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礼注疏 - 第 105 页/共 117 页

尸左执角,右取肝扌Й于盐,振祭,哜之,加于菹豆,卒角。祝受尸角,曰:“送爵,皇尸卒爵。”主人拜,尸答拜。(曰送爵者,节主人拜。)   祝酌,授尸,尸以醋主人。(醋,报也。祝酌不洗,尸不亲酌,尊尸也。尸亲醋,相报之义。古文醋作酢。)   [疏]注“醋报”至“作酢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祝酌不洗”者,尸当酢主人,宜亲洗爵酌酒,不亲洗酌,尸尊故也。授代酌,由祝代酌,故不洗也。   主人拜受角,尸拜送。主人退,佐食授ソ祭。(退者,进受爵反位。妥亦当为ソ。尸将嘏主人,佐食授之,ソ祭亦使祭尸食也。其授祭,亦取黍稷肺祭。今文或皆改妥作ソ。)   [疏]注“退者”至“作ソ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ソ祭亦使祭尸食也”者,前祝命尸ソ祭,祭神食,今命主人祭,尸食亦如尸祭神食,故云“亦”也。云“其授祭亦取黍稷肺祭”者,亦如上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,尸祭之相似,故云“亦”也。   主人坐,左执角,受祭,祭之,祭酒,啐酒,进,听嘏。(听犹待也。受福曰嘏。嘏,长也,大也,待尸授之以长大之福。)   佐食抟黍授祝,祝授尸。尸受以菹豆,执以亲嘏主人。(独用黍者,食之主,其辞则《少牢馈食礼》有焉。)   [疏]“佐食”至“主人”。   ○注“独用”至“有焉”。   ○释曰:案《少牢》云:“祝与二佐食皆出,盥于洗,入,二佐食各取黍於一敦,上佐食兼受,抟之以授尸。尸执以命祝,卒命祝,祝受,以东北面于户西,以嘏于主人。”但《少牢》不亲嘏者,大夫尸尊,又大夫礼文,此亲嘏者,士尸卑,礼质故也。云“其辞则《少牢馈食礼》有焉”者,案《少牢》云祝“以嘏于主人曰:皇尸命工祝,承致多福无疆,于女孝孙,来女孝孙,使女受禄于天,宜稼于田,眉寿万年,勿替引之”是也。云“独用黍者,食之主”者,案上文云“尔黍于席上”,不云“尔稷”者,以稷虽五之长,不如黍之美,故云食之主。是以《丧大记》云:“君沐粱,大夫沐稷,士沐粱。”《士丧礼》士沐稻,诸侯之士,郑注云:“差率而上,天子沐黍。”是黍为之贵也。   主人左执角,再拜稽首受,复位,诗怀之,实于左袂,挂于季指,卒角,拜。尸答拜。(诗犹承也。谓奉纳之怀中。季,小也。实于左袂,挂以小指者,便卒角也,《少牢馈食礼》曰:“兴受黍,坐振祭,哜之。”古文挂作卦。)   [疏]注“诗犹”至“作卦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挂以小指者,便卒角也”,但右手执角,左手挂,以小指不干左手。言便卒角者,饮酒之时,恐其遗落,故挂以小指,故云便卒角也。   主人出,写啬于房,祝以笾受。(变黍言啬,因事戒欲其重稼啬。啬者,农力之成功。)   [疏]“主人”至“笾受”。   ○注“变黍”至“成功”。   ○释曰:案《少牢》云:“主人出,宰夫以笾受啬黍,主人尝之,纳诸内。”此大夫尊,不自入房,直见大夫出,宰夫以笾受。此主人写啬于房,祝以笾受,以其士贱故也。云“变黍言啬,因事戒欲其重稼啬”者,以黍者五之名,非农力成功之称,故以黍为啬,欲其重稼啬。故《少牢》郑注云:“收敛曰啬。”是用农力之言也。   筵祝,南面。(主人自房还时。)   主人酌,献祝,祝拜受角。主人拜送。设菹醢、俎。