俱舍论疏 - 第 21 页/共 71 页
论。谓诸恶处至故非识住。答坏法也。
论。复说若处至故非识住。述异释也。准此论文。岂可第四静虑处三天异生。皆悉爱慕无想异熟处耶。应非正义。正理论云。有余师说。众生有三所。谓乐著诸境.乐.想。乐著境者。人.及欲天。乐著乐者。下三静虑。乐著想者。下三无色。唯依此处立识住名。余无此三故非识住 又云。上代师资相承说者。若处具有见.修所断.及无断识立识住名。异此便非识住所摄 岂不欲界人.及六天无无漏识应非识住。若言能作无漏所依。则有顶天应名识住 此难非理。欲界无定。可就所依说有无漏。然有顶天是定地摄。应依自性说彼有无。由自性无故非识住 或非有顶补特伽罗一所依中具三种识。欲界善处补特伽罗。一所依中容具三识。故不应以有顶为例。第四静虑虽具三识。而五处全.一处少分不具三识。故少从多不立识住。是故识住数唯有七(言三识者。谓见断.修断.及无漏识。非想处一切圣人无见断识。一切异生无无漏识。于欲界中可有一人先具见.修。复有无漏式于初忍 五处全者。谓五净居 一少分者。为广果天。无想天中无无漏识。广果天中具三识故。唯下二天具有三识。上六天中不具三故。故言以少从多不名识住)。
论。如是分别至其九者何。已下一颂。第四明九有情居。九有情居非经所说。因释经中说七识住故便释也。
论曰至不乐住故。释有情居。即七识住上加非想及无想天以为九也。所以此九立有情居。以乐住故。前识住中以有坏识法故。识昧劣故。故非识住。余处不乐非有情居 问有情居及识住五蕴者色.行二蕴通外器不 答正理论云。谓诸有情自乐安住所依色等实物非余。以诸有情是假有故。然诸实物是假所居故。有情居唯有情法。以有情类于自依身爱住增强非于处所。又于处所立有情居应成杂乱。居无杂乱唯有内身。故有情居唯有情法。既言生已名有情居。知有情居不摄中有。又诸中有非久所居。故诸有情不乐安住。又必应尔。由本论说为显生处立有情居。于生死中为显诸识由爱住著建立识住。显诸有情于自依止。爱乐安住立有情居。故此二门建立差别。
论。言余处者至如识住中。释余第四定.及诸恶趣非有情居。如前已释。
论。前所引经至其四者何已下一颂第五明四识住。
论曰至其体云何。问识住体性。
论。谓随次第有漏四蕴。答也。就有漏.无漏中唯有漏为体。五蕴之中唯四蕴也。
论。又此唯在至依著于彼。此明自他地中唯自地也。正理论云又自地中唯有情数。唯自相续立为识住。非非情数.他相续中。识随乐住如自相续。
论。如何不说识为识住。问唯四名识住所以。
论。由离能住至可名王座。此答识非识住所以。
论。或若有法至所说如是。第二释也 毗婆沙师所说如是者。指宗也。
论。若尔何故至识所乘御。引经难也。
论。又如何言至五蕴为体。引例难也。
论。虽有是说至非独说识。答两难也。于识食中有喜.染等。及七识住。皆于生处所摄五蕴。不别分析总生喜.染非独说识。
论。然色等蕴至于余可说。明四识住。据别别说。于一一蕴生种种喜.染也。故识不同余四蕴故不立识住。
论。又佛意说至教意如是。第二释也。
论。又法与识至故非识住。明四种法必俱时也。识与其识无俱时理故非识住 正理论云。识与识住如种如田。理可如是。不违教故。然彼所说若法与识。可俱时生为识良田立识住者。不应正理。所以者何。彼先自说识所依著故名识住。非于俱起受等蕴中有识所依。彼依识故(此识为依非识依处)。识不依彼如何可说彼为识住(若以所依义释识住者。识不依彼受等法故。如何受等是识住耶)。又非所缘同一境故。俱生受等非所取故(依有二义。一所依义。心所法等非所依也。如前已破。二所缘义。以受等法复非所缘。如此中破。三相应依。如后破也)。又不可以相应依著释识住义。勿诸色法.