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般涅槃经集解 - 第 21 页/共 66 页
汝若能示我子金藏然后乃当速为汝作。
案。僧亮曰。佛若为说真我佛性者。譬求己之金藏也。法瑶曰。拟宜众生。有此理耳。不言其意也。若审知其理。然后修善。如先示我。而后作也。僧宗曰。常机欲发。应为菩萨。则先人而后已。如示子之金藏也。既功在后已。则除惑之义显。取果弥疾。譬速作也。宝亮曰。夫机感小教。大机必熟。终得常乐义言示也。道慧曰。此喻智慧也。若能显示佛性。令得真解。乃能行行也。
是人答言我知方便能示汝子。
案。道生曰。所言雇者。必能示其金藏耳。僧亮曰。以三达四辩。必能广说也。法瑶曰。如来方便。先说无我。为令众生。兼济理通。理通由佛故。云能示也。慧朗述昙纤曰。子譬未来解也。
女人复言我家大小尚自不知况汝能知。
案。道生曰。犹是未信之言也。僧亮曰。同身事近。异身则远。近尚不知。况远者乎。法瑶曰。此言其今日。情违于理也。从佛所得。无我之智未明。犹尚不言有我。况佛见我之智圆了。而言有我耶。僧宗曰。若性是我性。我尚不知。岂况非我而知我耶。
是人答言我今审能。
案。道生曰。理不可没。唯我能知也。僧亮曰。有惑故虽近。而不知。无惑故。虽远而能见也。法瑶曰。此理唯佛能照。始可称审也。
女人复言我亦欲见并可示我。
案。僧亮曰。理说有旨。知其必自有故。喻彼自求见也。法瑶曰。应闻之机发。譬欲见也。感教由己。譬示也。僧宗曰。被物为先后。乃及己故。言亦欲见也。智秀曰。人我兼利。故云并也。
是人即于其家掘出金藏。
案。道生曰。除结惑之[雨/復]。为掘。见佛性故。为出金藏也。僧亮曰。偏说无常。常我自显也。法瑶曰。说涅槃之教。显明佛性。以示物也。僧宗曰。性不在他。惑除必见。义称于家而掘出也。
女人见已心生欢喜(至)如彼宝藏贫人不知。
案。道生曰。伏结仰信。名之为见。未是得也。僧亮曰。闻说佛性。发生微解。善业义也。智秀曰。应感不差。说必会机。喻之欢喜也。
善男子我今普示一切众生(至)有真金藏不能得见。
案。僧宗曰。合上而不能知譬也。
如来今日普示众生(至)心生欢喜归仰如来。
案。僧宗曰。合上掘出示之。
善男子知方便者即是如来(至)真金藏者即佛性也。
案。慧朗曰。重举譬对合也。
复次善男子譬如女人。
案。道生曰。前明除惑乃见。今明已经受化也。僧亮曰。譬佛也。女有养子之德。佛有慈护之道也。法瑶曰。大意为明昔所以不说。今所以说也。僧宗曰。此譬生前譬中。若果有而不无见者。如来出世。便应早说。何故。遂使众生起无常之倒耶。此譬与新旧医。言相似而意异。彼譬征二教之虚实。此譬咎佛何不早说也。略有五意。第一明过去久远。曾经常解。第二明背化失解。第三明善感释迦。为说偏教。第四虽说常教。而未信也。第五明重说乃断。渐信服也。女人譬过去佛也。
生育一子。
案。僧亮曰。等视众生。无二之喻也。宝亮曰。有漏相善生。由佛故。譬生育也。智秀曰。谓从佛口生也。
婴孩得病。
案。道生曰。禀化未浓。譬之婴孩。而为邪我所惑。喻之得病也。僧亮曰。第二失解譬也。
是女人愁恼求觅良医。
案。僧亮曰。病偏故须医。医病相治。谓如良也。僧宗曰。医之与母。随义为喻。取其长慧解之义譬母。治病之义为医。更无别旨寻觅者。伺其机发。而为治也。智秀曰。善扣法身。法身垂应。应身为医。喻如求觅也。
