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识论述记 - 第 17 页/共 90 页
述曰。自下正难。有漏善心。性非无漏。名杂染故。如不善等。此杂染言通一切三性有漏法得为因也。言杂染者。为诸烦恼所缘缚义。又此有漏善心。不应与无漏为因。是杂染故。如不善心等。或可总云。有漏善心性非无漏。不应与无漏为因。是杂染故。如恶心等。此有法不极成。谁许有漏善心性非无漏。故应如前所说为善。
何故有漏不得为无漏因。
论。勿善恶等互为因故。
述曰。为因何事。违自宗故。非亲生故。性相违故。
论。若有漏心至不可得故。
述曰。又难相违得互为因。若有漏心性是无漏。无漏心性应是有漏。以相违故。如有漏性。若唯有漏性是无漏。非无漏心性是有漏。差别所以不可得故。若胜劣故劣可有胜性。非胜有劣性。以胜劣故劣有胜性。以相违故。劣无胜性。是对治故。应无胜性。
论。又异生心至应名圣者。
述曰。若心性净即是无漏。诸异生位应无漏现行。许现行有漏心性净故。如佛等圣。应名圣者。
论。若异生心至无斯过者。
述曰。牒彼救言。由相有染不名无漏者。
论。则心种子至性相同故。
述曰。自下正难。种子亦应由相有染不名无漏。何故彼论说诸异生唯成无漏种。不言成现行。现行。种子性之与相皆类同故。
下申正义。外人问曰。若尔心性净者。此是何法。
论。然契经说至真实性故。
述曰。下自解也。即心空理真如是心。心性净者真实性故。胜鬘经中具说此义。其对法论第十卷三转依中。解心转依真如说为心本性净。以起烦恼覆此净心。今断染惑证净心性故。
论。或说心体至名性本净。
述曰。或依他心体非烦恼名性本净。以烦恼客相应惑心扰令断客染心得解脱。如瑜伽五十四说。心所等亦尔。
论。非有漏心至故名本净。
述曰。心性者。真如也。真如无为非心之因。亦非种子能有果法。如虚空等。故非有漏心性是无漏名本性净也。
论。由此应信至类此应知。
述曰。自下第三申其正义。应信本有无漏种子。至解脱分善根已去名胜进位。但熏增长。复熏成种。谓入见道。且如无漏既有本有及与新熏。有漏法种类此应悉。已如前说。
第四大段。释外问经.论等妨难唯新熏难言。论说内种定有熏习。此如何通有本有故。
论。诸圣教中至本有种子。
述曰。自下第四释相违也。若唯本有此义难通。我兼本有故无有妨。既不定说一切种子皆熏故生。汝宁全拨无本有种。
若尔何须论说内种定有熏习。
论。然本有种至定有熏习。
述曰。谓本有种亦由熏习令其增盛方能得果。新熏理然。故说内种定有熏习。
外人复曰。此义可尔如何说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。而熏起也。复言是出世心种子性也。
论。其闻熏习非唯有漏。
述曰。显闻熏习通有.无漏。
论。闻正法时至名闻熏习。
述曰。种解脱分善根已去。闻正法时。由现行有漏.及自因缘所熏有漏种。为增上缘。令其本有无漏种子。亦得增长展转增胜。即以所增无漏胜种。后时正生出世之心。亦说无漏所增长种名闻熏习。对法第四云。决择分善根亦是有漏。亦名无漏。据各别故。
论。闻熏习中至胜增上缘。
述曰。此第一解有漏性者是修所断。即同对法第四卷决择分善修道所断文感胜异熟为出世法胜增上缘。即如瑜伽第五十一卷说。感总.别果如第九说。
论。无漏性者至正为因缘。
述曰。亦同对法第四卷文 与出世法正为因缘。辨体生故。
论。此正因缘至出世心种。
述曰。又第二解此无漏种望出世心是正因缘微隐难了。未起现行故。相状难知故。摄大乘诸论等处。但寄粗显有漏闻熏是无漏胜增上缘者。方便说此为出世心种。此增上缘。非正因缘种。若无有漏闻熏习者。无漏之种不生现行故寄有漏胜者说也。第一就实正因缘解。第二就胜增上缘解故。摄论文无相违失。由是善得对法等意。问曰。解脱.决择二善根中。其无漏种增长何别。答曰。约有漏行有上中下。其无漏种增长有异。解脱分中。下品增故。决择耎.顶。中品增故。其增上忍.世第一法。上品增故 问此无漏种本有既多。后生果时何者能生。何者不生 答曰。其同类种随遇缘合即便能生。不合不生。如三世有未来应生法。何者前生。何者后生。故随缘合即能生果。如后卷中自释妨难 问若本有者。为三品种。为一品种 答若据唯本有.及唯新熏。皆唯一品。此是转灭。转灭下等作中等故。若本有家。唯一种子。若新熏初时唯一种生故。今第三师有三品种。即转齐义。有漏亦尔。
既尔如何五十二说有障.无障说种姓别。