及不相应非识住故(若相应义释识住者。一切色法。及不相应无相应义。应非识住)。又相应理无差别故。则应无漏亦识住体(有漏.无漏.心.心所法相应无别。因何有漏立识住体。无漏非也)。如何可说俱生色等为识良田立为识住 正理论云然我师宗作如是释。为令于识除我见心。故于识中不说识住。契经中言。我达世尊所说法教。驰流生死唯识非余。识谓世尊异名说我。为欲除灭彼我见心显识依他。体非是我。我所依性非谓能依。故识住门唯说有四。非实识住但四非识。今谓世尊所说识住。识色等四不言识者。由但色等于三时中。与续有识为助伴故。谓唯色等与识俱生。过.未亦能为识助伴。令续有识生死驰流。识则不尔。故非识住。且眼等根.及俱色等。与俱生识为所依.依 根为所依余为依也 已灭未生但为识境。是故色蕴于三时中。望续有识能为助伴。现在受等与识俱生为俱有因。一分与识同缘一境有助伴用。已灭未生俱为识境。是故受等亦于三时。望续有识能为助伴。识虽过.未望续有识少有助能。而俱生中全无助力。不俱起故。色等望识具二助能。识唯去.来故非识住。故非情数.及他身中。色等四蕴亦非识住。由彼望识但为所缘。不具二门助伴用故。住谓所住。是续有识引自果时。能为依义。住或所著。是续有识引自果时。能为境义。自身色等可有与识同一境义。设不同境然能为依。具二助能故立识住。非有情数他身色等则不如是。故非识住。
论。如是所说至四摄七耶。问相摄也。
论。非遍相摄至谓除前相。自此已下四句答也。如文可解。
论。于前所说至何处有何。已下一颂半。第六明四生也。
论曰至而生类等。此明立四所以。以生类等同名一生。正理论云。前所说界通情.非情(此即界宽。四生狭也)。趣唯有情然不遍摄(不摄中有。狭于生也)。生唯遍摄故说有情。无非有情名众生故 准此。有情名为众生。无情不名众生。旧译有情名众生者有两名也。准大乘同性经具六界故名众生也 又云。然有情类卵生.胎生.湿生.化生是名为四(释四生也)。生谓生类。诸有情中虽余类杂。而生类等言生类者是众生义(准此论文。多生类故名为众生)。若尔界.趣亦应名生(问也)。不尔。界通情.非情故。趣虽有情而非遍故。此唯情遍独立生名。
论。云何卵生至鹦鹉雁等。释卵生也。依卵而生名为卵生。卵必有胎是故先说。
论。云何胎生至猪羊驴等。释胎生也。依胎而生名为胎生。有胎无卵故在卵后说。为胎必湿故湿生先说。
论。云何湿生至蚊蚰蜒等。释湿生也。依湿而生名为湿生。以有所托故在化生前。以有湿无胎。在胎生后说。
论。云何化生至故名化生。释化生也。无而忽有名为化生。此缘最少故在后说。
论。人傍生趣各具四种。就趣辨生多少别也。
论。人卵生者至五百子等。释人中卵生也。婆沙一百二十云。人卵生者。昔于此州有商人。入海得一雌鹤。形色伟丽奇而悦之。遂生二卵。于后卵开出二童子。端正聪慧。年长出家皆得阿罗汉果。小者名邬波世罗(此云小山。邬波名小。世罗名山。近山生故)。大者名世罗(但名山也)。鹿母者。子名鹿故从子为名故言鹿母。即是毗舍佉夫人也。毗舍佉是二月星名。从星立名此云长养。鹿母所生三十二卵。卵出一儿 般遮罗是地名此云执。王妃生五百卵。生已羞耻恐为灾变。函盛弃殑伽河。随流而去。下有邻国王。因观水遣人接取见卵。将归经数日间各生一子。养大骁勇所往皆伏无敢敌者。时彼邻国王。与彼父王久来有怨。欲遣征罚。先遣使告今欲决战。寻后兵至围绕其城即欲摧破。般遮罗王极生忙怖。王妃问委。妃慰王言。王不须愁。此五百子皆是我儿。具陈上事。夫子见母恶心必息。妃自登城告五百子说上因缘。如何今者欲造逆罪。若不信者皆应张口。妃出两乳有五百道乳汁。各注一口。应时信伏。因即和好各起慈心。两国交通永无征伐。
论。人胎生者如今世人。如文可解。
