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会要 - 第 31 页/共 74 页

天女寺 敦业坊。贞观九年。置为景福寺。武太后改为天女寺。 敬爱寺 怀仁坊。显庆二年。孝敬在春宫。为高宗武太后立之。以敬爱寺为名。制度与西明寺同。天授二年。改为佛授记寺。其后又改为敬爱寺。 福先寺 游艺坊。武太后母杨氏宅。上元二年。立为太原寺。垂拱三年二月。改为魏国寺。天授二年。改为福先寺。 长寿寺 嘉善坊。长寿元年。武后称齿生发变。大赦改元。仍置长寿寺。 崇先寺 证圣元年正月十八日。以崇先府为寺。开元二十四年九月一日。改为广福寺。 圣善寺 章善坊。神龙元年二月。立为中兴。二年。中宗为武太后追福。改为圣善寺。寺内报慈阁。中宗为武后所立。景龙四年正月二十八日制。东都所造圣善寺。更开拓五十余步。以广僧房。计破百姓数十家。监察御史宋务光上疏谏曰。陛下孝思罔极。崇建佛寺。土木之功。庄严斯毕。僧房精舍。宴坐有余。禅宇道场。经行已足。更事开拓。夺人便利。贫者有沟壑之忧。富者无安堵之所。行非急切。何至于斯。况阳和发生。播植伊始。兴役丁匠。废弃农功。一夫不耕。必有饥者。三时之务。安可夺焉。臣闻失鬼神之心。可因巫祝而谢。失君长之心。可因左右而谢。失父母之心。可因亲戚而谢。唯失百姓之心。不可解也。陛下以万邦为念。何用伤一物之心。应须拓寺。请俟农隙。疏奏。上不纳。 安国寺 宣教坊。本节愍太子宅。神龙二年。立为崇恩寺。后改为卫国寺。景云元年十二月六日。改为安国寺。 荷泽寺 宜人坊。太极元年二月十七日。睿宗在藩。为武太后追福所立。初名慈泽寺。神龙二年。改为荷泽寺。其时于西京亦立荷恩寺。 奉国寺 修行坊。本张易之宅。未成而易之败。后赐太平公主乳母奉国夫人。寻奏为寺。 昭成寺 道光坊。本沙苑监之地。景龙元年。韦庶人立为安乐寺。韦氏诛。改为景云寺。寻又为昭成皇后追福。改为昭成寺。 华严寺 景行坊。景云三年立为寺。开元二十一年。改为同德寺。 唐兴寺 贞观三年十二月一日诏。有隋失道。九服沸腾。朕亲总元戎。致兹明伐。誓牧登陑。曾无宁岁。思所以树立福田。济其营魄。可于建义以来。交兵之处。为义士凶徒。陨身戎阵者。各建寺剎。招延胜侣。法鼓所振。变炎火于青莲。清梵所闻。易苦海于甘露。所司宜量定处所。并立寺名。支配僧徒。及修院宇。具为事条以闻。仍命虞世南。李百药。褚遂良。颜师古。岑文本。许敬宗。朱子奢等。为碑记。铭功业。破刘武周于汾州。立宏济寺。宗正卿李百药为碑铭。破宋老生于吕州。立普济寺。著作郎许敬宗为碑铭。破宋金刚于晋州。立慈云寺。起居郎褚遂良为碑铭。破王世充于邙山。立昭觉寺。著作郎虞世南为碑铭。破窦建德于泛水。立等慈寺。秘书监颜师古为碑铭。破刘黑闼于洺州。立昭福寺。中书侍郎岑文本为碑铭。已上并贞观四年五月建造毕。 慈德寺 京兆府武功县庆善宫西百步。贞观五年。为太穆皇后故置。以慈德名之。 永徽六年正月三日。昭陵侧置一寺。尚书右仆射褚遂良谏曰。关中既是陛下所都。自长安而制四海。其闲卫士已上。悉是陛下爪牙。陛下必欲乘衅灭辽。若不役关中人。不能济事。由此言之。理须爱惜。今者昭陵建造佛寺。唯欲早成其功。虽云和雇。皆是催迫发遣。豳州已北。岐州已西。或一百里。或二百里。皆来赴作。遂积时月。岂其所愿。陛下昔尝语宏福寺僧云。我义活苍生。最为功德。且又今者所造。制度准禅定寺则大宏福。寺自不可大于宏福。既有东道征役。此寺亦宜渐次修营。