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校释 - 第 20 页/共 25 页

罗振玉曰:景龙本、敦煌辛本均作「多智」。   武内义雄曰:敦、遂二本「智多」作「智故」。   谦之案:傅本作「多知」,范本作「知多」。易顺鼎曰:「王注:『多智,巧诈。』下文又注云:『以其多智也。』是王本亦作『多智』。」 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   严可均曰:御注、王弼、高翿作「故以」。   罗振玉曰:景龙、景福、敦煌庚、壬诸本均无「故」字,敦煌辛本「福」作「德」。   谦之案:严、河上、遂州及释文、治要、书钞引均无「故」字,傅、范本有,磻溪作「是故」,韩非难三篇、后汉纪灵帝纪引「贼」下有「也」字,傅本同。敦煌壬本「治国」误作「知国」,遂州本「福」亦作「德」。   易顺鼎曰:文子道原篇引「不以智治国,国之德」,或后人不知此「贼」与「福」为韵而改之。   谦之案:易说是也。此宜作「福」。荀子大略篇:「天子即位,上卿进曰:『如之何忧之长也!能除患则为福,不能除患则为贼。』」亦「福」「贼」并举为韵。敦煌二本「福」作「德」,「福」、「德」义可通。礼记哀公问「百姓之德也」,注:「犹福也。」晋语:「夫德,福之基也。」「德」或为「福」之注文。 知此两者,亦揩式。常知揩式,是谓玄德。   严可均曰:「亦揩式」,河上作「楷」,王弼作「稽」,下句亦然。   罗振玉曰:释文:「严、河上作『楷式』。」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敦煌庚、辛、壬诸本亦作「楷式」,下同。   谦之案:遂州、磻溪、柰卷、顾、彭、王羲之本均作「楷式」,傅、范、高作「稽式」。「常知」,范作「知此」,傅、赵、高作「能知」。范曰:「傅奕、王弼同古本。稽,古兮反,考也,同也,如尚书『稽古』之『稽』。傅奕云:『稽式,今古之所同式也。』」今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:「楷,同也。今古之所同,则不可废,能知楷式,是谓玄德。」是张太守所见王本亦作「楷式」,与此石同。虽「稽」「楷」古混,庄子大宗师篇「狐不偕」,韩非子说疑作「狐不稽」,「稽式」亦即「楷式」,但「楷」为本字。「稽」,字林:「留也,止也。」玉篇:「留也,治也,考也,合也,计当也。」在此皆无义。玉篇:「楷式也。」礼记曰:「今世之行,后世以为楷。」广雅释诂:「楷,法也。」是「楷式」即「法式」,义长。碑文「楷」作「揩」,案字林:「揩,摩也。」广雅释诂三:「揩,磨也。」与「楷」字别,当从六朝写本与诸唐本作「楷」。马其昶曰:「楷式」,承「古之善为道者」而言。盖以智治国、不以智治国两者,古皆有知之矣,亦各有楷式可以师法。能知与物反而实大顺者之楷式,乃可谓之玄德。 玄德深远,与物反,然后乃至大顺。   严可均曰:「深远与物反」,各本作「深矣远矣,与物反矣」。   罗振玉曰:景龙本、敦煌辛本作「深远」,庚本作「深矣远」。又「与物反矣」,景龙本、敦煌辛本无「矣」字,庚本无此句。「然后」二字,景龙本、敦煌庚、壬二本无。「乃至」下,敦煌庚本有「于」字。   东条一堂曰:按一本无「然后」二字。孙矿考正亦云:「今本无『然后』二字。」今案嵇康养生论注「老子曰『与物反矣,乃至大顺』」,亦无「然后」二字。   谦之案:严遵、河上、景福、柰卷、王羲之、傅、范均无「然后」二字,傅、范「至」上有「复」字,下有「于」字。文子自然篇引「与」上有「其」字,遂州、顾、赵至坚本首二句同此石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国、贼、国、福、式、式、德韵(之部,贼,徂力反),远、反韵(元部)。邓廷桢:贼、福、式、德韵,远、反韵。奚侗:贼、福、式、式、德韵,远、反、顺韵。 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:「福」,笔力切。旁证引老子此章。顾炎武唐韵正入声一屋:「福」,古音方墨反。