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氏文通 - 第 19 页/共 114 页

[38]汉赵充国传:齐三十日粮。——「三十日」者,言所「齐」之「粮」可食「三十日」,言其时也。 更有言其故、其分、其效者。总之,凡名字之用,非正意者,皆先置而为偏次也。 【3.2.2】偏、正两次之间,「之」字参否无常。惟语欲其偶,便于口诵,故偏、正两奇,合之为偶者,则不参「之」字。凡正次欲求醒目者,概参「之」字。 [39]孟公下:天时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。——犹云「天之时」「地之利」「人之和」也。而偏、正各次皆奇,合而为偶,故不参「之」字,便于口诵。 [40]又离娄上:既竭目力焉∣既竭耳力焉。 [41]又离娄下:其事则齐桓晋文。 [42]又公孙丑上:如以朝衣冠坐于涂炭。 [43]又万章下:君十卿禄。 又「天位」「天禄」「天爵」「人爵」「冬日」「夏日」「鼎肉」「舆薪」等语,偏、正字奇,皆不参「之」字。 [44]庄应帝王:无为名尸,无为谋府,无为事任,无为知主。 [45]史赵世家:毋为怨府,毋为祸梯。——以上所引,偏、正两次皆奇字也,而偏次之用,一如静字,合于正次以成一语,故不参「之」字也。 [46]孟离上:仁之实,事亲是也,义之实,从兄是也。——「仁」「义」「实」三奇字,此言「仁义之实」,欲其醒目,故参「之」字。 [47]又尽下:禹之声,尚文王之声。——「禹之声」,其义同上。 [48]左宣十二:君之惠也,孤之愿也。 [49]又:参之肉,将在晋军,可得食乎?——其义同上。 若在句中,偏、正两奇而与动字、介字相连者,概参「之」字以四之。 [50]孟告下:长君之恶其罪小,逢君之恶其罪大。——「君」「恶」两奇字,上连「长」字,参「之」字以四之。 [51]又滕下: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,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。——「兄之禄」「兄之室」,上连「以」字,则四也。 [52]又公下: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!——「日之力」解同上。 [53]又万上:而居尧之宫,逼尧之子,是篡也,非天与也。——亦同上。 [54]汉两粤传:寡人之妻,孤人之子,独人父母。——「人之妻」,上合「寡」字,「人之字」上合「孤」字,皆以四之。故「独人父母」一句,已四矣,不加「之」字。 [55]史淮阴侯列传:今汉王复兴兵而东,侵人之分,夺人之地。——「人之分」「人之地」,同上。 [56]又游侠列传:解姊子负解之势,与人飮,使之嚼,非其任,强必灌之。——「解之势」解如上。诸上所引,凡参「之」字者,虽为偶语计,而亦所以使正次之字更为醒目也。 至[57]孟公上:恻隐之心,仁之端也,羞恶之心,义之端也。——犹云「仁德中之一端」,「义德中之一端」,必参「之」字,正义方明。① 又或偏次字偶而正次字奇,与偏次字奇而正次字偶者,概参「之」字以四之。其或偏、正两次皆偶者亦然,不参者非常例也。 偏次字偶,正次字奇者。 [58]孟子公孙丑下:三里之城∣七里之郭∣封疆之界∣山溪之险∣兵革之利。 [59]又公孙丑上:由百世之后∣等百世之王。 [60]又滕文公上:三年之丧,齐疏之服,饘粥之食∣颜色之戚,哭泣之哀——等语,不可仆数。 [61]庄天道:圣人之心,静乎天地之鉴也,万物之镜也。 [62]史叔孙通传:千金之裘,非一狐之腋也,台榭之榱,非一木之枝也,三代之际,非一士之智也。 [63]汉东方朔传:尽狗马之乐,极耳目之欲,行邪枉之道,径淫辟之路,是乃国家之大贼,人主之大蜮也。 [64]齐策:夫权藉者,万物之率也,而时势者,百事之长也。——以上皆参「之」字以四之也。 偏次字奇而正次字偶者。 [65]孟公上:夫仁,天之尊爵也,人之安宅也。——「天」「人」偏次字奇,其正次字偶,参「之」字以四之。 [66]又滕上:子之兄弟,事之数十年。 [67]又: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,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? [68]又公下: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。 [69]又万上:太甲颠覆汤之典刑。 [70]又梁下:问国之大禁。——诸所引「子之兄弟」「邻之赤子」「人之牛羊」「汤之典刑」「国之大禁」,皆参「之」字以四焉。 [71]左僖二十八:民之情*,尽知之矣。 [72]又昭四:冀之北,马之所生。 [73]又成十三:郑人怒君之疆场。——等语,亦此类也。 至正、偏两次皆偶者亦然。 [74]孟梁下:孟子之后丧踰前丧。——「孟子」与「后丧」,偏、正两次皆偶,亦参「之」字,所以别也。 [75]又公下:不告于王,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。——「吾子之禄爵」同上。 [76]又离下:千岁之日至,可坐而致也。 [77]又万下:一乡之善士……天下之善士。 [78]又滕下:居天下之广居,立天下之正位,行天下之大道。——等语,皆此例也。 [79]史商君列传:千人之诺诺,不如一士之谔谔。