论。人湿生者至庵罗卫等 曼驮多者。此云我养。布杀陀王顶疱而生。颜貌端正。王抱入宫告谁能养。诸宫各言我能养也。故以标名。旧云顶生王者。此从生处立名非本号也。此王长大为金轮王能破修罗欲侵天帝释位 遮卢者。此云脾。邬波遮卢此云小脾。于我养王两髀之上各生一疱。疱生一子。从所生处故以为名。以小标别。亦为轮王 言鸽鬘者。昔有一王此名静授。于王腋下有胞生一女子名为鸽鬘。从腋下出如鸽出飞。王重如鬘故以名焉。或生已后鸽恒随逐。王重如鬘因以立名 庵罗卫者。是树名也。有一女子从此树生。庵罗卫者或从子生。或从花枝生也。正理论云。此四生人皆可得圣。得圣无受卵.湿二生。以圣皆欣殊胜智见。卵.湿生类性多愚痴(今详人卵.湿生不多愚痴。作金轮王.及能得圣。此从多分)。或诸卵生生皆再度。故飞禽等世号再生。圣怖多生故无受义。湿生多分众聚同生。圣怖杂居故亦不受(卵生可尔。其湿生人即不众聚。此从多分也)。
论。人化生者唯劫初人。如文可解。
论。傍生三种至揭路荼等。释傍生通四生也。
论。一切地狱至皆唯化生。此释地狱.及诸天趣.并中有也。
论。鬼趣唯通至虽尽而无饱。释鬼趣中唯二生也。
论。一切生中至而受胎生。问佛不取化生受胎生所以也。
论。见受胎生至专修正法。答也。答中有二。一为利益。二为止谤。此即前也 就中有三利益。一引亲眷令入正法。二为令知是轮王种。三为令所化生增上心。如文可解。
论。又若不尔至息诸疑谤。第二止谤。如文可解。
论。有余师说至即无所见。述异释也。
论。若人信佛至此不成释。论主破也。佛既有持愿通能久留身。何须胎生。正理论云。今谓此释其理必成。通所留身非佛功德。力。无畏等所依熏故。不能广大饶益世间。所以然者。是可留法通愿能留。一切化生如刹那法必无留义。谓诸有为刹那定灭。诸佛神力亦不能留。设欲久留即须别化。此所别化非佛功德力无畏等之所依熏。故于世间无大饶益。若不尔者。佛应化为如本身形受诸供养令无量众生天解脱。故我所禀毗婆沙师咸作是言。后身菩萨为利他故不受化生。此义极成不可倾动。化生何故死无遗形。由彼顿生故应顿灭。如戏水者出没亦然。毗婆沙师说。化生者造色多故死无遗形。大种多者死非顿灭。即由此义可以证知。一四大种生多造色 婆沙一百二十七云。问一四大种为但造一造色极微。为能造多。若但造一如何不成因四果一。因多果少理不应然。若能造多。即一四大种所造造色有多极微。云何展转非俱有因。对法者说有对造色展转相望无俱有因。许则便违对法宗义。答应作是说。一四大种但能造一所造色极微。问如何不成因四果一。因多果少理不应然。答果少因多理亦无失。世现见有如是类。故因四果一于理无违。有说造多。问若尔一四大种所造造色有多极微。云何展转非俱有因。答非一果故非俱有因。以俱有因法必同一果故。此不成因同犹豫故。评云如前说者好。今详。正理不以婆沙评家为正。若作俱舍师破。汝准此释违婆沙正义也。
论。因论生论至为充所食。难文可解。
论。以不知故至暂食何咎。答文可解。
论。于四生内至皆化生故。释化生多。如文可解 正理论有两说。一说同此论。一说湿生多。二说无评家。今详若兼中有即化生多。若说本有即湿生多。两说无违。
论。此中何法至非即名生。已下一颂。第七明中有也 于中有三。一明中有名体。二引理教证有中有。三义门分别。此第一也。
论曰至故名中有。此出体释名也 有自体起者。谓异熟五蕴前趣死后后趣生。前二趣中间故名中有。两趣中故名之为中。四有之中一有摄故名之为有。中即是有故名中有。
论。此身已起何不名生。问也。生之与起名异义同。既名为起。何不是生。
论。生谓当来至故不名生。答也。虽生与起名异义同。于四有中立生名者。谓于当来所应至处建立生名。非于余位。由斯中有名起非生。
