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宗金鉴 - 第 144 页/共 424 页

言败腐之物,皆不宜食也。   自死禽兽口闭者,不可食之。   【注】   凡自死之物,其肉皆有毒,口闭则毒不得外泄,切不可食。   六畜自死,皆疫死,则有毒,不可食之。   【注】   疫毒能死六畜,其肉必有疫毒,故不可食。   兽自死,北首及伏地者,食之杀人。   【注】   凡兽北向自死,及死不僵而伏地者,食之多杀人。   食生肉饱,饮乳,变白虫。   【注】   食生肉饱,即饮乳酪,则成湿热,必变生白虫。   疫死牛肉,食之令病洞下,亦致坚积,宜利药下之。   【注】   疫死牛肉,有毒不可食,食之若洞泻,为其毒自下,或致坚积,宜下药利之。   脯藏米瓮中有毒,及经夏食之,发肾病。   【注】   脯肉藏米瓮中,受湿热郁蒸之气,及经夏已腐者,食之腐气入肾,故发肾疾。  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,用黄蘖捣屑,取方寸匕服。   【注】   六畜自死,肉中有毒,中其毒者,以此方服之,若能解毒也。   卷三\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 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  烧犬屎,酒服方寸匕。每服人乳汁亦良。饮生韭汁三升亦得。   【注】   郁肉,密藏经宿之肉也。漏脯,经漏水之脯也。食之中毒,以烧犬屎、人乳汁、生韭汁,量其轻重而解之。   卷三\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 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  大豆浓煮汁饮之,数升即解,亦治狸肉、漏脯等毒。   【注】   同上郁肉,大豆汁亦能解毒。   卷三\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  治食生肉中毒方   掘地深三尺,取其下土三升,以水五升,煮数沸,澄清汁,饮一升即愈。   【注】   地浆能解诸毒,掘得黄土有泉渗出,谓之地浆。三尺,大概言也,未见黄土,皆秽土得黄土乃可取用。   卷三\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  治食六畜鸟兽肝中毒方   水浸豆豉,绞取汁,服数升愈。   【注】   食禽肉兽肝,中毒在胃,故用豆豉涌吐其毒。   马脚无夜眼者,不可食之。(夜眼一名:附蝉尸)   【注】   凡马皆有夜眼,若无者其形异,故勿食之。   食酸马肉不饮酒,则杀人。   【注】   马肉味酸有毒,故饮酒以解之。   马肉不可热食,伤人心。   【注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