(行神惠也。先献祝,以接神,尊之。菹醢皆主妇设之,佐食设俎。)   [疏]注“行神”至“设俎”。   ○释曰:此汝佐食,以佐食接尸,故後献之,祝接神先献之。云“菹醢皆主妇设之,佐食设俎”,知者,前献尸时菹醢主妇设之,亚献及致爵於主人笾豆,亦皆主妇设之,则此设菹醢亦主妇可知。又知佐食设俎,约《少牢》“主人献祝,佐食设俎”,故此亦佐食设俎可知。   祝左执角,祭豆,兴,取肺,坐祭,哜之,兴,加于俎,坐祭酒,啐酒,以肝从。祝左执角,右取肝扌Й于盐,振祭,哜之,加于俎,卒角,拜。主人答拜,受角,酌,献佐食。佐食北面拜受角,主人拜送。佐食坐祭,卒角,拜。主人答拜,受角,降,反于篚。升,入复位。   [疏]“祝左”至“复位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主人答拜受角,酌献佐食”者,案上献祝有俎,此献佐食不言俎者,上经云“执事之俎陈於阶,二列,北上”,郑注云:“执事,谓有司。”以佐食亦在有司内者,下记云“佐食俎,觳折,脊,胁”也。又下经宾长献节,郑注云:“凡献佐食皆无从。”(元缺起字)其荐俎,献兄弟以齿设之。若《少牢》献佐食俎,即设于两阶之,西上。大夫将宾尸,故即设佐食俎,至於宾尸时,佐食无俎也。   主妇洗爵于房,酌,亚献尸。(亚,次也。次犹贰。主妇贰献不夹拜者,士妻仪简耳。)   [疏]注“亚次”至“简耳”。   ○释曰:自此尽“以爵入于房”,论主妇献尸,祝及佐食之事。云“主妇贰献不夹拜者,士妻仪简耳”者,此决《少牢》主妇亚献尸时夹拜,此士妻下之,故云仪简耳。   尸拜受。主妇北面拜送。(北面拜者,辟内子也。大夫之妻拜於主人北,西面。)   [疏]注“北面”至“西面”。   ○释曰:案《少牢》云:“主妇洗于房中,出酌,入户,西面拜献尸。”郑注云:“入户西面拜,由便也。不北面者,辟人君夫人也。拜而後献者,当夹拜也。”又云“尸拜受。主妇主人之北西面拜送爵”是也。若大夫妻贵,辟人君夫人,士妻贱,不嫌得与人君夫人同也。   宗妇执两笾,户外坐。主妇受,设于敦南。(两笾枣栗,枣在西。)   [疏]注“两笾”至“在西”。   ○释曰:知者,案下记云“笾巾以也,里。枣栗择”是也。知枣在西者,依《士虞礼》云主妇亚献尸时,云“自反两笾,枣栗设于会南,枣在西”,郑云“尚枣,枣美”故知也。   祝赞笾祭。尸受,祭之,祭酒,啐酒。(笾祭,枣栗之祭也。其祭之,亦於豆祭。)   [疏]注“其祭之亦於豆祭”。   ○释曰:知者,见上经尸ソ祭时,云若平“取菹扌Й于醢,祭于豆”,又“佐食取黍稷肺祭,授尸,尸祭之”,不言其处,明亦祭於豆。今此祝赞笾祭之,亦不言其处,亦祭於豆可知。又案《有司彻》云:“尸取韭,菹扌Й于豆,祭于豆。”又:“尸取ナ,宰夫赞者,取白黑以授尸,尸受,兼祭于豆祭。”是笾豆同祭於豆也。   兄弟长以燔从。尸受,振祭,哜之,反之。(燔,炙肉也。)   [疏]注“燔炙肉也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反之”者,谓反燔于长兄弟。   羞燔者受,加于斤,出。(出者,俟後事也。)   [疏]注“出者俟後事也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俟後事”者,谓俟主妇献祝之时,更当羞燔于祝。知者,约上文主人献尸,云“宾长以肝从”,至献祝时但云“以肝从”,不言其人,明亦宾长可知。此下文主妇献祝笾燔从如初仪,明献祝时亦长兄弟羞燔可知,故郑注云俟後事也。   尸卒爵,祝受爵,命送如初。(送者,送卒爵。)   酢,如主人仪。