三二年得成。亦未为迟。 干封元年正月十七日。兖州置观寺各三所。观以紫云僊鹤万岁为称。寺以封岳非烟重轮为名。各度二七人。 天授元年十月二十九日。两京及天下诸州。各置大云寺一所。至开元二十六年六月一日。并改为开元寺。 景云二年七月。左拾遗辛替否疏谏曰。夫释教以清净为本。慈悲为主。故恒体道以济物。不为利欲以损人。故恒忘己以全真。不为营身以害教。三时之月。掘山穿地。损命也。殚府虚帑。损人也。广殿长廊。营身也。损命则不慈悲。损人则不济物。营身则不清净。岂大圣大神之心乎。臣以为非崇教也。自像王西下。佛教东传。青螺不入于周前。白马方行于汉后。风流雨散。千帝百王。饰弥盛而国弥空。信弥重而祸弥大。覆车继轨。曾不改途。晋臣以奉佛取讥。梁王以舍身构隙。若以造寺必期为治体。养人不足为经邦。则殷周已往皆暗乱。汉魏已降皆圣明。殷周已往为不长。汉魏巳降为不短。臣闻夏为天子。二十余代。而殷受之。殷为天子。二十余代。而周受之。周为天子。三十余代。而汉受之。自汉以后。历代可知也。何者有道之长。无道之短。岂因其穷金玉。修塔庙。方见享祚乎。臣以为减琢雕之费。以赈贫人。是有如来之德。息穿掘之苦。以全昆虫。是有如来之仁。罢营构之直。以给边陲。是有汤武之功。减不急之禄。以购廉清。是有唐虞之治。陛下缓其所急。急其所缓。亲未来而疏见在。失真实而冀虚无。重俗人之所为。轻天子之功业。臣切痛之矣。当今出财依势者。尽度为沙弥。避役奸讹者。尽度为沙弥。其所未度。惟贫人与善人耳。将何以作范乎。将何以租赋乎。将何以力役乎。臣以为出家者舍尘俗。离朋党无私爱。今殖货营生。仗亲树党。畜妻养子。是致人以毁道。非广道以求人。伏见今之宫观台榭。唯京师之与洛阳。不增修饰。犹恐奢丽。陛下尝欲填池堑。捐苑囿。以瞻贫人无产业者。今天下佛寺。盖无其数。一寺堂殿。倍陛下一宫。壮丽甚矣。用度过矣。是十分天下之财。而佛有其七八。陛下何有之矣。百姓何食之矣。臣窃痛之。 景龙二年九月。并州清源县尉吕元太上疏曰。陛下六合为家。万邦作主。布慈悲于沙界。树功业于元劫蜺旌宝盖。接影都畿。凤剎龙宫。相望都邑。然释氏真教。平等为宗。本之以慈悲。加之以布施。伏愿陛下广平施之德。成育养之恩。回营构之资。充疆场之费。则如来布施之法也。赐之谷帛。惠及饥寒。则如来慈悲之化也。丝纶既行。中外胥悦。则如来平等之教也。臣谨按金刚般若经云。若以色见我。以音声求我。是人行邪道。不能见如来。是知大乘之宗。声色不见。岂释迦之意。在雕琢之功。今之作者。臣所未喻。三年正月二十七日。宴侍臣近亲于梨园。因问以时政得失。绛州刺史成对曰。夫释教之设。以慈悲为主。盖欲饶益万姓。济牧群生。若乃邃宇珍台。层轩宝塔。耗竭府库。劳役生人。惧非菩萨善利之心。或异如来大悲之旨。臣备职方岳。叨膺洪运。敢陈刍荛。狂妄死罪。中书令萧至忠奏曰。方今百姓贫乏。边境未宁。府藏内空。仓廪不实。诚宜节财用之费。省土木之功。务存农事。爱惜人力。寺观之役。实可且停。成之言。伏希采纳。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韦嗣立上疏曰。臣窃见比者营造寺观。其数极多。皆务宏博。竞崇瑰丽。大则费一二十万。小则尚用三五万。余略计都。用资财动至千万已上。运转木石。人牛不停。废人功。害农务。事既非急。时多怨咨。故曰。不作无益害有益。功乃成。不贵异物贱用物。人乃足。诚哉此言。且元象秘妙。归于寂灭。苟非修心定慧。诸法皆涉有为。至如土木雕刻等。