引老子此章,曰「案此福与贼、式、德为韵」。旁证:诗经既醉首章:「既醉以酒,既饱以德,君子万年,介尔景福。」管子白心篇:「小取焉则小得福,大取焉则大得福,尽行之而天下服;殊无取焉,则民反,其身不免于贼。」又荀子大略篇:「能除患则为福,不能除患则为贼。」   右景龙碑本六十五字,敦煌本同,河上本六十七字,王本六十九字,傅本七十四字,范本七十一字。河上题「淳德第六十五」,王本题「六十五章」,范本题「古之善为道章第六十五」。     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,以其善下之,故能为百谷王。   严可均曰:「百谷王」,各本「王」下有「者」字。「以其善下之」,河上无「其」字。   谦之案:治要引无「者」字,御览地部引有。又傅、赵本「之」下有「也」字,御览地部、皇王部引同。唯地部引无「之」字,高翿本同。柰卷作「以其善下之故」。   丁仲佑曰:「水注溪曰谷」,见公羊僖三年传「无障谷」注,及尔雅释水李注,楚辞招魂「川谷径复」注。   谦之案:「王」,往也。「百谷王」,谓为百川之所归往,故能为百谷长也。 是以圣人欲上人,必以言下之;欲先人,必以身后之。   严可均曰:王弼无「圣人」,河上、王弼作「上民」。「必以言下之」,御注作「以其言」。罗振玉曰: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敦煌庚、辛、壬诸本均有「圣人」二字。「上民」,景龙、御注、敦煌庚、辛诸本「民」均作「人」。「必以」,御注本、敦煌辛本均作「以其」。下同。   谦之案:遂州、磻溪、楼正、顾、彭、傅、范、赵、高、柰卷均有「圣人」二字,道藏王本亦有。严遵有「圣人其」三字。又「必以」,杭州、高翿、磻溪、顾、彭、赵并作「以其」,傅、范作「必以其」。严本无二「必」字,二「欲」上均有「其」字,「人」并作「民」。御览皇王部引同此石,惟二「人」下均有「也」字。金人铭曰:「君子知天下之不可上也,故下之;知众人之不可先也,故后之。」淮南说山训曰:「江海所以能长百谷者,能下之也;夫唯能下,是以能上之。」语意同此。 是以圣人处上而人不重,处前而人不害,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。   魏稼孙曰:御注无「圣人」二字。「乐推而不厌」,此句「厌」字及后「无厌其所生,夫唯不厌」,御注作「○」。前「厌饮食,是以不厌」,御注作「厌」。毕沅曰:河上公作「处民上而不重,处民前而不害」。王弼作「处上而民不重,处前而民不害」。明皇同弼,「民」作「人」。   罗振玉曰:敦煌辛本无「圣人」二字。   谦之案:景福、河上、顾、彭、高、赵、傅、范均有「圣人」二字,遂州、磻溪、楼正本无。文子道德篇引作「居上而民不重,居前而众不害,天下乐推而不厌。」严遵本作「故在上而民不重,居民之前而民不害,天下乐推而上之而不知厌」。傅奕本作「是以圣人处之上而民弗重,处之前而民不害也,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」。范本同,惟下「不」作「弗」,无「也」字。   高亨曰:民戴其君,若有重负,以为大累,即此文所谓重。故重犹累也。而民不重,言民不以为累也。诗无将大车「无思百忧,祇自重兮」,郑笺:「重犹累也。」汉书荆燕吴王传「事发相重」,颜注:「重犹累也。」此重有累义之证。淮南子原道篇:「处上而民弗重,居前而民弗害。」主术训:「百姓载之,上弗重也;错之,前弗害也。」盖皆本于老子。 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与之争。   罗振玉曰:敦煌庚本「争」下有「也」字,辛本「不」作「无」,壬本作「非以其不争」。谦之案:王本、河上本作「莫能与之争」,傅本首句上有「不」字,范本「以其不」作「不以其」,严本作「非以」。又强本成疏及荣注引经文,与敦煌辛本同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无韵。高本汉:下、后韵。陈柱增二「争」字韵。  