良医既至。
案。僧亮曰。可治之机发。在于此时也。
合三种药苏乳石蜜与之令服。
案。僧亮曰。说有为无常苦无我法。为三对治偏病之良药也。僧宗曰。第三说偏教之譬也。
因告女人儿服药已且莫与乳。
案。僧亮曰。常教之乳。养善子之法。说无我譬少。说我譬多。皆以乳为喻也。治由权道。譬之告也。以邪我未消。莫说法身是我也。僧宗曰。说常为实智。说无常为权智。于时唯得说权。未得说实。以权实相关义。言告耳。非是不与乳。但与时未至。故云且也。以权慧正说无常实慧。知时未至。不说于常。故云且莫也。
须药消已尔乃与之。
案。僧亮曰。三界我断。乃可说我。僧宗曰。重倒若除。治道亦谢也。
是时女人即以苦味用涂其乳。
案。道生曰。无我之教。非物所嗜。为苦味也。僧亮曰。无常无我。滥及法身。有名无实。譬以外涂。僧宗曰。应云医以药涂乳。而云母自涂者。取善养之义便也。又释为表母之与医。无异体也。
语其儿言我乳毒涂不可复触。
案。僧亮曰。爱染名触。身皆无常。不可爱染也。
其儿渴乏欲得母乳闻乳毒气便远舍去。
案。僧亮曰。厌患身苦。求无为之乐。闻佛无常。志不求也。法瑶曰。须常住乳故。譬之以渴。此就理为言也。起无我故。背我教而不受。譬之舍去也。此言情也。僧宗曰。计常之习既久。时复欲起。如渴乏也。常名本自于佛。虽是倒执。犹从佛得故。言母乳也。但偏教之切转明。倒心欲起不得。喻之舍去也。又释虽闻偏教之旨。如有归真之理。而偏教既切。圆解不得时发。如闻气故舍去也。
至其药消。
案。僧亮曰。邪我既断。便是可说真我时也。僧宗曰。第四譬说圆教也。
母乃洗乳唤子与之。
案。道生曰。今说常我。判二教之分明也。僧亮曰。是可说之机。即为唤子之义也。法瑶曰。常教既兴。无复滥佛之惑。义如洗乳也。宝亮曰。诠常之教如水。所诠之理如乳。义洗也。
是时小儿虽复饥渴先闻毒气是故不来。
案。僧亮曰。执先偏教。不信后说也。僧宗曰。具如开宗所说。
母复语言为汝服药(至)汝便可来饮乳无苦。
案。僧亮曰。如新旧医譬也。僧宗曰。第五譬。重显今昔之旨也。
其儿闻已渐渐还饮。
案。法瑶曰。顶奉今说。无复昔执之谬也。
善男子如来亦尔为度一切(至)为除世间诸妄见故。
案。僧亮曰。三界虚妄。计之为我。是名妄见也。
示现出过世间法故。
案。僧亮曰。识其虚妄。即出世间也。
复示世间计我虚妄非真实故。
案。僧亮曰。释初句麻米之我。理中所无也。
修无我法清净身故。
案。僧亮曰。释第二句也。僧宗曰。上来至此。略合苏乳等三种药譬也。
譬如女人为其子故(至)说言诸法悉无有我。
案。僧宗曰。重举第三譬。又合也。
如彼女人净洗乳已而唤其子欲令还服。
案。僧亮曰。举第四譬也。
我今亦尔说如来藏是故比丘不应生怖。
案。僧宗曰。合洗乳譬。
如彼小儿闻母唤已渐还饮乳。
案。僧宗曰。举第五譬。
比丘亦尔应自分别如来秘藏不得不有。
案。僧宗曰。合从教也。
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实无有我。
案。僧亮曰。上说众生有我。我即佛性。夫有有二种。现在有。当来有也。而有义未分。须以十一事为难。以难现在之有。成当有之旨也。法瑶曰。家中宝藏。以譬众生有大明真我。在其中中矣。迦叶知众有疑。乃设难云。便应已有果性之用。
何以故婴儿生时无所知晓(至)以是义故定知无我。
