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 - 第 440 页/共 603 页
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
松萝
(《本经》中品)【释名】女萝(《别录》)、松上寄生。
时珍曰:名义未详。
【集解】《别录》曰:松萝生熊耳山谷松树上。五月采,阴干。
弘景曰:东山甚多。生杂树上,而以松上者为真。《诗》云:茑与女萝,施于松上。茑是寄生,以桑上者为真,不用松上者,互有异同尔。
时珍曰:按:毛苌《诗注》云:女萝,菟丝也。《吴普本草》:菟丝一名松萝。陶弘景谓茑是桑上寄生,松萝是松上寄生。陆佃《埤雅》言:茑是松、柏上寄生,女萝是松上浮蔓。
又言:在木为女萝,在草为菟丝。郑樵《通志》言:寄生有二种:大曰茑,小曰女萝。陆机《诗疏》言:菟丝蔓生草上,黄赤如金,非松萝也。松萝蔓延松上生枝正青,与菟丝殊异。
罗愿《尔雅翼》云:女萝色青而细长,无杂蔓。故《山鬼》云:“被薜荔兮带女萝”,谓青长如带也。菟丝黄赤不相类。然二者皆附木而生,有时相结。故《古乐府》云:南山幂幂菟丝花,北陵青青女萝树。由来花叶同一根,今日枝条分两处。《唐乐府》云:菟丝故无情,随风任颠倒。谁使女萝枝,而来强萦抱。两草犹一心,人心不如草。据此诸说,则女萝之为松上蔓,当以二陆、罗氏之说为的。其曰菟丝者,误矣。
【气味】苦、甘,平,无毒。
【主治】嗔怒邪气,止虚汗头风,女子阴寒肿痛(《本经》)。疗痰热温疟,可为吐汤,利水道(《别录》)。治寒热,吐胸中客痰涎,去头疮、项上瘤瘿,令人【发明】时珍曰:松萝能平肝邪,去寒热。同瓜蒂诸药则能吐痰,非松萝能吐人也。葛洪《肘后方》:治胸中有痰,头痛不欲食,气壮者。用松萝、杜蘅各三两,瓜蒂三十枚,酒一升二合渍再宿。旦饮一合,取吐。不吐,晚再服一合。孙思邈《千金方》:治胸膈痰积热,断膈汤:用松萝、甘草各一两,恒山三两,瓜蒂二十一枚,水、酒各一升半,煮取一升半。分三服,取吐。
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
枫柳
(《唐本草》)【集解】恭曰:枫柳出原州。叶似槐,茎赤根黄。子六月熟,绿色而细。剥取茎皮用。
时珍曰:苏恭言枫柳有毒,出原州。陈藏器驳之,以为枫柳皮即今枫树皮,性涩能止水痢。按:《斗门方》言即今枫树上寄生,其叶亦可制粉霜,此说是也。若是枫树,则处处甚多,何必专出原州耶?陈说误矣。枫皮见前枫香脂下。
皮
【气味】辛,大热,有毒。
【主治】风,龋齿痛(《唐本》)。积年痛风不可忍,久治无效者。
细锉焙,不限多少,入脑、麝浸酒常服,以醉为度(《斗门方》)。
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
桃寄生
(《纲目》)【气味】苦,辛,无毒。
【主治】小儿中蛊毒,腹内坚痛,面目青黄,淋露骨立。取二两为末,如茶点服,日四、五服(时珍。《圣惠方》)。
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
柳寄生
(《纲目》)【集解】时珍曰:此即寄生之生柳上者。
【气味】苦,平,无毒。
【主治】膈气刺痛,捣汁服一杯(时珍)。
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
占斯
(《别录》下品)【释名】炭皮(《别录》)、良无极(《纲目》)时珍曰:占斯,《范汪方》谓之良无极,《刘涓子鬼遗方》谓之木占斯,盛称其功,而《别录》一名炭皮,【集解】《别录》曰:占斯生太山山谷。采无时。
弘景曰:李当之云:是樟树上寄生,树大衔枝在肌肉。今人皆以胡桃皮为之,非是真也。按:《桐君采药录》云:生上洛。是木皮,状如浓朴,色似桂白,其理一纵一横。今市人皆削,乃似浓朴,而无正纵横理。不知此复是何物,莫测真假也。
【气味】苦,温,无毒。
权曰:辛,平,无毒。茱萸为之使。
【主治】邪气湿痹,寒热疽疮,除水坚积血症,月闭无子,小儿 不能行,诸恶疮痈肿,止腹痛,令女人有子(《别录》)。主脾热,洗手【附方】新一。
木占斯散:治发背肠痈疽痔,妇人乳痈,诸产症瘕,无有不疗。
服之肿去痛止脓消,已溃者便早愈也。木占斯、甘草(炙)、浓朴(炙)、细辛、栝蒌、防风、干姜、人参、桔梗、败酱各一两。为散。酒服方寸匕,昼七、夜四,以多为善。此药入咽,当觉流入疮中,令化为水也。痈疽灸不发败坏者,尤可服之。内痈在上者,当吐脓血;在下者,当下脓血。其疮未坏及长服者,去败酱。一方加桂心。(《刘涓子鬼遗方》)
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
石刺木
(《拾遗》)【集解】藏器曰:石刺木乃木上寄生也。生南方林 间。其树江西人呼为靳刺,亦种为篱院,树似棘而大,枝上有逆钩。
根皮
【气味】苦,平,无毒。
【主治】破血,产后余血结瘕。煮汁服,神验不可言(藏器)。
木部第三十七卷
木之五
(苞木类四种)
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五
竹
(《本经》中品)【释名】时珍曰:竹字象形。许慎《说文》云:“竹,冬生草也”。
故字从倒草。戴凯之《竹谱》云:植物之中,有名曰竹。不刚不柔,非草非木。小异实虚,大同节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