惟是殚竭人力。但学互相夸丽。岂关降伏身心。凡所兴功。皆须掘凿。蛰虫在土。种类最多。每日杀伤。动即万计。连年如此。损害可知。于至道既有乖。在生人极为损。陛下岂不深思之。 贞元十三年四月敕。曲江南弥勒阁。宜赐名贞元普济寺。 元和二年九月敕。成都府宜置圣寿南平二佛寺。 十二年二月。置元和圣寿佛寺于右神策军。 长庆元年三月。刘总请以幽州私第为佛寺。诏以报恩名。仍遣中官焦僊晟以寺额赐之。 太和二年十月。河中观察使薛苹奏。中条山兰若营建之初。有两泉涌出。请赐额为太和寺。从之。 会昌五年七月。中书门下奏。天下诸州府寺。据令式。上州以上。并合国忌日集官吏行香。臣等商量。上州已上合行香。州各留寺一所。充国忌日行香。列圣真容。便移入合留寺中。其下州寺并合废毁。敕旨。所合留寺。如舍宇精华者。即留。如是废坏不堪者。亦宜毁除。但国忌日当州宫观内行香。不必定取寺名。余依。其月又奏。请两街合留寺十所。每寺留僧十人。敕旨。宜每街各留寺两所。每寺各留三十人。 六年正月。左右街功德使奏。准今月五日赦书节文。上都两街。先各留寺两所。依前委功德使收管。其所添寺。于废寺中拣择堪修建者。臣今左街谨具拣择置寺八所。及数内回改名额。分析如后。两所依前名额。兴唐寺。保寿寺。六所改名旧额。僧寺四所。宝应寺改为资圣寺。青龙寺改为护国寺。菩提寺改为保唐寺。清禅寺改为安国寺。缘闲架数少。取华阳寺连接充数。尼寺二所。法云寺改为唐安寺。崇敬寺改为唐昌寺。右街置八所。二所先准敕留。西明寺请改为福寿寺。庄严寺改为圣寿寺。八所添置二所。请依旧名额。僧寺一所。千福寺。尼寺一所。兴元寺。六所请改名。僧寺五所。化度寺改为崇福寺。永泰寺改为万寿寺。温国寺改为崇圣寺。经行寺改为龙兴寺。奉恩寺改为兴福寺。尼寺一所。万善寺改为延唐寺。谨定拣择添置及改名额分析如前。敕旨。宜依。 大中元年闰三月敕。会昌季年。并省寺宇。虽云异方之教。无损为政之源。中国之人。久行其道。厘革过当。事体未宏。其灵山胜景。天下州府。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。有宿旧名僧。复能修创。一任住持。所司不得禁止。二年正月三日敕节文。上都除元置寺外。每街更各添置寺五所。东都共添置五所。僧寺三所。尼寺二所。仍每寺度五十人。益荆扬润汴并蒲襄等八道。除元置寺五所外。更添置僧寺一所。尼寺一所。诸道节度刺史州。除元置寺外。更添置寺一所。其所置僧寺。合度三十人。诸道管内州。未置寺处。宜置僧尼寺各一所。每寺度三十人。五台山宜置僧寺四所。尼寺一所。如有见存者。便令修饰。每寺度五十人。其僧尼年几限约。并诸条流。并准会昌六年五月五日条例处分。 五年正月诏。京畿及郡县士庶。要建寺宇村邑。勿禁。兼许度僧尼。住持营造。其年七月。宰臣奏。陛下崇奉释教。臣子皆愿奔走。虑士庶等物力不逮。扰人生事。望令两畿及州府长吏。与审度事宜。撙节闻奏。不必广为建造。驱役黎甿。其所请度僧尼。亦须选有道行。为州县所称信者。不得容隐凶恶之流。却非敬道。望委长吏。精加拣择。其村邑佛堂。望且待兵罢建置为便。十月十七日。宰臣等上言。近有敕许罢兵役后建置佛堂兰若。若今边事宁息。必恐奏请继来。若不先议条流。临事恐难止约。伏以释门之教。本贵正真。奉之精严。则人用加敬。今诸州府寺宇新添。功悉未毕。百姓等若志愿崇奉。则宜并力同修。自今已后。有请置佛堂兰若者。望所在长吏。分明晓示待一切毕后。或有云州府远处大县。即许量事建置一所。