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,敦煌本七十六字,河上本七十八字,王本七十六字,傅本八十五字,范本八十二字。河上本题「后己第六十六」,王本题「六十六章」,范本题「江海为百谷王章第六十六」。     六十七章 天下皆谓我大,不肖。   严可均曰:「我大」,王弼作「我道大」。「不肖」,各本上有「似」字,下「故不肖」亦然。   罗振玉曰:敦煌辛本「谓」作「以」。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敦煌庚、辛、壬诸本均无「道」字。「不肖」,敦煌辛本「肖」作「笑」,下二「肖」字同。义疏河上本作「肖」字。   武内义雄曰:敦、景、遂三本均无「似」字。敦、遂二本「肖」作「笑」。   谦之案:傅、范本「我」作「吾」,「大」下有「似」字。范曰:「『吾大』,傅奕与西晋本同古本。」柰卷「大」下有「似倾」二字,「倾」字衍。成玄英曰:「河上本作『肖』,诸家云『笑』。笑者,言老君体道自然,妙果圆极,故天下苍生莫不尊之为大圣也。何意得如此耶?只为接物谦和,不矜夸嗤笑于物,故致然也。」案成说纡曲难通。「笑」与「肖」本声韵相同。于省吾荀子新证引非相篇:「今夫狌狌形笑,亦二足而毛也。」谓「形笑」即「形肖」,则知此「不笑」亦即「不肖」耳。然碑本作「肖」乃本字,作「笑」者通假,若罗卷「笑」作「○」,则俗字耳。作「肖」,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。扬雄方言七:「肖、类,法也。齐曰类,西楚、梁、益之间曰肖。……西南、梁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,亦谓之肖。」郭璞注:「肖者似也。」小尔雅广训:「不肖,不似也。」譣谊,「不肖」上不应再有「似」字。 夫唯大,故不肖。若肖,久矣其细!   严可均曰:「其细」,御注、王弼作「其细也夫」,高翿作「其○也夫」,河上「其细」绝,以「夫」字属下句。   罗振玉曰:「夫唯大,故似」,景龙本、敦煌本均无「似」字。「不肖」,敦煌辛本作「故不笑」。「其细也夫」,景龙本无「也夫」二字,景福本无「也」字,敦煌壬本无「夫」字,辛本作「若笑救其小」,殆有误字。   武内义雄曰:敦、遂二本「细」作「小」。   谦之案:遂州作「夫唯大,故不笑,若笑,久其小」。严遵本作「若肖,久其小矣」。柰卷作「若肖,久矣,久其细也」。案作「小」义通。说文:「小,物之微也。」与肖为韵。说文声类:小、肖皆宵部小声。 我有三宝,持而宝之:   严可均曰:「持而宝之」,御注作「保而持之」,高翿同。河上、王弼作「持而保之」。   罗振玉曰:「持而保之」,景龙本、敦煌庚、壬本「保」作「宝」,辛本作「宝而持之」。   谦之案:遂州、王羲之、顾、彭与敦煌辛本同,傅、范与碑本同。范曰:「韩非、王弼、傅奕同古本。」是范所见王本亦与碑本同。又「我有三宝」,傅「我」作「吾」,柰卷上有「夫」字。案作「持而宝之」是也。   蒋锡昌曰:「持而宝之」与九章「持而盈之」文法一律。广雅释诂:「宝,道也。」檀弓「丧人无宝,仁亲以为宝」,郑注:「宝谓善道可守者。」六十二章「道者……善人之宝」,是老子以宝为道。六十九章「轻敌几丧吾宝」,谓几丧吾道也。此言我有三道,持而宝之也。劳健曰:按「宝」、「保」二字,古文近同,互通。二「宝」字为韵,「宝」字宜在下。 一曰慈,二曰俭,三曰不敢为天下先。   罗振玉曰:敦煌辛本无「敢」字。   谦之案:文中子中说魏相篇仇璋说「三有」曰:「有慈,有俭,有不为天下先。」实即本此,亦无「敢」字。 夫慈,故能勇;俭,故能广;不敢为天下先,故能成器长。   严可均曰:河上、王弼无「夫」字。   罗振玉曰:景龙、御注、敦煌辛诸本句首均有「夫」字。「成器长」,敦煌壬本「成」上有「为民」二字。   纪昀曰:案「器」,韩非子作「事」。   谦之案:顾、彭、傅、范、高、赵、楼正诸本均有「夫」字。韩非解老及治要引均作「慈故能勇」。范本「成器」上有「为」字,案有「为」字是也。   俞樾曰:韩子解老篇作「不敢为天下先,故能为成事长」。