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会要 - 第 26 页/共 74 页

测景 仪凤四年五月。太常博士检校太史令姚元辩奏。于阳城测影台。依古法立八尺表。夏至日中测影有一尺五寸。正与古法同。调露元年十一月十一日。于周立测影台所得圭。长二尺七寸。 开元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。命太史监南宫说。及太史官大相元太等。驰传往安南朗蔡蔚等州。测候日影。回日奏闻。数年伺候。及还京。与一行师一时校之。安南景。北极高二十一度六分。冬至日影。长在表北七尺九寸四分。春秋二分。影二尺九寸三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南三寸三分。测影使者大相元太云。交州望极。纔出地二十余度。以八月自海中南望老人星。殊高。老人星下。众星粲然。其明大者。甚众。图所不载。莫辨其名。大率去南极二十度已上。其星皆见。自古浑天家。以为常没地中。伏而不见之所也。蔚州横野军。北极高四十度。冬至。影一丈五尺八寸九分。春秋二分。影六尺六寸二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北二尺二寸九分。此二所为中土南北之极。其朗襄蔡许河南府滑太原等州。各有使住。并差不同。一行以南北日影校量。用句股法算之。大约南北极相去。纔八万余里。其诸州测影尺寸如左。林邑国。北极高十七度四分。冬至。影在表北六尺九寸。定春秋分。影在表北二尺六寸五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南五寸七分。安南都护府。北极高二十一度六分。冬至。影在表北七尺九寸四分。定春秋分。影在表北二尺九寸三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南三寸三分。朗州武陵。北极高二十九度五分。冬至。影在表北一丈五寸三分。定春秋分。影在表北四尺四寸七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北七寸七分。襄州。恒春分。影在表北四尺八寸。蔡州武津馆。北极高三十三度八分。冬至。影在表北一丈二尺三寸八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北一尺三寸六分。许州扶沟。北极高三十四度三分。冬至。影在表北一丈二尺五寸。定春秋分。影在表北五尺三寸七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北一尺四寸四分。河南府告成。北极高三十四度七分。冬至。影在表北一丈二尺七寸一分。定春秋分。影在表北五尺四寸五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北一尺四寸九分。汴州浚仪太岳台。北极高三十四度八分。冬至。影在表北一丈二尺八寸五分。春秋分。影在表北五尺五寸。夏至。影在表北一尺五寸三分。滑州白马。北极高三十五度三分。冬至。影在表北一丈三尺。定春秋分。影在表北五尺五寸六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北一尺五寸七分。太原府。恒春分。影在表北六尺。蔚州横野军。北极高四十度。冬至。影在表北一丈五尺八寸九分。定春秋分。影在表北六尺六寸二分。夏至。影在表北二尺二寸九分。   地震 贞观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。松丛二州地震。坏人庐舍。二十年九月十五日。灵州地震。有声如雷。二十三年八月。晋州地震。坏人庐舍。压死者五十余人。三日。又震。十一月五日。又震。 永徽元年四月一日。地震。六月十二日。又震。上以晋地屡震。谓群臣曰。朕政教不明。使晋地屡有震动。侍中张行成曰。天阳也。地阴也。君象阳。臣象阴。君宜动转。臣宜安静。今晋州地震。弥旬不休。臣恐女谒用事。大臣阴谋。