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 - 第 23 页/共 25 页

问。亦能听法者。境何故名狭。答。望於色界仍是狭故。不与通名。   章。答由遍计至三轮清净者。   此中总意遍计所执。而无自性。故三世无希望等。总谈三世离遍计。故三轮净。非三轮别配三世。   章。亦名三种神变据教者。   此总标也。   章。修所成果者。   三种闻果。   章。今者大乘至教诫摄者。   以四道理教示於彼。不名示道等。俱舍意者。六通之中神境通.他心通及以宿住名三乘道。所以然者。示现神通及说法。以宿世等事多令彼证知而生信。故得示道名。天眼等通自性远见所照境等。然他心不智不肯依信。所以不得示道之称。   章。记之说者。   记者。他心即言说。即此言说名记说轮。   章。说之记者。   记如前。今即以记复论。三轮皆悉是通所摄。记即是通。故后说胜。说非通故。   章。属耳听者。   此意说云。既能於己生尊重心故。亦於己所说之法能属耳听。於字疑依也。勘余本。   章。能知说法音声义故者。   天耳也。   章。以知他心等者。   他心通。   章。依於此义至用故者。   谈亦通是语净之所以也。   章。闻彼声教或说法音声者。   闻声者但闻他声。或说法音者。闻他说法之音声也。或可闻自声及自说法声。亦无有失。   章。虽天眼通至略而不说者。   此说天眼不是语业之所以也。由彼天眼见未来等。彼意识生死智通缘於未来。为此所引知未来法。是意业净。能引天眼。略而不说。谈实天眼见於色已而说於法。亦合是彼语业净收。思之。   章。又为示现至三业化者。   神通记心教诚如次配之。问。准前十地论及归敬章。并皆说记心而是语业。何故今说为意业。答。由他心智等记。知他心已言语。今彼语业而得清净。名为语业。语业非自能记於他。今意业名记心者。谈彼意业亲能记。望义别也。   章。六至令发心故者。   发心为第三。即同瑜伽十二种方便之中增上皆有者。今除悉恒处中住处。令其证入。已证入者令成熟。成熟即是此间发心。此亦不然。何故。成熟名发心。今观文意。发心即是令彼增。皆处中亦发心。若尔。何故名第三。或可发心而有多义。虽复成熟亦名发心。捡十二方便。   章。以一记一者。   以一剎那他心之智记一有情。   章。以一记多者。   以一他心智记多有情。   章。即令离欲等者。   遮心等。   章。唯以一界者。   一三千界也。   章。即是彼所有俗智者。   彼自受用身所有俗智。   章。上下应思者。   下非一地狱。上但作者欲色二界。问。何故不化无色界。答。通依色界。色界劣於无色界故。故不作彼。若尔。世尊如何能化。答。世尊自在。故不相例。   章。小山等类者。   即胎生也。依小山住。即名小山。依大山等亦尔。即胎生人鸡胤相似。   章。若异生者可能化之者。   大乘故。缘觉种姓声闻可有化得之义。四善根前可有化义。四善根已即不可化。余可知之。   三身章(卷第七本)   章。法身空理等者。   理等空无名之为空。问。彼宗俗谛而许是有。何故今者总说为空。若说为空者。真谛何别。答。谈其法体。真俗二谛悉皆不是空。真谛离妄达无名空。俗谛妄执有名本。今言空者谈其体也。   章。此无不然等者。   此并章主而以理斥。   章。应同彼经至皆是法身者。   此难意云。若言镜智有为德本名为法身。应同金光明。是有为德依名为法身。而不得言同於真如名自性身。   章。有依他心者。   从缘而起名依他心。   章。随类种种身相为变化身者。   随五趣类所现之身名种种身。若言化身随五趣身而即不尔。若言化身随类所现亦尔也。   章。显法尔增令他受用者。   令他受用者。令他受用法乐增也。或依此身能现法乐而增胜。   章。及随行界者。   界者因义。随苦行而现身也。   章。不待过时等者。   若其众生宜见佛者。佛不待请。亦不过时。而即为现。   章。说深密法至名之为细者。   谈真理非空非有非生灭等。名为深法。称之细也。不终十二分教等类差别施设。法身下言粗者。返此而言。   章。及由此说当得法身者。   依十二分教说云修行证得法身。十二即是法身因也。   章。二胜义佛至或实体故者。   报佛之中摄他自身。随十地意名随胜心。现他受用名现细相。自受用体名之为实。或兼法身。胜义佛中通其假故。故言或也。若报之中不兼他受。即不得言随其胜现细相等。自受不为菩萨现故。   章。数数出现者。   他受变化非自受用。自受用非数数现。   章。前二义中至分为应化者。   即初解名前二义。此双聊简。前二释中合法报二应化为一。云所以也。思之取别。   章。一思惟分别至化身者。   执无我相而以为是障也。问。何故障於化身。答。观於生类为现化身。今总为无。更何施化。故为障也。   章。能取所取杂染相现者。   至能引所引杂染之心。故障报身。报身无。或是杂字作离。相亦是执也。勘。   章。三成就相至未眠相故者。   未眠成就之相。缘如真智而无相。故障法身。   章。烦恼障净至能现法身者。   据於增胜别障三身。有云。取烦恼所招业名业障。今助一释。通取二障所发之业。   章。二者烦恼障品能障涅盘者。   此约无性。故违光明。第六据增而说。亦不相违。余身准此。   章。四福相至得法身余施等果者。   即福相身是施等智慧之余也。由此福智能至法身。名为至得。此三四身皆是报身。捡能断疏。   章。余定余善等者。   此文脱小。应勘余章及能断疏。   章。由於化身至法身因故者。   言化身者即初化身。言教者即言说身。菩萨於此化身教故。以二为因。捡能断疏。   章。即前应身者。   即前句云。非应身者所非之身。即是第二应身摄也。故即取彼所非之身。名即前身。   章。所现佛身依定而起者。   问。诸佛无非在定之时。何故此身偏言依定。答。为四善根以前生类。或示王宫后成正觉。或随余类。为此与依定之名。今者此身不作余类及示王宫。但从所逗即现佛身。所以独定之称。   章。谓为地上至种种身者。   种种杂类之身。   章。菩萨所现种种者者。   由佛现种种身意。令菩萨亦学佛现种种身随利物。初地能现异类身故。能令菩萨现身。名他受用佛。   章。无着佛。   於诸世间而无着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