「事」「器」异文,或相传之本异,或彼涉上文「事无不事」句而误,皆不可知。至「故能」下有「为」字,则当从之,盖「成器」二字相连为文。襄十四年左传「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」,杜注曰:「成国,大国。」昭五年传「皆成县也」,成县亦谓大县。然则成器者大器也。二十九章「天下神器不可为也」,尔雅释诂:「神,重也。」「神器」为重器,「成器」为大器,二者并以天下言,质言之,则止是不敢为天下先,故能为天下长耳。   刘师培曰:古本「成器长」上有「为」字。成器长,大官也;为者,居也。盖古代「工」「官」通用,故大官亦名「成器长」。今本脱「为」字,谊不可通。   杨椿曰:易之坤卦曰「坤至柔而动也刚」,则得乎仁者有勇之说,故曰:「慈故能勇。」节卦曰「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」,则得乎俭以足用之说,故曰:「俭故能广。」谦卦曰「谦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」,则得乎一谦而四益具之说,故曰:「不敢为天下先,故能成器长。」大易、老氏之书,若合符节。 今舍慈且勇,舍俭且广,舍后且先,死矣。   严可均曰:「今舍慈且勇」,御注、高翿「舍」下有「其」字,下二句亦然。「且先」,御注误作「先且」。   罗振玉曰:「舍」,御注作「舍」。御注本、敦煌辛本此三句「舍」下均有「其」字。御注本「且先」二字颠倒。   谦之案:「舍」字,严遵本并作「释」,敦煌壬本第一「舍」字作「释」。广阳、磻溪、楼正、顾、彭、傅、赵、高翿、邢玄、河上并作「舍」,王弼、范应元作「舍」。「死矣」,严本作「则死矣」,御注作「且死矣」,傅、范作「是谓入死门」。 夫慈,以战则胜,以守则固。天将救之,以慈卫之。   罗振玉曰:王本作「战」,与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敦煌壬本同。释文出「以陈」二字,知王本作「陈」,今据改。又敦煌庚、辛二本亦作「陈」。「天将救之」,景福本、敦煌壬本「之」下有「以善」二字。   武内义雄曰:敦、遂二本作「以陈则政」。   谦之案:譣遂州本作「以陈则止」,「止」字「正」之误。傅、范本作「以陈则正」。毕沅曰:「河上公、王弼作『慈以战则胜』,韩非作『慈于战则胜』,依义当作陈字。」又譣王弼注「夫慈以陈则胜,以守则固,故能勇也」,又「相而不避于难,故胜也」。「胜」字,道藏王本作「正」,知王本原亦作「以陈则正」也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勇、广、长韵(阳、东通韵,勇协音枉)。案勇,东部,广、长,阳部,此阳、东通韵。奚侗同。姚文田、邓廷桢:广、长韵。「久矣其细」,严本「细」作「小」,肖、肖、肖、小韵。吴棫韵补三十六养:「勇」,羽两切,健也。老子:「慈故能勇,俭故能广,不敢为天下先,故能成器长。」长,上声。   右景龙碑本九十五字,敦煌本九十七字,河上本同,王本九十九字,傅本一百五字,范本一百六字。河上本题「三宝第六十七」,王本题「六十七章」,范本题「天下皆谓章第六十七」。     六十八章 古之善为士者不武,   严可均曰:「古之善为士者」,各本无「古之」。   罗振玉曰:景龙本、敦煌辛本句首均有「古之」二字。   武内义雄曰:敦、遂、景三本句首有「古之」二字,王弼本亦然。   谦之案:诸王本均无「古之」二字,惟明和刻老子王注冠以考异云:「古本作『古之善为士者不武也』。」此盖指傅奕古本而言。武内误校。又顾、范本亦有「古之」二字。 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不争,善用仁者为下。   严可均曰:「不争」,河上、王弼作「不与」。「善用仁者为下」,各本「仁」作「人」,御注、王弼作「为之下」。   罗振玉曰:「善战者」,敦煌辛本无「者」字,下三句同。「不与」,景龙、御注、敦煌庚、辛诸本「与」均作「争」,敦煌壬本作「与」。