且晋州陛下本封。今地屡震。尤彰其应。曹愿深思远虑。以杜其萌。帝深然之。 九年三月丙辰。嶲州地震。昼夜八十震。坏庐舍。死伤者百余人。 十五年闰正月。京师地震半刻已下。 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八日。秦州地震。令右丞相萧嵩。致祭山川。又令仓部员外郎韦伯阳往宣慰。存恤所损之家。委随事处置闻奏。先是。秦州百姓闻州西北地下殷殷有声。俄而地震。廨字及居人庐舍悉崩毁。地裂而复合。经时不定。压死官吏及百姓四千余人。 至德元年十一月。河西地震。有声。坼裂陷庐舍。张掖酒泉尤甚。二年三月。河西又震。 大历四年二月十六夜。京师地震。有声如雷。 建中四年三月甲子。京师地震。生毛或白或黄。有长尺余者。其年五月辛巳夜。京师地又震。 贞元三年十一月。京师地夕三震。巢鸟惊散。东都蒲陕地并震。 四年正月庚戌。上御丹凤门。宣赦。是夕。京师地震。辛亥。又震。丁卯。又震。庚午。又震。诏修政以答天谴。癸酉。又震。乙亥。又震。是月。金州房州地震尤甚。江溢山裂。屋宇摧坏。至二月辛未。又震。甲申。又震。乙酉。又震。丙申。又震。己未。京师又震。庚午。又震。三月甲寅。又震。四月丙寅。又震。八月甲午。又震。其声如雷。上谓宰相曰。朕寡德数震。当修政道。以答灾谴。甲午。又震。 九年四月辛酉。京师地震。有声如雷。河中关辅尤甚。坏屋壁庐舍。或地裂涌出水。 十年夏四月戊申。京师地震。癸丑。又震。 十三年七月乙未。司天监奏。今日午时地震。从东来。须臾而止。 元和七年八月。京师地震。上谓宰臣曰。昨者地震。草树皆动摇。何祥也。宰臣李绛曰。在昔元元皇帝。以大圣明睿。通于天人之理。因周三川之震云。天地之气。不过其序。若过其序。人政乱也。人政乖错。则上感阴阳之气。阳伏而不能出。阴迫而不能升。于是有地震。又孔子修春秋。所纪灾异。先地震日蚀。盖地载万物。日为君象。政有感伤。天地见眚。书之示戒。用儆后王。伏愿陛下勉励虔恭之戒。动以利万物绥万方为念。则变异自消。休征自致。 开成元年二月。京师地震。屋瓦皆堕。二年十一月乙丑。京师地震。 大中三年十一月。京师地震。振武。天德。灵武。夏州。盐州。皆奏地大震。坏军城庐舍。云迦镇使。及荆南押防秋兵马小使。并压死。傔卒死者数十辈。 十四年五月庚戌。京师地震。山谷禽兽惊走。 咸通八年五月丁未。河中晋绛三州地大震。庐舍压仆。伤人有死者。 干符三年。雄州奏。自六月地震。至七月不止。压伤人甚众。   日蚀 高祖朝四。 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。四年八月丙戌朔。六年十二月壬寅朔。九年十月丙辰朔。 太宗朝十五。 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朔。九月庚戌朔。二年三月戊申朔。七月乙巳朔。三年八月己巳朔。四年正月丁卯朔。六年正月乙卯朔。九年闰四月丁卯朔。十一年三月丙戌朔。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。十三年八月辛未朔。十七年六月己卯朔。十八年十月辛丑朔。二十年闰三月癸巳朔。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。 高宗朝十二。 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。干封二年八月己丑朔。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。咸亨元年六月壬寅朔。二年十一月甲午朔。三年十一月戊子朔。上元元年三月辛亥朔。调露二年四月乙巳朔。十一月壬寅朔。开耀元年十月丙寅朔。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。十一月庚申朔。 天后朝十三。 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。四年六月丁亥朔。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。