(尸酢主妇,如主人仪者,自祝酌至尸拜送,如酢主人也。不易爵,辟内子。)   [疏]注“尸酢”至“内子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尸酢主妇,如主人仪者,自祝酌至尸拜送,如酢主人也”者,言此上则如之,其异者,不并取也。谓主人受佐食ソ自祭之,此佐食错ソ于地,主妇抚之而已是也。云“不易爵,辟内子”者,以经云“酢如主人仪”,上尸酢主人时不易爵,故此主妇受酢亦不易爵可知。男女不相袭爵,所以今袭爵者,辟内子。是以《少牢》云:“祝受尸爵,尸答拜,易爵洗酌授尸,主妇拜受爵,尸答拜。”是其易爵也。   主妇房,南面。佐食ソ祭。主妇左执爵,右抚祭,祭酒,啐酒,入,卒爵,如主人仪。(抚ソ祭,示亲祭,佐食不授而祭於地,亦仪简也。入室卒爵,於尊者前成礼,明受惠也。)   [疏]注“抚ソ”至“惠也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佐食不授而祭於地,亦仪简也”者,《少牢》大夫妻云“上佐食ソ祭,主妇西面,於主人之北受祭,祭之”,此佐食祭於地,主妇抚之而已,故云亦仪简。云“亦”者,亦前不夹拜也。   献祝,笾、燔从,如初仪。及佐食,如初。卒,以爵入于房。(及佐食如初,如其献佐食,则拜主人之北,西面也。)   [疏]注“及佐”至“面也”。   ○释曰:此无正文,以佐食北面拜受,主妇不宜与佐食同面拜送。又言“如初”,明与主人同西面拜,故郑云“拜主(元缺止此)人之北,西面”,与内子同。   宾三献如初,燔从如初,爵止。(初,亚献也。尸止爵者,三献礼成,欲神惠之均於室中,是以奠而待之。)   [疏]“宾三”至“爵止”。   ○注“初亚”至“待之”。   ○释曰:自此尽“卒复位”,论宾长献尸,及佐食并主人主妇致爵之事。此一科之内,乃有十一爵:宾献尸,一也;主妇致爵于主人,二也;主人酢主妇,三也;主人致爵于主妇,四也;主妇酢主人,五也;尸举奠爵酢宾长,六也;宾长献祝,七也;又献佐食,八也;宾又致爵于主人,九也;又致爵于主妇,十也;宾献主人酢,十一也。云“初,亚献也”者,知不初献者,以主妇亚献承初献後,宾长又承亚献後,故知如亚献,不得如初献也。又面位及燔从皆如亚献也。云“三献礼成,欲神惠之均於室中,是以奠而待之”者,谓尸得三献而礼成,言其实饮三爵,祝与佐食亦得三献,主人、主妇各得一酢而已。未得献,是神惠未均。奠而待之者,待主人、主妇致爵乃均也。案下文“众宾长为加爵如初,爵止”,郑注云:“尸止爵者,欲神惠之均于在庭。”止得一献,亦言均,则不以爵数为均,直据得一献则为均也。   席于户内。(为主人铺之,西面,席自房来。)   主妇洗爵,酌,致爵于主人。主人拜受爵,主妇拜送爵。(主妇拜,拜於北面也。今文曰主妇洗酌爵。)   [疏]注“主妇”至“酌爵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主妇拜,拜於北面也”者,约有司傧尸於堂,主妇致爵于主人,主人致爵于主妇,北面于阼阶上答拜是也。   宗妇赞豆如初。主妇受,设两豆、两笾。(初,赞亚献也。主妇荐两豆笾,东面也。)   [疏]注“初赞”至“面也”。   ○释曰:上主妇亚献时,但云“宗妇执两笾”,又云“祝赞笾祭”,无豆。此云“赞豆如初”,明赞豆之时,与赞笾同,故得言如初。知“东面”者,以主人西面,故知也。   俎入设。(佐食设之。)   [疏]“俎入设”。   ○注“佐食设之”。   ○释曰:知“佐食设之”者,见《有司》下大夫不傧尸者,主妇致爵於主人时,佐食设俎。