「善用人者为之下」,景龙本「人」作「仁」,无「之」字。景福本、敦煌辛本亦无「之」字。   武内义雄曰:敦、遂、景三本「与」作「争」,按此「争」字与下「不争之德」相对,作「争」是也。   谦之案:邢玄、磻溪、楼正、顾、彭、傅、范、赵、高均作「不争」。遂州、邢玄、顾、赵、河上亦无「之」字。又磻溪,「怒」作「恕」,敦煌壬本「之」作「天」皆误。   刘师培曰:王注「不与争也」,案「与」当作「举」,「举」即举兵,犹古籍「大举」之省「兵」字也。   陶鸿庆曰:王注「不与争」,而但云「不与」,不辞甚矣。「与」即「争」也。墨子非儒下篇云「若皆仁人也,则无说而相与」,与下文「若雨暴交争」云云文义相对,是「相与」即「相争」也。王氏引之经义述闻谓「古者相当、相敌,皆谓之与」,疏证最详。「当」与「敌」并与「争」义近。疑注文本作「与争也」。后人不达其义,臆增「不」字耳。   谦之案:陶说是也。经义述闻引汉书高帝纪「吾知与之矣」,与犹敌也。又史记燕世家曰:「庞暖易与耳。」白起传曰:「廉颇易与。」淮阴侯传曰:「吾生平知韩信为人易与耳。」古谓对敌为与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:「一与一,谁能惧我?」是与即争也。劳健、高亨引证所见亦同。今道藏河上本作「不与争」,义重。「与」与武、怒、下为韵,作「争」则无韵。 是谓不争之德,是以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。   罗振玉曰:景福本、敦煌庚本、壬本「极」下有「也」字。   武内义雄曰:「配天古之极」,「古」字衍文,俞樾老子平议有考证。   谦之案:首句「是谓」,顾作「是以」。第二句「是以」,严本无,各本均作「是谓」。又傅、范、柰卷、顾「极」下有「也」字。   俞樾曰:此章每句有韵。前四句,以「武」「怒」「与」「下」为韵;后三句,以「德」「力」「极」为韵。若以「是谓配天」为句,则不韵矣,疑「古」字衍文也。「是谓配天之极」六字为句,与上文「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」,文法一律。其衍「古」字者,「古」即「天」也。周书周祝篇曰:「天为古。」尚书尧典曰「若稽古帝尧」,郑注:「古,天也。」是「古」与「天」同义。此经「配天之极」,他本或有作「配古之极」者,后人传写误合之耳。   谦之案:俞说又见古书疑义举例五「两字义同而衍例」,其说甚是。案尔雅释诂「极,至也。」诗嵩高「骏极于天」,传:「至也。」礼记乐记「极乎天而蟠于地」,注:「至也。」「配天之极」与「骏极于天」、「极乎天」之义略同。配,合也。庄子天地篇「尧问于许由曰:『啮缺可以配天乎?』」成疏:「配,合也。尧云啮缺之贤者有合天位之德。」荀子大略篇:「天子即位……中卿进曰:『配天而有下土者,先事处事,先患虑患。』」所谓「配天之极」,即与天合德之至。「古」字疑属下章,错入于此。「古用兵有言」,与二十二章「古之所谓曲则全者」,同为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。于省吾谓:「『配天』二字,应有重文,本作『是谓配=天=古之极』。读作『是谓配天』句,『配天古之极』句。」此可备一说。   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武、怒、与、下韵(鱼部,怒,上声),德、力、极韵(之部)。诸家并同。武内义雄「与」作「争」,谓「此『争』字与下『不争之德』相对,作『争』是」。故惟武、怒、下韵,「争」字无韵。谦之案:作「争」非,说见前文。  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,敦煌本四十一字,河上本四十二字,王本四十三字,傅本四十七字,范本四十八字。河上本题「配天第六十八」,王本题「六十八章」,范本题「古之善为士者不武章第六十八」。     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:「吾不敢为主而为客,不敢进寸而退尺。」