案。僧亮曰。皆责现用也。僧宗曰。我以自在为义。而婴儿无知。无有照用。是知无我也。
若定有我受生已后(至)是常住者应无坏相。
案。僧宗曰。自在者。不应无常也。
若无坏相云何而有刹利(至)定知佛性非是常法。
案。僧宗曰。举报不等。以证无自在也。
若言佛性定是常者(至)妄言绮语贪恚邪见。
案。僧宗曰。明因不正。故知无我也。
若我性常何故酒后荒醉迷乱。
案。僧宗曰。前句明若有我者。不应内心起恶。此句明若有我者。不应随外缘所转也。
若我性常盲应见色聋应闻声哑应能语拘癖能行。
案。僧宗曰。前明不应因中造恶。此明不应受此恶果。
若我性常不应避于火坑大水毒药刀剑恶人禽兽。
案。僧宗曰。若有所畏。岂谓自在耶。
若我常者本所更事(至)我曾何处见是人耶。
案。僧宗曰。有我则常忆。岂应忘耶。
若我常者则不应有老少盛衰忆念往事。
案。僧宗曰。前诸句悉据心。此一句举色也。若自在必常。心云何而忘也。色云何而变也。
若我常者止住何处为在涕唾青黄赤白诸色中耶。
案。僧亮曰。上来穷捡理极。今责住处。若不偏在一方。便应遍在众处。此先一一处。以捡其无也。
若我常者应遍身中(至)若断身时我亦应断。
案。僧宗曰。偏在之无。事已如上。假令遍有。则同麻米。岂曰自在。复云常耶。
佛告迦叶善男子譬如王家(至)其人眉间有金刚珠。
案。道生曰。明非不有。而非己有也。以智慧之额。致真我之珠也。僧亮曰。答难也。明佛性虽有。于见者成解。不见者成惑。不可言有。故便责现用也。如彼眉珠。显则严身。隐则成病。不可以珠在身故。常责其好。此总答诸难。下更别有譬也。王譬佛。力士譬行人。珠譬解也。佛说因果之性。闻者受解。解圆可责。如在眉间也。法瑶曰。信解佛性中道不偏。犹如眉间之处中也。信知佛性。必为己用。犹彼眉间有此珠也。僧宗曰。此譬意明非无常性。但为惑所映。不得现用。不可以现在未用。便令都无也。此譬有五重意也。第一明过去曾禀圆解。第二明生死流转。遂失本解。第三明虽失本解。善力所感。圣则出世。说偏教也。第四明常机始发。为说圆教。第五重为解释。然后乃信也。旨要所归取。第二失解起惑譬也。明惑滞生死。障于慧目。不得现用。不可言永无也。王家者。家谓处也。言佛化所被之所也。力士以伏强敌。故称大也。所化行人。终摧大恶。如力士也。金刚珠者。明中道信解。能破颠倒。譬之金刚也。宝亮曰。譬有四意。第一生解譬。第二失解譬。第三后佛出世。说偏教也。第四说圆教也。珠者。通取因果六行理解。合为譬也。智秀曰。分此譬为二段。始说忧愁啼哭。明其先解而后失。次从慰喻力士。讫譬。明后佛重说。还得解也。前段中有两阶。此即第一。正明昔日得理解中道信心时也。
与余力士较力相扑。
案。僧亮曰。邪我于正解。为余也。正解未坚。而与强邪诤辨。喻之较力也。僧宗曰。此第二失解譬。明解微见浅。而起重惑。经离生死也。岂得闻有。而便使现用。现用既无。便谓永失耶。余力士者。喻无明心也。解有摧惑之义。取譬力士。惑有过解之工。亦称力士也。较力者。闻慧未明。而我心时动。解惑相交。喻如较力也。智秀曰。相扑者。互有倚伏之喻也。
而彼力士以头触之。
案。道生曰。无明为众结之首也。僧亮曰。我见是众结之首。故云以头触之也。僧宗曰。圆解以正信为首。邪心以不信为头。信为不信所侵。如二首相触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