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宗金鉴 - 第 151 页/共 424 页

;多饮凉水一、二升;或食蒜;或浓煮豉饮之;并解。   【方解】   蜀椒味辛辣,性热有毒,闭口者其毒更胜。如桂与蒜,皆大辛大热之物,通血脉辟邪秽,以热治热,是从治之法也。冷水清凉解热,地浆得土气,以万物本乎土,亦莫不复归于土,见土则毒已化矣。饮豉汁者,吐以去其毒也。   正月勿食□,令人面生游风。   【注】   □味辛散,通阳气而走头面,食生□过于发散,故面生游风。   二月勿食蓼,伤人肾。   【注】   蓼味辛散,辛能走肾,二月卯木主令,肾主闭藏,若食之则伤肾,故曰:勿食。   三月勿食小蒜,伤人志性。   【注】   蒜辛热有毒,夺气伤神,三月阳气盛,故勿食。   四月、八月勿食胡荽,伤人神。   【注】   胡荽辛温开窍,四月阳气盛,八月阴气敛,若食此辛散之味,必伤神也。   五月勿食韭,令人乏气力。   【注】   韭春食则香,夏食则臭,是月食之则乏气力。   五月五日,勿食切生菜,发百病。   【注】   五月五日,天中节,是日纯阳,人当养阳以顺时,若食生菜,是伐天和,故百病发焉六月、七月勿食茱萸,伤神气。   【注】   茱萸辛热走气,六月阳气盛张,七月阴微将敛,若食此辛热之味,有伤神气也。   八月、九月勿食姜,伤人神。   【注】   姜性热,味辛辣,八、九两月,秋主收敛,过于辛散,故伤人之神。朱子晦庵云:秋食姜,夭人天年,谓其辛走气泻肺也。   十月勿食椒,损人心,伤人脉。   【注】   椒性热,味辛辣,十月阳气尽敛,若食此辛热之味,必损心伤脉。  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,令人面无光,目涩,心痛,腰疼,或发心疟,疟发时,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。   【注】   『道藏』云:六阴之月,万物至此,归根复命,以待来复,不可食寒冷,生菜性冷经霜则寒,若食此,是伐天和,故有此等证。   十一月、十二月勿食薤,令人多涕唾。   【注】   薤味辛散走肺气,食之令人多涕唾。   四季勿食生葵,令人饮食不化,发百病,非但食中,药中皆不可用,深宜慎之。   【注】  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,生葵滑利伤脾,若食之则饮食不化,而发百病。   □韭初生芽者,食之伤人心气。   【注】   初生芽者,含抑郁而未透发,故食伤心气。   饮白酒,食生韭令人病增。   【注】   酒多湿,韭性热,湿热相合,令人病增。   生□不可共蜜食之杀人,独颗蒜弥甚。   【注】   □蒜皆不可共蜜食,若共食令人利下。   枣合生□食之,令人病。   【按】   此义未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