彼室内行事,与士礼略同,故郑约之,知佐食设之也。   主人左执爵,祭荐,宗人赞祭。奠爵,兴,取肺,坐绝祭,哜之,兴,加于俎,坐扌兑手,祭酒,啐酒。(绝肺祭之者,以离肺长也。《少仪》曰:“牛羊之肺,离而不提心。”豕亦然。扌兑,拭也。扌兑手者,为绝肺染污也。寸刂肺不扌兑手。古文扌兑皆作说。)   [疏]注“绝肺”至“作说”。   ○释曰:引《少仪》者,彼注云:“提犹绝也,不绝中央少许者。”引之证离肺长而不绝,故须绝之。云“忖肺不扌兑手”者,以已断绝取祭之,不须以手绝之,故不扌兑手也。   肝从。左执爵,取肝扌Й于盐,坐振祭,哜之。宗人受,加于俎。燔亦如之。兴,席末坐,卒爵,拜。(於席末坐卒爵,敬也。一酌而备,再从而次之,示均。)   [疏]注“於席”至“示均”。   ○释曰:此决上主人献尸,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,兄弟以燔从。今一酌而肝燔从,则与尸等,故云“亦均”。亦者,亦上酒均於堂内。   主妇答拜,受爵,酌,醋,左执爵拜,主人答拜。坐祭,立饮,卒爵,拜,主人答拜。主妇出,反于房。主人降,洗,酌,致爵于主妇。席于房中,南面。主妇拜受爵,主人西面答拜。宗妇荐豆、俎,从献皆如主人。主人更爵,酌,醋,卒爵,降,实爵于篚,入,复位。(主人更爵自酢,男子不承妇人爵也。《祭统》曰:“夫妇相授受,不相袭处。酢不易爵,明夫妇之别。”古文更为受。)   [疏]注“主人”至“为受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主人更爵自酢,男子不承妇人爵也”者,案上主妇献尸,尸酢,主妇不易爵,郑注云“辟内子”。致爵于主人,则易爵也。若然,案下记设洗,“篚在洗西,实二爵”,郑注云:“二爵者,为宾献爵止,主妇当致也。”此宾长所献爵,尸奠之,未举其篚,唯有一爵,得云易者,上主妇亚献洗爵,洗爵于房中,则房中有爵。又主妇献祝及佐食讫,以爵入于房後,主妇致爵于主人,还是房内爵。後主人致爵于主妇者,是下篚之爵。主妇饮讫,实于房中之篚,主人更取房内之爵以酌酢,酢讫,奠于下篚。云主人更爵者,谓酌酢爵与房内爵相更,郑注下记云:“主妇当致者,谓主人致爵於主妇”,则用下篚内爵也。   三献作止爵。(宾也,谓三献者,以事命之。作,起也。旧说云:宾入户,北面,曰皇尸请举爵。)   尸卒爵,酢。酌献洗及佐食。洗爵,酌,致于主人、主妇,燔从皆如初。更爵,酢于主人,卒,复位。(洗乃致爵,为异事新之。燔从皆如初者,如亚献及主人、主妇致爵也。凡献佐食皆无从,其荐俎,献兄弟以齿设之。宾更爵自酢,亦不承妇人爵。今文曰洗致,古文更为受。)   [疏]注“洗乃”至“为受”。   ○释曰:此决上文宾献尸、献祝及佐食,皆不洗,今致于主人洗,故决之也。案下篇不傧尸洗爵,致于主人,注云:“以承佐食,贱新之。”此云“为异事新之”,注不同者,但为异事,异事则是承贱,承贱後则事异,言虽不同,理则一也。云“燔从皆如初者,如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”者,谓如上主妇亚献尸,及祝皆燔从,此言皆燔从如初,故云如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。虽云如初,则无肝从,故经释云“燔从皆如初”。云“凡献佐食皆无从”者,谓主人、主妇及宾长献佐食皆无从,故云“凡”。郑言此者,以经献祝及佐食洗爵,致于主人、主妇,燔从皆如初,在献佐食下,嫌献佐食亦然有燔从,故郑辨之。若然,佐食得献,与祝得献,同亦得如初,但无从为异。