如意元年四月丙申朔。长寿元年九月丁亥朔。三年九月壬午朔。延载元年九月壬午朔。证圣元年二月己酉朔。圣历三年五月乙酉朔。久视元年五月己酉朔。长安二年九月乙丑朔。三年三月壬戌朔。九月庚寅朔。 中宗朝二。 神龙三年六月丁卯朔。景龙元年十二月乙丑朔。 睿宗朝一。 太极元年二月丁卯朔。 元宗朝十七。 先天元年九月丁卯朔。开元三年七月庚辰朔。六年五月乙丑朔。七年五月己丑朔。九年五月乙巳朔。十二年闰十月壬辰朔。十七年十月丙午朔。二十年二月癸酉朔。八月辛未朔。二十一年十月己丑朔。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子朔。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壬午朔。二十六年九月丙申朔。二十八年三月丁亥朔。天宝元年七月癸卯朔。五载五月壬子朔。十二载六月乙丑朔。 肃宗朝二。 上元二年七月癸未朔。蚀既。大星皆见。至德元年十月辛巳朔。 代宗朝二。 大历三年三月己巳朔。四年正月庚午朔。 德宗朝七。 贞元三年八月辛巳朔。日有蚀之。有司奏。准礼。请伐鼓于社。未许。太常卿董晋奏曰。伐鼓于社。所以责群阴助阳光也。所宣诏命。不合经义。奏请不报。竟不伐鼓。六年正月戊戌朔。先是。有司奏。元日太阳亏。遂罢朝会。至时不蚀。百寮称贺。七年六月庚寅朔。先是。司天监奏。是日太阳亏。至时。以阴云不见。百寮称贺。八年十一月壬子朔。日有蚀之。上不视朝。司天监徐承嗣奏。据历数。合蚀八分。今退蚀三分。计减强半。准古。君盛明则阴匿而潜退。请宣示朝廷。编诸史册。诏付所司。十年三月壬寅。司天奏。四月癸卯朔。太阳亏。巳后五刻。蚀既。未后五刻复满者。旧例合宣行。太常博士姜公复状奏。准开元礼。太阳亏。皇帝不视事。其朝会合停。敕旨。依奏。至时。阴云不见。百官表贺。十二年八月乙未朔。十七年五月壬戌朔。 宪宗朝五。 元和三年七月癸巳。上谓宰臣曰。昨太史奏。太阳亏。及朔日上。瞻如言皆验。其故何也。又素服救日之仪。有何所凭。李吉甫对曰。日月运行。迟速不齐。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有余。日行一度。月行十三度有余。率二十九日半而与日会。又月行有南北九道之异。或进或退。若晦朔之交。又南北同道。即日为月之所掩。故有薄蚀之变。虽自然常数。可以推步。然日为阳精。人君之象。若君行有缓急。即日为之迟速。稍逾常制。为月所掩。即阴侵于阳。亦犹人君。行或失中。应感所致。故礼记云。男教不修。阳事不得。谪见于天。日为之蚀。妇顺不修。阴事不得。谪见于天。月为之蚀。古者。日蚀则天子素服。而修六官之职。月蚀则后素服。而修六宫之职。所以惧天戒。自省惕也。君人者。居物之上。易为骄盈。故圣人制礼。务干恭兢惕。以奉顺天道。苟德大备。则天人合应。百福来臻。陛下恭已向明。日慎一日。又顾忧天谴。则圣德益固。升平何远。伏望长保睿志。以永无疆之休。臣等不胜欢幸之至。因与同列称贺。上深然其言。谓吉甫等曰。书传皆言天人交感。妖详应德。盖如卿说。且素服救日。乃自贬之旨。朕自维不德。实惧有以致谴咎。载深兢惕。卿等当悉心务理。匡我不逮也。十年八月己亥朔。十三年六月壬子朔。 穆宗朝一。 长庆二年三月。大礼院奏。四月一日太阳亏。准开元礼。其日废务。皇帝不视事。居数日。上谓户部尚书韦绶曰。灾可禳。福可祷乎。对曰。可以德禳。宋景公善言。而罚星为之退舍是也。福不可以求致。故汉文帝于祠祀。命有司敬而不祈。用能变已成之灾。享自致之福。着于史传。其理甚明。今人或不慎行。以祈灾销。媚于神而冀福至。神苟有知。当因致谴。上深然其言。 文宗朝三。 太和八年二月壬午朔。开成元年正月丙辰朔。二年十二月庚寅朔。司天奏。是日太阳亏。至时。阴雪不见。 武宗朝四。 会昌三年二月庚申朔。四年三月甲寅朔。五年七月丙午朔。六年十二月戊辰朔。 宣宗朝一。 大中二年五月己未朔。 昭宗朝一。 天佑元年十月辛卯朔。蚀在心宿初度十五分之三。 哀帝朝一。 天佑三年四月癸未朔。蚀在毕十二度。属赵分。太常礼院奏。准故事。伐鼓于社。皇帝素服避正殿。百官素服。各守本局。于厅事前重行。