论。依障建立至如来种姓。
述曰。意显无漏种子有无等文可解 有圆寂法者。是有涅槃种姓也。无者。可知。
论。故由无漏至不可断义。
述曰。由有无漏种子差别故。障有可断.不可断义。
若尔既由无漏种故。障有可断不可断者。何故彼论但约障立姓耶。
论。然无漏种至不可害者。
述曰。由无漏种微隐难知故。约彼障显姓差别。若不尔者。因者所以。有何所以。彼障有可害.不可害别。
论。若谓法尔至宁不许然。
述曰。彼若救言法尔力故障有可害.不可害者。即难彼云。无漏法种宁不许有法尔种子姓各别也。若彼复言有漏曾熏故。法尔障有可害.不可害。无漏未曾熏故。种无法尔。此唯有言都无有理。既言有漏由熏。如何复言法尔。无漏既无法尔应不说言由熏。
论。若本全无至永不得生。
述曰。以无因故永不生也。
论。谁当能害至立种姓别。
述曰。无漏种无谁能害障。汝今乃说依障立姓。
论。既彼圣道至亦定非理。
述曰。圣道无种必无生义。约当可生说地狱等成种非现。亦定非理。无因果不生故。无治障不断故。若言有漏心等为因。或说心性本净为因。并如前破。此则以理返征及会众经.论意。
自下结此总说违理。
论。然诸圣教至理教相违。
述曰。自下第五曲文总结。处处说有本有种子。皆违新熏所立义故 故唯始起。理教相违诸经.论中无定文言一切种子皆法尔有。无有熏生 无定处言一切种子唯是新熏无法尔种。故二皆取。善顺契经。
论。由此应知至始起二类。
述曰。大文第四总结之也。诸法种子有漏无漏各有二类。本有.新熏。理无失故。不违经故。入见道已别熏生种。无漏行故。地前但令旧种增长。有漏现行势力弱故。不别能令无漏种起 此中但言由闻熏习令本有种渐增盛故。诸法师等皆言护法解脱分等有新种生。护月但令种子增长故有别者。理亦不然。此文为正。以前.及后瑜伽第五.摄论二本第二。勘读其理方明。
成唯识论述记卷第二
成唯识论述记卷第三(本)
基撰
论。然种子义略有六种。
述曰。十义广种子中。自下第八具义多小。种有六义遮余非种。于中有三。初总标六义。次随六别释。后总结简余非实种子。此即初也。
瑜伽第五说有七种子。今此言六故云略也 法有五聚第一遮无为。第三遮心.心所等。即简别尽。然简自处更立余门。第二遮等自处分别更不叙之。不遮色者。色法外种亦具此六义故。假名种子 若尔如何与果俱有。复如何言常恒随转 无性摄论不简差别唯言内种有。世亲即通。然彼一一皆自释。言内法如此.外法如此。至果俱有唯言内种。即不论外。勘彼一一次第明之。今释外种亦有果俱。如莲华根生莲华等。非因灭位其果方生。根.茎同时世极成故。此解稍好。可细寻之。
论。一刹那灭至方成种子。
述曰。显种子义。谓有为法有生灭故。于转变位能取与果。有胜功能方成种子。
论。此遮常法至能生用故。
述曰。此简略也。无为不然。无转变故。无取.与用非能生也。亦显大众等四部.化地部十二缘起非是 无为无取无与.无转变故。即遮正量部长时四相。非刹那灭故 若谓后时有胜功力。初位无者。初亦应有。体一故。如后时 后应无。体一故。如前位。故体才生无间即灭名为种子。有胜功力。才生即有非要后时 又遮外道自性.神我等常法为因。无转变故。瑜伽第五云。唯无常法为因。非常法也 旧人云真如是诸法种子者。非也 若尔前种应与后念现行为种。或虽同念他身相望应为种子。
论。二果俱有至方成种子。
述曰。谓此种子要望所生现行果法。俱时现有 现者。显现.现在.现有三义名现。由此无性人第七识不名种子。果不显现故。即显现言简彼第七。现在简前后。现有简假法。体是实有成种子故。显现唯在果。现有唯在因。现在通因.果 和合简相离。即简前法为后法种。
有说。种生现行之时。必前后念非此刹那。如何解此。彼师意说。如上座部心有二时。即因在生果在灭故同在现在。亦不相违。此即胜军假明上座。非实用之。第三卷中自当广述 若尔种望种亦应然。何为料简 瑜伽云。法与自性为因。非即此刹那 此必异时非果俱有 若因在灭果在生相仍名俱有。即有二趣并生之妨。由此故知。种生现时定必同世。种生于种世不必同。
虽必同世。若与现行和合之位方成种子。简与他身现行为因。不和合故。
论。此遮前后及定相离。
述曰。此遮经部等因果异时。上座部等亦尔。种望现行定俱。一身不相离故得为因也。外道说大自在天生一切有情。有情因缘者。皆不成也。
问何故种望种因果。即言异时生。望现为因果。乃许同时起。
论。现种异类至有能生用。