其余村坊。不在更置佛堂兰若限。制可 唐会要卷四十九   像 久视元年八月十五日。将造大像。税天下僧尼人出一钱。内史狄仁杰上疏曰。今之伽蓝。制逾宫阙。功不使鬼。必役于人。物不天来。终须地出。不损百姓。将何以求。生之有时。用之无度。编户所奉。恒苦不充。痛切肌肤。不辞棰楚。僧道一说。矫陈祸福。翦发解衣。仍嫌其少。亦有离间骨肉。事均路人。身自纳妻。谓无彼此。皆托佛法。诖误生人。里闬动有经坊。阛阓亦有精舍。化诱所急。切于官征。法事所须。严于制敕。逃丁避罪。并集法门。无知之僧。凡有几万。且一夫不耕。犹受其弊。浮食者众。又劫人财。臣每思惟。实所悲痛。今之大像。若无官助。义无得成。若费官财。又尽人力。一旦有难。将谁救之。 大足元年正月。成均祭酒李峤谏曰。臣以法王慈敏。菩萨护持。唯拟饶益众生。非要修营土木。殿堂佛宇。处处皆有。见在足堪供养。无烦更有修营。窃见白司马阪欲造大像。虽税非户口。钱出僧尼。不得州县祗承。必是不能济办。终须科率。岂免劳扰。但天下编户。贫弱者众。亦有佣力客作。以济糇粮。亦有卖舍贴田。以供王役。伏闻造修之钱。见有一十七万余贯。若将散施。广济贫穷。人与一千。自然济得一十七万余户。拯饥寒之弊。省劳役之勤。顺诸佛慈悲之心。沾圣君亭毒之意。人神胥悦。功德无穷。方作过后因缘。岂如见在果报。垂九霄之泽。收万姓之心。开此恩造。谁不感悦。 长安四年十月九日敕。大像宜于白司马阪造为定。仍令春官尚书建安王攸宁。充检校大像使。监察御史张廷珪谏曰。夫佛者。以觉知为义。因心而成。不可以诸相窥也。故经云。若以色见我。以音声求我。是人行邪道。不能见如来。此明如来之果。不可外求也。陛下信心归依。壮其塔庙。广其尊容。已遍于天下矣。盖有住于像。而行布施。非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何以言之。经云。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。以用布施。及恒河沙等身命布施。其福甚多。若人于经中受持。及四句偈等。为人演说。其福胜彼。如佛所言。则陛下倾四海之财。殚万人之力。穷山之木以为塔。极冶之金以为像。虽劳则甚矣。费则多矣。而所获福缘。不愈于殚劳之匹夫。沙门之末学。受持精进。端坐思惟。理亦明矣。臣窃为陛下小之。今陛下广树熏修。又置精舍。则经云菩萨所作福德。不应贪着。盖有为之法。不足尚也。况此营造。事殷土木。或开发盘礡。峻筑基阶。或填塞川涧。通转采斫。辗压虫蚁。动盈巨亿。岂佛标坐夏之义。蠢动而不忍害其生哉。今陛下何以为之。又役鬼不可。唯人是营。通计工匠。率多贫窭。朝驱暮役。劳筋苦骨。箪食瓢饮。晨炊星饭。饥渴所致。疾疫交集。岂佛标徒行之义。畜兽而不忍残其力哉。今陛下何以为之。伏惟慎之重之。思菩萨之行为。利益一切众生。应如是布施。则经所谓不住色布施。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。其福德若东西南北四维。上下虚空。不可思量矣。何必勤勤于住相。雕苍生之财。崇不急之务。臣以时政论之。则宜先边境。蓄府库。养生力。以释教言之。则宜救苦厄。灭诸相。崇无为。伏惟陛下察臣之愚。行佛之意。务以治为上。不以人废言。帝从其言。即停作。 建中元年四月。妃父王景仙。驸马高怡。献金铜佛像以为寿。上使谓曰。有为功德。吾不欲为久矣。舁而还之。 元和五年十月。