论。何谓当来所应至处。问也。
论。所引异熟至所应至处。答也 论。有余部说至故无中有。大众部等计也。
论。此不应许至理教者何。已下第二有两颂广引理.教证有中有。
论曰至处必无间。引谷等为例破。现见。谷等相续转法从子至芽。乃至果实中间无断。故知。死.生二有中间亦无断也。
论。岂不现见至何妨续生。大众部引像为喻救也。
论。实有诸像至故不成喻。此即略以二理破也。一像有不成。二非等不成。
论。言像不成至无二并故。此无二并。总有四种。一镜像色别无二并。二两岸像色无二并。三影光处别无二并。四月像镜面无二并。
论。谓于一处至依异大故。此第一也。镜面.像色。别四大造体是对碍。如何一处二得并生。故知无像。
论。又陕水上至二色俱生。第二两岸互见分明。即是一处有二像色。曾无一处并见二色。故知无有实像一处并生。
论。又影与光至谓二并生。第三光.影相违未曾同处。现见镜中光像在于影中。故知光像无实。
论。或言一处至如何别见。第四也。若谓像色镜面同处。见镜中月如观井水。近远别见。
论。故知诸像于理实无。总结上也。
论。然诸因缘至难可思议。此释。像虽实无因缘令见 难思议者。不测所以然也。
论。已辨不成至亦非喻者。结前起后非等 于中有二。一相续非相续非等。二由二缘不由二缘非等。
论。以质与像至故不成喻。释第一也。像.质同时俱有非是前后相续。死.生二有异时前后非是同时俱有。非等故非喻也。
论。又所现像至非等于法。释第二也。镜像生时因于本质依镜面生。由二缘故与法不同。生有生时唯因死有。无别所依胜缘如镜故不等也。
论。亦不可说至为胜依性。破转救也。如文可解。
论。已依正理至证有中有。结前理破引后六教证也。
论。谓契经言至业有中有。第一经也。经分明五趣之外别说中有。故知非无。
论。若此契经至何现在前。第二经也 健达缚者。此名寻香。中有食香故名寻香。
论。若此契经至固唯中有。第三经也。前蕴已灭不可言来。此所言来定是中有。
论。若复不诵至何名中般。第四经也。五种不还中既别标中般。故知中有决定非无。
论。有余师执至故名中般。大众部等救也。
论。是则应许至故执非善。破转救也。若五不还说有中般即是别有中天。五不还中说生般等应更别有生等天也。既不许然故执非理。
论。又经说有至定非应理。又引七善士证无中天。第五经也。如火星迸近远时处随灭不同。别说中天岂有此异。执有中天定非应理。
论。有余复说至寿量中间。第二师执也 此师意说。从欲界死生色界时。寿量中间入般涅槃名中般也。
论。或近天中间至是名中般。第三师异释 此师意谓。初生色界未至法会中间涅槃故名中般。已上两师释五不还经中般也。婆沙六十九云。是分别论者。
论。由至界位至故有三品。第二师释。七善士趣契经中说中般分三。寿量中间总有三位。一染想未生名至界位。界是因种之异名也。种未起时名为至界。正理论云有种未行名为至界 此是利根。此即第一中般 或想位者。是次后时染想生时。正理云。彼想初行说名想位 此是中根。是第二中般 或寻位者。正理论云。由烦恼力令心于境种种寻求说名寻位 此钝根者。此第三中般也。
论。或取色界至是名第一。此是第二师异释也。七善士趣经中般分三。此是第一中般也。即是从生色界天中趣向本法会天。中间时有近远。以前后不同。第一人生天未趣即般涅槃。
论。从是次后至是名第二。释第二也。
论。复从此后至是名第三。释第三也。已上三人并是中般。
论。入法会已至是名生般。是七善士趣第四人也。
论。或感多寿至故名生般。第二释也。偏释生般欲简异中三也。
论。如是所说至皆不相应。总非上说。与七善士趣火星喻说皆不相应。
论。所以者何。大众部师征不相应所以。
