知江宁府、 司农卿林(鼓渊)[潍]降知袁州。先是,江宁府火,而潍辞不行,故降之。 二十六日,降勾当皇城司、建宁军节度观察留后杨景宗为徐州观察使、知济州;皇城使、康州刺史、入内内侍省副都知邓保吉落副都知,为(颖)[颍]州兵马钤辖;左藏库使、通州团练使、入内内侍省副都知杨怀敏为文思使、贺州刺史;北作房使、廉州团练使刘永年为洛苑使、英州刺史;蔡州兵马都监、洛苑使、眉州防御使赵从约领陵州团练使,为濮州兵马都监;供备库使、荣州刺史、带御器械王从善落职,为曹州兵马都监。时崇政殿亲从官颜秀、郭达、王胜、孙利等夜杀军校,劫器械,登延和殿屋,入至禁中,焚宫帘焚:原作「禁」,据《长编》卷一六二改。,斫内人伤臂。其三人为宿卫兵所杀,王胜者走匿宫城北楼,经日方得,而捕者即支分之,卒不知其始所以谋。景宗等皆领皇城司,故坐贬之。 二月六日,文思使、贺州刺史、入内内侍省副都知杨怀敏为左藏库使、通州团练使、滑州兵马钤辖,落入内副都知。初,怀敏以所部亲从官谋为乱夺二官亲:原作「新」,据《长编》卷一六二改。,而职如故,谏官、御史皆言:「今怀敏独留不遣,所坐与众人同而罚异。」故还所夺官而黜之。 之为祠部员外郎,监鄂州税;济州防御使李端懿为单州团练使 十六日,降龙图阁直学士、给事中张存为左谏议大夫、知池州;工部郎中、直史馆张沔为都官员外郎,监宣州税。并落职。工部郎中张懿:原作「意」,据《长编》卷一六三改。,郑州钤辖;殿中侍御史韩贽为太常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