每等异位。向日端立。俟复明而止。   月蚀 高祖朝八。 武德元年九月丁巳望。二年闰二月己卯望。四年十二月丁卯望。六年六月庚申望。十二月丁巳望。七年十一月乙卯望。八年四月乙卯望。九年十月庚午望。 太宗朝十八。 贞观二年二月壬辰望。三年二月丁亥望。八月甲申望。四年七月戊寅望。六年六月丁酉望。十一月乙未望。七年五月辛卯望。九年九月戊申望。十一年九月丁酉望。十三年正月乙未望。十四年七月庚戌望。十二月丁未望。十五年十二月乙酉望。十七年十月辛酉望。十八年十月乙卯望。二十一年八月庚申望。二十二年四月乙巳望。二十三年十二月乙酉望。 高宗朝二十五。 永徽元年六月壬午望。十二月辛巳望。二年六月丁丑望。十一月甲戌望。四年十月癸巳望。五年九月戊子望。显庆二年闰正月甲辰望。七月辛丑望。龙朔元年十一月丙午望。二年五月甲申望。麟德元年九月庚申望。干封二年闰十二月辛未望。总章二年十二月庚申望。咸亨元年六月丁巳望。三年四月壬戌望。十月癸丑望。四年四月庚午望。上元二年八月丙戌望。仪凤元年二月甲申望。二年七月乙亥望。永隆元年九月乙酉望。十二月丁酉望。永淳元年三月戊申望。二年九月庚子望。 天后朝十九。 文明元年二月丁巳望。八月甲午望。垂拱二年七月癸丑望。三年十月乙巳望。四年六月辛巳望。永昌元年十月甲子望。载初元年四月辛酉望。天授二年十月乙酉望。长寿二年二月乙亥望。证圣元年七月辛酉望。通天二年六月乙酉望。圣历二年正月辛未望。三年正月丙寅望。九月辛卯望。大足元年九月乙酉望。长安二年九月庚辰望。三年八月癸酉望。四年正月壬寅望。七月戊戌望。 中宗朝三。 神龙元年正月丙申望。二年十二月甲申望。景龙元年十日己丑望。 睿宗朝三。 景云二年八月丁巳望。太极元年三月乙卯望。八月辛未望。 元宗朝十一。 开元二年十二月戊辰望。三年十二月壬戌望。四年六月庚申望。五年五月甲寅望。六年十月丙子望。十年二月丁亥望。十一年正月辛巳望。七月戊寅望。十二年七月癸酉望。天宝三载十一月丁未望。 肃宗朝二。 干元二年二月癸酉望。八月丁卯望。 代宗朝二。 宝应元年十二月庚申望。永泰三年三月辛未望。  苏氏曰。载月甚详。然仲尼修春秋。二百四十二年。日星之变必书。而月蚀不纪。解之者云。月。诸侯道也。夷狄象也。彼有亏。则王者中国之政胜矣。故不谓为灾。或云。盖取诗人。彼月而蚀。则惟其常之义。会要亦国史之支也。学于史。宜取法春秋。以是不宜备书。 唐会要卷四十三   彗孛 武德九年二月二十三日。有星孛于胃昴之闲。二十八日。又有星孛于卷舌。 贞观八年八月二十三日。有星孛于虚危。历于元枵。凡十一日乃灭。太宗问虞世南曰。是何妖也。对曰。昔齐景公时。有彗见。晏婴对曰。君穿池沼畏不深。筑台榭畏不高。行刑罚畏不重。是以天见彗星。为公戒耳。景公惧而修德。十六日而星灭。臣闻政德不修。虽麟凤数见。终无补也。苟政教无阙。虽有灾变。何损于时。伏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。而自矜大。勿以太平渐久。而自骄惰。慎终如始。彗何足忧。太宗曰。吾十有八举义兵。二十四定天下。二十九即帝位。三代以来。拨乱之主。莫臻于此。颇有自矜之意。以轻天下之士。此吾之罪也。上天见变。良有是乎。秦始皇平六国。隋炀帝富有四海。既骄且逸。一朝而败。吾亦何得自骄也。言念于此。不觉惕惧。魏征进曰。自古帝王。未有无灾变者。但能修德。灾变自销。温彦博进曰。宋公一言。星三徙舍。陛下见变而惧。灾其销乎。 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。有星孛于毕昴。 十五年六月十九日。有星孛于太微。犯郎位。七月甲戌灭。 总章元年四月。有彗见于五车。上避正殿。减膳。令内外五品以上。各上封事。极言得失。许敬宗上言。星虽孛而光芒小。此非国眚。不足上劳圣虑。请御正殿。复常膳。不从。敬宗又进曰。星孛于东北。王师问罪。此高丽将灭之征。上曰。我为万国之主。岂得推过于小藩哉。二十二日。星灭。 上元二年十月十三日。彗见于角亢之南。长五尺。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。彗见于东井。指南河积薪。长三尺。