摄大乘论释-陈-真谛 - 第 38 页/共 42 页
论曰。此甚深云何可见。
释曰。以何相能显此甚深。令得可见。
论曰。此中说偈。
释曰。如大乘中所显。法身甚深义有十二种。今以偈说此义。
论曰。
佛无生为生 以无住为住
作事无功用 第四食为食
论曰。佛无生为生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一甚深。此甚深中复有四种甚深。一生二不住三业四住。此句明生甚深。诸佛受生无生为相。有十种因以证此义。一与无明不同相故。二种种不同故。三摄受自在故。四于住自在故。五于舍自在故。六无二相故。七唯似显现故。八同幻化譬故。九无住处为住处故。十能成就大事故。
论曰。以无住为住。
释曰。此句明不住甚深。诸佛于生死涅槃悉无所住。亦有十种因以证此义。一非永所离故。二灭不尽故。三由诸佛非有法故。四由知非有为性故。五无所得无分别故。六由己离心故。七由得心故。八由心平等故。九住因不可得故。十不住因不可得故。
论曰。作事无功用。
释曰。此句明业甚深。亦有十因为证。一一切碍灭故。二无依止故。三应作无思故。四作者不作心故。五业非运动故。六于非有无功用故。七由宿愿疾利故。八所作已办故。九应作未办故。十由熟修一切法中自在故。
论曰。第四食为食。
释曰。此句明住甚深。亦有十因为证。一示诸佛不资四食。以显自身由食住故。二为长众生善根故。三为显同诸人故。四欲令弟子如法学受用四种命缘故。五欲令他学知足行故。六令他起正勤方便故。七为成熟他善根故。八欲显自身无染著故。九为治正法恭敬心故。十为圆满本愿生故。若如来由此义故食。于四食中是何食。是第四食。四食者。一非清净依止住食。谓段等四食。令欲界众生身得相续住。欲界众生具见修二缚故。依止不清净。此依止由四食得住。故名非清净依止住食。二净不净依止住食。谓业识触三食。令色无色界众生身得相续住。此二界众生已离下界惑。未离自地及上界惑故。依止亦净不净。此依止由三食得住故。名净不净依止住食。三清净依止住食。谓段等四食。令声闻缘觉身得相续住。二乘人三界惑已尽故。依止清净。此依止由四食得住。故名清净依止住食。四能显依止住食。段等四食悉是诸佛食。何以故。诸佛由此食故显自身得住于世。为生长施主净信。为因功德善根故。此食不作如来食事。如来食时。诸天为受施诸众生。是如来意所许故。众生由此食当得成佛。为令众生得成佛故。如来示现以手触食。如此等义悉是甚深。
论曰。
无异亦无量 无数量一事
最坚不坚业 无上应三身
论曰。无异亦无量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二甚深。此甚深中复有三种甚深。一安立二数三业。此句明安立甚深。诸佛法身无差别故无异。众多依止法。证得此法身故无量。
论曰。无数量一事。
释曰。此句明数甚深。三乘众生无有数量。于中诸佛一事。
论曰。最坚不坚业无上应三身。
释曰。此两句明业甚深。诸佛有三身相应。实体常住故称无上。由应身如来业坚固。不可改转。以真实故。由化身如来业不坚固。由权以方便引出二乘。后以应身。教彼修菩萨道故。
论曰。
无一法能觉 一切无不觉
一一念无量 有不有所显
论曰。无一法能觉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三正觉甚深。人法二非有。所觉既无故能觉亦无。
论曰。一切无不觉。
释曰。诸佛由假名故无非是佛。是故无一非觉。觉此法云何。
论曰。一一念无量。
释曰。一一刹那。无量诸佛正觉真如。若尔诸佛与真如为一为异。若一则无觉。若异则无真如。
论曰。有不有所显。
释曰。一切法名有不有。谓一切法空。诸佛是诸法空所显。是故不可说能觉。不可说不觉。
论曰。
无欲无离欲 依欲得出离
已知欲无欲 故入欲法如
论曰。无欲无离欲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四离欲甚深。由欲不有故如来无欲。从本无欲故亦无离欲。若欲是有可有离欲。欲既本无故无离欲。
论曰。依欲得出离。
释曰。由诸菩萨永除上心欲。但留随眠欲故。诸菩萨得出离成佛。何以故。苦不留此随眠欲则同二乘涅槃。若不除上心欲。则与凡夫不异。如无上依经说。菩萨作是念。诸惑本来不入众生自性清净心。诸惑唯是客尘自分别所起。我今有能。为除诸众生客尘烦恼。能说如理正教。由此念菩萨不起下劣心。菩萨由此念。于众生生贵敬心。诸菩萨复作是念。诸惑无力无能。何以故。诸惑无真实依止。但虚妄分别诸惑。如理正思惟所观。不更起乖违。是故我等应作如此如此观。由此观诸惑不更生染著。若诸惑无复染著。是为最善。非是染著。若我爱惑染著。我云何能为众生解烦恼系缚。说如理正教。此惑能令生死相续。与善根相应。成熟众生。是故我今应摄留此惑。
