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 - 第 22 页/共 25 页

情谓有情。   章。唯业一种不立为魔者。   分段.变易二俱有业中烦恼业。望因及果。而体是劣。故不立之。变易业事无疑。   章。一情分假实者。   分段天魔是实情收。变易天魔假情收。   章。所知障品至故说后四者。   此烦恼.所知障品不立蕴天魔等。但立四倒为魔。所以由彼二乘起无常无乐无我等倒。障大涅盘常乐等四德。故亦名魔。然所知障不能别感异熟果也。言说二乘起障四倒约涅盘者。此中文错。应云障涅盘四德位。或应云障四德。涅盘约字应是德字。   章。别障相似者。   二四之中皆有蕴死。云六或四。故名相似。   章。由智证真彼方灭故者。   我生已尽等四智方成。   章。又具破四者。   分段.变易二四俱破。   章。阿弥陀佛既有魔王等者。   此释变易天魔所以。通十地有名已上诸位。又云。若住菩萨者。通取住十地菩萨。今观文意。住第七地名为住。思之。   三慧章(卷第六末)   章。有说此三至或七八识者。   此师意说。以果第八缘於教理。故通三慧。第七亦然。因中无漏第七亦得缘教理。故不正义也。   章。若能引意至生得善者。   后师牒前义。言亦应能引至唯五识俱生者。后师举例以难前师。若尔。至违圣教者。后师牒前辩违教。思之可知。   章。若亲闻声方名闻者者。   后师牒前师。前师之意云。亲闻名义教法之声方成闻慧。五识既不亲缘於彼。故非闻慧。云意慧应非者。后师难前师。前师意云。意识卒尔。闻声之时思未起寻求。寻求以后其慧方生。此慧既灭不亲闻声。应同五识不名闻慧。有寻求时声之无。故云若闻。声至五亦应有者。后师举前师义例成自义。前师意云。后之慧虽不闻声。由意闻声引成於慧。慧名闻也。后师例云。五识亦尔。虽不亲闻名义之教。由彼闻慧第六引成五闻。斯有何失。故后师解为正。   章。故耳识俱至亦是闻慧者。   纵与耳识同时明了。意亦得是闻。言意别者。别字应错。合是识字。问。瑜伽论云。闻谓比量。与耳俱意。既是现量。何得有闻。答。瑜伽且据独意而明。今此通说。道理稍难。   章。由此闻慧至亦通五识者。   闻慧自性唯意识。但约所引等得通五识。如分别惑自性意。但据意引边亦通五识。   章。非七识俱至行相深故者。   在无漏位虽行相深。是修慧慧。亦无思有漏可知。   章。佛无思慧非第八识俱者。   无漏第八行相虽深。佛位无思。故八不有漏可知。   章。思谓思数至邻近释者。   谈邻近释全取他名。今言思慧名邻近者。自他俱取。理即有滥。邻近.依主二有何别。以是故知。第二释言依主释者而为胜也。如宿住智亦用此判。   章。念三藏教及师友教者。   余也涅盘会之。义非但解三藏教名为闻慧解。师主教朋友教亦名闻慧。   章。於命牛等至食艹所成者。   人以食成命。牛以艹成於命。命名所成。   章。又於依止等者。   句等即是依止。   章。虽彼亦说至非彼文故者。   此会违也。且素怛缆所诠之义非思。素怛缆能诠教文故云非彼文。故亦无违。   章。在佛身中至然皆证解者。   文即是第二义也。於中难意。思惟可知。   章。余为福相劣故合说者。   此依六度分为二类。余五度福。   章。彼地无故彼无色界无决释分。   决释分为见道加行。无色以慧劣不得能为胜见道加行。问。初无漏根许在资粮.加行二位。唯识七云。有胜见道傍修得故。许无色界有三无漏根。如何加行无色无耶。答。三根义宽。加行即狭。但言无色得有三根。非是一切皆须。彼有资粮未知彼界。心有加行未知彼界。即无未知亦何爽理。又如见道前十五心有所未知。可当知故。名未知。而不得名为加行。故未知根宽。加行狭也。或无色以亦能少分作彼加行。加行方便非正彼位。彼位唯依色界。思之。   章。如目连至非闻慧者。   虽以欲界耳根为缘。但是修慧。非唯闻慧。   章。何故中间说无闻慧者。   此难唯在五地中也。又云。不许上三未至地无者。此难或在七地中也。总意难云。有何所以。中间地无未至相似。何故上三即不许有。   章。有漏无漏异心名出者。   此师意说。出无漏定后起有漏定。名出无漏定。在有漏定出有漏定。翻此应知。若其凡夫入初禅定。起余禅三心。