——「诺诺」「谔谔」状字而用如名者。 [80]又韩非列传: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。——「所说」「所敬」有偏正之意,用如名字,前已言矣。 [81]史封禅书:高祖之微时,尝杀大蛇。 [82]左成八:三代之令王,皆数百年保天之禄。 [83]史叔孙通传:叔孙通诚圣人也,知当世之要务。 [84]又汲郑列传:上不能褒先帝之公相,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。 [85]韩祭十二郎文:虽万乘之公相,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。——上引五节内,偏、正次偶者,皆参「之」字。 偏次、正次间不参「之」字。 [86]史十二诸侯年表序:上大夫董仲舒,推春秋义,颇着文焉。——不曰「推春秋之义」。 [87]史封禅书:其后百有余年,而孔子论述六艺传。——不曰「六艺之传」。 [88]史平准书:咸阳齐之大煮盐,孔仅南阳大冶,皆致生累千金。——不曰「南阳之大冶」。 [89]史萧相国世家:以何具得秦图书也。——不曰「秦之图书」。 [90] 史张释之列传:人之无道,乃盗先帝庙器。——不曰「先帝之庙器」。 [91] 又陆贾传:遗陆生为飮食费。——不曰「飮食之费」。 [92]汉东方朔传:又坏人冢墓,发人室庐。——不曰「人之冢墓」「人之室庐」。 [93]史淮阴侯传:臣请言大王功略。——不曰「大王之功略」。 [94]又李将军列传:青欲上书报天子军曲折。——不曰「军之曲折」。 [95]汉陆贾传:为社稷计,在两军掌握耳。——不曰「社稷之计」②「两军之掌握」者,大率偏、正次合幷,上下文字已偶矣,如加「之」字,又复数奇。如「为社稷计」「发人室庐」「为飮食费」「得秦图书」「推春秋义」等语,皆四字矣,词意颇足,故不加「之」字。至如「报天子军曲折」「论述六艺传」等句,不间「之」字,语方遒劲。 等句也,史记有「之」字,而汉书故删去者,指不胜屈,今录数则以示一斑,学者可自证也。 [96]史记季布列传云: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,一人之毁而去臣,臣恐天下有识闻之,有以窥陛下也。 [97]汉书季布传云:夫陛下以一人誉召臣,一人毁去臣。 [98]史记又云:且仆楚人,足下亦楚人也,仆游扬足下之名于天下,顾不重邪! [99]汉书则云:且仆与足下俱楚人,使仆游扬足下名于天下,顾不美乎! [100]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云:夫以一赵尚易燕,况以两贤王左提右挈,而责杀王之罪,灭燕易矣。 [101]汉书张耳陈余传云:而责杀王罪,灭燕易矣。 [102]史记项羽传云:此亦天亡秦之时也。 [103]汉书项羽传云:此亦天亡秦时也。 [104]史记又云:陈余为将,将卒数万人,而军巨鹿之北,此所谓河北之军也。 [105]汉书则云:陈余将卒数万人,军巨鹿北,所谓河北军也。 [106]史记又云:宋义论武信君之军必败。 [107]汉书则云:宋义论武信军必败。——由是观之,「之」字加否无定例,汉书删改史记数字,则成汉文,此笔削之妙也。 若如偏次平列多字,字数皆偶,而正次惟一奇者,概如「之」字以为别。正次字偶者,则无常焉。 正次字奇。 [108]孟梁下:谓棺椁、衣衾之美也。——「棺椁」「衣衾」两偏次平列,犹云「棺椁之美与衣衾之美」也。「美」字奇而用如名者,今为正次,前加「之」字以自别也。 [109]又公上:管仲、晏子之功。 [110]又滕上:兽蹄、鸟迹之道。 [111]又:悦周公、仲尼之道。 [112]又滕下:杨朱、墨翟之言盈天下。 [113]又离下:岂不欲有夫、妻、子、母之属哉? [114]又告下:无城郭、宫室、宗庙、祭祀之礼。 [115]又尽上:是舍箪食、豆羹之义也。 [116]又梁上:鸡、豚、狗、彘之畜。——等句,皆此例也。 [117]史平淮书:而山川、园池、市井、租税之人,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,皆各为私奉养焉。 [118]韩毛颖传: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,无不纂录,阴阳、卜筮、占相、医方、族氏、山经、地志、字书、图画、九流、百家、天人之书,乃至浮图、老子、外国之说,皆所详悉。 [119]史十二诸侯年表序:及如荀卿、孟子、公孙固、韩非之徒,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。 [120]史萧相国世家:诸将皆争走金帛、财物之府分之,何独先入收秦丞相、御史律令、图书藏之。 [121]又: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、户口多少、强弱之处,民所疾苦者,以何具得秦图书也。 [122]左隐二:涧、溪、沼、沚之毛,苹、蘩、蕰、藻之菜。 [123]庄在宥:于是天下始乔诘卓鸷,而后有盗跖、曾、史之行。 [124]史礼书:是以君臣、朝廷、尊卑、贵贱之序,下及黎庶、车舆、衣服、宫室、飮食、嫁娶、丧祭之分,事有宜适,物有节文。 [125]汉东方朔传:征天下举方正、贤良、文学、材力之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