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- 第 90 页/共 90 页

葶苈子敷头疮。药成入脑杀人。(徐沈并云。成。恐是气字。程金鉴。作气。)   〔鉴〕葶苈大寒。虽能敷疮杀虫。然药气善能下行。则疮毒亦攻入脑矣。故杀人。   水银。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。以金银着耳边。水银则吐。(徐沈并云。吐。疑是出。)   〔鉴〕水银大毒。入耳则沉经堕络。皆能死人。以金银着耳门。引之则吐出。此物性感召之理。犹磁石之引针也。   苦楝。无子者杀人。   〔程〕苦楝有雌雄两种。雄者无子。根赤有毒。服之使人吐不能止。时有至死者。雌者有子。根白微毒。可入药用。案此注本于宗 。   凡诸毒。多是假毒。以投无知。时宜煮甘草荠 汁饮之。通除诸毒药。(案无。原本。作元。无元字形相似。故讹耳。程金鉴。作无。是也。投无。徐沈作损元。不可从。)   〔程〕凡诸毒。多借饮食以投毒。而服毒之人。原自不知。若觉之。则时时煮甘草荠汤饮之。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。   外台引肘后云。诸馔食。直尔何容有毒。皆是以毒投之耳。既不知是何处毒。便应煎甘草荠 汤疗之。汉质帝食饼。魏任城王啖枣。皆致死。即其事也。   证类本草云。金匮玉函。治误饮馔中毒者。未审中何毒。   卒急无药可解。只煎甘草荠 汤服之。入口便活。(案与本经文颇异。故录备考。)   巢源云。凡人往往。因饮食。忽然困闷。少时致甚。乃至死者。名为饮食中毒。言人假以毒物。投食里而杀人。但其病颊内。或悬壅内。初如酸枣大。渐渐长大。是中毒也。   急治则瘥。久不治。毒入腹则死。但诊其脉。浮之无阳。微细而不可知者。中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