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- 第 86 页/共 90 页

五月五日。勿食一切生菜。发百病。(千金。黄帝云。)   〔程〕五月五日。为天中节。为纯阳日。人当养阳以顺令节。若食生菜。则伐天和。故生百病。   六月七月。勿食茱萸。伤神气。(千金。引黄帝。气下。有起伏气三字。)   〔程〕六七月。阳气尽发。吴茱萸辛热。辛能走气。故伤神气。   八月九月。勿食姜。伤人神。   〔程〕八九月。人气收敛。姜味辛发。食之则伤神也。云笈七签曰。九月食生姜。成痼疾。孙真人曰。   八九月。食姜。至春多患眼。损筋力。减寿。朱晦庵有秋姜夭人天年之语。谓其辛走气泻肺也。   案秋不食姜。令人泻气。出于本纲李杲之说。   十月勿食椒。损人心。伤心脉。(千金。黄帝云。案自正月止于勿食椒。外台引仲景方。)   〔程〕内经曰。九月十月。人气在心。椒能走气伤心。故伤心脉。   十一月十二月。勿食薤。令人多涕唾。   〔程〕薤白。气味冷滑。能引涕唾。非独十一月十二月然也。   四季勿食生葵。令人饮食不化。发百病。非但食中。药中皆不可用。深宜慎之。   〔程〕脾王四季。生葵冷滑。非脾所宜。发病之物。药饵中。皆不宜也。   时病瘥未健。食生菜。手足必肿。(千金引黄帝。必下。有青字。)   〔程〕时病。热病也。热病所瘥。而脾胃尚弱。食生菜。则伤脾。故令手足浮肿。   夜食生菜。不利人。   〔程〕夜食生菜。则易停留而难转化。不利于人也。  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。令人面无光。目涩心痛腰疼。或发心疟。疟发时。   手足十指爪皆青。困委。(千金。黄帝云。)   〔程〕道藏云。六阴之月。万物至此归根复命。以待来复。不可食寒冷。以伐天和。生菜性冷。   经霜则寒。寒冷之物。能损阳气。食之能发上证。   素刺疟论云。心疟者。令人烦心。甚欲得清水。反寒多。不甚热。刺手少阴。三因云。病者心烦。欲饮清水。反寒多。不甚热。乍来乍去。以喜伤心。心气耗散所致。名曰心疟。   葱韭初生芽者。食之伤人心气。   〔程〕萌芽含抑郁之气未伸。食之能伤心气。   饮白酒。食生韭。令人病增。   〔鉴〕酒多湿。韭性热。湿热相合。令人病增。   生葱。不可共蜜食之。杀人。独颗蒜弥忌。   〔程〕孙真人曰。葱同蜜食。令人利下。独蒜。气味辛臭。与蜜更不宜也。   案本草思邈曰。烧葱同蜜食。壅气杀人。又云。大蒜。合蜜食杀人。   枣。合生葱食之。令人病。   〔程〕枣与葱食。令人五脏不和。   〔鉴〕此义未详。   生葱。和雄鸡。雉。白犬肉食之。令人七窍经年流血。   〔鉴〕李 曰。此皆生风发火之物。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。故七窍流血。   食糖蜜。后四日内。食生葱韭。令人心痛。(韭。赵作蒜。)   〔程〕蜜。与葱韭蒜。皆相反。虽食蜜后四日内。尤忌之。相犯仍令人心痛。   千金黄帝云。食生葱。即啖蜜。变作下利。食烧葱。并啖蜜。拥气而死。案糖。说文饴也。方言。饧谓之糖。明是糖与蜜各别。程金鉴。言蜜。而不及糖何。   夜食诸姜蒜葱等。伤人心。   〔程〕人之气。昼行于阳。而夜行于阴。夜食辛物。以扰乎阳。则伤上焦心膈之阳气也。   芜菁根。多食。令人气胀。(千金同。)   〔程〕芜菁。即蔓菁也。多食动气。   案多食动气。出于宗 。   薤。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。成瘕病。韭亦然。(千金。黄帝云。)   〔程〕薤韭牛肉。皆难克化之物。积而不消。则为 瘕。   多食。动痔疾。(食。原本。沈。作病。非。今改之。千金同。)   〔程〕李廷飞曰。 性滑。故发痔疾。   〔鉴〕滑而易下。故发痔疾。   野苣。不可同蜜食之。作内痔。(千金。引黄帝。无内字。本纲。引本经。作肉痔。)   〔程〕野苣。苦 也。性苦寒。能治痔。与蜜同食。复生内痔。物性相忌。则易其性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