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氏文通 - 第 20 页/共 114 页

[126]史赵世家:变服骑射,以备燕、三胡、秦、韩之边。 [127]韩答侯继书:至于礼、乐之名数,阴阳、土地、星辰、方药之书,未尝一得其门户。——以上所引,皆正次一字,而偏次平列者,各参「之」字以别也。 正次字偶。 [128]孟梁上: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。——偏次偶而正次四字平列,参以「之」字以相别。 [129]又尽上:王子宫室、车马、衣服多与人同。——「王子」偏次,其正次三耦平列,又不参「之」字矣。 [130]史十二诸侯年表序:七十子之徒,口授其傅指,为有所刺耳讥、褒讳、挹损之文辞,不可以书也。——「文辞」正次字偶,其偏次四字先之,间以「之」字。 [131]韩应科目时与人书:盖非常鳞、凡介之品汇、匹俦也。——「常鳞」与「凡介」皆属偏次平列,合成四字,其正次亦然。中间「之」字,文气方不促也。 而[132]齐策:夫驽马、女子筋骨力劲,非贤于骐骥、孟贲也。——犹云「驽马、女子之筋骨力劲」也,不间「之」字而句意亦明。 [133]汉陆贾传:足下中国人,亲戚、昆弟坟墓在眞定。——不曰「亲戚、昆弟之坟墓」,而语气更足。③ 故正次字偶者,「之」字加否无常,要以便于口诵为则耳。 有两、三偏次转相属者,「之」字参否无定。大约诸次字奇者概参「之」字,奇偶不一者,无定例也。 [134]礼檀弓: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。——前三名皆偏次,递转相属,其后各加「之」字以为别。而经籍中如此句法,实所罕见。 [135]孟万上:齐东野人之语也。——犹云「齐东之野人之语」,前两偏次递属,不参「之」字。 [136]史魏其列传:魏其侯窦婴者,孝文后从兄子也。——犹云「孝文后之从兄之子」也。 [137]又:所镇抚多有田蚡宾客计*。——犹云「田蚡之宾客之计*」也。 [138]汉霍光传:今丞相用事,县官信之,尽变易大将军时法令。——犹云「大将军之时之法令」也。 [139]史刺客列传:得赵人徐夫人匕首。——犹云「得赵人之徐夫人之匕首」也。④ [140]史游侠列传:解姊子负解之势,与人飮,使之嚼,非其任,强必灌之。——犹云「解之姊之子」也。上引五节,两偏次与正次皆辗转相属,皆无「之」字为间,而句意亦明,此古人用笔简洁,若今人,正次之先必加「之」字,曰「孝文后从兄之子」,「田蚡宾客之计*」,「大将军时之法令」「赵人徐夫人之匕首」,「解姊之子」,则文气弱矣。 [141]史张释之列传:其后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。——犹云「高庙坐前之玉环」。 [142]韩张中丞传后叙: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。——犹云「雷万春事之首尾。」所引两节,三次递属,皆不参「之」字,义与上同。 凡言约分,母数偏次,子数正次。若母、子皆名者,概参「之」字。母为名字而子为静字,或为代字,与母子皆非名者,「之」字加否,无常例也。 [143]孟公上:恻隐之心,仁之端也,羞恶之心,义之端也,辞让之心,礼之端也,是非之心,智之端也。——「仁之端」者,犹云「仁德中之一端」也,「仁」为母而「端」为子,故参「之」字以有别也。⑤余同。 [144]史匈奴列传:匈奴人众,不能当汉之一郡。——「汉之一郡」者,「汉郡中之一郡」也。 [145]又:乃解围之一角。——「围之一角」者,「四围之一角」也。皆约分也。 [146]汉律历志:法一月之日,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。——犹云「月行白道一周,合当二十九日又一日八十一分中之四十三分,即谓一日分为八十一分,而白道一周合当二十九整日,又日之四十三分」也。「四十三分」者,数名也,今为子,「日」为母,中间「之」字以别之。 [147]孟尽下:乐正子,,二之中,四之下也。