云“其荐俎献,兄弟以齿设之”者,以上佐食得献时,不见有设荐俎之文,下记云:“佐食於旅也,齿於兄弟。”故佐食荐俎,亦与兄弟同时设之也。   主人降阼阶,西面拜宾如初,洗。(拜宾而洗爵,为将献之。如初,如视濯时,主人再拜,宾答拜,三拜众宾,众宾答再拜者。)   [疏]“主人”至“初洗”。   ○注“拜宾”至“拜者”。   ○释曰:自此尽“实爵于篚”,论献宾及众宾之事也。   宾辞洗。卒洗,揖让升,酌,西阶上献宾。宾北面拜受爵。主人在右,答拜。(就宾拜者,此礼不主於尊也。宾卑则不专阶,主人在右,统於其位。今文无洗。)   [疏]“宾辞”至“答拜”。   ○注“就宾”至“其位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就宾拜者,此礼不主於尊也”者,案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宾主献酢,各於其阶,至酬乃同阶。此因祭如初,宾非为尊之,所尊者,谓尸也。又宾是士家有司,卑,不得专阶,故就之使不得专阶也,对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得专阶也。云“主人在右,统於其位”者,以其宾得在西阶上,北面,以东为右,主人位在阼阶,故云统於其位。郑言此者,主人就西阶,异於饮酒,主人在右,则与饮酒礼同,以言主人常居右也。   荐脯醢,设折俎。(凡节解者皆曰折俎,不言其体。略云折俎,非贵体也。上宾骼,众宾仪,公有司设之。)   [疏]“荐脯醢设折俎”。   ○注“凡节”至“设之”。   ○释曰:案下记云“宾骼”,郑云“骼,左骼也。宾俎全体,尊宾”也。折骨而曰折俎,明凡节解牲体皆曰折,升于俎,故名折俎。与折同名,其折义则异彼折骨。云“不言其体,略云折俎,非贵体也”者,案下记云“宾骼”,骼是牲体。此经云折俎者,亦用骼,非贵体,故略云折俎。若然,经尸俎祝佐食及主人、主妇俎体,皆不言之,而郑注独云宾俎,不言体者,尸祝等经不言牲体,亦不言折,以其体贵故也。此宾俎不言牲体而言折,明非贵体也。云“上宾骼,众宾仪”者,案下记唯云“宾骼”,其众宾已下皆ゾ┵,不言仪者,郑见《有司彻》主人献宾仪,司士设俎羊骼一;又云众宾长拜受爵,其┵体仪也。注云“仪者,尊体尽,仪度馀骨,可用而用之。尊者用尊体,卑者用卑体而已”是也。云“公有司设之”者,此即《有司彻》云“司士设俎,羊骼一,众宾┵体仪”是也。此下文云公有司在门西,则此设俎者也。   宾左执爵,祭豆,奠爵,兴,取肺,坐绝祭,哜之,兴,加于俎,坐扌兑手,祭酒,卒爵,拜。主人答拜,受爵,酌,酢,奠爵,拜。宾答拜。(主人酌自酢者,宾不敢敌主人,主人达其意。)   [疏]注“主人”至“其意”。   ○释曰:云“宾不敢敌主人,主人达其意”者,以其宾是士之有司之中,以卑不敢与主人为敌,酢之,是以主人酌以自酢,达宾意故也。若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宾皆亲酢主人,以其宾尊,行敌礼故也。   主人坐祭,卒爵,拜。宾答拜,揖,执祭以降,西面奠于其位,位如初,荐俎从设。(位如初,复其位东面。《少牢馈食礼》:“宰夫执荐以从,设于祭东。司士执俎以从,设于荐东。”是则皆公有司为之与?)   [疏]注“位如”至“之与”。   ○释曰:以宾位在西阶下东面,今受献於西阶上,经云“执祭以降,西面奠于其位”,又言“位如初”,明复西阶下东面位可知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