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宗金鉴 - 第 144 页/共 424 页
言败腐之物,皆不宜食也。
自死禽兽口闭者,不可食之。
【注】
凡自死之物,其肉皆有毒,口闭则毒不得外泄,切不可食。
六畜自死,皆疫死,则有毒,不可食之。
【注】
疫毒能死六畜,其肉必有疫毒,故不可食。
兽自死,北首及伏地者,食之杀人。
【注】
凡兽北向自死,及死不僵而伏地者,食之多杀人。
食生肉饱,饮乳,变白虫。
【注】
食生肉饱,即饮乳酪,则成湿热,必变生白虫。
疫死牛肉,食之令病洞下,亦致坚积,宜利药下之。
【注】
疫死牛肉,有毒不可食,食之若洞泻,为其毒自下,或致坚积,宜下药利之。
脯藏米瓮中有毒,及经夏食之,发肾病。
【注】
脯肉藏米瓮中,受湿热郁蒸之气,及经夏已腐者,食之腐气入肾,故发肾疾。
治自死六畜肉中毒,用黄蘖捣屑,取方寸匕服。
【注】
六畜自死,肉中有毒,中其毒者,以此方服之,若能解毒也。
卷三\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
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
烧犬屎,酒服方寸匕。每服人乳汁亦良。饮生韭汁三升亦得。
【注】
郁肉,密藏经宿之肉也。漏脯,经漏水之脯也。食之中毒,以烧犬屎、人乳汁、生韭汁,量其轻重而解之。
卷三\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
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
大豆浓煮汁饮之,数升即解,亦治狸肉、漏脯等毒。
【注】
同上郁肉,大豆汁亦能解毒。
卷三\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
治食生肉中毒方
掘地深三尺,取其下土三升,以水五升,煮数沸,澄清汁,饮一升即愈。
【注】
地浆能解诸毒,掘得黄土有泉渗出,谓之地浆。三尺,大概言也,未见黄土,皆秽土得黄土乃可取用。
卷三\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
治食六畜鸟兽肝中毒方
水浸豆豉,绞取汁,服数升愈。
【注】
食禽肉兽肝,中毒在胃,故用豆豉涌吐其毒。
马脚无夜眼者,不可食之。(夜眼一名:附蝉尸)
【注】
凡马皆有夜眼,若无者其形异,故勿食之。
食酸马肉不饮酒,则杀人。
【注】
马肉味酸有毒,故饮酒以解之。
马肉不可热食,伤人心。
【注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