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 - 第 20 页/共 25 页

以是事故名为世间。遍无漏云但辨有漏。又云。世间定果辨能因也。   章。自他地境者。   所变定色通自他缘。梵王等自变所依自受用故。名为自境。引他为得见。名他境。   章。熏种为因后生根境者。   由独意识相境熏种子故。此种为因复生根境。若不尔者。独散意成种也。意识与五因缘之时。不缘根故。又意为因。不说缘彼。龟毛兔角所起遍计。熏种子后生实现也。   章。以因从果者。   所生根名之为果。   章。以影随质者。   遍计影像从所缘质有云。问。如空华龟毛等是遍计色。既无果可生。不可从果。是何所摄。无本质摄。此为法处摄。答。此说果摄。与见同种。法现生随色蕴摄。故於法处不可云也。   章。若假若实至异於余类者。   此谈显扬定果十二与法处中余四别意。或与余根尘等多别意也。有云。诸於差别下属下。唯立三种等中。   章。理应法处唯有三种者。   章主聊简立为三也。   章。五蕴等说者至此云何然。   难五蕴论。思之可知。   章。影暗。   翻前光明。   章。上下见别至及空一显者。   上观者名空一。下观之者名向也。   章。界色摄六种色者。   界者空界色也。明暗光影空一极回。   章。一因中计所变五根五尘者。   剩彼一字。意识所变根皆遍计摄。   章。定境色等者。   此言定者即散心定。即是等持。若等引定。是第五自在中收。如何说在遍计中耶。见无用等。言通彼根尘定转也。有云。除无漏位。以因中遍定心影像无实用者并名遍此色体者。此释不然。下许定中而有假色。若假皆遍计收。定中更有何假法而言通假耶。   章。一者总义者。   略聚众色而总之。   章。今此色者至持业为胜者。   言即色者简彼通色。彼通色故持业胜。   章。色既通名初后解胜者。   今者既意明极回色。初持业释。极过即色。色在於极。第二释者。回色之极。逈色即是色处。逈色极但是法处。法处极持逈色。不该谈故为不好。於三释者。逈之极色色谈於极。故为胜也。   章。逈色者。   总者逈中摄彼光明暗影。故得总名。   章。处所宽广复能为依者。   处所宽者。义同总也。依逈色有光明等。   章。恐滥虚空者。   恐滥虚空无为也。   章。又逈色通至但称极逈者。   此举例答。如以逈色为空界。准上释名。然但名逈不以通空。即名极空。今者极逈亦复如是。虽复通空不以通空即名极空。为此但名极逈色也。   章。散合二名即成两释者。   散依主释。合持业释。名为二释。有云。准此合释但一依主。谓受之所引色故等者。今观合释。但是持业。依主者即不可也。   章。又别解脱至亦名受所引者。   以彼随心从不随心。有云。或以是无表因故。说彼别缘得名者。此不可也。与下释何别。   章。亦亦两解者。   亦是散合。成其二解。此散即持业。合即依主。   章。犹如变化者。   此定果色如变化也。   章。彼果者。   此定果色是彼定前加行心果。由加行先期欲变后方变也。   章。彼境者。   定果色定所行境。   章。解脱胜处至实用都无者。   此即皆是假心中变多等。由此假相能起遍往来无碍。   章。佛智具能现诸影故者。   诸佛亦有假影像也。如缘龟毛等所有影像。及知外道所执我等。佛不缘不名遍智。若缘於彼。影像即实。此等影种岂可生彼龟毛现行耶。故知假也。   章。然由圣者至极殊胜故者。   令他所见以有形像名为成实。极殊胜也。非是令他有受用故名为殊胜。   章。瑜伽唯说至略而不说者。   此会初引瑜伽。彼文但言威德定色而是实色。故略不说。余假想也。   章。由三品心至后是实色者。   下中品起。影色上品起者。名成熟色。初即影像。后成熟。   章。若与能缘体虽离者。   问。五识缘境依本质。能缘既与本质相离。如何得有合中知耶。答。约相分合中知。八识皆是合中知摄。若隔相分名离中知。识杖质皆离中知。进退俱过。若言境亲近识之者为合中知者。既俱言离。何得有亲。应寻善释。   章。诸非实色至无用者。   即缘龟毛等所有相分。与能缘见同种生。   章。或与质同种生者。   即极微等。   章。别从种生。   定果善实色。   章。依此二理者。   即次前三。或有色用假实二理。   章。集量论说疎所缘缘等者。   此论说云。但疎所缘皆有本质。   章。论说极微有十五故者。   欲界十色处。色.无色界定果五尘。以定报同。故合为五。应捡彼论。   章。次影逈至色无别处所者。   此极逈依空界色上下分。成影过及空一显。色.无色无别处故。不可取无色界也。   章。然从缘彼种类影逈者。   色界定色种类。   章。说彼大造者。   所发定色。即以种类色之大种造也。前者本质至名教以为本质者。前即所说。随有本质及无本质。总以名教为本质。   章。许识行相至定有本质者。   此意说云。若质为所缘。相分为行相。若相分为所缘。见分为行相。若唯影像。如何相分名为行相。若唯本质。如何见分名为行相。既说见相分通名行相。故俱有质影二也。思之。   章。折缘诸色因名教者。   本质如前者。若缘诸色。若折诸色。并杖名教而为质。皆有本质。同前师说。   章。劫尽常假者。   假字错也。合为隐字。如外道计劫坏之时父母而常微。各各散隐而不减无。   章。离说行相至通一切心。   若但行相通见。谁言一切心.心所法皆相分为行相耶。   章。正智缘如行一故者。   见分行也。   章。若缘如智至有真如者。   若根本智亦有相分。相分通隔。更说於谁能亲证如。既不亲证。谁智如有。   章。又诸菩萨至依何本质者。   此意证云。此位虽有影像威仪而无本质。明影像非皆有。即此菩萨定前加行愿入定已。十方佛土现种种身说种种法以为佛事。由此加行入定后。而能随愿种种皆成。   章。不尔至诸威仪者。   若不同前说。尔者。八地上位常定。无别定加行系发。如何念念能入灭定。既许念念能入灭定。明知不要据彼第六威仪定心威仪方起。又经言念念入者。谈彼菩萨堪能如是。非是念念恒在灭定。若恒灭定。一僧祇中所有烦恼等岂不断除。稍难。思之。第八杖彼第六相分以为本质而缘持也。   章。又梵王等至为本质耶者。   此意说云。正听法时能变之识而已灭位。又定等识非时时现。此身形两影像既无本质。何依得有此。既得有。明非影像。皆依质生。余细思之。   章。性境不随心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