述曰。现行与种各异类故互不相违。于一身俱时现在。有能生用故。且如色法。现行有碍。种子无碍。心缘虑等准此应知。因.果体性不相似故名为异类。不相违故得同时有。
论。非如种子至必不俱有。
述曰。种子望种。体性相似名为同类 以相违故不得俱时一身和合。即第五卷瑜伽论云。与他性为因 即种望现 亦与后念自性为因。非即此刹那 此即是种 前后相生 种相生时何故不许有同时义 难曰。见分缘于见自体同时缘。种子生于种自体同时。
有解云。种望于种为因果。若许同时非因缘。见分望见虽同时因果。即非因缘摄 若尔种望现起类亦应然 故应更解。种望于种许同时生。体便无穷。自类许有同时生故。即一刹那有多种生。都无因缘。不许后种更生果故。现行望种名为异类。虽亦熏种。后种未生果故非无穷。于一刹那无二现行自体并故。所生之种由此不可更生现行。种望于种类亦应尔 问若尔如何本有同念得生新熏。体相违故 此不同时。如世第一法无漏。缘增本有种子。牵生后念任运自类法尔之种。复能为因生于后念一新熏种。本.新二种缘力既齐同生一现。故无同念种生种失 此亦难解。若本有种更生种子。便一念中有四法也。谓一本有。二本有所生。三新现行所熏。四是现行。如何可说三法展转 今释。不然。即本有种.及现行为因缘。生一新熏种故但三法 又解。本有种望新熏种非其因缘。现行能熏为因缘故。即是本有唯望现行。现行唯望新熏。为因缘故。由此别脱戒。体不增。而用增。与道定戒相似。定.道二戒既是现思。故唯念念是用增非体 前解即与别脱戒体用俱增义。
此中虽显与果俱有望现行说。可现在时说为因义。种望于种既许异时。若入过去何者因义。
论。虽因与果至无自体故。
述曰。其因与果有俱者。谓生现。不俱者。生自类。虽俱.不俱而要现在可有因用。以有体故。若入过去即无因用。体已灭故。未来亦尔。因用未生体无有故。
问为因既通种与有种。何故此言与果俱有。
论。依生现果至与果俱有。
述曰。依生现行果之种子名为俱有。不依引生自类名种 何故尔耶 能熏生故。望异类故。果现起故。相易知故 种望于种非能熏生。非异类故。非现起故。非易知也。此中不说 故摄论第二云。不生现行名为种类。生现行时名为种子 胜军如何释非即此刹那。以彼计执因果同世故 云何复释无种已生文 如彼抄会。如瑜伽论第五十六。别抄有文。及下第四可披解也。
现行能熏转识等应名种子。
论。三恒随转至方成种子。
述曰。谓要长时其性一类相续无断。至得对治道。名至究竟位。各各究竟故。
论。此遮转识至不相应故。
述曰。遮七转识.及色等法。不得为种子。此但言心。实亦遮色 经部六识等能持种子。亦此中破。以三受转变。缘境易脱故。
论。此显种子自类相生。
述曰。即显前种生后之义。此非俱有。俱种摄故。摄论无此 问第七识亦至金刚心方断。何不名种 答十地等中以转变故。缘境易脱故。未对治已即转变故。种子不然 若尔如何名有受尽相种子.无受尽相种子。名言无记种生果无量无尽。可恒随转。善.不善等种生果有限。如何恒转 答曰。彼据生果有分限。名有受尽相。非种子体未得对治。即灭无余 又有分熏习名有受尽相。名言熏习名恒随转。此等种唯有自类生果恒随转。即是与果不俱有名种。此阙恒与果俱一义 若阙一义得名种子。其第七识阙恒随转。应名种子 此不应尔。今于此中。正以生灭.恒转二理显种子义。余但别遮。非正显故。其第七识为种不成 又说种子具有六义。非显具六即是种子 又此自类亦非种子。不与果俱故。无性摄论说非种子然名种类 此显自类至对治位非得种名。生果之时可名种子。但若生果必俱时故。若论其体。自类之时亦名种子。非现行故。此但任运牵生后果。若缘具胜种子势增。有胜与果用起之时。方名种子 无性显此二位差别。果俱名种。不尔名为种类 今此约非现行谈其体说总名种子。亦不相违 又显种子具斯六义。非说念念皆具六义故皆名种 然应分别。若具六义方名种子阙一不成。无性有情第七。阙与现果俱故非是种子 若尔即未生果时恒随转种。应不名种 由此应释。对治道起。谓令不生现行等位。如见道中无想定等。据其体有。修道方除。据果不生种见道断。以尽已来无与果俱义故。今言与果俱者。至对治道起已来。有与现行果法。俱现和合之义名为种子。非要此念与现和合方名种子。不尔便于一界不成三界诸种子。种子成就义便不成。故知不约刹那而说。约后能有与果俱义以显自性 无性所言不生果时名种类者。约毕竟不生当果为论。如见道中无想定等。
若恒随转得名种子。应善种等生不善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