新罗王遣其子献金银佛像。   僧道立位 贞观十一年正月十五日。诏道士女冠。宜在僧尼之前。至上元元年八月二十四日辛丑。诏公私斋会。及参集之处。道士女冠在东。僧尼在西。不须更为先后。至天授二年四月二日。敕释教宜在道教之上。僧尼处道士之前。至景云二年四月八日诏。自今已后。僧尼道士女冠。并宜齐行并集。   僧尼所隶 延载元年五月十一日敕。天下僧尼隶祠部。不须属司宾。 开元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。中书门下奏。臣等商量。缘老子至流沙。化胡成佛法。本西方兴教。使同客礼。割属鸿胪。自尔已久。因循积久。圣心以元元本系。移就宗正。诚如天旨。非愚虑所及。伏望过元日后。承春令便宣。其道僧等既缘改革。亦望此时同处分。从之。至二十五年七月七日制。道士女冠。宜隶宗正寺。僧尼令祠部检校。至天宝二载三月十三日制。僧尼隶祠部。道士宜令司封检校。不须隶宗正寺。 元和二年二月。诏僧尼道士同隶左街右街功德使。自是祠部司封。不复关奏。 会昌五年七月。中书门下奏。奉宣。僧尼不隶祠部。合系属主客。与复合令鸿胪寺收管。宜分析奏来者。天下僧尼。国朝已来。并隶鸿胪寺。至天宝二年。隶祠部。臣等据大唐六典。祠部掌天下宗庙大祭。与僧事殊不相及。当务根本。不合归尚书省。属鸿胪寺亦未允当。又据六典。主客掌朝贡之国。七十余番。五天竺国。并在数内。释氏出自天竺国。今陛下以其非中国之教。已有厘革。僧尼名籍。便令系主客。不隶祠部及鸿胪寺。至为允当。从之。 六年五月制。僧尼依前令两街功德使收管。不要更隶主客。所度僧尼。令祠部给牒。   杂录 贞观二年五月十九日敕。章敬寺是先朝创造。从今已后。每至先朝忌日。常令设斋行香。仍永为恒式。 开元二年二月十九日敕。天下寺观。屋宇先成。自今已后。更不得创造。若有破坏。事须条理。仍经所司陈牒检验。先后所详。七月十三日敕。如闻百官家。多以僧尼道士等为门徒往还。妻子等无所避忌。或诡托禅观。祸福妄陈。事涉左道。深斁大猷。自今已后。百官家不得辄容僧尼等至家。缘吉凶要须设斋者。皆于州县陈牒寺观。然后依数听去。二十九日敕。佛教者在于清净。存乎利益。今两京城内。寺宇相望。凡欲归依。足申礼敬。如闻坊巷之内。开铺写经。公然铸佛。自今已后。村坊街市等。不得辄更铸佛写经为业。须瞻仰尊容者。任就寺礼拜。须经典读诵者。勒于寺赎取。如经本少。僧为写供。诸州寺观。亦宜准此。 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。敕有司。试天下僧尼年六十已下者。限诵二百纸经。每一年限诵七十三纸。三年一试。落者还俗。不得以坐禅对策义试。诸寺三纲统。宜入大寺院。 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敕。朕先知僧徒至弊。故预塞其源。不度人来。向二十余载。访闻在外。有二十已下小僧尼。宜令所司。及府县检责处分。又曰。惟彼释道。同归凝寂。各有寺观。自宜住持。如闻远就山林。别为兰若。兼亦聚众。公然往来。或妄说生缘。辄在俗家居止。即宜一切禁断。 天宝五载二月二十五日。京兆尹萧炅奏。私度僧尼等。自今已后有犯。请委臣府司。男夫并一房家口。移隶碛西。 会昌五年七月。中书门下奏。以天下废寺铜像。及钟磬等委诸道铸。事具泉货门。其月。又奏天下士庶之家。所有铜像。并限敕到一月内送官。如违此限。并准盐铁使旧禁铜条件处分。