余渐向东北。光芒益褭。长半天。埽中台。指文昌。经五十八日乃灭。八月十九日。御史大夫乐彦玮卒。 永隆二年九月一日。万年县女子刘静凝。乘白马。着白衣。男子从者八九十人。入太史局。升令厅床。座问比见有何灾异。太史令姚元辨执之以闻。是夜。彗见天市中。长五尺。渐小。向东行。出天市。至河鼓右旗。十七日灭。 永淳二年三月十八日。彗见于五车之北。凡二十五日灭。 文明元年七月二十二日。西北方有彗。长丈余。经四十二日灭。 光宅元年九月二十九日。有星如半月。见西方。 景龙元年十月十八日。有彗见于西方。四十三日灭。 二年七月七日。有星彗于胃昴之闲。 三年八月八日有星孛于紫微垣。 太极元年七月四日。有彗入太微垣。 延和元年六月。彗自轩辕入太微。至大角灭。时睿宗以为彗者除旧布新之象。乃下诏传位太子。 开元十八年六月十一日。彗见于五车。三十日。有星孛于毕昴。 二十六年三月八日。有星孛于紫微垣中。历斗魁。十余日。因阴云不见。 干元三年四月二十七日。彗见于东方。在娄胃闲。色白。长四尺。疾行向东北。历昴毕觜参井鬼柳轩辕宿。至太微西。右执法西七尺许灭。凡经五十余日。 上元元年闰四月二十一日。妖星见于西方。长数丈。至五月灭。 大历元年十二月十七日。彗见于匏瓜。芒渐侵宦者星。长尺余。二旬灭。 五年四月二十七日。彗出于五车。长五丈余。六月二十八日灭。 七年十二月二十日。长星见。 元和十二年正月戊子。彗见于毕南。指西南。凡三日。南近参旗灭。 长庆元年正月二十一日。有星孛于东南方。二十九日。又有星孛于辰上。 太和二年七月甲辰。彗出右摄提南二尺。 八年九月辛亥夜。彗起太微。越郎位西北。五日乃灭。庚申。彗复出东方。长三尺。芒耀甚伟。 开成二年二月丙午夜。彗出东方。长七尺。在危西。指南斗。辛酉。彗复出。长丈余。直西行稍南指。在虚一度半。壬戌。渐长二丈余。广三尺。在女九度。三月乙丑夜。彗长五丈。岐分两尾。其一指氐。其一掩房。至戊辰。渐长八丈。西北行。在张十四度。敕尚食云。自后每一日食料。分为十日。乃停内中修造。以答天谴。 三年十月十九日。有彗出于辰上。长二丈余。二十日夜。见于辰上。长三丈五尺。二十一日夜。见于辰。长三丈余。西指轸东南星。二十二日。夜。见于辰。长三丈五尺余。西指轸魁。 四年正月三十日。有彗见于室南。历壁奎娄胃等宿。至闰二月十三日。又见于卷舌北。凡三十有三日。后二十四日。二十五日阴。二十六日晴。巳灭。 会昌元年十一月六日。有彗见于西南室宿之分。凡五十六日灭。 大中十一年九月乙未。彗出于房。长三尺。 光启二年五月。星孛于箕尾。历北斗摄提。 天佑二年四月甲辰夜。彗起北河。贯文昌。长三丈。在西北方。诏以孛彗谪见。放京畿军镇诸司禁囚。常赦不原外。罪无轻重。递减一等。限三日内疏理。 其年五月乙酉夜。西北彗星长六七十丈。自轩辕大角。及天市西垣。光芒猛怒。其长竟天。   五星临犯 武德五年十二月甲戌。太白犯轩辕。 七年六月三日。荧惑犯左执法。尚书右仆射萧瑀。上表逊位。不许。 八年九月二十二日。荧惑入太微。 九年五月。傅奕密奏。太白昼见于秦。秦国当有天下。高祖以状授太宗。及太宗即位。召奕谓曰。汝前奏事。几累于我。然今日之后。但须悉心尽言。无以为虑。 贞观十三年五月。荧惑犯右执法。司空长孙无忌上奏请逊位。不许。 十五年二月十五日。荧惑逆行。犯太微东藩上相。十七年正月十七日。特进魏征卒。 十七年三月七日。荧惑守心前星。十九日退。其月二十二日。又犯钩陈。四月一日。大理囚纥干承基上变。称太子承干。汉王元昌等谋反。六日。太子废为庶人。元昌并赐死。吏部尚书侯君集诛。六月十九日。尚书右仆射高士廉逊位。七月二十日。司空房元龄丁忧。其年九月二十九日。荧惑犯太微西藩上将。 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。太白在太微。犯左执法。光芒相及。十二月十四日。侍中刘洎赐死。 永徽三年六月二日。荧惑犯右执法。三日。太白入太微。犯右执法。四年正月。侍中宇文节配流桂州。九月十三日。右仆射张行成薨。十二月。侍中高季辅卒。 显庆五年二月三日。荧惑入南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