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中观释论 - 第 12 页/共 13 页

复次颂言。   非但说生死  先际不可得   诸法亦复然  先际不可得   观苦品第十二   复有人言。胜义谛中有彼诸蕴苦所成性。如佛所言。略说五取蕴。由苦所得故。   论者言。此等所说皆世俗谛。非胜义谛。何以故。此苦果故。此苦果者多种分别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自作及他作  共作无因作   释曰。有一类人。欲令此苦各别系属。故下颂言。   彼等于诸果  所作非道理   复次颂言。   苦若自作者  即不从缘成   释曰。若自作者。而彼诸法皆自体所成。非同生性故。若离自体即无对待因性。亦非同生可有。故下颂言。   以有此蕴故  有未来五蕴   释曰。缘所成故。此中若法缘所成性。即无自作。此遣法自相。又复亦非他作道理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若有此五蕴  与未来蕴异   于此彼蕴中  应有他作苦   释曰。今此五蕴与未来五蕴诸有所作。非此二法互有他性。何以故。灭与未生二无性故。此中亦非苦能作苦。自作他作。云何可成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若人自作苦  离苦何有人   云何自作中  离人而有苦   释曰。若复离蕴无所施设。彼复云何有苦可作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若苦他人成  授与此人者   他亦名自作  离苦何有苦   释曰。此非离苦而复有苦。苦无异故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若他人作苦  离他何有苦   亦非有作已  他能授于此   复次颂言。   自作若不成  复何有他作   若他人作苦  即亦名自作   释曰。或有人言。若人自作苦。即非他所成。应有他作邪。对此异意。故下颂言。   苦不名自作  亦非他人作   是故所作中  离苦人无体   释曰。今此如是。非有所作。亦非有苦。若以彼苦自作苦者。即自所作。道理相违。是故此说以无有人何有他作。彼无性故。若复他无自体。是中云何他能作苦。若人自体不生。即无所有。他体不生。即无他作。是故无有他能作苦。若或自他二法共作苦者。亦非道理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若有自他作  即有共作苦   今无自他共  无因亦非理   如有颂言。   他相若自作  他相此无因   此若有自因  何有无因作   释曰。胜义谛中苦无体故。   复次颂言。   非但说于苦  四种俱不有   释曰。此复云何。色等亦然。故下颂言。   外诸法皆同  四种俱不有   释曰。色非自体作故。彼能作所作。若有若无。皆非所作。若有能作。即所作无体。无即非能作。云何无中计有我作。此即著于能作。亦非他法。成已复成色法作用。是中亦非他性可成。今此所说。若从缘生。彼即无有异法可得。亦非自他缘法不生。又一切法非无因故。由是胜义谛中。色等诸法体不可得。   观行品第十三   前品所说破色等蕴。此即亦有对治相违。何以故。如佛所言。诸苾刍。汝等应当如实了知。色是无常。乃至识法亦是无常。以此文证。有色等蕴。   论者言。此世俗谛增上所说。非胜义谛。故有颂言。   若彼虚妄法  是世俗有为   无妄涅槃法  即是胜义谛   释曰。此虚妄者。是邪智境界。愚人不实。于虚诳法无分位中。计色有性。   复次颂言。   彼虚妄法者  诸行妄取故   释曰。此即无所得相违。故下颂言。   即彼虚妄法  是中何所取   释曰。无所有故。譬如兔角。虚妄之法而不和合。是故虚妄法者。虽有所说皆是虚妄。故佛世尊广为开示。普尽一切若根若随烦恼所知二障等法。皆悉是空。使令除断即彼空性离二边故。此中所说诸虚妄法。决定皆是世俗谛有。若虚妄法。于胜义谛中。如乾闼婆城。又或虚妄法者。虽复所说是中亦非妄法可有。故佛世尊诸有所说。悉无相违。若言诸法不有。即是证成自性空义。遣妄执故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诸法无自性  见有异性故   释曰。若见有法变异之性。彼即无我。无我即无常。无常即不有。如是所说。是为虚妄。此法如是。故下颂言。   无性法亦无  一切法空故   释曰。虽说诸法皆空。即彼诸法犹如空花。亦非有彼无自性法。又或无所成故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若法无自性  法云何有异   释曰。若法有异。自性亦异。若彼诸法无自性者。即不和合。是故若见诸法各各自性有别异者。云何不说此为虚妄。故下颂言。   若法有自性  亦复何有异   释曰。若其无者。即无法可有异性和合。计有性者。即堕过失。此复云何。   复次颂言。   若诸法即异  无异法可有   现住法若异  后变异不成   释曰。若后异者。譬如老作老相。此即自比量相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