其土木等像。并不禁。所由不得因此扰人。其京城及畿内诸县。衣冠百姓家。有铜像并望送纳京兆府。自拆寺以来。应有铜像等。衣冠百姓家收得。亦限一月内陈首送纳。如辄有隐藏。并准旧条处分。敕旨。宜依。八月。中书门下奏。诸道废毁寺铁像。望令所在销为农器。石之像。望令销付度支。敕旨。依。 六年八月敕。准今年五月三日赦书节文。如缘修饰佛像。但用土木。足以致敬。不得用金银铜铁。及宝玉等。如有犯衣冠。录名闻奏。   燃灯 先天二年二月。胡僧婆陀请夜开城门。燃灯百千炬。三日三夜。皇帝御延喜门。观灯纵乐。凡三日夜。左拾遗严挺之上疏曰。窃惟陛下孜孜庶政。业业万几。盖以天下为心。深戒安危之理。奈何亲御城门。以观大酺。累日兼夜。臣愚窃所未喻。且臣卜其昼。未卜其夜。史册攸传。君举必书。帝王重慎。今乃暴衣冠于上路。罗伎乐于中宵。陛下反朴复古。宵衣旰食。不矜细行。恐非圣德所宜。臣以为不可一也。谁何警夜。代鼓通晨。以备非常。古之善教。今陛下不深惟戒慎。轻违动息。重门弛禁。巨猾多徒。倘有跃马奔车。厉声骇叫。一尘清览。有轸宸衷。臣以为不可二也。陛下北宫多暇。西牖暂陟。青春日长。已积埃尘之弊。紫微漏永。重穷歌舞之乐。倘有司跛倚。下人饥倦。以陛下近犹不恤。圣情攸关。岂不凛然祗畏。臣以为不可三也。伏望昼尽欢娱。暮令休息。务斯兼夜。恐无益于圣朝。惟陛下裁择。 开元二十八年。以正月望日。御勤政楼。燕群臣。连夜燃灯。会大雪而罢。因命自今常以二月望日夜为之。 天宝三载十一月敕。每载依旧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开坊市燃灯。永为例程。   病坊 开元五年。宋璟奏。悲田养病。从长安以来。置使专知。国家矜孤恤穷。敬老养病。至于安庇。各有司存。今骤聚无名之人。着收利之便。实恐逋逃为薮。隐没成奸。昔子路于卫。出私财为粥。以饲贫者。孔子非之。乃覆其馈。人臣私惠。犹且不可。国家小慈。殊乖善政。伏望罢之。其病患人。令河南府按此分付其家。 会昌五年十一月。李德裕奏云。恤贫宽疾。着于周典。无告常馁。存于王制。国朝立悲田养病。置使专知。开元五年。宋璟奏悲田乃关释教。此是僧尼职掌。不合定使专知。元宗不许。至二十二年。断京城乞儿。悉令病坊收管。官以本钱收利给之。今缘诸道僧尼。尽已还俗。悲田坊无人主领。恐贫病无告。必大致困穷。臣等商量。悲田出于释教。并望改为养病坊。其两京及诸州。各于录事耆寿中。拣一人有名行谨信。为乡里所称者。专令勾当。其两京望给寺田十顷。大州镇望给田七顷。其它诸州。望委观察使量贫病多少给田五顷。以充粥食。如州镇有羡余官钱。量予置本收利。最为稔便。敕。悲田养病坊。缘僧尼还俗。无人主持。恐残疾无以取给。两京量给寺田拯济。诸州府七顷至十顷。各于本置选耆寿一人勾当。以充粥料。   僧籍 天下寺五千三百五十八。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。尼五万五百七十六。两京度僧尼。御史一人莅之。每三岁。州县为籍。一以留州县。一以上祠部。 新罗日本僧入朝学问。九年不还者。编诸籍。 会昌五年。敕祠部检括天下寺及僧尼人数。凡寺四千六百。兰若四万。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。   大秦寺 贞观十二年七月。诏曰。道无常名。圣无常体。随方设教。密济群生。波斯僧阿罗本。远将经教。来献上京。