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氏文通 - 第 17 页/共 114 页

故所指而有远近先后之别者,别以「彼」「此」二字,单用为常。 [746]史酷吏列传序:由是观之,在彼不在此。——「彼」「此」指前文所言远近两端也。 [747]汉司马相如传:陛下患使者所司之若彼,悼不肖愚民之如此。——「彼」「此」二字所指,亦在上文所言先后两事。 [748]史秦楚之际月表序:以德若彼,用力如此,盖一统若斯之难也。——所指同上。 [749]孟尽下: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,在我者皆古之制也。——「彼」「我」亦犹「彼」「此」,接指上文,次其先后也。 [750]秦策:息壤在彼。——「彼」字单用,明指以前盟地,非如指名代字仅指所为语者,故列于此。 ○1参【2.2.7】节。 ○2杨云:「彼秦」二字当一顿,「彼」者,「彼秦」,非「彼大将」。马氏误。 【2.5.2.3】「此」「是」诸字单用,以指上文而为起词者,已详指名代字矣。先以「如」「若」诸字,如「如此」「如是」「若斯」之类,则为表词,位在句末为常,先乎静字者,所以甚之也。「若」字单用,①间亦训作「如此」,非常解也。 [751]论子路:夫如是,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。——「夫如是」者,总言上之好礼义信也。「夫」起词,②「如是」,其表词也。论语用「夫如是」三次,句法皆同。 [752]孟梁下: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。——「如此」亦指上文而为表词,其起词不言而喻。句法与「夫如是」无异。 [753]又万下: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。——「此」指上文伊尹推极其泽民之心,无使一人之或遣也,今以「如此」总指之而为表词,「其自任以天下之重」,读也而为起词。 [754]史酷吏列传:其欲荐吏,扬人之善,蔽人之过如此。——句法同上。 [755]汉刑法志:宣帝自在闾阎而知其若此。——「若此」指上文,为表词,「其」字起词也。 [756]有君如是其贤也。——犹云「有君其贤也如是」,「如是」乃表词也。今先乎静字,甚言其贤故云尔。 [757]韩与陆员外书:待梁与王如此不疑也,梁与王举人如此之当也。——「不疑」静字,「当」字亦然,「如此」二字先之,所以甚之也。 [758]史韩非列传:夫事以密成而以泄败,未必其身泄之也,而语及其所匿之事,如是者身危。——犹云「其人而如是也其身危矣。」「如是」二字表词,「者」字其起词也,与「夫如是」句法相同。 [759] 汉刑法志:夫以孝文之仁,平勃之知,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。——犹云「以孝文之仁,平勃之知,而用刑之过,持论之谬,其甚也犹如此也」云云,故「如此」先乎「甚」字者,所以甚之也。前节所引司马相如传与秦楚之际月表序可参观,则知「如彼」「若斯」亦间用也。 [760]书大诰:王曰:‘尔惟旧人,尔丕克远省,尔知宁王若勤哉!’——「若勤」者,「若此勤」也。但曰「若」者,省文也。 [761]孟梁上:以若所为,求若所欲。——犹云「以如此所为,求如此所欲」也。 [762]史礼书:人苟生之为见,若者必死,苟利之为见,若者必害。——索隐云:‘人苟以贪生为见,不能见危致命,如此者必刑戮及身也。’ [763]汉贾谊传:顽顿亡耻,奊诟亡节,廉耻不立,且不自好,苟若而可。——「苟若而可」者,言「苟且如此而即可」也。 ①【2.2.7】节论指名代字,「是」「此」之外有「斯」「兹」而无「若」。 ② 杨云:此「夫」字无所指,乃连字,非代字也。马氏以为起词,大误。今案:此「夫」亦可认为语气助词。 【2.5.3】约指代字又分两种:一,后乎名、代诸字而以之重指者,则与所指名、代之字同次,盖重指者必与所指相同也。二,后乎名、代诸字而为其分子者,则常在正次,盖分子正次,分母偏次,乃约分之例也。