——两约分,皆静字也,中间「之」字。 [148]又滕上:其实皆什一也。——犹云「什分中之一」,母子皆数,不参「之」字。凡约分子母皆数名者详后。 [149]史平准书:是固前而欲输其家半助边。——「家半」者,「家产之半」也。「家」,名而母也,「半」者,静字而为子也。不参「之」字,其义亦同。 又约分,母为名而子为约指代字者,前已详矣。子为接读代字者,则「之」字参否无定。 参「之」字者。 [150]左文十三: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,吾与之先。——「东人」母而名也,「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」,接读代字也。⑥犹云「请东人中之能若是者」,中间「之」字以为别。 [151]史大宛列传:而立宛贵人之故待遇汉使善者名昧蔡,以为宛王。——犹云「宛贵人中之善遇汉使者」也,亦加「之」字以为别也。 不参「之」字者。 [152]又平原君列传:约与食客门下有勇力文武备具者二十人偕。——犹云「与食客中之二十人偕」也,不参「之」字。 [153]又魏其列传:举适诸窦宗室毋节行者,除其属籍。——犹云「诸窦宗室中之毋节行者」。 [154]又汲郑传:贾人与市者坐当死者五百余人。——犹云「贾人与市者中坐当死者五百余人。」 [155]汉高帝纪:徒中壮士愿从者十余人。——犹云「徒中壮士之愿从者」也。原文皆不参「之」字,其辞义亦不因之而晦。⑦ ○1杨云:赵歧孟子注云:‘端,首也。’此犹今人之言「端绪」。 ○2杨云:「为」介之,「社稷」司词,「计」乃动字。马氏认「为」为动字,「社稷」为偏次,「计」为名字,大误。 ○3杨云:「亲戚」「昆弟」「坟墓」三项并列,非谓「亲戚昆弟之坟墓」也。汉书两粤传载文帝诏书云:‘亲兄弟在眞定者,已遣人存问。’史记南越传云:‘文帝召佗从昆弟,尊官原子赐宠之。’是佗昆弟在汉之证。 ○4杨云:「赵人」乃加词,加词之下,例不得加「之」字。马氏以为偏次,误。 ○5[143]与上[57]重,马氏误解「端」字之义,见上注①。 ○6[150]「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」是一读,说「接读代字」就只是「者」一字。 ○7[152]至[155]诸例都说是分母与分子关系,即偏次与正次关系,而后面【3.4.3.5】节[349][351][354]三例与这里所引例句相同,却说名后所续之读是加词,即同次,与此处说是正次不符。 宾次三之三 【3.3】名、代诸字,凡为动字之止词与为介字之司词者,则在宾次,已详言矣。又句读中,凡名字用以记地、记时、记价值、记度量、记里数,类无介字为先者,皆可视同宾次。今且胪证于下。 【3.3.1】记地之式有四:一,所在之地;二,从来之地;三,所经之地;四,所至之地。①史籍中记所在之地与所至之地,间无介字为先,故所记之列于宾次。② 记所在之地。 [156]史大宛列传:于是天子始种苜宿、蒲陶肥饶地。——「肥饶地」者,记所种之地也,犹言「种之于肥饶之地」。今无介字以先之,「肥饶地」视同宾次。 [157]又张耳陈余列传:项羽为天下宰不平,尽王诸将善地,徙故王王恶地。——「善地」「恶地」者,犹言「王之于善地恶地」也。 [158]又刺客列传:见燕使者咸阳宫。——「咸阳宫」,犹言「见之于咸阳宫」也。 [159]又项羽本纪:于是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。—— 「新安城南」者,「坑之于新安城南」也。 [160]庄逍遥游:立之涂,匠者不顾。——「立之涂」者,「立之于涂」也。 以上所引,皆记所在之地。 记所至之地。 [161]史游侠列传:及徙豪富茂陵也,解家贫不中訾。——「徙豪富茂陵」者,犹言「徙之于茂陵」也。此记所至之地,亦无介字为先。 [162]汉高帝纪: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。——「送之于骊山」也。 其它记地之式,有介字、动字为先者,无庸赘论。 ○1参【5.4】节与【10.4.1】节。 ○2此处用「故」字,似乎‘无介字为先’是列于宾次的原因,下【3.3.2】【3.3.4】节所说皆与此相同。但上文说‘凡为动字之止词与为介字之司词者,则在宾次’,第二章(代字章)也举了很多例子。 【3.3.2】记时之式有四:一,事成之时;二,既往之时;三,几时之久;四,未来之时。凡此四时,类无介字为先,故亦列于宾次。 [163]庄庚桑楚:南荣趎赢粮七日七夜,至老子之所。——「七日七夜」,记路程之久。 [164]又徐无鬼:子不闻夫越之流人乎?去国数日,见其所知而喜。去国旬月,见其所尝见于国中者喜。及期年也,见似人者而喜矣。——「数日」「旬月」「期年」等语,皆记去国久也。 [165]左僖二十八:晋侯在外十九年矣,而果得晋国。——「十九年」者,记既往至今之时也。 [166]庄养生主:今臣之刀十九年矣,所解数千牛矣,而刀刃若新发于硎。——「十九年」者同上。① [167]汉李广传:将军其率师东辕,弥节白檀,以临右北平盛秋。——「盛秋」者,谕以日后师至之日也。② [168]汉贾谊传:是时贾生年二十余,最为少。——「是时」与「二十余」者,皆记时也。③ [169]庄逍遥游:适百里者宿舂粮,适千里者三月聚粮。——「宿」与「三月」皆记聚粮之久也。 [170]史张释之传:张廷尉事景帝岁余。——「岁余」者,记所事之久也。 [171]汉傅常等传:元始中,录功臣不以罪绝者。——「元始中」,记其时也。 至于春秋之记年月日,与传中之追记一事而言「初」者,皆记其时也。 [172]论语子路:三年有成∣为邦百年∣教民七年。——则记始终成事之久。 经史记事,所在皆有,皆无介字为先,故以列于宾次。 ①[166]「刀」后无动字,「十九年」应认为是语词。 ②杨云:王氏汉书补注引王先慎说云:‘「临盛秋」即后世所谓「防秋」。唐书邢君牙传:“田神功为兖郓节度使,使君牙将兵屯好畤防盛秋”是也。’案:王说是也。据此,则「盛秋」乃动字「临」字之止词,与寻常记时间之词不同。 ③杨云:「二十余」乃以滋静字为「年」之表词,非是记时之词,不当与「是时」并论。 【3.3.3】又记地记时之语,率用「上」「下」「左」「右」「内」「外」「中」「间」「边」「侧」等字,缀于地名、人名、时代之下,概无介字为先。盖「上」「下」「内」「外」诸字,即所以代介字之用,故泰西文字遇有此等字义,皆为介字。 [173]汉陆贾传:居蛮夷中久,殊失礼义。——「蛮夷中」,言所处之地。 [174]又:马上得之,宁可以马上治乎?——其一「马上」者,言其处也。 [175]又:贾以此游汉廷公卿间。——「间」者同上。 [176]史叔孙通传:何足置之齿牙间?——「间」者同上。 [177]又:为绵蕞野外习之。——「野外」者,亦言处也。 [178]韩张中丞后传叙:位本在巡上,授之柄而处其下。——「巡上」「其下」者,皆指所处之位也。 [179]齐策:臣之所闻,攻战之道非师者,虽有百万之军,北之堂上,虽有阖闾吴起之将,禽之户内,千丈之城,拔之尊俎之间,百尺之冲,折之袵席之上。——曰「上」曰「内」曰「间」曰「上」者,皆言其所也。 [180]史魏其列传:所赐金陈之廊庑下。 [181]又:屏居蓝田南山下。①——两言「下」,皆指其处也。 [182]又匈奴传:天子自将兵待边。——「边」字单用,亦记地也。② [183]又张耳陈余列传:遣人追杀王姊道中。——「道中」者,指其处也。 [184]又淮阴侯列传:斩成安君泜水上。——「泜水上」者,记地也。 [185]又信陵君列传:公子起为寿侯生前。——「侯生前」者,指处也。 [186]又刺客列传:卒于邑悲哀而死政之旁。——「政之旁」,言死之所也。 [187]庄逍遥游:楚之南有冥灵者。 [188]又:穷发之北有冥海者。 [189]又:翱翔蓬蒿之间。 [190]又:往见四子藐姑射之山,汾水之阳。——「南」「北」「间」「山」「阳」诸字,皆指其所也。③ [191]又徐无鬼:久矣夫,莫以眞人之言謦欬吾君之侧乎!——「侧」者,亦指处也。 [192]汉张禹传:上亲拜寿禹床下。——「床下」者,指其处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