详其教旨。元妙无为。生成立要。济物利人。宜行天下所司。即于义宁坊建寺一所。度僧廿一人。 天宝四载九月。诏曰。波斯经教。出自大秦。传习而来。久行中国。爰初建寺。因以为名。将欲示人。必修其本。其两京波斯寺。宜改为大秦寺。天下诸府郡置者。亦准此。   摩尼寺 贞元十五年四月。以久旱。令摩尼师祈雨。 元和二年正月庚子。回纥请于河南府太原府置摩尼寺。许之。 会昌三年敕。摩尼寺庄宅钱物。并委功德使及御史台京兆府差官检点。在京外宅修功德回纥。并勒冠带。摩尼寺委中书门下条疏奏闻。 唐会要卷五十   尊崇道教 武德三年五月。晋州人吉善。行于羊角山。见一老叟。乘白马朱鬣。仪容甚伟。曰。谓吾语唐天子。吾汝祖也。今年平贼后。子孙享国千岁。高祖异之。乃立庙于其地。干封元年三月二十日。追尊老君为太上元元皇帝。至永昌元年。却称老君。至神龙元年二月四日。依旧号太上元元皇帝。至天宝二年正月十五日。加太上元元皇帝号为大圣祖元元皇帝。八载六月十五日。加号为大圣祖大道元元皇帝。十三载二月七日。加号大圣高上大道金阙元元皇帝。 开元二十九年正月。河南采访使汴州刺史齐澣奏。伏以至道冲虚。生人宗仰。未免鞭挞。孰瞻仪型。其道士僧尼女冠等。有犯。望准道格处分。所由州县官。不得擅行决罚。如有违越。请依法科罪。仍书中下考。敕旨。宜依。五月。上梦元元告以休期。因令图写真容。分布天下。 天宝元年正月七日。陈王府参军田同秀上言。元元皇帝降于丹凤门之通衢。告赐灵符。在尹喜之故宅。上遣使就函谷故关令尹喜台西得之。于是置元元皇帝庙于大宁坊西南角。东都置于积善坊临淄旧邸。庙初成。命工人于大白山砥石为元元皇帝圣容。又采白石为元宗圣容。侍立于元元皇帝之右。衣以王者兖冕之服。又于像东设立白石。为李林甫陈希烈像。林甫犯事。又改刻石为杨国忠代焉。至德中。克复上都。尽毁瘗之。 其年二月二十日。敕曰。古今人表。元元皇帝升入上圣。自今已后。每有荐新。先献元元庙。其缘告享所奏乐。宜令所司详定奏闻。并差宗正寺官一员。及差户洒埽。两京崇元学。各置博士助教一员。学生一百人。资荫正同国子学例。每祠享所齐郎。便以学生充当。 其年五月。宰臣奏。两京及诸郡崇元学生。准开元二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制。前件举人。合习道德南华通元冲虚四经。又准天宝元年二月二十九日制。改庚桑子为洞灵真经。准请条补。崇元学生亦合习读。其洞灵真经。人闲少本。臣近令诸观寺寻访。道士全无习者。本既未广。业实难成。并通元冲虚二经。亦恐文字不定。元教方阙。学者宜精其洞灵等三经。望付所司。各写千卷。较定讫。付诸道采访使颁行。其贡举司及两京崇元学生。亦望各付一本。今冬。崇元学生望且准开元二十九年正月诏条考试。其洞灵真经等。请待业成后准试。从之。其年六月敕。大道先于两仪。天地生于万物。是以圣哲之后。咸竭其诚。今后应缘国家制命。表疏簿书。及所试制策文章。一事已上。语指道教之事。及天地乾坤之字者。并一切平阙。宜宣示中外。 其年九月二十五日敕。两京元元庙。改为太上元元皇帝宫。天下准此。至二年三月十二日制。圣祖所理。本在诸天。将欲降灵。固宜取象。况惟帝号。岂可名宫。其在京元元宫宜改为太清宫。东都改为太微宫。天下诸郡改为紫极宫。 二年二月敕。两京元元宫。及道院等。宜委崇元馆大学士都检校。务在精修。勿令喧杂。仍不更隶宗正。其道士等名籍。任依例程。 其年三月十一日敕。古之制礼。祭用质明。