凡约指代字之在宾次者,必先所宾焉。 【2.5.3.1】重指名代诸字者:皆、尽、悉、遍、都、咸、一、两、具。 [764]孟告下:人皆可以为尧舜,有诸?——「人」名也,「皆」约指代字,后乎名而重指之,同在主次,而为「可」之起词。 [765]孟尽下:众皆悦之。——「众」字亦约指代字也,「皆」重指之。余与上同。 [766]左哀十六:王与二卿士,皆五百人当之,则可矣。——「王与二卿士」诸名,后以「皆」字,同在宾次,而为「当」字止词,今先置焉。 [767]汉叔孙通传:诸言盗罢之。——「诸言盗者」接读代字也,「皆」字后之,同在宾次,而为「罢」字止词。 [768]史匈奴列传:朕与单于皆捐往细故。——「皆」字重指以前两名,同在主次。 [769]韩新修滕王阁记:公至之日,皆罢行之。——「皆」字重指以前上文,而为「罢」字止词。 [770]史封禅书:泾渭皆非大川,以近咸阳,尽得比山川祠而无诸加。——「泾」「渭」两水名,「皆」字与「尽」字重指焉,而与之同次。 [771]汉高帝纪:余悉除去秦法,吏民皆按堵如故。——「悉」字重指「余」字,而而两字皆「除去」之止词,故先置焉,犹云「其余秦法尽除去焉。」「字」皆重指「吏民」两字。 [772]韩圬者传:其它所以养生之具,皆待人力而后完也,吾皆赖之。然人不可遍为,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。——第一「皆」字重指「具」字,并在主次。以后「皆」字与「遍」字,亦指「养生之具」,同在宾次而皆先焉。 [773]韩新修滕王阁记:洪江饶虔吉信抚袁,悉属治所。——「悉」字总指上八府也。 [774]韩淮西事宜状:据行营所追人额,器械弓矢一物已上,悉送行营充给。——「悉」者,重指「一物已上之器械弓矢」也,亦即「送」字止词而先置焉。 [775]韩许国公神碑:悉有其舅司徒之兵与地。——「悉」者重指下文之「兵与地」也,今先于「有」字,所谓先其所宾也。 [776]汉贾谊传: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,难遍以疏举。——「遍」字重指前读,而为「疏举」止词,今先置者,先所宾也。 [777]史平准书:置平准于京师,都受天下委输。——「都」字重指委输之物,故在宾次,而先于「受」字者,先所宾也。 [778]韩答崔立之书:若都不可得……——「都」字亦重指上文之事。 [779]韩科斗书后:天下之欲铭述其先人功行,取信来世者,咸归韩氏。——「咸」,皆也,解与前同。 [780]史曹相国世家:举事无所变更,一遵萧何约束。——「一」字,皆也,悉也,犹云「悉遵萧何所约束者」。 [781]韩高闲上人序:可喜可愕,一寓于书。——犹云「凡可喜可愕之事尽寓于书」也。 [782]赵策:今大王垂拱而两有之,是臣之所以为大王原也。——「两」字重指上文,位于宾次而先焉。 [783]史萧相国世家:以何具得秦图书也。——「具」字重指「图书」,言所得无遗也,先于「得」字者,先所宾也。 以上所引约指代字与所指同次者。 【2.5.3.2】为名代诸字之分子者:莫、或、多、无、有。 [784]孟梁上:晋国,天下莫强焉。——犹云「天下之国无强于晋国者。」 [785]左成十六:各顾其后,莫有斗心。——「莫」者,无人也。 [786]史项羽本纪: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,莫敢纵兵。——「莫」者,十余壁之中无一军也。 [787]汉叔孙通传:尽问诸生,诸生或言反,或言盗。——「或」者,指上诸生中有其人也。① [788]孟梁下:诸侯多谋伐寡人者。——犹云「诸侯之中多有谋伐寡人者。」「多」字正次,「诸侯」偏次,犹分子与分母然。 [789]史平准书: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——「多」者,指商贾中有多人也。 [790]史张耳陈余列传:赵人多为张耳陈余耳目者,以故得脱出。——「多」者,赵人中有多人也。 [791]汉东方朔传: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衒鬻者以千数。