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肇论疏 - 第 8 页/共 39 页

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。   盖是者指拄之辞也。般若此翻智慧也。鉴照也趣向也。至虚无生是般若照鉴趣向之处。般若为能鉴能趣至虚无生。为所鉴所趣。般若能鉴。鉴而无鉴故曰玄。鉴理为所趣。趣而无趣故曰妙趣。此标不真空论与后论理智为对也。   有物之宗极者也。   万有为能宗至虚无生为所宗宗之至极。故由真理随缘有万物。故此标即俗之真。真不离俗。显此论与前论理事为对也。此上理智事三智为能照。即事契理为所照。一论大意不过於此。   △二约智叹深二。初逆叙智能。   自非圣明。特达何能契神於有无之间哉。   自非何能者皆倒语也。圣明特达者即般若。是圣人之灵明有挺特通达之照用故。神者不测也。契不测之妙理。即於万物有无之间自非般若。何有此能此显至虚唯智所证非情所。及即事契理须假於智。   △二顺明智用。文二。初明智体照用。   是以。   承上理由智悟故。   至人。   证极曰至果满位极示迹人伦唯佛称之。今寄果人说智故标至人。但能即事契真。皆得至人之智用。不可高推在圣自负己灵。   通神心於无穷。穷所不能滞。   通者无拥也。神心者三解中即灵照心也。穷者推照也。照而无照故曰无穷。下论云。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。且至人不测灵照之心。通达在於无照。当照而不滞於照。故曰穷所不能滞。此上明智体下显照用。   极耳目於视听声色。所不能制者。   极耳在於听声极目在於视色。而声色无一可以制碍於耳目者何也。下释云。   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虚。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。   累者系缚也。万物本虚故灵智照了无一物。可以累缚於智用故。声色不能制碍也。此乃即体之用照。即事之理。故曰不真空也。   △二释照用之能。   是以圣人。   牒上圣智即事契理也。   乘真心而理顺。则无滞而不通。   乘真心者运无照之真智。契无生之真理。理智相符故曰理顺理外无事。故智无惑滞不通之处。此释上通神心於无穷义。   审一气以观化。故所遇而顺适。   审者谛察也。一气者语出道书以虚无之道曰一气。今借语指至虚中道为一气也。观化者照万物从缘而忽有也。适者造诣也圣智了至虚而观事。则所遇之事皆顺於理也。释上极耳目於视听。即万物之自虚也。   无滞而不通。故能混杂致淳。   覆释理智义混杂淳者。皆和同义致立也。理智相顺故智虚无照理虚无生。故能混杂同虚立不二淳和之理。此释成上理智对显体同故也。   所遇而顺适。故则触物而一。   覆释上理事义触对也。事皆顺理则凡触对物皆同一理。此释成理事对显不二故。   △三结事不真。   如此则。   牒上理事不二之义。   万象虽殊。而不能自异。   即事显理也。事虽万殊皆由理异离理之外事。不能自异也。如水外无波波不能自异。   不能自异。故知象非真象。   万象无真实由全理随缘而有故。   象非真象。故则虽象而非象。   事不真而理全现故。虽象而非象观云如波相虚。令水体露现。故题云不真空理事不二。是当论之本义。   △四述前主后。   然则物我同根。   物理也我智也。理智体同故。曰同根结上理智对。   是非一气。   是非者有无事法也。事皆归理故曰一气。此上二句述前也。显至虚无生为般若之玄鉴。又为有物之宗极。下明生后。   潜微幽隐。殆非群情之所尽。   理在事内曰潜。不可思议曰微。无形无相曰幽。情解不及曰隐。殆者且也。即语词此明真理潜微。且非群生情见可尽。   △二叙异见迷宗。文二。初标兴由。   故顷尔谈论。   由理非情尽故也。顷尔者向来也。谈论者指诸宗立论之者也。   至於虚宗。每有不同。   於此虚宗各有不同之论。   夫以不同而适同。有何物而可同哉。   此则总斥诸宗也。以不同之见。而皆欲造适於同理。理本无异将何可同故。但除异见不必求同下责云。   故众论竞作。而性莫同焉。   由众论竞作。遂令性义多途莫能同焉。所谓多歧则亡羊矣。   △二伸破立文二初推。   何则。   推上何谓众论竞作性莫同耶。   △二释。文三。初破心无义。文二。初叙计。   心无者。   康疏云。破晋朝支慜度心无义欲叙。而破故先标也。   无心於万物。万物未尝无。   彼谓。但无心执於万物。故名即事契理。非谓万物是无。   △二正破。   此得在於神静。失在於物虚。   且得心神澄静。未达万物本虚存境有心。心岂澄静。此是一家异见。注云。破支慜度心无义也。   △二破即色义三。初叙计。   即色者。   下注云。破支道林即色义。康疏云。晋朝支道林立。即色游玄义此先标也。   明色不自色。故虽色而非色也。   此语出林法师集妙观章云也。明者指彼所明也。色不自色者。彼明色法须待缘成不是自有之色。虽有缘成之色色非实有故空。故云。虽色而非色彼欲明佛教说色。即空即事显理也。   △二明解异。   夫言色者。   牒彼言色也。   但当色即色。   缘色果色皆是色也。   岂待色色而后为色哉。   岂待缘色合会成果色。然后方为色耶。   △三正结破。   此直语色不自色。未领色之非色也。   直但也。此师但说果色不自色达果色空。未领解缘色亦空也。注云。破道林即色义也。   △三破本无义四初叙情计。   本无者。   下注云破竺法汰本无义亦晋朝人先标也。   情尚於无多。触言以宾无。   尚好也宾伏也。此师情见偏尚空无多触对佛教谈玄。唯宾伏归无以无为当此是论主叙彼情见也。下出所见云。   故非有有即无。非无无即无。   由彼见解偏错。故闻教云。非有乃谓无於有故所以云。非有闻教云。非无乃谓无於无。故所以云非无。此则一向归无也。   △二示正义。   寻夫立文之本旨者。   论主究诸教立非有非无之文本旨。所解不如。此者字牒本旨也。下出意示之云。   直以非有非真有。   但以言非有者万物缘生非实有故。   非无非真无耳。   言非无者不坏缘相非实无故。   △三责异见。   何必非有无此有。非无无彼无。   何必者责词也。此彼者但指拄之言。非谓分定彼。此何必闻非有。谓无於有闻非无。谓无於无。   △四斥谬计。   此直好无之谭。岂谓顺通事实。   此师但是好尚归无之谭论。岂是顺通非有非无之言教。即事契於中道实理。下斥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