名出初禅。余皆准此。今且依下起上心为问。若得初禅。起欲界心。亦名为出。问。第二师要生彼起闻慧者。七地以前诸菩萨等身欲界。起上定听佛说法。岂说下界起上闻慧耶。答。依上地心听法者。实是意识相应修慧义分为闻慧。非是实起上地闻也。今明起实闻慧也。又起出世心听法者。非出定心。故亦不可。以此故知不起者胜。   章。彼说厌苦等者。   彼胜鬘经说心法智而厌於苦求涅盘也。   章。断诸住地者。   断五住地也。   章。三皆通二者。   或胜义或世俗。皆有四重。合而言之。合世三俗三慧理即无疑。胜义之中无漏即各别无漏义分。或可依四重而说胜义之。唯无漏义说一一通二。   章。观至境等者。   观此二十二根功能善能立之。所以等。二观业根。根字应错。合是报字。观意可知。三观罗汉随眠者。观察罗汉为有随眠为无随眠也。四观心乐禅乐等者。观此心禅两乐差别。五观圣自在通达者。观此三其神通差别。此之五种并是所观。   章。彼经自说至道因故者。   引此文意证通三慧。言随信者闻思二慧。信增上者即是修慧。依明信者。即此明信为三慧依。随顺法智者。无分别智。自性清净者。即是真如。彼为烦恼染污而得究意者。彼者真如。观真如得离烦恼。且作此释理恐未详。应捡彼经及疏。   章。通有漏无漏二慧者。   即漏无漏名之为二。   章。因集生缘等者。   此十六俱舍论中及对法论广易多解之。今且依文略释。因者。为苦等。因集烦恼生者。能生诸法缘。为诸漏等缘。灭者。能灭诸惑。静者。体离散乱。妙者。起胜。为离诸惑行道者。游履通生之义。由无漏道通生诸圣。如者。称实之义。如其意实理称而知之。行出等者。应捡俱舍。   章。菩萨昔在至而为此观者。   问。准何得知在菩提树。答。道树已虽复亦作而不定故。菩提树下唯欲起见道故。艹须化摄定处。言得理已后方作净观。故道树下见道之前但化染。二更缘生。   章。前五神通。   之中。前五通也。   章。空八智摄者。   通四谛十智之中。除彼世俗及他心智。中间八智缘前空无愿六者。法智.类智.苦智.集智.道智.无生智。无生缘谛为境。至无学位苦便不生。名为无生。有为之法不可愿求。所以六智名无愿也。无相五智者。法智.类智.灭智.道智及其空智。法类二智而是总故。故通无相空智。而灭谛为境有漏之者。名为有相。所以道谛亦无相收。然有处说空智缘苦。苦果无故。无生缘灭之无生故。诸教不定。且作此释为未定。   章。评曰至是生得慧者。   诸宗意说。受持三藏但是劣慧非是殊胜。故生得收。   章。成八千功德者。   八字错。应是六字。应捡余本。   章。不尔三地至自在愚者。   此意证有别修法义等。四之总持地已后方断此障。上下细披。义可知异。   章。由此定非四十心等者。   既言获常六根等。明知不是四十等也。   章。是决择至此说闻思等者。   谈决择分体而是修慧。在此位中为佛法及说法。但是殊胜自在闻慧。非是修慧。未能在定而法故。   章。如实义者至非忧根俱者。   问。内初之中。五有闻熏而是正义。如何今者如实义者。不许闻慧苦根应。答。不障闻慧与五俱有。然忧苦受非闻慧并。义相违故。苦受虽不闻慧相应。不废闻慧。意识俱有。何妨不与苦受俱起。种类五有。   章。唯依色地闻有种类故者。   既漏唯在上二界。有色界之中有散闻慧。是无漏者之种类故。故无漏慧实体是修。闻教等是义分闻慧。   章。若无学身至通无学者。   此说罗汉而有二说。一云唯无漏法名为无学。一云无学身有漏善等。顺无学收。今取后义。闻慧顺无学故。亦名无学。问。何故不以义分闻慧言通无学说相从。答。声闻不能无漏心中听法。思量后得。有不广不得义分故。但相从名无学也。通缘三种闻思修也。   三轮章   章。漏尽智通至唯是无漏者。   说漏尽智唯是无漏故。故二智摄。   章。漏尽身起至十智为性者。   是漏尽身之所起故。名为无漏。非体全是。故通十智。十智之中。世俗有漏。他心三智通漏无漏。下之两义意同此也。以漏尽通即三轮教诫轮摄。余二准此通漏无漏。   章。三皆世间者。   今为二释。一者世间者即后智。二者长读作通有漏。非三智世间字该下。   章。作用狭故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