——「多」者,四方士中有多人也。 [792]韩送杨少尹序:道路观者,多叹息泣下,共言其贤。——「多」者,观者中不止一人也。 [793]汉高帝纪:相人多矣,无如季相。——「无」者,于所相多人之中无人如季相者。 [794]史淮阴侯列传: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。——「无」者,项王所过之处,无一处不为所残灭也。② [795]汉贾山传:雷霆之所击,无不摧折者。——犹云「雷霆所击之物无一物不为摧折」也。 [796]孟告下:二王我将有所遇焉。——「有」者,二王中有一也。 以上所引约指代字皆为分子者。 ○1「或」字,马氏有三种不同的说法:此处说是约指代字,【6.1.4】节说是状字,【8.2.4.1】节说是承接连字。 ○2【5.7】节说「无」是动字。此处说是代字,非。 【2.5.3.3】又等字用于平列诸名之后,以概夫同类而未列者,诸字则先于同类诸名,且可先乎一读者,凡皆用为统括之辞耳。 等。 [797]史萧相国世家:今虽亡曹参等百数,何缺于汉?——「等」字后于「曹参」本名,犹云「凡与曹参相似之人」也。 [798]又魏其传:是以窦太后滋不说魏其等。——「等」者,非魏其一人,故言「等」以括之。 [799]又酷吏列传:天下所少,宁贾姬等乎?——「等」者,贾姬之类也。 [800]又萧相国世家:臣等身披坚执锐,多者百余战,少者数十合。——「等」者,不止「臣」一人也。 [801]韩为人求荐书:如某等比。——解同上。 诸。 [802]史封禅书:至如八神诸明年凡山他名祠,行过则祠,行去则已。——「诸」字统指之辞,举「明年凡山」以统其余也。此「诸」字置先于名。 [803]又:泾渭皆非大川,以近咸阳,尽得比山川祠而无诸加。——「诸」字亦先于名,「加」者,即上文诸祠所加之异数也。 [804]又匈奴列传:诸引弓之民,并为一家。——「诸」字同上。 [805]汉宣帝纪: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,勿繇事。——「诸」字先于一读,犹云「凡人之有大父母与父母丧者可免役」也。 [806]史叔孙通传:诸言盗者皆罢之。——解同上。 [807]又魏其列传:贵戚诸有势在己之右,不欲加礼,必陵之。——犹云「贵戚中凡有势而在己之右者,不礼焉而必陵之。」 [808]又:诸所与交通,无非豪桀大猾。——「诸」字同上,幷弁于读,犹云「诸所与交通者。」 【2.5.3.4】至凡、虑与大凡、大抵、大要、大归以及亡虑、都计诸字,皆用以为总括之辞,亦可列诸约指代字。 凡。 [809]诗小雅常棣:凡今之人,莫如兄弟。 [810]孟告上:原凡同类者,举相似也。 [811]史陆贾传: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,凡着十二篇。——「凡」字三句,法各异而如说文所云‘为最括之词’者一也。 [812]又高帝本纪:凡吾所以来,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,毋恐。——此「凡」字亦总括之意,先置。 [813]汉万石君传:于是景帝曰:‘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,人臣尊宠,乃举集其门。’凡号奋为万石君。——此「凡」字乃合计之也。犹云「五各二千石,合计为万石」也。 [814]韩上于相公书:自幕府至邓之北境,凡五百余里,自庚子至甲辰,凡五日。 ——两「凡」字亦合计之意。 [815]又伯夷颂:今世之所谓者,一凡人誉之,则自以为有余,一凡人沮之,则自以为不足。——「凡人」者,常人也,不在此例。 [816]荀子荣辱:故与人善言,暖于布帛,伤人之言,深于矛戟。故薄薄之地,不得履之,非地不安也,危足无所履者,凡言在也。——「凡」者,皆也,举也,谓祸福皆在于言也。 虑。 [817]汉书贾谊传最习用:虑亡不帝制而天子自为者。 [818]又:一二指搐,身虑亡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