论。以彼处行无差别故。答也 就中有二。一以行无差别。二无色界应有中般。此是初也。其火星喻灭处不同。行有近远。由斯分其中般有三种别。如说至色界或想或寻。及初取同分受天法乐等。虽说时别前后分三灭处行时与火星喻不相扶会由斯所说皆不相应。
论。又无色界至皆是虚妄。第二无色应有破也。此前破双破两说。谓寿量中间及近天中间。此唯破寿量中间不破近天中也。以无色界无入天法会等故 论。然不说彼至伽陀中说。引文证也 嗢拖喃者。此云集施 伽陀者。此云颂旧云偈者讹也 总集诸贤圣者。顺解脱分已上名贤。见道已上说名为圣 四静虑各十者。贤有二人。谓起七方便未起七方便生上界者。圣有八人。谓七善士趣。及阿罗汉。三无色无三中般。非想者又阙上流。最初生彼天者无上流故。非无从余下天上流来者。
论。若复不诵如是等经。若复不诵总集诸圣贤经 等者等取七善趣经。
论。无上法王至实有极成。论主伤叹 无上法王久已灭度者。造此论时佛涅槃后九百年也 诸大法将亦般涅槃者。迦延.法救等已般涅槃 圣教支离已成多部者。佛涅槃后一百年为初。四百年为后。本末分成二十部。广如宗轮论说 于今转盛者。至九百年转更盛也 言。违理者。谓前像实有不成非等故故非喻也 言。拒教者。即拒所引七部契经。余文可解。
论。若尔云何至无间地狱。大众部等引契经证无中有也。总有三经。此即第一经也。若有中有因何经说现身颠坠无间地狱 度使。此云毁坏 魔罗。此云杀者。婆沙一百二十五。羯洛迦孙驮佛。将一侍者名曰至远。入婆罗门村次第乞食。时魔度使化作少年掷石遥打。侍者头破血流被面。随佛后行。时佛呵叱魔言。汝何非分造斯恶业。魔时业尽便坠地狱。
论。此经意说至后受生受。论主通经。如文可解。
论。何故经说至生那落迦。引第二证无中有。经言无间即生。故知无中有也。若有中有即是有间。
论。此经意遮至定顺生受。论主通经 就中有三。一顺通。二反通。三责迷文。此顺通也 言无间者。有其二义。一定生地狱不往余趣间故名无间也。二定受生报不为余生间故名无间。非是无中有间。
论。若但执文至不待身坏。第二反难。释有二。一经言无间彼即不许有中有者。经言五无间业生地狱中。应必具五无间方生。阙应不生。此第一也。唯五无间业生地狱非余恶业生地狱中。即成大过。此第二也。经言造业无间即生地狱。应造业已即生地狱。不待身坏命终心等即生地狱。此第三。
论。或虽不许至即是生有。第三责迷文也。汝迷经文。经言无间即生。生中有也。中有是生方便故名为生。从生得名非克性也。若就自性应名为起。如前广说。
论。若尔经颂至无有所止。引第三经证无中有。此颂佛为婆罗门说。婆罗门名再生。以初生时名为一生。受法之时名再生也。出胎有五位。一婴垓。二童子。三少年。四盛年。五老年 汝今过盛位者。过第四盛年至老年也 至衰将近琰魔王者。谓将死也 琰魔王。旧云阎罗王。此云静息。静息罪人判是非也 欲往前路无资粮者。汝若有善资粮至其王所判生善趣。若无资粮判生恶趣 求住中间无所止者。汝怖恶趣。若欲求住中间复无所止。
论。若有中有至无有所止。辨无中有所以。
论。此颂意显至行无碍故。论主通经。文中有二。一以人中速归魔灭无暂停义言无所止。二或在中有速往生处中无停止。
论。宁知经意如此非余。大众部等征也。宁知经据速归磨灭及速往生处言无所止。非是据无中有说中间无止也。
论。汝复焉知如余非此。论主反征大众部也。汝复焉知汝余说据无中有名无所止。不如我说据速磨灭名无所止。
论。二责既等至并无违害。论主明经不成证也。一以二责等。二以二释同。
论。如何偏证至为证不成。经成非证。
俱舍论疏卷第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