论曰。已知欲无欲故入欲法如。
释曰。菩萨见欲是分别性故欲不有。欲无相性即是欲法真如。菩萨知欲不有。得入此真如故。于欲得出离。
论曰。
诸佛过五阴 于五阴中住
与阴非一异 不舍阴涅槃
论曰。诸佛过五阴于五阴中住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五灭阴甚深。诸佛已过色等五取阴。由不得五阴。于阴法如中住。
论曰。与阴非一异。
释曰。诸佛已舍阴分别。依他性与阴非一非异。何以故。佛所住五阴真如。是分别依他阴家法故不异。由此义虽一非不异。真如是清净境界。阴非清净境界故非一。
论曰。不舍阴涅槃。
释曰。由与阴真如永相应。无舍离义。故如来般涅槃最胜。
论曰。
诸佛事相杂 犹如大海水
我已正应作 他事无是思
论曰。诸佛事相杂犹如大海水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六成熟甚深。诸佛于众生共同利益事。譬如众流入于大海。同为龟鱼等受用。如此诸佛共入法界。真如平等作利益事。成熟众生。
论曰。我已正应作他事无是思。
释曰。我已作他利益事。正作当作。于三世中并无作意思量。虽不作意。利益事如法得成。譬如摩尼宝及天鼓。无有作意而所作事成。
论曰。
由失尊不现 如月于破器
遍满诸世间 由法光如日
论曰。由失尊不现如月于破器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七显现甚深。诸佛于世间不显现。而世间说诸佛身常住。若身常住云何不显现。譬如于破器中水不得住。由水不住故。于破器中实有月不得显现。如此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。但有过失相续。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。水譬奢摩他软滑性故。若佛不显现可无佛耶。
论曰。遍满诸世间由法光如日。
释曰。若诸佛于非有过失众生所见。亦恒作诸佛正事。说三乘十二部经。犹如光明。定是诸佛应作下种成熟解脱等诸利益事。如世间中生盲人。虽不见日日光恒照一切色像。为令有目者得见故。
论曰。
或现得正觉 或涅槃如火
此二实不有 诸佛常住故
论曰。或现得正觉或涅槃如火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八菩提般涅槃甚深。诸佛有处现得正觉。有处现般涅槃。譬如火性有处然有处灭。诸佛亦尔。有诸众生已成熟。如来于彼现般涅槃。于未成熟现得正觉。为令彼得成熟及解脱故。譬如火性由种类是一。法身亦尔。由真如性是一。
论曰。此二实不有诸佛常住故。
释曰。菩提般涅槃为二。但变异他心令他谓二体。实不有。由如来法身常住无前后故。
论曰。
如来于恶事 人道及恶道
于非梵行法 住第一住我
释曰。此一偈明第九住甚深。诸佛如来住最胜住。住最胜我。诸佛若住不离此二处。或住最胜住。或住最胜我。恶事谓一切不善法。如来于不善法恒住最胜住。最胜住谓真空定。即是圣住。众生若在人道中。若在恶道中。如来缘彼众生住。或由第四定。即是天住。谓最胜住。或由大悲即是梵住。谓最胜住。于非梵行法。谓六尘染著。此中佛住最胜我。最胜我即法界清净。如来恒观六尘空为体为境。即是佛住。
论曰。
佛一切处行 亦不行一处
于一切生现 非六根境界
论曰。佛一切处行。
释曰。此下一偈明第十显现自体甚深。如来后智。于善恶无记法中遍满恒行。
论曰。亦不行一处。
释曰。由无分别智。离智境界不可分别。故无一处行。复次由化身无处不行。由法身应身无有行处。
论曰。于一切生现非六根境界。
释曰。诸佛如来由化身。于一切众生中显现具相。诸佛由化身。乃至地狱道等众生亦见。在彼受生为化度彼故。由诸佛不现似变化性。彼众生虽见不能了别。谓是已同类故。佛化身非地狱等众生六根境界。
论曰。
诸惑已灭伏 如毒咒所害
由惑至惑尽 佛证一切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