义既取于尚幽。情实缘于既没。我圣祖澹然常在。为道之宗。既殊有尽之期。须展事生之礼。自今已后。每圣祖宫有昭告。宜改用卯时已前行礼。 四载四月十七日敕。比太清宫行事官。皆具冕服。及奏乐未易旧名。并告献之时。仍陈策祝。既非事生之礼。皆从降神之仪。且真俗殊伦。幽明异数。理有非便。亦在从宜。自今已后。每太清宫行礼官。宜改用朝服。兼停祝版。改为青词于纸上。其告献辞。及新奏乐章。朕当别自修撰。仍令所司具议仪注奏闻。 十三载正月十二日。令有司每至春日。则修荐献上香之礼。仍永为例程。 上元二年正月。置漆园监官生员。 兴元元年十二月十九日。诏以太常卿亚上香。光禄卿终上香。改三礼拜为再拜。 贞元元年正月二日。敕荐享太清宫。亚献太常卿充。终献光禄卿充。仍永为例程。 元和九年二月。内出道教神仙图像经法九轝。以赐兴唐观。 长庆二年五月敕。诸色人中。有情愿入道者。但能暗记老子经。及度人经。灼然精熟者。即任入道。其度人经。情愿以黄庭经代之者。亦听。宣令所司。具令立文状条目。限降诞月内投名请试。今年十月内试毕。 宝历元年。上有事于南郊。将谒太清宫。长安县主簿郑翦时主役于御院。忽于县之西隅。见一白衣老人云。此下有井。正道真皇帝过路。汝速识之。不然罪在不测。翦惶惧。领役人修之。其处已陷数尺。命发之。则古井存焉。惊顾之际。已失老人所在。始悟神告。默不敢告。展转传布。功德使护军中尉刘宏规。以事上闻。上既至宫朝献毕。赴南郊。于宫门驻马。宰臣及供奉官。于马前蹈舞称贺。遂命翰林学士兵部侍郎韦处厚撰记。令起居郎柳公权书石。寘于井之上。以表神异。其名曰圣瑞感应记。乃赐翦绯鱼袋。 会昌元年二月十五日敕。元元皇帝降诞日。近览天宝二年敕。我圣祖澹然常在。为道之宗。既殊有尽之期。须展事生之礼。今太清宫荐告。皆用朝谒之仪。即降诞昌辰。理难停废。宜改为降神圣节。休假百官。庶表贻谋之庆。以申严敬之诚。 其年六月。道士赵归真等八十一人入内。于三殿造九天道场。便令上食供食。驾幸三殿九天坛道场受箓。 其月。右拾遗王哲进状。请度进士明经为道士。不从。 其月。左补阙刘彦谟谏求仙事。贬河南府户曹参军。 二年十一月。以道士赵归真为归道门两街都教授博士。时。武宗志学神仙。归真乘间排毁释氏。言非中国之教。宜尽去之。帝然之。乃澄汰天下僧尼。 五年九月。敕取东都宏圣寺。改修太微宫。 其年十月。敕传度道门法箓归衡岳道士刘元靖。可加银青光禄大夫。充崇元馆学士。仍赐号广成先生。 其年十一月。东都留守奏。太微宫毕。元元馆真容。即欲移就。元宗真像。便合从迁。伏以圣祖尊崇。严奉须备。移动之日。宜择良辰。伏乞天恩。降敕有司择日。奉敕。宜令所司择日闻奏。 六年十月。中书门下奏。东都新置太微宫初成。元元皇帝玉圣容。元宗肃宗玉真容。今已就位。望差右散骑常侍裴泰章充使荐献。从之。 其年九月。衡岳道士赐紫刘元靖奏。皇帝十月十五日授三洞法箓。请禁断屠钓。百司不决死刑。伏请宣下。敕旨。从之。十月十一日至十八日。禁断。 大中元年二月。道门威仪]元表。赐谥通元先生。   观 龙兴观 崇教坊。贞观五年。太子承干有疾。敕道士秦英祈祷。得愈。遂立为西华观。垂拱三年。改为金台观。神龙元年。又改为中兴观。三年三月二十四日。复改为龙兴观。 昊天观 全一坊地。贞观初。为高宗宅。显庆元年三月二十四日。为太宗追福。遂立为观。以昊天为名。额高宗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